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GZXCX-202403-2023)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GZXCX-202403-2023)
项目名称:新能源监控平台扩容项目
采购单位: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3月11日
标书编制:中通客车数据工程中心
目录
投 标 须 知 表
序号 |
内 容 |
规 定 |
1 |
项目名称 |
新能源监控平台扩容项目 |
2 |
采购单位 |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3 |
招 标 人 |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4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5 |
投标有效期 |
90天(日历天) |
6 |
付款方式 |
1.无预付,硬件全部到货并验证合格后付30%,安装调试完并验收合格后付60%,验收合格且所有设备正常运行6个月后付10%。 2.必须接受承兑汇票付款。 |
7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分支机构),并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 (2)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招标项目的设备供给保障及相应的实施服务能力,有同类项目设施经验; (3)投标人遵守执业准则和执业规范,近1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或行业自律惩戒记录。 (4)投标人具备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产品厂家授权文件 |
8 |
时间地点 |
招标时间:2024年4月9日 14点00分 时间 地点 会议内容 14时00分 办公楼106会议室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14时10分 办公楼106会议室 评委审阅标书 具体时间节点安排根据现场招标进度进行调整。 |
9 |
联系方式 |
(1)项目咨询 招标咨询:肖先生 电话:0000-0000000 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xx.xxx 技术咨询:肖先生 电话:0000-0000000 公司官网:xxxx://xxx.xxxxxxxxx.xxx (2)招标监督 监 察:xxx 电话:0000-0000000 纪 委:xxx 电话:0000-0000000 邮箱:xxxxxx@000.xxx |
10 |
合同签订 |
中标单位要于中标7日内与我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及协议。 |
12 |
投标报价一览表 |
严禁更改报价表格式,并且需要完整填写所要求的内容,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不合格可视为无效投标。 |
13 |
账号 |
开户名称: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聊城市工行振兴路支行 帐 号:1611002309022106210 税 号:91370000163080447D 友情提示: (1)银行在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电汇或转账业务,请提前办理。 (2)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包括交纳金额不足,交纳形式或交纳时间不符),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
14 |
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5000元 注:保证金交纳截至日期为2024年4月5日下午17:00(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
15 |
投标文件数量 |
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每页需盖公章。 |
16 |
其它说明 |
1、中标单位中标后依据澄清函及招标文件与公司签订技术协议及合同; 2、标书文件以中通客车发出为准,其他渠道获取无效。 3、服务器必须满足招标方的兼容性测试,出具兼容性测试报告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
一、总 则
1、 项目说明:
1.1 投标依据:招标文件、及中通客车提出的其它要求。
1.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投递标书并参与招标活动。
2、 投标人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2.1 投标人资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招标人 |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2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分支机构),并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 (2)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招标项目的设备供给保障及相应的实施服务能力,有同类项目设施经验; (3)投标人遵守执业准则和执业规范,近1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或行业自律惩戒记录。 (4)投标人具备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
3 |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
是 |
4 |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质文件 |
(1)法定代表/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拟投标人应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盖公章); (3)拟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 (4)企业与投标相关的企业资质、提供从信用中国下载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6)投标人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需盖公章。 (7)投标产品厂家授权文件 |
5 |
服务说明 |
(1)投标人有完善售后服务组织体系,并配有专业的技术队伍。 |
6 |
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
(1)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2)报价明细表; (3)服务偏离表及优惠条件;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
7 |
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应包含内容 |
(1)项目建设方案; (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3)实施方案; (4)服务方案; (5)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本文件提出的要求,如果投标人对技术规格提出合理建议或更改,应在报价服务规格性能偏离表中注明;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8 |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
否 |
9 |
投标文件份数 |
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每页需盖公章。 |
2.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见投标须知表。
2.3 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格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标书中应包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原件证书复印件,并且加盖公章有效;评标委员会仅根据各投标单位现场提供的资料确认其资格,不接受任何其他形式的补充说明,各投标单位为自行提供的资料负完全责任。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文件格式及技术要求
第三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五章 优势描述
4.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文件格式及条款,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请于投标前提出,招标方将予以解答。
三、投标报价及付款方式
6、投标报价及付款方式
6.1投标报价按照报价明细表要求进行报价,严禁更改报价顺序。
6.2付款方式:详见投标须知表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文字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凡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以及业务洽商等均使用简体中文。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投标文件由资质文件、商务报价、技术方案三部分组成。
8.2资质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8.2.1投标单位概况表(详见第三章要求)
8.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详见第三章要求)
8.2.3授权委托书(详见第三章要求)
8.2.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原件证书复印件,并且加盖公章有效
8.3商务报价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8.3.1投标单位报价说明(详见第四章要求)
8.3.2投标报价明细表(详见第四章要求)
8.3.3投标单位概况表(详见第四章要求)
8.4技术方案
8.4.1依据要求制定详细的技术方案
9、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在须知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内有效。
10、保证金
10.1 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招标而拒绝。
10.3 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30日无息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1、投标文件的提交
11.1 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表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须知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1.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印鉴。
11.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因为招标文件的修改而发生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印鉴。
六、评标
12、评标
12.1评标过程及内容的保密:
12.1.1 标书投递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为止,凡属于审查、报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12.1.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xx、评价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或评标领导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12.2评标的基本标准和方法
12.2.1 本次招标仅商务标。
商务标阶段:采用最低价格中标原则。
12.2.2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2.3在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按不响应招标文件或无效投标处理:
12.3.1投标单位不符合招标要求的;
12.3.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2.3.3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单位有权取消招标活动,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2.3.1样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12.3.2无投标方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12.3.3未按规定格式密封或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2.3.4投标方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者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12.3.5投标方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不一致的;
12.3.6不同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12.3.7不同投标方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2.3.8不同投标方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12.3.9不同投标方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2.3.10不响应招标文件供货时间、质量要求、质保期等实质性内容的;
12.3.1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12.3.12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
12.3.13投标人被举报、检举,并经招标人查实无误的。
12.4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原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为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中标人通过了资格审核、初评、现场复审、终评或其他所有相关程序,包括已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中标人被拒绝或该中标人此前的评议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中标人承担。
12.5若投标方综合评审得分相同则优先看商务报价,商务报价低的排列在前;若商务报价也相同,则由专家组投票决定排列顺序。
12.6定标原则
根据初步评审结果及综合评审评分细则所确定的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确定中标方候选。
12.7评分准则
商务评分采用最低价中标原则。
13、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14、 错误的修正
14.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4.1.1如果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符,则以大写金额为准;
14.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乘以数量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4.2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5、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15.1通过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供货周期、质量标准、优惠条件、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综合评价。招标人不保证价格最低者中标。
16、终止招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并终止招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投标人承诺同意由于招标人公司政策变化引起的随时终止项目的要求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5)招标人认为其他应终止招标的情形。
七、授予合同
17、中标
中标结果现场宣布的不再另行通知,其它情况则以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通知投标单位招标结果。
18、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中标单位应于宣布中标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与我公司签订相关的协议及合同,如因为中标方不能按要求及时签订相关协议及合同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一、合同文本
买方:
卖方:
本设备采购合同由上述双方于 (买方所在地) 签订,鉴于,买方向卖方购买 (详见合同设备一览表),就该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有关问题,经买卖双方协商自愿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设备
1.1买方向卖方购买的设备信息详见附件《合同设备一览表》、《技术协议书》及相关技术文件。
1.2技术规格和标准
1.2.1本合同约定设备的技术规格详见:《技术协议书》。
1.2.2本合同约定设备的技术规格应与《技术协议书》中规定的相应标准一致。若《技术协议书》无相应规定或未签署《技术协议书》,设备的技术规格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其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买方招标文件及卖方一切书面承诺中要求的技术标准。
1.3在设备所有权转移到买方之前,有关设备的保险由卖方负责办理并承担保险费用。
第二条 包装
2.1设备的包装需采用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采用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设备的包装方式。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安全抵运现场。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防护不妥而引起的设备锈蚀、损坏、丢失等任何损失的责任和费用。
2.2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证书各两套,一套在包装箱里,一套在包装箱外。
第三条 运输标记
3.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近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体标明以下各项:
3.1.1收货人
3.1.2合同号
3.1.3发货标记(唛头)
3.1.4设备的名称、品目号、箱号
3.1.5毛重/净重(公斤)
3.1.6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3.2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以国内贸易相宜的运输标志标明“重心”和“吊装点”,并以清晰的字样在包装箱上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适当的标志,以方便装卸和搬运。
第四条 检验
4.1卖方在发货之前,对设备有关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设备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书,但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设备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定论。质量保证书应附有写明制造商检验的细节、结果的说明。设备到货并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后,买方按照《技术协议书》和相关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买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
4.2国家强制检验检测的设备,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进行检验检测,卖方保证提供的设备通过其检验并承担费用。
第五条 权利担保
5.1卖方所交付的设备,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设备,卖方应担保设备不存在订立本合同时不为买方所知的第三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留置权等)或行政、司法查封。
5.2卖方应保证第三方对其提交的设备不得以侵权或其他类似理由提出合法要求,如侵犯知识产权等。
5.3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以及给买方所造成的损失。
5.4买方应在已知道第三方的权利或要求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将此权利或要求的性质通知卖方。
第六条 交货
6.1卖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到货时间前传真给买方详细交货清单,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每一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和总价、备妥待运日期,以及设备在运输和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
6.2卖方应在设备装运完成后当天以传真的形式通知买方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启运日期、预计到达日期。
6.3技术资料。签订本合同后,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免费提供给买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总装图、安装尺寸图、设备基础图、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买方所需要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各类资料。如上述资料未按买方要求交付的,买方有权拒绝对合同设备验收(包括预验收和最终验收),并且卖方应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4交货方式:
6.4.1交钥匙方式:卖方负责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卸载、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以及培训等直至达到买方的各项要求并交付使用。
6.4.2指定地点交货: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将合同设备卸载至约定地点,双方完成交付手续。
6.4.3自提: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到卖方所在地提取合同设备,双方完成交付手续。
6.5交货地点: 。
6.6到货时间:卖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送货到达交货地点。
6.7到货后,买卖双方代表办理移交手续,此时的移交不代表卖方合同设备所有权的转移,合同设备的保管责任仍然由卖方承担。移交内容包括:合同设备、硬件、软件、图纸、资料、质量证明文件等。
6.8如果卖方在规定的日期前交付设备,需经买方书面同意。
6.9风险的转移。在依据本合同7.1条约定对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后,设备所有权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如果在对该设备进行最终验收之前,卖方被解散、破产、收购等,其接收方应无条件承担该合同的所有责任和义务,且卖方应自出现上述事项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买方,如买方没有收到明确责任义务的书面通知,则该设备所有权自动由卖方转移至买方,余款作为该设备的后续质量维护费用,买方无须再支付给卖方,但此时设备所有权的转移并不能解除接收方的责任义务。
在设备所有权转移之前,设备毁损、灭失等风险由卖方承担。
第七条 安装、调试
7.1 卖方须在到货后 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使设备通过最终验收。
7.2卖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卖方应自负其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
7.3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安装场地及施工人员安全,由卖方负责。由于安装、调试等原因造成买方或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7.4如为卖方指导安装, 卖方对其指示有过错的,卖方须对安装、调试过程中造成的买方或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价款与支付
8.1本合同不含税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增值税税率 %,税额 元,含税总价 元人民币(大写: ),如国家出台新政策对增值税率进行了调整,则不含税价款不变,本合同含税总价在不含税价基础上根据国家最新税法进行相应的调整。
合同含税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设备、出厂预装正版操作系统、外购、外协、配套件、生产制造、检验、包装、随机备品备件、易损件、保险、利税、管理、运杂、安装、调试、培训及双方约定的交货方式相关费用等全部费用。如果在合同期限内,附件内产品的市场价低于本合同约定价格,甲方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供货价格严格执行本合同中所包含的的所有设备最低价格(实际操作中可以低于最低价格)。因市场变化带来的有关价格下调,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相应下调供货价格,合同期内不得上调设备价格。
8.2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
8.3合同价款的支付:
8.3.1设备全部到齐无质量问题,经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合格后,卖方提交金额为含税合同价款 %, 元人民币的收据并附带下列单据,经买方依照财务制度审核无误后 日内支付:
A 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复印件二份);
B 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报告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
8.3.2合同含税总价款的 %,合计 元人民币作为本合同约定设备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自买方验收报告签署之日起一年内不计利息,待每套合同设备一年期满后,卖方向买方提交相应金额的收据及设备使用单位的使用情况说明,经买方依照财务制度审核无误后 日内支付;如有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予以相应扣除。
8.4卖方须严格执行本协议价格,实际操作中如遇市场变化带来价格向下调整,卖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予以下调供货价格,合同期内卖方不得随意上调。
第九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9.1卖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是经生产厂家正式授权销售且经合法销售渠道获得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的、未经改装的、包装完好的、原厂正品,采用最佳材料和一流工艺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卖方保证其合同设备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合同设备寿命期内运转良好。
9.2卖方承诺其提供的设备不存在任何产品缺陷,否则因卖方提供的设备存在产品缺陷而给买方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卖方承担。
9.3卖方承诺因其提供的设备存在瑕疵或产品缺陷而导致第三方向买方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的,卖方应积极配合买方进行解决或应诉,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交通费、通讯费、住宿费、餐饮费、调查取证费等)由卖方承担。
9.4设备所安装的操作系统及软件均为正版,已获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的正式授权,且对该系统软件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具有合法的来源,在有关知识产权中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的权益,否则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
9.5 本合同约定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最终验收报告签署之日(以签署日期最晚者为准)起 年。
9.6合同约定的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前,如有质量问题,卖方应在收到买方或设备使用单位通知后 小时内做出回复,如需到现场解决问题,卖方应派工作人员在 小时内到达设备使用现场,1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并按买方要求的时间免费修复、更换相关部件,将设备修复完成。
9.7卖方负责在买方指定的地点免费为买方培训操作及维修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等。
9.8 质量保证期满后,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及时的、质优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
9.9质量保证期满后,如出现质量问题,卖方也应及时修复和更换,且只收取成本费,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对设备质量问题所负的责任直到设备使用寿命周期结束。
第十条 法定责任
10.1卖方需遵从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缴纳有关的法定费用和税项。若卖方未按期交纳法定费用、税项,则卖方须补偿买方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10.2除非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或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10.3买卖双方同意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双方之间交换、披露、传递或通信的所有工业和商业信息,任何附加文件或相关文件,应该被视为商业秘密,双方应该按照此处规定仅用于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10.4除对方预先书面同意外,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期间或本合同终止后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与对方有关的任何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卖方应承担提供的设备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一切责任,买方有权在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测试期限内、质量保证期内等任何时间提出索赔,买方有权按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要求卖方赔偿:
11.1.1卖方同意买方拒收设备并把被与拒收设备等值的价款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以本合同规定的货币付给买方,卖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设备所需要的其他必需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11.1.2根据设备的瑕疵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方同意降低设备价格。
11.1.3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被修理或更换设备的质量保证期。
11.2如果买方就卖方的设备质量问题提出索赔通知后3日内卖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日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买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1.3卖方在接到买方购买设备通知后,拒绝或有意延误设备采购合同签订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率为每迟签壹日,按合同总价的 3‰计算,但是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买方与卖方签署的所有设备采购合同总价款的10%,且卖方接到相关投诉查明属实的,每发生一例,扣除卖方合同履约保证金2000元人民币,以此类推,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1.4如果卖方未能按期到货(7.1条),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壹日,按合同总价的 3‰计算,但是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买方与卖方签署的设备采购合同总价款的10%。如果卖方在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就卖方违约而解除本合同,且卖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6买方延期付款时(有正当拒付理由者除外),每日按延付金额的1‰向卖方偿付延期付款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延付金额的3%。
11.7如卖方违反9.1条,则卖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倍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及,并扣除卖方所有合同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同时列入“黑名单”,并且卖方应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8 如卖方违反9.4条,则卖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倍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扣除卖方所有合同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同时列入“黑名单”。如因买方使用卖方为本合同项下设备预装的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而导致第三方要求买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卖方应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1.8如卖方违反9.6条,则买方有权视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质量保证金作为卖方的违约金,并且卖方应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9如果卖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包括本合同及所有附件)应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2.1本合同订立后,卖方由于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信用有严重缺陷,买方可以终止履行本合同,要求卖方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12.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买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2.3.1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12.3.2按照本合同第11.3条或第11.4条的规定,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12.3.3卖方所提交的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12.3.4卖方有其他违约行为。
12.4卖方分批交付设备的,卖方对其中一批设备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设备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买方可以就该批设备解除合同。
12.5卖方不交付其中一批设备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设备的交付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买方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设备解除合同。
12.6买方如果就其中一批设备解除合同,该批设备与其他各批设备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设备解除合同。
12.7因为卖方违约导致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12.8以上条款确定为卖方责任引起的合同终止及解除将同时取消其投标入围资格,同时该投标人2年不得参与招标人关于计算机类及相关外接设备类的招投标项目。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3.1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履行本合同义务受阻,并且不可抗力的发生和后果无法阻止和不可避免,在受阻方有能力发出通知的前提下,受阻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通知对方,并在此后提供事件详细信息和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说明其不能履行或推迟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理由。
13.2各方应该通过协商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推迟全部或部分本合同的履行或免除对方全部或部分相关履行义务。
第十四条 通讯
14.1通讯地址:
本合同下的任何通讯按照本合同双方提供的信息,以书信、传真、电子通讯方式或电话作出。
14.2生效
14.2.1书信。书信为送达时生效;
14.2.2传真。 发送人取得成功传输的信息时生效;
14.2.3电子邮件。电子邮件于发送之时生效,前提是寄件者于该邮件发送后24小时内没有收到发送失败通知;
14.2.4电话。电话于打出时生效,以电话作出的任何通讯必须以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确认,如果没有发送或者接收该确认不会使原有通讯失效。
14.3书面法律证据。根据本合同以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任何订约方的任何通讯,将作为书面法律证据。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5.1本合同条款的效力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2双方同意将本着诚信的态度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如果争议事项不能通过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双方同意采用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十六条 附件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关于本合同标的之全部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6.1技术协议书;
16.2合同设备一览表;
16.3卖方中标的设备投标书以及一切书面承诺;
16.4招标文件。
上述附件内容与本合同约定有冲突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第十七条 其他规定
17.1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了双方就本合同所含交易而达成的全部合同,并取代双方先前与该等交易有关的全部口头和书面合同。
17.2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和条件在任何时间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的,则其他条款不应受其影响。
17.3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放弃这些权利、权力和特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和特权并不排斥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权力和特权。
第十八条 签署事项
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持 份,卖方持 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二、技术要求
要点 |
要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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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验收标准
乙方根据甲方实际要求,对采购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甲方负责验收,如不合格由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负责整改更换,直到验收合格为准。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xx)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的 参加贵单位的 项目招投标活动。
该委托书从投标时起至合同生效时止,该同志代表我单位全权处理本次投
标活动中与贵单位的联系,由他签字的一切文件,我公司均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单位: (xx)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三、投 标 函
致:
l、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 的 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按招标文件的条件要求响应招标文件,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答疑、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时间周期内完成并按时按要求标的物至贵方。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结果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6、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币种、金额、单位) 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担保。
投 标 人: (x x)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四、投标单位概况表
企业注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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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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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管 部 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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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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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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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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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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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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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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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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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 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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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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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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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及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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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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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工 概 况 |
职工总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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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技术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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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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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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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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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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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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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务及职称 |
年 龄 |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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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单 位:(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 |
一、投标报价说明
1、本报价依据本投标须知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制。
2、本明细报价中没有填写的项目的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他项目之中。
3、本报价的币种为 人民币 。
4、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
5、投标报价应包含不含税金额、税率及价税合计金额。
二、投标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参数 |
数量 |
不含税金额(元) |
税率 |
价税合计金额 |
合计 |
1 |
根据投标设备实际名称填写 |
根据投标设备实际参数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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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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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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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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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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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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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报价包含设备安装调试所有费用。
报价为含 %增值税价格。
投标人(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无固定格式,投标人自行提供。
投标单位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必要时要补充提交书面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