备案编号:K-FJGDJCZX-GK-201912-B3646-IDN 招标编号:[3500]JL[GK]2019009
福建省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省广播电视综合监管平台二期(监测网)后续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K-FJGDJCZX-GK-201912-B3646-IDN
招标编号:[3500]JL[GK]2019009
采购人: 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代理机构: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省广播电视综合监管平台二期(监测网)后续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K-FJGDJCZX-GK-201912-B3646-IDN。
2、招标编号:[3500]JL[GK]2019009。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包1),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包1),信息安全产品,适用 于(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 其6%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标准、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相关查询结 果打印件佐证。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详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9.3)。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包含2018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8.3、招标文件售价:0元。
9、投标截止
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
地址:福州市白马路253号
联系方法:15880064096
13、代理机构: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5层515
联系方法:87300665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
6300000 |
126000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3 |
10.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
4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5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6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
7 |
12.1 |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8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
9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10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首次下载之日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均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福建省财政厅(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
12 |
18.1 |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除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1条规定情形外,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13 |
19 |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备注 |
后有表2,请勿遗漏。 |
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c.《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c1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c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c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节能产品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产品,或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其中:
(1)节能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未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以下分别简称:“强制类节能产品”、“优先类节能产品”)范围。节能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有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节能清单的范围。节能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应与节能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则不属于节能清单的范围。
(2)环保清单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未列入环保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范围。环保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有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环保清单的范围。环保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应与环保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则不属于环保清单的范围。
(3)对于同时列入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4)在财政部会同上述国家部委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或环保清单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期数执行。在发布之后开展的采购活动,按照最新一期执行。
(5)未在节能清单、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应提交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包含2018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技术符合性
明细 |
按照闽财购〔2010〕28号文件规定,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部分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即视为技术部分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
商务符合性
明细 |
投标人的交付地点、时间、条件、验收条款及质保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不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款支付方式; |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条款的。 |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州金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对监狱企业产品(限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5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技术响应情况 |
18 |
下列技术参数是关键技术要求,须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台)的使用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和货物设备验收表复印件,均须能反映该项技术指标,如不能反映,以不满足计,原件备查,未提供以不满足计。 【CPCI刀片式广播信号监测板】: (1)刀片式板卡,板卡尺寸:CPCI标准“160mm*233mm”尺寸;满足得2分,否则得0分。 (2)支持Over IP传输,并支持PCI总线传输;满足得2分,否则得0分。 【CPCI刀片式广播电视监测主控板】: (1)采用ARM嵌入式CPU,安装LINUX操作系统及监测应用软件;满足得2分,否则得0分。 (2)刀片式板卡,板卡尺寸:CPCI标准“160mm*233mm”尺寸;满足得2分,否则得0分。 (3)最大能实现16路多画面合成图像Over IP上传至中心;满足得2分,否则得0分。 (4)最大能实现16路多画面合成VGA/HDMI输出至本地大屏幕显示系统;满足得2分,否则得0分。 (5)采用插卡式结构,支持热插拔;满足得2分,否则得0分。 (6)支持Over IP传输,并支持PCI总线传输;满足得2分,否则得0分。 (7)采用贴片工艺,无附加板;满足得2分,否则得0分。 |
系统的兼容衔接情况-1 |
3 |
投标方提供的监测采集前端系统设备能够和已建的“福建省有线数字电视监管平台的中心数字电视数据监管处理系统”完全兼容,提供软硬件兼容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 |
系统的兼容衔接情况-2 |
3 |
投标方提供的监测采集前端系统设备与已建的“福建省有线数字电视监测系统的CPCI刀片式数字电视信号监测板、CPCI刀片式数字电视监测主控系统”软硬件完全兼容,提供软硬件兼容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 |
系统的兼容衔接情况-3 |
3 |
投标方提供的监测采集前端系统设备和已建的福建省“嵌入式广播信号监测板、嵌入式广播监测功能主控板、嵌入式模拟电视监测板” 完全兼容,提供软硬件兼容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 |
系统的兼容衔接情况-4 |
3 |
投标方提供的监测采集前端系统设备和已建的福建省“数字电视节目安全播出智能识别监测系统”完全兼容,提供软硬件兼容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 |
产品配置情况-1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嵌入式广播电视监测主控板直接支持MSATA接口,并可直接安装固态硬盘。全部满足得3分,否则不得分。 |
产品配置情况-2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嵌入式广播电视监测主控板直接支持HDMI接口。全部满足得3分,否则不得分。 |
产品配置情况-3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嵌入式广播电视监测主控板支持电信级(优于工业级)CompactPCI标准。全部满足得3分,否则不得分 |
产品配置情况-4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机箱支持各类功能板卡的前装载和后装载,电源采用CompactPCI电源。全部满足得3分,否则不得分。 |
产品的质量保障和安全 |
1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供货保障、产品质量保障承诺、产品是否获得权威检测机构检定或认证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1分之间进行评分,未提供任何说明及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
项目实施方案书-1 |
3 |
投标方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需与已建的福建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指挥中心监测数据短信发布子系统”完全兼容。提供完全兼容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 |
项目实施方案书-2 |
3 |
投标方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需与已建的“福建省广播影视概况电子地图演示系统” 完全兼容。提供完全兼容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 |
项目实施方案书-3 |
3 |
投标方提供的的项目实施方案需与已建的“福建省IPTV监管系统的IPTV用户接收环节监管前端系统(六级监管前端)”完全兼容。提供完全兼容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 |
项目实施方案书-4 |
3 |
投标方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需与已建的福建省“网上视听评议系统” 完全兼容。提供完全兼容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 |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5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综合实力 |
1 |
投标人连续获得2017、2018、2019年企业资信等级AAA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 |
知识产权 |
1 |
投标人拥有国家版权局登记的设备网络管理平台软件、嵌入式广播监测板系统、嵌入式模拟广播电视主控板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全部满足得1分,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获奖情况 |
2 |
投标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所承担的同类项目获得省政府或国务院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或以上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
业绩 |
3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2017年1月1日以来(含2017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日期以验收报告为准)止独立承接完成省级 (含)以上同类项目的业绩情况[合同总额]400万(含)以上的得3分,200万(含)-400万(不含) 的得2分,100万(含)-200万(不含)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投标人须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或采购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协议书、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原件备查)。 |
技术培训 |
3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培训承诺的可行性、实用性和具体培训内容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未提供任何技术培训承诺或提供的技术培训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
售后服务 |
3 |
根据各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维护响应计划、所投产品在质保期内能获得的生产厂家相关技术支持和保 障服务承诺情况进行评分,包括具体的售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未提供任何质保期和售后服务承诺或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
交货期 |
2 |
根据投标人对交货期的承诺情况,交货期不满足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 |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6.8 |
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目前,福建省广播电视综合监管平台二期项目(监测网部分)已完成了63个县级有线数字电视监测采集前端的建设,实现了对福建省县级播出的有线数字电视频道节目的全面实时监测,为了完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测监管业务,需在已建的63个县级有线数字电视监测采集前端基础上增加县级广播节目的监测及9个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广播电视节目监管。
本次须完成8个设区市、1个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广播监测采集前端及数字电视监测采集前端的扩容;并完成63个县级广播监测采集前端的建设,实现广播节目的安全播出监测监管。系统建成后将对推进政府及广电系统政务活动的安全性、高效性提高必要保障。建成一个全省统一的监管建构,包括省、设区市、县的广播电视综合监管系统的分级、分区域、多部门联动的运行机制,能极大地提高重大技术事故、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紧急事件的应急反应效率,为建立反应快捷、令行禁止、调度灵活的调度指挥系统提供保障。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升级扩容设备清单
注:本项核心产品广播监测前端系统和有线数字电视监测系统。
福建省广播电视综合监管平台二期(监测网部分)扩容项目设清单及价格 |
|||||
项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或配置 |
单位 |
数量 |
|
一、中心监管平台 |
|||||
1.1 广播电视监管平台软件 |
|||||
1 |
中心监管平台软件 |
与已建的监管平台软件兼容,无缝对接。 |
套 |
0 |
|
1.2 硬件支撑设备扩容 |
|||||
1 |
中心存储设备 |
1.控制框(双控,220V交流,
8个主机端口,支raid0/1/3/5/0+1/
30/50/6/FP/JBOD; |
台 |
3 |
|
2 |
服务器 |
产品类别:机架式2U |
台 |
4 |
|
3 |
显示控制端 |
i7-8700K,内存DDR4 16G, 256G固态硬盘+1T机械硬盘,显卡P2000 5G显存,单主机 三年保修 |
台 |
3 |
|
4 |
数据处理端 |
i7-9700K,内存DDR4 16G, 128G固态硬盘+1T机械硬盘,显卡GTX-1050Ti 4G显存,单主机 三年保修 |
台 |
3 |
|
5 |
数据查询端 |
i5-9400内存DDR4 8G, 256G固态硬盘+1T机械硬盘,独立显卡2G显存,单主机 三年保修 |
台 |
6 |
|
6 |
移动数据处理端 |
15.6英寸(1920*1080),I9-9880H,显卡P620 4G显存, 三年保修,16G内存, 硬盘:512固态+2T机械,三年保修。 |
台 |
2 |
|
7 |
移动数据查询端 |
I5-8265U,13.3英寸(1920*1080),16G内存,512G固态硬盘,3年保修,1000M网卡 |
台 |
4 |
|
8 |
移动固态硬盘 |
500GB(固态),Type-c接口,传输速度550MB/s,IP55等级三防保护 |
个 |
6 |
|
二、广播电视监测前端系统 |
|||||
2.1 设区市广播电视监测采集前端系统(8设区市+平谭试验区) |
|||||
1 |
广播监测前端系统 |
CPCI刀片式广播信号监测板 |
1.单板卡最大能支持8路FM/AM广播信号采集监测; |
块 |
9 |
2 |
CPCI刀片式广播电视监测主控板 |
1.采用ARM嵌入式CPU,安装LINUX操作系统及监测应用软件; |
块 |
9 |
|
3 |
有线数字电视监测系统 |
CPCI刀片式有线数字电视信号监测板 |
1.支持DVB-C数字电视信号的解扰、解调、频点扫描功能; |
块 |
9 |
4 |
CPCI刀片式数字电视信号转码板 |
1.8路高清(兼容标清,包括MPEG2、H.264、AVS、AVS+)硬件转码,转码格式H.264,码率可调 |
块 |
18 |
|
5 |
CPCI刀片式广播电视监测主控板 |
1.采用ARM嵌入式CPU,安装LINUX操作系统及监测应用软件; |
块 |
9 |
|
6 |
调频接收天线 |
调频接收天线,接收调频广播信号,含安装调试等,做好防水、避雷措施 |
副 |
9 |
|
7 |
中波接收天线 |
中波接收天线,接收中波广播信号,含安装调试等,做好防水、避雷措施 |
副 |
9 |
|
8 |
CAM卡 |
1.单张支持8路CA解扰; |
块 |
18 |
|
9 |
存储(MSATA固态硬盘) |
1.mSATA接口; |
块 |
36 |
|
2.2 63个县级监测采集前端系统 |
|||||
1 |
广播监测前端系统 |
CPCI刀片式广播信号监测板 |
1.单板卡最大能支持8路FM/AM广播信号采集监测; |
块 |
63 |
2 |
CPCI刀片式广播电视监测主控板 |
1.采用ARM嵌入式CPU,安装LINUX操作系统及监测应用软件; |
块 |
63 |
|
3 |
调频接收天线 |
调频接收天线,接收调频广播信号,含安装调试等,做好防水、避雷措施 |
副 |
63 |
|
4 |
中波接收天线 |
中波接收天线,接收中波广播信号,含安装调试等,做好防水、避雷措施 |
副 |
63 |
|
5 |
IP电源 |
输入:1*C20;输出:8*C13,额定电流:16A;额定电压:220-250V 50/60HZ |
个 |
63 |
|
6 |
存储(MSATA固态硬盘) |
1.mSATA接口; |
块 |
126 |
|
总计 |
(二)系统设计要求
2.1、设计原则要求
鉴于福建省广播电视综合监管平台二期项目(监测网部分)监测系统具有监测任务量大、实时性强,对数据安全性、可靠性、一致性等要求高的特点,系统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实用性和可靠性
系统及设备是为广电监测业务而量身定做的产品,应充分考虑到各个监测前端的实际情况,能够满足长期无人值守、远程维护且长时间全自动稳定运行;设备监测指标准确,信息传输、处理迅速,特别是各前端实时上传的数据信息,传输质量快速稳定可靠;信息上报处理迅速,从而确保用户的正常使用和用户之间信息交换共享的顺利进行;各个监测前端的远程电源管理可在监测设备未知异常时自动复位等特性。
2、安全性
根据国家计算机系统等级保护要求,系统应具有完善、可靠的软硬件安全防护系统;具有完善、可靠的访问权限设定功能和机制;具备对客户端进行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功能。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和保密的要求。
3、先进性
选择成熟先进的技术、技术路线和公认的主流产品,并保证系统在今后一定时期内的良好使用性和先进性。系统具备业务抽象性,将监测业务与数据相分离。由于目前技术发展极为迅速,设备更新换代频繁。为保证系统有较长的生命力,设计方案要选择较高的起点,考虑到未来监测、监管业务(任务)的扩充要求,不仅满足现在应用的需要,而且要充分考虑到未来技术发展,使系统能够在尽可能长的时期内保证应用的需要。
4、全面性
系统专业的指标测量方法,详细准确的反映信号的质量,能够满足对多种干扰和故障情况方式进行监测和分析的需求。软件系统开发遵守软件工程设计流程,能够确保软件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5、自动化
系统对监测设备进行网络控制和管理,满足对多点信号监测的灵活性,整个系统的时钟,均以中心系统网络校时系统为准,保证与标准时间一致。系统对节目语音转换为文字,进行内容的自动判别甄选。
6、简洁化
系统访问方式采用B/S机制模块化的设计,各个终端无需安装任何软件,不用进行任何配置,可以直接通过浏览器登录系统,采用网络多层体系结构,便于系统的扩展。
7、开放性
采用国家广电总局规定的广播电视监测系统接口协议、标准和开放式操作系统,同时对根据我局广播电视监测实际业务功能需求而量身定做的接口协议进行开放,确保第三方前端可以无缝接入。系统的网络接口能支持目前通用的多种接口和多种协议,支持各种协议的互联、互传。采用开放式操作系统、开放式网络结构及其协议、和开放式的软件体系架构,实现充分的资源共享,使系统具有良好的互操作性和可移植性。
8、扩展性与兼容性
采用模块化设计思想,总体结构上应具备足够的整体升级扩展能力,以适应系统本身的发展和业务需求发展的要求。系统建设能满足当前数字电视安全监测工作需要,随着新技术、新业务的发展,应具有一定的扩充性。
2.2、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
2.2.1、相关法规政策文件
2.2.1.1国务院办公厅《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2.2.1.2国务院办公厅《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2.2.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
2.2.1.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
2.2.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2.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1号);
2.2.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28号令);
2.2.1.8《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2.2.1.9《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9]6号)
2.2.1.10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
2.2.1.11《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办公厅通报》广办通字[2009]14号
2.2.1.12《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39号)
2.2.1.13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发布第 56 号令:《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2.2.1.14《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广电总局 2009年3月30日
2.2.1.15《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收听收看工作的通知》广发[2006]37号
2.2.1.16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广播电视内容接收安全监控设备技术要求》
2.2.1.17《广电总局关于建立和完善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监控系统的通知》广发社字〔2004〕821号
2.2.1.18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全国广播电视监测网“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计划》
2.2.1.19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45号);
2.2.1.2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2.2.1.21《“十三五”时期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
2.2.1.22《“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
2.2.1.23《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安全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令第13号)
2.2.1.24《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令第61号)
2.2.1.25《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令第62号)
2.2.1.26《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2.2.1.27《广电总局关于严禁有线电视网络机构在节目转播中插播广告的通知》
2.2.1.28《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2.1.2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8号文《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2.2.1.3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文《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2.2.1.31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关于建立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信息长效机制的意见》(国新办发文[2008]2号);
2.2.1.32《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广电总局 2009年3月30日)
2.2.1.33国协办函[2010]3号:《关于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2.1.3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三网融合第二阶段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协办函[2012]1号);
2.2.1.3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国发[2005]第044号);
2.2.1.36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电总局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广发[2009]71号);
2.2.1.37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发布《移动多媒体广播——应急广播》行业标准的通知;
2.2.1.38《建立有线数字电视技术新体系的实施意见》;
2.2.2、相关技术文件
2.2.2.1《全国有线广播电视监测网总体方案》(国家广电总局)
2.2.2.2《建立全国有线电视监测系统技术方案》(国家广电总局)
2.2.2.3《有线广播电视分配网监控设备通用技术要求》(国家广电总局)
2.2.2.4《广播电视监测台建设标准》(国家广电总局)
2.2.2.5《全国有线广播电视监测网接口要求》(国家广电总局)
2.2.2.6《有线广播电视前端监测及用户终端监测设备入网技术要求及测量方法》(国家广电总局)
2.2.2.7广电总局《有线电视网络光纤到户技术白皮书》;
2.2.2.8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三网融合推广方案》
2.2.2.9《广电总局关于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发[2012]33号)
2.2.2.10国发[2010]5号:《关于印发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通知》
2.2.2.11国办发[2010]35号:《关于印发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的通知》
2.2.2.12广局[2010]344号:《关于三网融合试点地区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2.2.2.13广局[2010]357号:《关于三网融合试点地区IPTV监测监管系统建设要求的通知》
2.2.2.14中国电信[2007]898号:《关于印发部分IPTV技术规范(V2.0)的通知》
2.2.2.15 GY/T5202-1995《广播电影电视基本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
2.2.3、遵循的标准和协议
2.2.3.1GY/T106-1999《有线广播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
2.2.3.2GY/T170-2001《有线数字电视广播信道编码与调制规范》
2.2.3.3GY/T121-1999:有线广播电视系统测试方法;
2.2.3.4GY/T125-1983:电视视频通道测试方法;
2.2.3.5GY/Z 174-2001《数字电视广播业务信息规范》;
2.2.3.6SNMPv2:RFC1441系列简单网络管理协议
2.2.3.7SMTP,POP3,IMAP4 电子邮件协议
2.2.3.8H.264:ISO/IEC 14496-10视频编码标准
2.2.3.9MPEG4-SP/ASP: ISO/IEC 14496-2视频编码标准
2.2.3.10RTP/RTCP: RFC 1889/1890系列实时传输协议
2.2.3.11RTSP: RFC 2326实时流协议
2.2.3.12HTTP 1.0/2.0 超文本传输协议
2.2.3.13TCP/IP 2.0 网络传输协议
2.2.3.14《调频(FM)广播监测设备技术要求及测量方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2.2.3.15《调幅(AM)广播监测设备技术要求及测量方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2.2.3.16《有线数字电视监管平台前端接口规范V2.5》(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2.2.3.17有线数字电视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GY/T 221-2006)
2.2.3.18《有线数字电视监管采集设备技术要求及测量方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2.2.3.19《全国地面无线广播电视监测系统接口要求》
2.2.3.20《全国广播电视监测网数据交换接口技术规范》
2.2.3.21《有线电视广播电视监测网前端监测及用户监测终端技术要求》
2.2.3.22《有线电视广播电视监测网监测前端及用户监测终端技术要求》(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2.2.3.23《有线电视前端卫星接收安全监控设备功能需求和验证方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2.2.3.24《关于印发“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安全暂行技术要求”的通知》(广发技字﹝2002﹞397号)
2.2.3.25《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2.2.3.26《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2.2.3.27《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2.2.3.28《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2.3.2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2.2.3.30中国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系统标准《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系统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GB20600-2006);
2.2.3.31《移动多媒体广播 第1部分 广播信道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GY/T 220.1-2006);
2.2.3.32《移动多媒体广播 第2部分 复用标准》(GY/T 220.2-2006);
2.2.3.33《移动多媒体广播 第2部分 电子节目指南》(GY/T 220.3-2007);
2.2.3.34米波分米波地面数字广播监测技术规程(GY/T142-1999)
2.2.3.35中、短波广播效果监测技术规程(GY/T176-2001)
2.2.3.36中、短波调幅广播质量开路监测技术规程(GY/T210-2005)
2.2.3.37ETSI TR 101290 Measurement guidelines for DVB systems
2.2.3.38数字电视图象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Y/T 134-1998)
2.2.3.39信息技术运动图像及其伴音信号的通用编码第1部分系统(GB/T 17975.1-2000)
2.2.3.40信息技术 运动图像及其伴音信号的通用编码第2部分音频(GB/T 17975.2-2000)
2.2.3.41信息技术 运动图像及其伴音信号的通用编码第3部分视频(GB/T 17975.3-2000)
2.2.3.42中文图文电视广播规范 (GB/T14219-1993)
2.2.3.43电视广播场消隐期插入行用途分配(GB/T17307-1998)
2.2.3.44数字电视系统中的数据广播规范(GY/T 201-2004)
2.2.3.45数字电视用户管理系统功能要求和接口规范(GY/T 216-2006)SNMPv2:RFC1441 系列简单网络管理协议
2.2.3.46H.264:ISO/IEC 14496-10 视频编码标准
2.2.3.47MPEG4-SP/ASP: ISO/IEC 14496-2 视频编码标准
2.2.3.48RTP/RTCP: RFC 1889/1890 系列实时传输协议
2.2.3.49RTSP: RFC 2326 实时流协议
2.2.3.50HTTP 1.0/2.0 超文本传输协议
2.2.3.51TCP/IP 2.0 网络传输协议
2.2.3.52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1-2006)
2.2.3.53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0-2006)
2.2.3.54信息安全技术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2-2006)
2.2.3.55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3-2006)
2.2.3.56信息安全技术服务器技术要求、信息安全技术终端计算机系统安全等级技术要求(GA/T671-2006)
2.3、系统结构和组成
2.3.1、系统结构
系统结构如图1
2.3.2、系统组成
(1)广播电视监测监管平台(已建)
(2)有线数字电视监测采集前端系统(扩容)
→ CPCI电信级嵌入式机箱(利用已有)
→ 嵌入式数字电视信号监测板;
→ 嵌入式数字电视转码板;
→ 嵌入式数字电视监测主控板。
(3)广播监测采集前端系统(新建)
→ 嵌入式广播信号监测板;
→ 嵌入式广播电视监测主控板。
(4)存储设备
2.4、广播电视监测监管平台要求
与已建的中心监管平台兼容,无缝对接。
2.5、监测采集前端系统要求
2.5.1、监测前端系统总体技术性能要求
前端设备采用嵌入式、模块化、刀片式一体化设备,完成对有线数字电视节目的监测报警、指标测量、频谱扫描等监测功能,对加扰和非加扰的的RF射频信号进行综合解扰、解调、信道监测、传输流监测、ES流监测、对传输流中的数字节目进行IP打包输出,采用硬件直接转码方式,对节目进行H.264编码压缩等任务,对监测数据信息进行分析、统计、存储、打印、报表、查询。
监测前端设备采用统一的全嵌入式IP 架构,支持CompactPCI标准,兼容各种调制方式的信号,无PC机,采用Linux操作系统。
(1)监测前端设备具有故障自检功能;
(2)监测前端设备具有良好的可扩容性,应充分考虑未来广播电视监测扩容的需要,只需简单增加监测板卡就能满足系统扩容能力;
(3)监测板卡采用嵌入刀片式结构,具有可热插拔(Hot Swap)、高开放性、高可靠性。板卡结构具有良好散热条件、抗振动冲击能力、符合高抗干扰电磁兼容性要求,具有气密性、防腐性;
(4)前端系统同时支持IPv4和IPv6协议;
(5)监测前端系统采用异态报警数据与异态录音录像存储双备份机制;
(6)系统采用开放性好的嵌入式操作系统;
(7)对节目采用一对一监测方式。
2.5.2、CPCI刀片式广播信号监测板要求
2.5.2.1、技术性能要求
→ 单板卡最大能支持8路FM/AM广播信号采集监测;
→ 支持AM与FM无扰切换与选择,每个采集通道可随意灵活调整为中波监测采集通道或调频监测采集通道;
→ 板卡支持CompactPCI标准;
→ 使用嵌入式、模块化、刀片式一体化设备,完成对广播节目的监测报警、指标测量、频谱扫描等“三满”监测任务;
→ 刀片式板卡,板卡尺寸:CPCI标准“160mm*233mm(宽*长)”尺寸;
→ 后装载板卡,实现后面连接板卡的接口;
→ 采用ARM嵌入式CPU,安装Linux操作系统;
→ 支持Over IP传输,并支持PCI总线传输;
→ 同时支持IPv4和IPv6协议;
→ 具备技术指标自动实时测量功能:能自动实时监测记录各路广播节目的基本运行技术指标,中波广播监测技术指标至少包括射频电平、调幅度、音量值;调频广播监测技术指标至少包括射频电平、调制度、音量值;
→ 具备频谱扫描功能:能在指定的频率范围内进行频谱扫描,并做对扫描结果进行记录和频谱分析;
→ 板卡支持远程控制功能,可实现远程设置监测通道各类参数;
→ 不管是本地用户还是网络上的远程用户,都可以在IP网络上获得板卡实时监测数据;
→ 可混插在已建前端监测设备机箱;
2.5.2.2、技术指标要求
→ 误报率≤1%,漏报率≤1%
→ 音频响应时间≤2秒
→ 频率范围:FM: 64-108MHz,AM: 520-1710KHz
→ 频率精度(分辨率):FM:0.1MHz,AM:1KHz
→ 测量误差:电平测量准确度±3 dBμv,调制度测量准确度±3%
→ 射频输入接口,高频头信号电平输入范围:35 dBμv -110 dBμv
→ 网络接口:RJ45型,千兆。
2.5.2.3、技术功能要求
(1)实时报警功能
“满时间”监测报警功能,各套节目(频率)是否按规定的开关机时间开始和结束播出,如未按时间表开始或提前结束,系统自动报警记录。
“无载波停播”监测报警功能,各频率出现无载波,系统自动报警记录,报警门限与延时时间(1-600秒)可调。
“无音频停播”监测报警功能,各频率出现无音频,系统自动报警记录,延时时间(1-600秒)可调。
“满功率”监测报警功能,各频率出现发射机功率下降1DB,系统自动报警记录。报警门限与延时时间(1-600秒)可调。
“满调制”监测报警功能,各频率出现调制度越限,系统自动报警记录。报警门限与延时时间(1-600秒)可调。
新增频率报警功能,扫描出所有信号的频率和合法频率表(可设置)进行对比,对新增加的频率进行报警和监看。
(2)技术指标自动测量功能
监测前端系统自动监测记录所有频率(各路)的基本运行技术指标。
中波广播:场强(载波电平)、调幅度。
调频广播:场强(载波电平)、频偏、调制度。
本地实时监测记录,并同时实时显示各路节目的指标。
自动接收数据处理中心指令,在数据处理中心进行实时监测显示,且不影响其它节目的监测记录。
(3)每个采集通道可随意灵活调整为中波监测采集通道或调频监测采集通道。
(4)节目安全性监测
1)频谱扫描:完成宽带频谱分析功能,可实时或定时对所在地无线、有线系统进行频谱扫描;可在指 定频率范围内准确锁定出频段内所有播出频率(频道),或者指 定扫描频率范围、步长,或者指 定中心频率、带宽,或者系统能够根据选定的频率范围自动选择合理的设置进行频谱扫描。频谱扫描结果须自动记录并上传到中心平台。
2)发现新频率:监测前端的监测设备根据中心布置的任务要求,通过对规定的频段范围进行逐点扫描,扫描步距可设,精度支持10KHz。对频点进行锁定、码流分析、扫描结果与前一天的扫描结果进行比对,或者与中心定义的频点列表进行比对,自动发现新频率,并上报中心。
(5)内容安全监测
*1)同步转播自动监测报警:以省监管中心的节目为标准,将各监测前端同步转播的节目设置为监测对象并进行内容识别比对,实现节目同步转播的自动监测。
*(2)错播自动监测报警:以省监管中心的节目为标准,将各监测前端相对应的节目设置为监测对象并进行内容识别比对,实现节目错播的自动监测。
2.5.3、CPCI刀片式有线数字电视信号监测板要求
2.5.3.1、技术性能要求
→ 支持DVB-C数字电视信号的解扰、解调、频点扫描功能;
→ 2频点/单板卡;
→ 板卡支持CompactPCI标准;
→ 刀片式设计,板卡尺寸按照CPCI标准中的“160mm*233mm(宽*长)”尺寸设计;
→ 使用嵌入式、模块化、刀片式一体化设备,完成对有线数字电视解调、解扰、信号监测报警等任务;
→ 采用插卡式结构,支持热插拔;
→ 后装载板卡,实现后面连接板卡的接口;
→ 具备DVB-C高频头、CAM卡插槽、以太网口;
→ 采用ARM嵌入式CPU,安装Linux操作系统;
→ 支持Over IP传输,并支持PCI总线传输;
→ 同时支持IPv4和IPv6协议;
→ 可混插在已建前端监测设备机箱;
→ 能与现有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前端监测设备有线数字电视信号监测板互相备份、直接替换;
→ 能与现有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监测网高清数字电视节目监测前端系统兼容,无缝对接;
2.5.3.2、技术指标要求
→ 单板卡支持2路(2频点)同时解调、解扰;
→ 频点节目一对一监测;
→ 误报率≤1%,漏报率≤1%;
→ 视音频响应时间≤2秒
→ 误差:电平测量准确度±2dB,其它0.95%;
→ 频率精度(分辨率):0.1KHz;
→ 频率范围:48MHz-960MHz;
→ 射频接口:75Ω BNC型或F型接口;
→ 功率电平:测量范围(30dBμV~110dBμV);电平分辨率(0.1dB);测量精度(±1.5dB);
→ BER(比特误码率):1E-3~1E-9;
→ MER(调制误码率):35dB 精度±2dB;
→ EVM(矢量幅度误差):64QAM时,1.4%~8.1%.
2.5.3.3、技术功能要求
(1)数字电视解扰功能
1)采用基于PCMCIA接口的DVB CI的行业标准,CAM大卡加小卡的模式,实现加密信源的实时解扰,对内部输出的传输流清流,经过硬件元件高速处理,实现TS OVER IP的网络传输。
2)每个监测模块配备独立的解扰模块,解扰模块采用双路CAM大卡加小卡的方式,对复用流中的多个节目进行串行解扰。解扰模块采用基于DVB CI的行业标准CAM大卡加小卡的模式。通过采用不同CA厂商的CAM大卡,能够灵活适应不同CA系统进行加扰的系统,支持各监测前端所采用的不同CA加扰系统。。
3)解扰模块完成解扰后,能将内部输出的传输流清流直接发送给监测模块以硬件方式进行高速处理,对传输流数据包进行TCP/UDP的IP封装,实现TS OVER IP的网络传输。
(2)射频层监测功能
支持射频层的监测,监测频点设置范围47MHz-960MHz;符号率设置范围1-7Mbit/s、可对通道RF功率电平实时监测及报警、实时监测的通道性能指标:MER、EVM、BER、对通道性能指标的参数进行实时比对和报警,并能提供报警阈值设定。
1)射频信号指标测量
实现对射频指标的测量,包括:
→ 频率符号率调制方式
→ 数字信号电平(功率电平测量范围: 30dBμV~110dBμV 电平分辨率: 0.1dB 测量精度: ±1.5dB)
→ 载噪比
→ 误码率(BER比特误码率: 1E-3~1E-9);
→ 调制误差比(MER调制误码率: > 36dB 精度±2dB);
→ 误差矢量(EVM矢量幅度误差: 64QAM时 1.4%~8.1%)
→ EB/N0
→ 星座图
→ 频率偏移
→ 符号率偏移
2)射频指标参数报警
→ 信道失锁,监测模块不能够锁定信号
→ 对通道性能指标的参数进行实时比对和报警,并能提供报警阈值设定。
(3)TS流质量监测
1)TR101 290实时报警
根据DVB TR101 290技术规范,进行1、2、3级的错误监测。主要有同步丢失、同步字节错、PAT错、连续记数错、PMT错、PID错;传输错、CRC校验错、PCR错、PCR精度错、CAT 错;NIT错、缓冲器错、未指 定的PID错、EIT错、SDT错、RST错、TDT错等。
第一级别错误包括:同步丢失、同步字节错、PAT错、连续记数错、PMT错、PID错。
第二级别错误包括:传输标志错误、CRC校验错误、PTS错误、CAT错误。
第三种级别错误反映MPEG-2传输流中的数据表格(SI表格)有错误,如表格序号错误或者表格数据的间隔和重复率不符合要求或者表格数据不完整等(这些表格包括SDT、EIT、RST、TDT等)。
2)TS流的基本结构信息监测
能实现TS流的基本结构信息监测,包括TS流的信息构成、TS包的包长、PSI/SI表的传输间隔、传输流的ID、PID的数量、网络ID和网络名 称。
3)码流带宽实时监测
能实现码流带宽分析功能,包括整个TS流总码率的最小值、最大值、有效值、当前值、TS流中每路节目的码率和所占带宽的比率、PSI/SI中每个PES的码率、空包率和其它数据的码率。
4)PSI/SI表的实时监测
能实现对PSI/SI表单的解析其中PSI包括:PAT(节目关联表)、PMT(节目映射表)、CAT(条件接收表)、NIT(网络信息表),SI包括:BAT(业务群关联表)、SDT(业务描述表)、EIT(时间信息表)、RST(运行状态表)、TDT(时间和日期表)、TOT(时间偏移表)、ST(填充表)、SIT(选择信息表)、DIT(间断信息表)。
5)PCR实时监测
能实现对PCR精度(PCR_AC)、PCR抖动(PCR_OJ)、PCR频率偏置(PCR_FO)、PCR漂移(PCR_DR)的分析。
6)报警参数的设置
能实现对每个监测内容及设定的域值保存成文件,在进行监测或轮巡监测时,将实时监测参数与保存的文件参数做实时的比对,当实际工作参数与此不符或者超出预先设定范围,能自动报警。
7)错误码流的自动捕捉和记录
能实现对错误码流的自动捕捉和记录,能提供给中心回放离线分析。
8)ES流的验证
能实现ES比对监测,对各前端接收监测中心下发的ES流特征值进行ES流比对监测,各前端将比对的结果上传给中心统一调度处理,保证省属媒体节目完整的覆盖及时发现节目是否被恶意篡改等。
(4)音视频监测报警功能
各频道在规定播出时段内出现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监测前端系统自动报警记录,并实时上传至数据处理中心,在数据处理中心以语言、文字和颜色图形报警提示。
→ 无音频:1-600秒可调,可按频道、时间段任意设置;
→ 彩条:1秒,报警延时时间可调(1-60秒);
→ 黑场: 1-10秒可调,可按频道、时间段任意设置;
→ 静止画面:1-600秒可调,可按频道、时间段任意设置;
(5)系统具备对信号的固定和周期性监测功能
1)对于监测任务中的重要频点,能实现一对一的实时监测。
2)为了节省系统的硬件资源,能实现监测模块的每个接入点轮巡监测多个频点;系统提供监测点的轮巡配置功能,如果该某些频点需要进行轮巡监测,则选择该功能进行进一步的配置;如果轮巡到某个频点出现报警的时候,该监测模块支持自动停止轮巡,一直停留在该频点持续进行监测,直至报警消失,监测模块则继续按照配置进行轮巡。
(6)节目安全监测
1)频谱扫描:完成宽带频谱分析功能,可实时或定时对所在地无线、有线系统进行频谱扫描;可在指 定频率范围内准确锁定出频段内所有播出频率(频道),或者指 定扫描频率范围、步长,或者指 定中心频率、带宽,或者系统能够根据选定的频率范围自动选择合理的设置进行频谱扫描。频谱扫描结果须自动记录并上传到中心平台。
2)发现新频点:监测前端的监测设备根据中心布置的任务要求,通过对规定的频段范围进行逐点扫描,扫描步距可设,精度支持10KHz。对频点进行锁定、码流分析、扫描结果与前一天的扫描结果进行比对,或者与中心定义的频点列表进行比对,自动发现新频点,并上报中心。
3)发现新节目:监测前端的监测设备根据中心布置的任务要求,核查频道扫描后的节目列表。对频点进行锁定、码流分析、PSI/SI分析,分析结果与前一天的结果进行比对,或者与中心定义的节目列表进行比对,自动发现新节目,并上报中心。
(7)内容安全监测
1)同步转播监测:该系统主要任务是实现同步转播的广播电视节目内容一致性比对,以便及时发现广播电视转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对比报警。
2)错播监测:该系统主要任务是实现直播的广播电视节目内容一致性比对,以便及时发现广播电视直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对比报警。
2.5.4、CPCI刀片式数字电视信号转码板要求
2.5.4.1、技术性能要求
→ 8路高清(兼容标清,包括MPEG2、H.264、AVS、AVS+)硬件转码,转码格式H.264,码率可调
→ 支持节目一对一转码,同时也支持节目轮巡转码;
→ 采用插卡式结构,支持热插拔;
→ 采用ARM嵌入式CPU,安装Linux操作系统;
→ 板卡支持CompactPCI标准;
→ 刀片式板卡,板卡尺寸:CPCI标准 “160mm*233mm”尺寸;
→ 具备前装载和后装载两种板式;
→ 支持Over IP传输,并支持PCI总线传输;
→ 同时支持IPv4和IPv6协议;
→ 可混插在已建前端监测设备机箱;能与现有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前端监测设备数字电视信号转码板互相备份、直接替换;
→ 能与现有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监测网高清数字电视节目监测升级改造项目监测前端系统兼容,无缝对接;
→ 能与已建的福建省有线数字电视监测系统的监测前端系统兼容且能融为一个完整的系统、无缝对接。
2.5.4.2、技术指标要求
→ 视音频响应时间≤2秒
→ 实现多种格式转码,包括MPEG2、H.264、AVS、AVS+等;
→ H.264码率可调(100Kbit/S-5Mbit/S);
→ 支持8路同时硬件转码;
→ 支持制式:PAL、NTSC;
→ 分辨率:高清1280*720、960*576,D1,VGA,CIF,QCIF;标清704*576(PAL)704*480(NTSC);
→ 帧率:25F/S、30F/S。
2.5.5、CPCI刀片式广播电视监测主控板
CPCI刀片式广播电视监测主控板是用于广播电视监测的专用嵌入式主控板,支持CompactPCI标准、板卡尺寸符合CPCI机箱接口要求,完成对各类广播电视监测前端设备控制管理等功能。
2.5.5.1、技术性能
→ 采用ARM嵌入式CPU,安装LINUX操作系统及监测应用软件;
→ 采用插卡式结构,支持热插拔;
→ 板卡支持CompactPCI标准;
→ 刀片式板卡,板卡尺寸:CPCI标准“160mm*233mm(宽*长)”尺寸;
→ 前装载板卡,具有指示灯前面显示板卡运行状态;
→ 最大能实现16路多画面合成图像 Over IP上传至中心;
→ 最大能实现16路多画面合成VGA/HDMI输出至本地大屏幕显示系统;
→ 支持 mSATA 接口;可直接插入 mSATA 接口固态硬盘,实现本地存储,进一步简化监测前端设备;
→ 支持Over IP传输,并支持PCI总线传输;
→ 同时支持IPv4和IPv6协议;
→ 最大能实现对16路广播电视节目信号通道进行控制管理;
→ 采用贴片工艺,无附加板;
→ 可混插在已建前端监测设备机箱;能与现有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前端监测设备主控板互相备份、直接替换;
→ 能与现有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监测网高清数字电视节目监测升级改造项目监测前端系统兼容,无缝对接;
2.5.5.2、技术功能
(1)数据实时上传功能
将报警、指标测量与内容编码压缩录音录像等数据实时上传到监测数据处理中心。
(2)数据传输保护功能
当出现因网络故障而不能实时上传数据(报警、指标测量与内容编码压缩录音录像等数据)到中心存储系统时,系统在网络恢复后,自动接收中心指令,将这段数据重新上传到中心存储系统。
(3)异态节目内容存储功能
能把“报警起始时间”超前10秒(可设置)至“报警结束时间”以后10秒(可设置)这段时间内的节目内容信息全部自动存储起来,供查询。
(4)报警数据的上传、处理、存储与报表打印功能
所有报警原始数据必须经过上传、处理、存储,形成多级别的数据,并以满足监测业务需要,同时,报表可预览、打印。
(5)报警联动功能,各监测前端出现报警情况,中心可同时报警。事故记录在当地存储,同时上传到省监测中心实时存储。
(6)播出时间表的设置和修改
→ 可远程设置监测前端各频率的播出时间表。
→ 设置完某频率一周当中的某一天后,其他六天或所有时间表可以一键全部输入;
→ 每天的时间表可设置成5个时间段;
→ 设置临时监测任务,可按天设置临时播出时间表,各频率每天的播出时间均分成5个时段;
(7)实时时钟同步
前端设备与中心系统的实时时钟同步,保证整网的时间一致性,准确度为1 秒/24 小时。
(8)故障自检功能
前端设备具有故障自检功能,故障自检达到板卡与芯片级。前端设备内置各种温度、湿度及状态监测模块,可以对其进行实时监测。在系统、设备层面上监测信号状态和设备运行情况,进一步保障前端系统的可靠运行。
(9)其它远程控制功能
节目信息设置功能、监测报警参数设置功能、远程控制管理功能、系统安全功能、监测设备故障报警功能、监测设备异常自动处理功能、电源保护功能、远程重启功能、远程存储功能、软件远程升级功能。
2.6、网络传输系统
利用已有的网络传输系统。
(三)现场演示要求
★1、系统功能现场演示
(1)评标现场功能演示总体要求:为保障此次招标的广播监测前端系统设备能够与现有的福建省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数据处理系统无缝衔接,保证其兼容性、稳定性、避免出现数据孤岛以及方便后续业务的开展与设备维护,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通过演示相关功能展示其信号采集和兼容对接方面的性能,以便采购人及评审专家能对投标人的信号采集与兼容性实施能力是否符合采购需求进行主观评判。具体要求详见“附录一 现场功能演示要求”,评标专家将依据附录一中的“演示结果表”的结果对投标人进行评审,每家投标人演示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投标人参与现场演示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现场演示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另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现场演示所需的接入电源(仅提供家用220V两插、三插常用插口,如投标人插口为非常用插口,则由投标人自行准备转接头)。投标人未进行演示或演示未满足演示要求,投标无效。
(3)各投标人的现场调试人员不得多于2人。
2、演示设备递交要求
(1)所有演示设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3:00前(具体时间以招标公司通知为准)送到开标地点并安装完毕,超过时间送达的设备将被拒绝受理。演示设备和包装均不得标明投标人名称及货物品牌,由招标采购单位现场编号供评委评标。
(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演示设备封存保留作为验收依据,若所提供实物与演示设备不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按合同规定进行赔偿。
(3)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演示设备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通知的一个小时之内由投标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持身份证办理退回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回手续的,若设备发生丢失则后果自负。
注:所有演示设备均应粘贴标签,上面标明货物名称、合同包号、品目号、型号,标签应粘贴牢固,书写应正楷、清晰(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
附录一 现场功能演示要求
1.演示总体要求
(1)采购人在评标现场提供的设备有广播信号发生器1台、射频信号线一根(-2 F头)、交换机1台、笔记本电脑1台、电源插座1个。采购人在评标现场通过设置信号源设备输出固定参数的调频广播信号给投标人进行信号接入,并在现场提供现有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数据处理系统软件供演示使用。
(2)投标人须自行携带嵌入式广播监测采集系统相关设备以及接入网线及辅材参与现场演示,演示由投标人分别在评标现场完成,投标人须在演示结果上签字确认。投标人参与现场演示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现场演示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另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现场演示所需的接入电源(仅提供家用220V两插、三插常用插口,如投标人插口为非常用插口,则由投标人自行准备转接头)。
2.演示环境
演示现场系统环境配置
名称 |
配置 |
备注 |
广播信号发生器 |
模拟输出一个频率为94MHz的FM射频信号,附带发出频率为1KHz的蜂鸣音,输出信号的射频电平70dbuv、调制度60% |
投标人自行携带射频连接电缆,该广播信号发生器射频输出接口为标准BNC型,阻抗50 Ω,也可使用采购人现场提供的-2型射频输出线缆。投标人请自行校准接头及线缆损耗误差。 |
福建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数据处理系统软件 |
1、软件接口IP地址:172.16.10.105 2、软件中指定的播放通道已设置好需演示节目的播放设置 |
已安装在评标现场采购人提供的笔记本电脑上 |
交换机 |
RJ45型电接口,千兆交换机 |
无VLAN |
本次演示所需接口协议 |
详见附录二 |
|
3.投标人配置要求
(1)由投标人自行准备包括但不限于嵌入式主控板卡、监测板卡等广播监测采集前端系统设备及必要辅材;
(2)广播监测采集前端系统设备进行如下设置:
1)用于对接“福建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数据处理系统软件”的接口地址设为172.16.10.100;
2)用于接收“福建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数据处理系统软件”中心控制指令的端口号为:4000。其余设备可使用IP地址段为172.16.10.150-200。
(3)演示所需接口和对接协议详见《附录二》。
4.演示内容及主要操作步骤
(1)投标人将广播信号发生器输出信号接入其相关采集设备;
(2)投标人将其相关设备接入采购人提供的交换机中任意网口进入演示环境局域网;
(3)接好后投标人自行在演示现场的笔记本电脑上使用ping命令测试网络环境,确认已成功接入演示局域网后开始进行软件操作。
(4)投标人进行广播信号射频电平、调制度指标测量及参数读取显示功能演示。
1)投标人打开演示现场的笔记本电脑上桌面快捷方式"数据处理系统.lnk",然后在“福建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数据处理系统软件”软件自行进行如下操作:
2)在“福建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数据处理系统软件” 软件分别点击“实时监测”界面,并在地图区域点击选择名为“演示”的前端站点,点击按钮顺序为“实时监测--演示”,进入实时监测页面。
如图1所示。
3)点击“网络连接”按钮,在界面“工作状态”栏选择节目名称为“演示”的通道,查看“调制度”和“射频电平”两项指标的参数值。
如图2所示。
图2
4) 点击右上角“ ”关闭按钮,在弹出对话框中输入用户名test和密码test退出程序,在演示结果上签字确认。
5.预期结果
(1)实现对被测信号射频电平指标测量及其参数读取功能,并能在“福建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数据处理系统软件” 的实时监测界面中读取相应结果。
(2)实现对被测信号调制度指标测量及其参数读取显示功能,并能在“福建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数据处理系统软件” 的实时监测界面中读取相应结果。
6.演示结果表(专家评审用)
演示项 |
演示结果 |
评审方法 |
||
射频电平、调制度指标测量与读取显示功能演示 |
||||
射频电平指标测量、参数读取 |
□通过 □不通过 |
从“福建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数据处理系统软件” 的实时监测界面中查看演示结果, 以界面上可以看到的频率为94MHz的广播节目中的 “射频电平”的参数数值,且该数值与信号发生器设置输出的70dbuv电平值(以信号发生器面板显示的射频电平值为参考值)误差在±3dBμv范围内视为通过,如果读取不到射频参数或读取到的参数值不在此范围内视为不通过。 |
||
调制度指标测量、参数读取
|
□通过 □不通过 |
从“福建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数据处理系统软件” 的实时监测界面中查看演示结果, 以界面上可以看到的频率为94MHz的广播节目中的 “调制度”的60% 参数数值,且该数值与信号发生器设置输出的调制度值(以信号发生器面板显示的调制度值为参考值)误差在±3%范围内视为通过,如果读取不到调制度参数或读取到的参数值不在此范围内视为不通过。 |
||
评标小组签字栏 |
|
|||
投标人签字栏 |
|
附录二 现有福建广播电视监测中心数据处理系统射频电平与调制度参数显示接口协议
1.实时指标测量请求
→ 功能说明
该接口定义了TCP方式下,客户端请求监测前端开始,结束实时指标测量的数据格式,以及仅一次执行的实时指标测量请求。
监测前端接收到”实时质量指标查询”开始请求后,应该持续返回”实时指标测量上报数据”XML文件,直到收到结束请求,或者连接中断。
→ QualityRealtimeQuery.xml用例
<="" span="">EquCode="110000N00001" Freq="112.25" Action="Start">
→ 元素及属性说明:
QualityRealtimeQuery指标查询,包含元素:QualityIndex,可以包含多个。
QualityIndex:指标项描述。
QualityRealtimeQuery元素属性包括:
属性 |
说明 |
类型 |
Freq |
频率,单位为MHz,不能为空。 |
Float(8) |
Action |
控制命令,Start:开始,Stop:结束,Once:单次测量。 |
Float(8) |
QualityIndex元素属性包括:
属性 |
说明 |
类型 |
Type |
指标编码 |
Int(2) |
Desc |
指标类型描述: Type=1时射频电平; Type=2时调制度(瞬时值);
|
String(500) |
2.实时指标测量上报数据
→ 功能说明
该接口定义了质量指标上报的接口,接口数据采用二进制格式。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监测前端应该向授权者上报质量指标:
监测前端接收到”质量指标查询”指令后,应该返回接口数据。
授权者设置质量指标监测任务,当指标测量开始时间到后,监测前端会根据测量结果把指标测量结果上报给相关授权者。
→ 数据格式描述:
内容 |
描述 |
位数 |
data_type_tag |
接口类型。广播实时指标测量上报是”TRQU”。 |
32 |
report_time |
上报时间, 从1970年1月1日0时0分0秒到该时间点所经过的秒 |
64 |
freq |
测量频率。单位为kHz。 |
32 |
data_length |
数据长度 |
16 |
for(i=0;i<data_length;i++){< span=""> |
|
|
type |
指标类型: Type=1时射频电平; Type=2时调制度(瞬时值);
|
8 |
value |
扫描结果。在原值基础上乘1000。 |
32 |
} |
|
|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253号广电大院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内容进行验收 |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40 |
到货检验合格后支付40%货款 |
2 |
50 |
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50%货款 |
3 |
10 |
与前期实施的750万元部分项目共同完成最终验收后支付10%货款 |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4.1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4.2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4.3《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符合本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皆可。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一、投标函
致: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合同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致: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致: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我方银行:(填写“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函的
现附上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填写“担保机构全称”)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如: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的(按照投标人实际缴纳的税种名称填写)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4、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致:
现附上截至 年 月 日 时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我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填写具体份数)份,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具体以检察院出具的为准。
★注意: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2、若从检察机关指定网站下载打印或截图告知函,则告知函应为从前述指定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投标无效。
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三、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五、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协议(若有)应为原件。
二-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6、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包括本格式第3、4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及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投标报价 |
投标 保证金 |
备注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
…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合同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规格 |
来源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备注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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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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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合同包的分项报价,其中:“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合同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合同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合同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合同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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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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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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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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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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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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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制造厂商 |
企业类型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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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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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合同包内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的报价总金额: 。 |
★注意:
1、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及“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除本表第4条规定情形外,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提供的服务不享受价格扣除。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①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或
( )提供其他(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②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③服务: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5、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
6、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2-③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
( )由本投标人承担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提供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服务;或
(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合同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3、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可享受价格扣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招标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
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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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单价 (现场) |
数量 |
总价 (现场) |
认证种类 |
* |
*-1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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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a.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合同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表1)第13项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合同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投标标的 |
数量 |
规格 |
来源地 |
备注 |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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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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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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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合同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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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 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招标编号:
合同包 |
品目号 |
商务条件 |
投标响应 |
是否偏离及说明 |
* |
*-1 |
|
|
|
… |
|
|
|
|
… |
|
|
|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
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表应为原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