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 男 董事 610104195110265112 中国 西安 无 张斌成 男 董事,总经理 330106196311160456 中国 西安 无 刘勇力 男 董事 610202196405290419 中国 西安 无 刘建武 男 董事 610113196506040017 中国 西安 无 谢辉 男 董事 610203196508294611 中国 西安 无 王建利 男 董事 320311196411162117 中国 西安 无 吴苏平 男 监事会主席 610103195911033630 中国...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一) 上市公司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西部证券
股票代码:002673
(二) 收购人名称: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收购人住所:xxxxxxxxx 000 xxxx
xxx 00-00 x
收购人通讯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朱雀路中段 1 号
陕西金信国际大厦 22 层
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期:2015 年 4 月 2 日
收购人声明
1、 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的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16号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 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持有、控制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在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3、 收购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 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方案已取得陕西省国资委的批准。本次重组已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收购人需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本次收购尚需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的审核程序,尚待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有关程序。
5、 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它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收购人/陕能集团 /陕西能源 | 指 | 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西部证券/上市公司 | 指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省国资委 | 指 | 陕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投资集团、陕西省投 | 指 | 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煤田地质 | 指 | 陕西省煤田地质有限公司 |
航空产业 | 指 | 陕西航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陕西电投 | 指 | 陕西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
西部信托 | 指 |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
x次收购 | 指 | 能源集团间接收购西部证券 |
《收购报告书》 | 指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招商证券 | 指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金诚同达律所 | 指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 |
希格玛事务所 | 指 |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收购人名称: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 11-13 楼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1,000,000.00 万人民币元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610000100471864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煤田地质、水文地质、矿产勘察的筹建;地质技术服务、地质灾害处理;测绘工程、工程勘察、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煤炭开采的筹建;电力、化工、矿业、新能源的开发;项目投资(仅限公司自有资金);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酒店经营的筹建;贸易;铁路运销;省政府要求的对全省重点产业领域和重大发展项目的投资管理;煤炭批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税务登记证号码:619000583547998 号
股东名称:陕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朱雀路中段 1 号xxxxxxxx 00 xxxxx:000000
成立日期:2011 年 11 月 15 日二、收购人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
陕西省国资委
100%
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0% 50%
陕西省煤田地质有限公司
陕西航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陕能集团的经营范围:煤田地质、水文地质、矿产勘查的筹建;地质技术服务、地质灾害处理;测绘工程、工程勘察、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煤炭开采的筹建;电力、化工、矿业、新能源的开发;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酒店经营的筹建;贸易;铁路运销;省政府要求的对全省重点产业领域和重大发展项目的投资管理;煤炭批发经营。
三、收购人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陕能集团的控股股东为xxxxxx,xxxxxxxxxxxxx:
(x)根据省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对所监管企业实行分类监管。
(五)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六)按照有关规定,代表省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八)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九)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
(一)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陕能集团的主营业务包括:煤田地质、水文地质、矿产勘查的筹建;地质技术服务、地质灾害处理;测绘工程、工程勘察、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煤炭开采的筹建;电力、化工、矿业、新能源的开发;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酒店经营的筹建;贸易;铁路运销;省政府要求的对全省重点产业领域和重大发展项目的投资管理;煤炭批发经营。
(二)收购人的简要财务状况
陕西能源 2011 年度、2012 年度及 201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3.12.31/ 2013 年度 | 2012.12.31/ 2012 年度 | 2011.12.31/ 2011 年度 |
资产总额 | 1,180,172.62 | 804,432.40 | 420,291.03 |
股东权益 | 466,107.96 | 451,627.95 | 318,293.08 |
收入 | 320,001.89 | 195,938.73 | 2,659.13 |
主营业务收入 | 319,288.09 | 195,938.73 | 2,659.13 |
净利润 | 14,504.67 | 11,015.40 | -742.50 |
净资产收益率 | 3.11% | 2.44% | -0.23% |
资产负债率(母 公司口径) | 47.53% | 17.08% | 0 |
五、收购人在最近五年之内受处罚的情况
x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六、收购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任职情况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 居留权 |
xxx | x | 董事长 | 61242319610 2070018 | 中国 | 西安 | 无 |
xx | x | 董事 | 61010419511 0265112 | 中国 | 西安 | 无 |
xxx | x | 董事,总经理 | 33010619631 1160456 | 中国 | 西安 | 无 |
xxx | 男 | 董事 | 61020219640 5290419 | 中国 | 西安 | 无 |
xxx | x | 董事 | 61011319650 6040017 | 中国 | 西安 | 无 |
xx | x | 董事 | 61020319650 8294611 | 中国 | 西安 | 无 |
xx利 | 男 | 董事 | 32031119641 1162117 | 中国 | 西安 | 无 |
xxx | 男 | 监事会主席 | 61010319591 1033630 | 中国 | 西安 | 无 |
xx | x | 监事 | 61010219590 8242750 | 中国 | 西安 | 无 |
xx | x | 监事 | 61010319640 7111614 | 中国 | 西安 | 无 |
xxx | x | 监事 | 61010219540 6252713 | 中国 | 西安 | 无 |
xx | x | 监事 | 61010219600 2290056 | 中国 | 西安 | 无 |
xx | x | 副总经理 | 61011319640 3021614 | 中国 | 西安 | 无 |
xxx | 男 | 副总经理 | 61213319540 7173634 | 中国 | 西安 | 无 |
xx | x | 副总经理 | 61010419580 2136119 | 中国 | 西安 | 无 |
王军营 | 男 | 副总经理 | 61010319680 918375X | 中国 | 西安 | 无 |
xxx | x | 副总经理 | 61010219611 1132735 | 中国 | 西安 | 无 |
xx | x | 总经济师 | 61010419640 1092674 | 中国 | 西安 | 无 |
xxx | 男 | 总地质师 | 61020319630 4284614 | 中国 | 西安 | 无 |
前述人员最近 5 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收购人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权益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签署日,陕西能源不存在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权益情况。
八、收购人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5%以上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签署日,陕西能源不存在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5%以上股权的情况。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根据陕西省国资委下发的陕国资改革发【2014】186 号《关于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划转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陕西省国资委同意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将投资集团经希格玛事务所审计后(希会审字 [2014]1570 号)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602,000 万元作为能源集团的资本金,完成 100 亿元注册资本,其余 4,347,909,629.42 元计入能源集团资本公积金;投资集团暂作为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进行管理,待内部资产整合完成后,予以注销。
因国有资产内部重组导致西部证券实际控制人由陕西省投变更为陕西能源。本次收购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如下: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各自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收购已履行以下法定程序和审批事项:
(1)2014 年 9 月 18 日,xxxxxxxxxxxxxx【0000】000 x《关于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划转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将投资集团经希格玛事务所审计后(希会审字 [2014]1570 号)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602,00 万元作为能源集团的资本金,完成 100 亿元注册资本,其余 4,347,909,629.42 元计入能源集团资本公积金;投资集团暂作为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进行管理,待内部资产整合完成后,予以注
销。
本次收购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本次收购的批复。
截至发起人协议签署日,收购人暂无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西部证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西部证券股份。
第四节 收购方式
一、收购人控制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西部证券已发行股份总计 13.98 亿股,收购人目前尚未持有西部证券股份。
二、本次上市公司股权变动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收购人目前尚未持有西部证券股份。
如本次豁免要约收购事项获得批准,陕西能源将通过控制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而控制陕西电投及西部信托。
截止本收购报告书签署日,陕西电投持有西部证券 354,094,656 股,占西部证券总股本的 25.33%;周时,陕西电投持有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57.78%的股权,西部信托持有西部证券 150,000,000 股,占比 10.73%,,从而陕西电投间接持有西部证券 10.73%的股权,两者合计,陕西能源将间接持有西部证券 504,094,656 股,占西部证券总股本的 36.06%。
本次重组改制后本公司与西部证券之间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陕西省国资委
控制
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航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省煤田地质有限公司
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控制
陕西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57.78%
其他股东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25.33%
10.73% 63.9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股份转让需报送批准的部门
x次收购完成后,陕西能源间接持有西部证券 36.06%的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收购办法》,本次收购已经触发陕西能源对西部证券的要约收购的义务。收购人根据《收购办法》第六章第六十三条等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尚待中国证监会审核。就本次收购,尚待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有关程序。
四、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截至本收购报告书签署日,陕西能源、陕西电投、西部信托拥有的西部证券股份不存在包括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资金来源
x次收购为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陕西省投重组为陕西能源,不涉及转让价款,因此不涉及资金来源问题。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收购人对西部证券主营业务改变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西部证券主营业务或者对西部证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收购人对西部证券资产和业务的处置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西部证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者与西部证券购买、 置换资产有关的重组计划。
三、收购人对西部证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没有对西部证券的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四、收购人对西部证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没有对西部证券的章程中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收购人对西部证券现有员工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没有对西部证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收购人对西部证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没有对西部证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七、其他对西部证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没有对西部证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收购对西部证券独立性的影响
x次收购完成后,陕西电投仍为西部证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成为西部证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收购对西部证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西部证券仍将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和经营场所,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本公司不对西部证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涉,充分尊重西部证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不损害西部证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收购人与西部证券的关联交易情况
x次收购前,本公司与西部证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三、收购人与西部证券的同业竞争情况
x公司是陕西省国资委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能源主营业务包括:煤田地质、水文地质、矿产勘察的筹建;地质技术服务、地质灾害处理;测绘工程、工程勘察、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煤炭开采的筹建;电力、化工、矿业、新能源的开发;项目投资(仅限公司自有资金);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酒店经营的筹建;贸易;铁路运销;省政府要求的对全省重点产业领域和重大发展项目的投资管理;煤炭批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与西部证券不存在同业竞争。 就本次重组事宜,本公司出具承诺函:
1、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西部证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下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任何与上市公司目前或将来相同、相近或类似的业务或项目,不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本公司承诺不为本公司或者其他自然人或法人谋取属于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上市公司同类业务。
3、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将不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上市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退出与上市公司的竞争:
(1)停止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上市公司经营;(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西部证券或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西部证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的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未曾与西部证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过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未有对西部证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更换的计划,亦不存在相应的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外,本公司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和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收购人前六个月买卖情况
在本次重组实质性发生日前6个月内,本公司没有买卖西部证券股票的行为。
二、收购人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知悉内幕信息人员前六个月买卖情况
在本次重组实质性发生日前6个月内,本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知悉内幕信息人员,没有买卖西部证券股票的行为。
第十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一、 陕西能源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表
根据收购人陕西能源聘请xx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陕西能源
(希会审字(2014)0785 号)审计报告,陕西能源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年度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项 目 | 2013 | 2012 | 2011 |
流动资产: | 6,628,600,499.93 | 5,902,721,597.41 | 2,869,911,610.23 |
流动负债 | 6,332,808,605.44 | 3,058,581,396.31 | 1,019,585,135.47 |
总负债 | 7,140,646,605.44 | 3,528,044,487.89 | 1,019,979,548.97 |
所有者权益 | 4,661,079,625.29 | 4,516,279,464.71 | 3,182,930,792.0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1,801,726,230.73 | 8,044,323,952.60 | 4,202,910,341.00 |
(一)陕西能源简要 2011 年-2013 年资产负债表单位:人民币元
2013 | 2012 | 2011 | |
营业总收入 | 3,200,018,856.89 | 1,959,387,298.94 | 26,591,251.03 |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1,097,216.01 | 102,036,330.38 | -7,288,274.43 |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 161,558,790.61 | 122,114,118.49 | -7,437,674.65 |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4,311,062.44 | 109,132,284.61 | -7,440,861.36 |
(二)陕西能源简要 2011 年-2013 年利润表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2013 | 2012 | 20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61,564,546.46 | -2,388,587,177.24 | 8,684,350.9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33,840,502.02 | -357,547,055.14 | -356,594,717.44 |
(三)陕西能源简要 2011 年-2013 年现金流量表单位:人民币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4,172,192.00 | 966,669,557.38 | 3,015,496,984.3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87,149,431.66 | -1,779,464,675.00 | 2,667,586,617.81 |
二、陕西能源 2013 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收购人陕西能源聘请xx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陕西能源 201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希会审字 (2014)0785 号)。审计师认为,陕西能源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陕西能源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收购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收购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 收购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 收购人关于收购上市公司的相关决定
4、 与本次收购有关的协议及批准文件
5、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 24 个月内发生的相关交易的协议、合同;
6、 收购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的说明
7、 收购人关于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
8、 相关中介机构关于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
9、 收购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10、收购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及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函
11、收购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2、收购人 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3、法律意见书二、备查地点
x收购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西安市碑林区朱雀路中段 1 号陕西金信国际大厦 22 层;
收购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xxx
xx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 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收购报告书摘要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x x
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孙议政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 日
律师事务所及签字律师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
任。
签字律师:xx xxx xxx
北京xx同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
2015 年 4 月 2 日
附表
收购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证券交易 所 |
股票简称 | 西部证券 | 股票代码 | 002673 |
收购人名称 | 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收购人注册地 | 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 11-13 楼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收购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收购人是否为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收购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 股 5%以上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收购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 制权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收购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收购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持股数量:0 持股比例:0 | ||
本次收购股份 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 股 变动数量: 变动比例: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 续关联交易 | 是 □ 否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 同业竞争 | 是 □ 否 ☑ |
收购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x继续增持 | 是 □ 否☑ |
收购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 条规定的情形 | 是 □ 否 ☑ |
是否已提供 《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 否☑ |
是否已充分披 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是否披露后续 计划 | 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 顾问 | 是 ☑ 否 |
x次收购是否 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 否 □ |
收购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 权 | 是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收购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收购报告书及其附表。
(本页无正文,为收购报告书摘要签字盖章页)
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xxx
xx: 2015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