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拟中标后将采购清单中“允许分包”/“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合同分包的,接受分包企业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XXXXXX 资质/证书) , 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 (4)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XXXXXX资质/证书) ;
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
(2022年全流程电子化1.0版)
(最低评标价法)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二二年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提高政府采购活动规范化、专业化和电子化水平,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和采购工作效率,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在原有招标文本模板基础上制定了《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电子化公开招标文本(2022年全流程电子化1.0版)》(最低评标价法)(以下简称《电子化招标文本》)。
一、适用范围
《电子化招标文本》适用于我省政府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最低评标法并在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上组织采购的的货物和服务项目。
二、填写规则
《电子化招标文本》中条款中以“ ”标记的部分,是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需要填写的内容,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应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具体化填写;
《电子化招标文本》中条款中以“无括号的斜宋体”标记的部分,是需要选择保留的内容,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应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选择部分内容保留。
三、提示说明
《电子化招标文本》中以“(有括号的斜宋体)”标记的部分,是提示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的内容,编制采购文件时应当删除;
《电子化招标文本》中以“(有括号的楷体)”和“(有括号的宋体)”形式标记的部分,是补充解释说明的内容,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编制文件时不用处理。
四、相同内容
为避免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出现的相同内容在文件中前后不一致等错误,招标文件尽量做到相同内容只出现一次,其他章节涉及有关内容的,以详见相关章节或引用相关章节条款号的方式体现。
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资格审查标准
《电子化招标文本》“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设置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电子化招标文本》“第四章 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资料和“第五章 评标办法”中符合性审查需要满足的条件进行了列表,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根据采购项目实际需要,对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在上述表格中选择和补充列明。
六、采购需求与合同文本
《电子化招标文本》在“第三章 采购需求”列出了采购需求文件大纲和编制格式,供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参考。
《电子化招标文本》“第六章 合同文本格式(参考)”列出了合同文本参考格式和主要合同要素,供采购人参考。采购人应当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采购项目合同类型和特点,规范拟定和签署项目采购合同。
七、实施及修改
使用中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受理处联系。我们将及时结合反馈意见和工作需要,以进一步修订完善《电子化招标文本》并协同推进其规范运用。
湖北省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采购人:
集中采购机构: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全流程电子化1.0版
目 录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或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 万元整
最高限价:人民币 万元整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10 %
符合条件的 联合体或合同分包 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4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项目实际选择)
(1)无
(2)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
(5) 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大型企业应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 40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与的,可以不用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6) 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大型企业应与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中小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 40 %,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 60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与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7) 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大型企业应与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由小微企业承担,联合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不低于 40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与的,可以不用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8) 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中标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 40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与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9) 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中标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 40 %,其中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 60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与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10) 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中标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 40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直接参与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特定资格要求:(根据项目实际调整)
(1)无;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联合协议书;
(3)拟中标后将采购清单中“允许分包”/“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合同分包的,接受分包企业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XXXXXX 资质/证书) , 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
(4)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XXXXXX资质/证书) ;
(5)应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地点: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或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采购公告(http://jycg.hubei.gov.cn/jyxx/zfcg/cggg/)
方式:点击本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下载招标文件,并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陆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登陆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注册网站:http://dzcg.hubeigp.gov.cn/assets/page/registerUser/register_g.html?cloudid=100,注册咨询联系电话:027-86620931。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地点: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http://sso.hubeigp.gov.cn/checkLogin?sourceURL=http%3A%2F%2Fdzcg.hubeigp.gov.cn%2Flogon&cloudid=10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是否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资金来源:中央/省级/市级/县(区)级财政性资金
采购活动中应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一、总则 |
||
3.1 |
监管部门 |
采购人预算级次的同级财政部门 |
4.1 |
项目属性 |
货物 /服务 |
5.3 |
分支机构 |
采购项目属于电信(基础电信服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等行业的,上述企业分支机构无须总公司授权可以直接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但其授权代表应获得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 |
5.4 |
资格预审 |
未进行 /采购人已进行了资格预审,将只接受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
9.1 |
投标费用 |
集中采购机构不向投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
10.2 |
采购信息获取 |
应自行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和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上获取 |
11.2 |
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手册 |
下载地址:https://dzcg.hubeigp.gov.cn/assets/special/100/yptpic/gyssc.zip |
11.3 |
电子采购平台咨询 |
如有问题,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咨询电子采购平台 |
11.4 |
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 |
QQ群:463671735,966545752 电话:027-86620931 |
二、招标文件 |
||
13.1 |
实物样品 |
不提供 /提供 开标当天8:30至9:30,提供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1003室,逾期提供的样品将不予接受。 |
14.1 |
项目演示 |
不进行 /进行 /现场演示 /远程线上演示,演示时间不得超过 15 分钟。开标时,工作人员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的互动窗口告知评标具体时间; 评标时,投标人应提前登陆电子采购平台做好远程线上演示准备工作,随时关注互动窗口,按照评标委员会的安排进行演示。 /现场演示人员应提前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902A室等候并做好准备工作,随时按照评标委员会的安排进行演示。 |
16.1 |
澄清或修改 |
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关注更正公告并下载澄清或修改的内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不再书面通知。 |
17.1 |
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
不组织 /组织 时间:(或在项目报名结束后采购人再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 地点:(或在项目报名结束后采购人再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 |
三、投标文件 |
||
20 |
投标文件数量 |
1 份(包括投标文件<PDF格式>和投标数据文件<PDF格式>) |
22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23.1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
四、开标与评标 |
||
28.2 |
投标文件解密 |
文件解密时间:无特殊情况,30分钟内 密码输入:5次机会(若忘记密码,在5次输入机会未使用完前可使用密码找回功能找回密码) |
五、中标和合同 |
||
34.2 |
中标通知书 领取方式 |
自行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下载打印 |
37 |
合同融资 (政采贷) |
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d/homepage |
六、询问及质疑 |
||
38.2 |
询问联系方式 |
采购人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招标文件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开评标及中标后事项联系方式:027-86620846 |
39.3 |
质疑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靖 电话:027-86620819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1506室 |
1、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2、若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第一章 投标邀请”和此表的内容为准。 |
总 则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基本定义
“电子采购平台”是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https://dzcg.hubeigp.gov.cn/)。
“采购人”: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集中采购机构”是指: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是指:通过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的,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应在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招标文件未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招标文件规定可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得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跨区域联合采购项目,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相同的,集中采购机构所在地的财政部门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不同的,由预算级次最高的财政部门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项目属性
项目属性: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应当符合“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联合体
(1)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接受或要求联合体的,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应由组成联合体的任意一方办理参与项目的相关手续,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负主要责任。
分支机构: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分支机构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资格预审: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文书使用的语言文字均为简体中文。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或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计量单位
招标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保密要求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不得泄露参与政府采购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性的相关采购信息。
费用承担
招标费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采购信息
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公示、公告、澄清、更正等采购信息依法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同步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官网发布。
采购信息获取: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渠道获取项目采购信息,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项目采购信息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采购平台
电子采购平台客户端运行环境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可能会出错,影响其投标:
(1)操作系统:Windows 7及以上版本;
(2)浏览器:360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 11、10;
(3)办公软件:Microsoft Office 2007-2016完整版、WPS Office 2019个人版、WPS Office 企业版;
(4)PDF软件推荐: 平台自带PDF软件(软件路径:C:\Windows\winaip);
(5)电子采购平台所有插件应为最新版。
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平台操作等事项详见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其下载网址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电子采购平台咨询: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上电子投标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题和风险,特别是投标文件签署、提交等问题,无特殊情况,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规定咨询集中采购机构或电子采购平台。任何问题和风险使投标人投标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组成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Word格式)和招标数据文件(Excel格式)两部分共同构成。(采用电子版文件压缩包格式提供)
招标文件(Word格式)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资格审查
第五章 评标办法
第六章 合同文本格式(参考)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招标数据文件(Excel格式)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 封面
第二部分 投标(报价)一览表(含明细)
第三部分 评审对照表
实物样品
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是否提供样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和“第四章 评标办法”。
样品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应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联系采购人取回投标样品;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按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丛其规定)。投标样品制作、提交及退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项目演示
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进行项目演示,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进行项目演示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是否进行项目演示及演示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自行准备好演示的软硬配置环境和网络环境,做好演示的各项准备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进行现场演示的,演示人员不得超过3人,演示现场只提供HDMI接口电视一台,其它设备和网络环境自备。
项目演示顺序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依次演示,演示的评审详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和“第五章 采购需求”。
合同分包
允许或要求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中标后合同分包的,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拟中标后合同分包的,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招标文件未载明合同分包的,不得进行合同分包,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项目严禁转包行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澄清或修改: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潜在投标人应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内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应当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
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应按要求及时参加。
现场考察获取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潜在投标人利用的客观资料,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依此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开标前答疑会涉及招标文件内容有澄清、修改的,以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潜在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PDF格式)和投标数据文件(PDF格式)二部分共同构成。
投标文件(PDF格式)内容: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数据文件(PDF格式)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 封面
第二部分 投标(报价)一览表(含明细)
第三部分 评审对照表
投标文件编制
招标项目划分采购包的,投标人应就所投包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PDF格式)应按“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先编写成Word格式文件,再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转换成PDF格式。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页面纸张大小使用A4规格,所提供的资料应为清晰影印件;
(2)投标文件应编写详细目录,目录能链接到投标文件对应章节内容,且具有文档结构图;
(3)投标文件页码必须连续,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审查;
(4)投标文件转换成PDF格式后也应满足上述要求,若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数据文件(PDF格式)应先按招标数据文件(Excel格式)的格式、内容及填写要求进行编写,并确保已充分覆盖了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含明细)》、《评审对照表》的内容,再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转换成PDF格式。
为了保证采购平台电子化处理效率,投标人在保证扫描件清晰可辨认(若无法辨认影响评审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的情况下,应尽量降低扫描分辨率,输出为JPG文件格式(以文字为主的文件扫描,建议最高200DPI;以图片为主且颜色丰富的文件,建议最高300DPI)。同时应尽可能降低投标文件的大小,小容量投标文件提交上传更快捷、差错发生几率少。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文件的数量
应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
应按照“第三章 采购需求”规定的货物(或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含税费、保险等),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应对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项或只投其中部分内容,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备选方案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未按要求提供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同意或拒绝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限协调确定但不得修改其它投标内容;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文件在有效期满后将失效。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人应按要求对投标文件(含投标文件<PDF格式>和投标数据文件<PDF格式>)需要加盖公章的部位加盖公章(电子公章),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部位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电子章与相应的实物章、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文件(PDF格式)签章:投标人应用带电子签章功能的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采购平台,使用文件签章菜单的“标书签章”功能将编制好的Word格式投标文件转换为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投标数据文件(PDF格式)签章:应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的文件签章菜单的数据签章功能将填写完毕的投标数据文件(Excel格式)转换为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都应在投标文件上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签章)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加密与提交
投标人应按“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采购平台上提交投标文件,并按电子采购平台提示,设置投标文件加密密码。投标人应牢记投标文件加密密码并严格保密,该密码将用于解密其投标文件。因忘记密码无法解密投标文件,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投标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投标高峰时间,错峰进行电子投标。电子采购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后,将向投标人出具电子签收回执。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为准,系统以收到投标人发出的提交指令时间作为其投标时间。超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将拒收。
投标人应将电子采购平台上未加密且盖章的投标文件下载腿部保存,以便启动应急开标程序时使用。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截止后,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无效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电脑(机器特征值一致:如MAC地址等)或使用同一电子密钥,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符合“第四章 资格审查”和“第五章 评标办法”中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的。
开标与评标
开标程序
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或标段)完成项目签到工作;
(2)在“第一章 投标邀请”约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公开组织开标工作;
(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按时进入项目“开标大厅”,并实时关注工作人员直播情况和操作要求。
投标文件解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后,工作人员启动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及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2”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非因电子采购平台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停止解密后,在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情况下,已解密的投标文件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项目应按规定作废标处理。
工作人员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组织开标、唱标,形成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开标过程,认真核实开标结果并在开标一览表上进行电子签署确认(用CA数字证书中的电子印章进行签署)。未在规定时间内(一般10分钟内)对开标一览表签署确认的,将视同其认可开标结果。
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的,以及认为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工作人员当场对疑义作出答复。疑义与答复应通过 “开标大厅”互动窗口中在线进行。
特殊情况的处置
(1)因电子采购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采购人将暂停开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也可按照本章“29.应急开标程序”规定启动应急开标程序;
(2)“电子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是指:系统服务器等硬件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使用系统;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等出现错误,无法进行正常操作;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出现断电、断网事故;其他无法保证开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应急开标程序
开标过程中若出现“电子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时,可以在采购人代表的监督下,启动应急开标程序。
应急开标程序如下:
(1)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所有投标人,启动应急开标程序;
(2)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应在4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接收投标文件邮箱:(pbps2c@hbggzy.cn)提交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上下载的盖章且未加密的文件),投标文件应与电子采购平台上提交的文件内容一致(在非应急开标期间集中采购机构将不接受、不处理任何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或提交的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编制、签署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提交时间截止后,工作人员及时下载投标文件并将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录入系统;录入完成后形成开标结果并通过邮件回复各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通过邮件确认投标报价,不及时回复确认报价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所载内容无疑义;
(4)开标结束。
截止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应按规定作废标处理。
开标、评标均以电子邮件提交的投标文件为准。
资格审查
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中标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位的资格审查情况。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招标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本章31.3条规定的情形除外),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委员会中的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中标人;
(5)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
详见“第五章 评标办法”。
中标与合同
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或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中标公告
集中采购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规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的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和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结果公告后,中标人和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领取。
未中标的投标人可在中标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位的评标得分与排序。
合同签订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响应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要素应当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投标文件等相关内容一致。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合同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融资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为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若有融资需求,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登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平台,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其提供融资服务。
询问与质疑
询问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或各招标程序活动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采购平台,依法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询问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质疑提出方式:
(1)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我的质疑”→“提出质疑”,然后按提示进行操作;
(2)线下提交《质疑函》。质疑受理时间以签收投标质疑函时间为准。
质疑联系方式: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质疑函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 第94号)规定的内容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http://download.ccgp.gov.cn/2018/zhiyihanfanben.zip)的格式提交。
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集中采购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活动中应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措施
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规定执行强制(品目清单中标“★”的产品)和优先采购;信息安全产品应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认监委《关于部分信息安全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的公告》(2008年第7号)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规定对强制性认证产品实施强制采购。项目若涉及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和“第五章 评标办法”。
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人应按《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执行(进口产品审批制)。项目若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预留采购份额及价格评审优惠:采购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号)和《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对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进行价格评审优惠。项目若涉及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和“第三章 采购需求”;项目若涉及价格扣除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评标办法”。
其 它
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根据《财政部关于<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做出的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适用法律
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解释权
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所有。
采购需求
说明:采购需求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要求/备注 |
货物/服务 |
所属行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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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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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项目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日历天 |
||||||
质保期/服务期 |
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 |
||||||
核心产品 |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标注。 |
||||||
节能产品 |
采购清单中注明“节能产品”的,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依据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
信息安全产品 |
采购清单中注明“信息安全产品”的,属于强制采购产品。依据财库〔2010〕48号文的规定,应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频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
||||||
适宜中小企业提供 |
采购清单中注明“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全部或部分由联合体提供或进行合同分包。 |
||||||
合同分包 |
采购清单中未注明“允许分包”的标的,不得合同分包。 |
概述及简介
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采购内容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序号 |
名称 |
标号或文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功能及技术参数 |
|
|
1.1、 |
1.2、 |
||
…… |
||
|
|
2.1、 |
2.2、 |
||
…… |
||
|
|
3.1、 |
3.2、 |
||
…… |
||
…… |
…… |
…… |
商务要求
序号 |
商务条款 |
具体内容 |
|
项目交付/施工/服务地点: |
┄┄ |
|
报价要求 |
┄┄ |
|
资金支付 |
┄┄ |
|
交付标准和方法 |
4.1 |
4.2 |
||
┄ |
||
|
质保(服务)范围、要求 |
5.1 |
┄ |
||
|
违约责任 |
┄┄ |
|
拟派项目班子成员 |
7.1 |
┄┄ |
||
|
投标人实力 |
┄┄ |
|
项目培训 |
┄┄ |
|
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
10.1 |
┄┄ |
||
|
保密条款 |
┄┄ |
… |
…… |
┄┄ |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即满足“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资格审查程序
资格审查
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根据“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按本章“三、资格审查标准”所列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信用信息核查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投标人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集中采购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和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
资格审查与评标工作未在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时应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小组应根据资格审查的情况,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并形成资格审查报告。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应予以废标。
资格审查标准
序号 |
审查内容 |
1 |
1.1法人、其他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仅限中国公民); |
1.2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 |
|
1.3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
1.4应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
|
1.5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应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 |
|
2 |
应提供“未与有关系的其它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采购活动的声明函”。 |
3 |
应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声明函”。 |
4 |
应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函”。 |
5 |
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项目实际调整) |
6 |
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特定资格要求”(根据项目实际调整) |
评标办法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标程序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三、评标标准”中“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澄清
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以书面的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电子采购平台加盖电子印章后提交。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6)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节第2.3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相同品牌处理原则
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它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
商务技术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本章“三、评标标准”中“2. 商务技术评审”的要求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
报价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报价进行评审。
报价合理性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价格扣除:
(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选一个确定的整数值)的扣除,对小微企业中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投标报价。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投标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选一个确定的整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投标报价。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含节能环保、创新产品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监狱企业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按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形成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名,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应予废标的情形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停止评标的情形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评标标准
符合性审查
序号 |
审查内容 |
|
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
|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
工期(服务期限)、质保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
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 |
|
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的; |
|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和加盖公章的;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5.3条规定情形,以分公司形式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由其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的; |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签章)的; |
|
所投货物是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招标文件中注明已办理进口产品审核的除外); |
|
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认证证书的(可根据项目实际选择是否保留); |
|
不满足招标文件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或合同分包相关规定的(可根据项目实际选择是否保留); |
|
未提供所投货物(或服务)确定的参数值或功能表述,或未明确响应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 |
|
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未按要求提供《符合性审查对照表》、《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的; |
|
投标人有招标文件第二章27.1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的; |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
商务技术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照《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进行综合评价。
合同文本格式(参考)
(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的内容)
合同编号: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见招标文件)
2.项目编号: (见招标文件)
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见招标文件)
4.项目概况: (见招标文件)
标的名称、数量(规模)
货物(服务)质量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分项合计(元) |
制造厂家(全称) |
1 |
货物(服务)名称1 |
|
|
|
|
|
|
2 |
货物(服务)名称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以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响应) 。
合同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
1.合同履行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交付或服务地点及方式: (见招标文件) 。
包装及运输
(见招标文件) 。
合同价款
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见投标文件) 元(¥: )
2.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市场变化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价。甲方在支付此金额后,不再因本合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3. 。
资金支付方式及安排
(见招标文件) 。
交付标准、方法和验收方案
1.交付标准、方法: (见招标文件) 。
2.验收方案: (见招标文件) 。
质保(服务)期及质保(服务)范围和要求
1.质保(服务)期: (见招标文件) 。
2.质保(服务)范围: (见招标文件) 。
3.质保(服务)要求: (见招标文件) 。
项目培训
(见投标文件) 。
知识产权归属、处理方式
(见招标文件) 。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
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
2.乙方的违约责任: (见招标文件) 。
保密条款
(见招标文件) 。
其它补充条款
。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组成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书;
2.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经双方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等;
4.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
5.采购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
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2.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
3.本合同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
通知与送达
1.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双方应通过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其它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副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湖北省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
投标人(公章):
二〇二 年 月
目 录
(应当包括但不限于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的内容,编制的详细目录应能链接到文件对应章节内容,且具有文档结构图。设置方法:在Word中设置相应章节的段落大纲级别;查看方法:打开Word视图中的“导航窗格”后能看到各章节。)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页码
资格审查对照表………………………………………………………………………页码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的材料…………………页码
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页码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页码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页码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页码
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应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页码
未与有关系的其它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采购活动的声明函………………………页码
……
……
……
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页码
符合性审查对照表……………………………………………………………………页码
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页码
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页码
商务评分对照表………………………………………………………………………页码
技术评分对照表………………………………………………………………………页码
投标书…………………………………………………………………………………页码
开标一览表……………………………………………………………………………页码
……
……
……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审查对照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包号:
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 |
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 |
投标文件对应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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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审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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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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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说明:1、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中“三、资格审查标准”逐项在“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栏中进行响应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在“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栏中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应将对应响应内容的页码(多页的,起码和止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页码”栏中。未提供准确页码或对应内容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的材料
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按投标人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
(1)企业法人(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
(可不再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
具有合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结合项目采购需求和自身实际自行编写)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可不再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受到过全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 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满的除外)等行政处罚决定;
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应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
(自行编写,若有规定,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无规定,应提供无招标文件要求之外的行政许可声明函)
未与有关系的其它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采购活动的声明函
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
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投标人(含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 内其它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未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声明函
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
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函
(可不再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应提供的资料
(若有,根据项目要求提供)
联合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非联合体不用提供)
(甲公司名称)_ (以下简称甲方)
(乙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多家企业的以甲、乙、丙、丁……描述)
以上各方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 (甲方) 为联合体主体,其它各方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办理投标事宜,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分工:
(甲方) 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 %,负责的工作为: ;
(乙方) 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 %,负责的工作为: ;
……
4.若中标,联合体成员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本协议应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负主要责任。
5.其他:……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若未中标,自本次投标有效期结束后自行失效;若中标,自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
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
签订日期:
分包意向协议书
(拟中标后合同分包的应提供,未分包的不用提供)
(甲公司名称)_ (以下简称甲方)
(乙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 (多家企业的以甲、乙、丙、丁……描述)
甲方就 (项目名称) 与其它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分包意向协议:
1.在本次投标有效期内,其它各方同意甲方代理投标事宜。
2.其它各方合同金额及负责的工作:
乙方承担的分包合同金额为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 %,负责的工作为: 。
……
3.各方责任和义务:
(1)其它方按甲方的要求,负责提供分包负责工作量的相关资料;(包括资质、报价、技术文件等资料);
(2)甲方负责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除其它方应提供的资料外的所有资料,并组织、汇编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甲方未经其它方同意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其它方所提供的报价;
(3)若中标,其它方应各自承担全部分包内容的工作量,并对所承担工作的质量、工期向甲方负责;甲方不得将其它方各自负责的工作量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另外的供应商。
4.若中标,甲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负责,同时本协议应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5.其他:……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若未中标,自本次投标有效期结束后自行失效;若中标,自项目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
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甲方与其它方各执 份;副本一式 份,甲方与其它方各执 份。
甲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
签订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
(符合条件的可选择提供,专门面向或部分预留给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承担预留份额的应选择提供)
6.3-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货物1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货物2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应严格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
2、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6.3-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服务1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服务2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应严格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
2、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6.3-3: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货物1名称) ,属于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产品,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货物2名称) ,属于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产品,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应严格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
2、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3、应提供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所投产品应与清单中产品规格型号一致)。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6.3-4:节能环保产品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货物1名称) ,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且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货物2名称) ,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且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应严格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
2、应提供节能环保产品在“品目清单”中的相关产品截图(所投产品应与清单中产品规格型号一致)。
3、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行编写)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符合条件的可选择提供,专门面向或部分预留给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承担预留份额的应选择提供)
6.5-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
1. (货物1名称)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 (货物2名称) ,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应严格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
2、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6.5-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服务1名称)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 (服务2名称)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1、应严格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
2、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备注:
(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https://www.miit.gov.cn/jgsj/qyj/wjfb/art/2020/art_235af1ade45c4865957adeed23f9d949.html)。投标人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发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线自测,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jgsj/qyj/gzdt/art/2020/art_2b95d74c127649649c10be4ef6044609.html )上均有小程序链接。
(2)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依据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
(3)节能环保产品: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4/t20190403_11849836.htm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3/t20190330_11833800.htm )。
(4)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标准: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20170904_8787205.htm)
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若有,根据项目要求自行编写)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资格证明材料
(若有,根据项目实际自行编写)
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
符合性审查对照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包号:
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条款 |
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 |
投标文件对应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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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审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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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说明:1、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中“1.符合性审查”的条款逐项在“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栏中进行响应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在“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栏中未进行详细响应说明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应将对应响应的证明文件页码(多页的起码和止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页码”栏中。未提供准确页码或页码与对应内容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包号: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页码 |
||
序号 |
商务条款 |
具体要求 |
|||
|
|
1.1 |
1.1 |
|
|
1.2 |
1.2 |
|
|
||
1.3 |
1.3 |
|
|
||
…… |
…… |
…… |
…… |
||
|
|
2.1 |
2.1 |
|
|
2.2 |
2.2 |
|
|
||
2.3 |
2.3 |
|
|
||
…… |
…… |
…… |
…… |
||
|
|
3.1 |
3.1 |
|
|
3.2 |
3.2 |
|
|
||
3.3 |
3.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1、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五、商务要求”条款逐项在“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栏中进行响应说明,并在“偏离说明”栏中注明是否偏离,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在“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栏中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应将对应响应内容的页码(多页的,起码和止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页码”栏中。未提供准确页码或页码与对应内容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包号: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 |
偏离说明 |
投标文件对应页码 |
||
序号 |
名称 |
功能及技术参数 |
|||
|
|
1.1 |
1.1 |
|
|
1.2 |
1.2 |
|
|
||
…… |
…… |
…… |
…… |
||
|
|
2.1 |
2.1 |
|
|
2.2 |
2.2 |
|
|
||
2.3 |
2.3 |
|
|
||
…… |
…… |
…… |
…… |
||
|
|
3.1 |
3.1 |
|
|
3.2 |
3.2 |
|
|
||
3.3 |
3.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1、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四、技术要求”条款逐项在“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栏中进行响应说明,并在“偏离说明”栏注明是否偏离,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在“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栏中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应将对应响应内容的页码(多页的,起码和止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页码”栏中。未提供准确页码或页码与对应内容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投标书
依据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 (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 ) 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 投标文件(PDF格式):
投标数据文件(PDF格式)。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或服务)投标总价为 详见“投标数据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含明细)总报价 ;
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 (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 ,对此无异议;
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共 个日历天;
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
地 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开标一览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包号:
详见投标数据文件(PDF格式)“投标(报价)一览表”
(可不再提供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 标 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分项合计(元) |
制造厂家(全称) |
产地及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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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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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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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报价明细表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
2、制造厂家:货物填写生产该货物的厂家名称、服务填写承接该服务供应商名称、工程填写承建该工程供应商名称。
3、未提供详细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报价明细,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附: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正面清晰彩色影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反面清晰彩色影印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活动、处理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的,可不用提供)
兹授权 同志为我单位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被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在得到授权后方可签署投标文件。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
投标人授权代表单位名称: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
被授权人身份证 (正南清晰彩色影印件) |
被授权人身份证 (反面清晰彩色影印件) |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包号: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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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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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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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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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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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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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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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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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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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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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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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承担的工作 |
项目金额 |
项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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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姓 名 |
专 业 |
年 龄 |
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 |
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 |
个人专业资质及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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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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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应附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清晰影印件,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投标人按实际情况选择提供)
投 标 人: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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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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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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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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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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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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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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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每个合同应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照要求详细完整填写此表,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等。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应提供的材料
(按投标人实际情况选择提供)
联合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格式详见资格证明文件6.1)
分包意向协议书(适用于中标后分包)
(格式详见资格证明文件6.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详见资格证明文件6.3)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适用于监狱企业)
(格式详见资格证明文件6.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格式详见资格证明文件6.5)
投标货物(或服务)介绍,项目建设(服务)方案
(根据项目实际自行编写)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根据项目实际自行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