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同
编号: 11N45818153620245201
采购单位(甲方): 墨玉县喀拉喀什镇卫生院
服务单位(乙方): 墨玉县国泰消防科技营销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 墨玉县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墨玉县国泰消防科技营销部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墨玉县国泰消防科技营销部 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墨玉县国泰消防科技营销部 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计数单位 | 成交单价 | 小计 |
1 | 消防器材 | - | - | 服务内容:维修,品牌:,服务方式:现场服务 | 1 | 批 | 3350.00 | 3350.00 |
合同总价(元) | 3350.00 | |||||||
合同总价(大写) | 叁仟叁佰伍拾元整 |
二、付款方式
1、 消防器材采购 、维护完毕,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 。
2、甲方在收到上述发票经审核符合要求后1个月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100%。
三、服务条款
一、基本内容
1、乙方承接甲方消防器材采购工作,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各项内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
2、消防器材采购项目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 注 |
1 | 自卫喷雾器 | 个 | 4 | 50 | 200 | |
2 | 防割手套 | 个 | 4 | 65 | 260 | |
3 | 强光手电筒 | 个 | 4 | 95 | 380 | |
4 | 防爆头盔 | 个 | 4 | 55 | 220 | |
5 | 防刺服 | 个 | 4 | 120 | 480 | |
6 | 金属盾牌 | 个 | 2 | 380 | 760 | |
7 | 方锥(请勿泊车) | 个 | 30 | 35 | 1050 | |
合计金额 | 3350元 (大写:叁仟叁佰伍拾元整) |
3、项目送货地点:墨玉县
4、交货期:乙方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消防器材的采购及送货,并调试合格交付甲方使用。
二、结算方式
1、消防器材采购、维护完毕,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
2、甲方在收到上述发票经审核符合要求后1个月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100%。三、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
1、基本要求:设备送货、维护完毕后,质量稳定可靠,操作方便,满足甲方使用要求。
2、性能、精度应完全符合工艺要求和行业标准。四、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向乙方提供所必须采购的消防器材清单。
2、为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并专人配合。五、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向甲方的操作人员提供技术支持。
2、消防器材检调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发生设备、人身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对其员工的安全负责。
3、检调期间中需要的设备等由乙方负责自筹或租赁,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六、交货期及质保期
1、交货期: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全部维修项目,并交付甲方使用。
2、质保期:自签署最终验收单之日起12个月。七、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任意中止合同,否则支付对方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拖期,交货时间顺延,调试、验收中的产品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因xxxx造成的拖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3、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八、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转让、更改。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2份,甲方1执份,乙方执1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墨玉县支行
账号: 账号: 3015384009200103831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