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精选层挂牌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9.16 元/股于 2021 年1 月20 日(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309.285 万股,占初始发行规模 的 15%。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精选层挂牌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9.16 元/股于 2021 年1 月20 日(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309.285 万股,占初始发行规模 的 15%。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华维设计”)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在精选层挂牌交易
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含第30 个自然日,即 2021 年2 月5 日至2021 年3 月 6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 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309.285 万股)。
截至 2021 年2 月22 日日终,获授权主承销商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发行人股票 309.285 万股,与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数量相同,因此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未行使,未涉及新增发行股票的情形。本次购买股票支付总金额为 2,758.95 万元(含经手费、过户费),
最高价格为 9.16 元/股,最低价格为8.08 元/股,加权平均价格为 8.92 元/股。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
者与发行人已分别签署《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之战略配售协议》,协议中包含延期交付条款。
根据上述协议的约定,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世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西高信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接受其获配的全部或部分股票进行延期交付,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实际获配数量 (万股) | 延期交付数 量(万股) | 限售期安排 |
1 | 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12.3800 | 209.2850 | 6 个月 |
2 | 世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 | 50.0000 | 6 个月 |
3 | 江西高信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 | 50.0000 | 6 个月 |
合计 | 412.3800 | 309.2850 | - |
东北证券自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 3 个交易日内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过户
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
精选层挂牌之日(2021 年 2 月 5 日)起开始计算。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 (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 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 0899246805 |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
增发股份总量(股): | 0 |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 3,092,850 |
五、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0 年 7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2020 年 8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2020 年 9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确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之发行规模及超额配售权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进一步确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之发行规模及超额配售权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和获授权主承销商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数量不得超过初始发行规模的 15%。根据前述议案,截至 2021 年 2 月 22 日日终,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行使暨获授权主承销商从二级市场净买入的股票数量与超额配售股数相同,超额配售后本次发行的总配售数量与初始发行量 2,061.90 万股保持一致。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公告书》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已实现预期。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东北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超额配售选择 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相关超额配售 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已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发表意见。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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