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國立金門大學 2020 秋季班(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
赴國內及大陸地區各大學校院交換(流)學生甄選計畫簡章
一、 宗旨與依據
2020/03/20
國立金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拓展學生國際視野,強化國際競爭力,提升學生學習動機與成效,建立選送學生赴國內及大陸地區大學校院進行交換(流)學習之公平甄選機制,特依據「國立金門大學國內交換學生實施作業要點」(以下簡稱「赴國內交換要點」),以及「國立金門大學與大陸地區大學校院交換學生實施作業要點」(以下簡稱「赴大陸交換要點」),訂定本簡章。
為整合本校學生赴臺、赴大陸交換需求,提供學生更多元選擇,避免兩類申請案件彼此競合,導致任一項交換計畫名額無故出缺,影響其他同學權益,目前大陸與國內交換申請程序已合併辦理。收件窗口由教務處註冊組統籌,甄審業務由國際暨兩岸事務處辦理。甄
審會議之召開由教務處或國際暨兩岸事務處一級主管輪值擔任主席。
二、 甄選交換(流)對象與期間
1. 本期開放受理申請之國內大學校院計有 19 所,共 157 個名額,各校交換期間均為 2020秋季班,即 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其中國立成功大學、國立中山大學是交換一學年;國立成功大學、國立中山大學與國立中正大學限制單一學系交換學生至多 2 名。申請時請注意相關限制。另外,2020 春季班因疫情影響無法成行的交換學生 3 名,將以外加方式遞延至秋季班實施,不影響其他同學申請。各交換學校名額及規定請詳見國內交換學校一覽表(p.6,附件一)。
2. 本期開放受理申請之中國大陸姊妹校計有 28 所,全部可供申請名額總計 65 名。其中 13 所屬教育部認可校,有 30 個名額;15 所為非教育部認可學校,有 35 個名額。根據本校防疫應變小組 02 月 04 日會議結論,暫停春季班所有赴大陸交換(流)學習計劃,原春季班赴大陸交換學生錄取資格予以保留,遞延至秋季班實施。經國際處多方聯繫姊妹校,確認資格保留、遞延實施名額是否能採「外加」方式辦理,惟大陸所有姊妹校迄今仍未開學,無法聯繫,因此,未能爭取到「外加名額」者,將以春季班錄取學生優先。而春季班資格保留者,經國際處再次確認,計 21 名將前往交換(其餘均棄權)。爰此,本期釋出總名額略有減少。受理申請交換期間均為 2020 秋季班
(109 學年第 1 學期)。各交換校名額與相關規定,請參考姊妹校交換學生開放申請名額簡表(p.7,附件二),大陸地區締約學校一覽表(p.8,附件三),以及姊妹校資訊(p. 15,附件四)。
3. 特別提醒同學,赴中國大陸交換,如選擇並錄取至「非教育部認可學校」交流者,依教育部相關規定,交流期間於該校修習學分將不受承認,返校後亦無法辦理學分 抵免。
三、 申請資格
1. 依據本校「赴國內交換要點」與「赴大陸交換要點」規定,本校日間部學生在校修業滿 1 學年,經就讀系所與學院同意後,得申請至與本校簽訂交換(流)學生合作協議之國內或中國大陸各姊妹校進行交換(流)學習。學生提出申請之門檻,依甄審會議決議,設定為:歷年學業總成績平均需達 70 分以上,或班、系排名百分比在 80%以內。兩項條件只要任一項符合即可提出申請。
2. 符合前述資格者可針對目前已簽約之 19 所國內姊妹校,與 28 所中國大陸姊妹校提出申請。但申請人應注意,各姊妹校於兩校協議或申請指南中,已指定或xxxx考慮特定系所(專業)者,於甄選審查時,將以該系所(專業)學生優先排列,如無該系所(專業)學生申請時,將以同一學院學生優先,再無該學院學生申請時,方選擇其他學院學生。如同時有碩士生與學士班學生提出申請,碩士生將單列排序甄審,且根據甄審會議決議,大陸各姊妹校至多限 1 名碩士生得優先錄取。另,獲錄取之碩士生,須出具指導教授同意函始能取得下一階段獲推薦至姊妹校之資格。
3. 申請人於交換(流)期間不得因畢業或其他原因而喪失本校學籍。申請人亦不得以參與交換(流)計畫為理由申請xx。交換(流)期間如有喪失學籍情形發生,申請人應服從校方安排,立即結束交換(流)計畫返國、返校,不得異議。
四、 申請應備文件一覽表
赴國內交換及赴中國大陸交換應備文件 | 數量 |
1. 國立金門大學學生赴國內暨大陸地區大學校院交換 (流)學習申請表。(照片需於六個月內拍攝) | 乙份 |
2. 歷年成績表正本(須含班、系排名)。 | 乙份 |
3. 身分證與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制式表格內,且 學生證需蓋有1082註冊章戳)。 | 乙份 |
4. 個人自傳。 | 乙份 |
5. 學習計畫。 | 可撰寫一份通用所有志願學 校,亦可按交換學校分別撰寫 |
6. 其他足資證明申請者優異性之相關資料,如教師推薦函、作品檔案,參賽獲獎或社團服務證明等。部分大陸地區學校要求必須檢附教師推薦函,申請人是否準備以及準備的推薦信數量,請參考各校指南,並視個人狀況 自行決定。 | 每種證明文件各乙份 (作品集請提供電子檔) |
7. 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 | 乙份 |
1. 為簡政便民,經教務處、國際暨兩岸事務處協商後,校內申請程序中,各種應備文件之種類與數量簡化如下。
(※ 書面資料需依以上順序排列,以長尾夾固定於左上角繳交,請勿裝訂或另加封面)
五、 報名方式
每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7:00,備妥書面資料繳送至教務處註冊組(綜合大樓三樓)。自 109 年 03 月 23 日(星期一)起收件至 109 年 03 月 27 日(星期五)止,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六、 申請程序、志願選填、甄審與分發
1. 申請時,應由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建議打字輸入,可接受手寫,但請注意筆跡清晰,以免個資誤繕),經系所、學院主管初審後,送繳教務處註冊組收件。
2. 每位申請人可以在國內與中國大陸姊妹校當中,依個人意向綜合選擇 5 所交換學校依序填寫志願,均須詳細填寫欲交換之校名、學院、系所(專業);除非該校單一系所限制僅錄取特定名額,否則志願序中出現同一學校不同系所(專業)情形,無助於提高該校錄取機率。
3. 甄審程序與評分方式:
收件截止後,國際處將依前述評分標準,以「序列法」在所有國內與大陸姊妹校每一志願序裡排列出申請人的書審成績順序。其中,國內交換部分,僅採計書審排序結果(不辦面試也無面試成績),送交聯合甄審會議討論、決議。赴大陸交換部分,預定在「國際長室」(綜合大樓四樓)辦理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待書審與面試成績出爐且合併計算後,依總成績排列順序,送聯合甄審會議討論、決議。欲申請赴大陸姊妹校交換者,請注意面試相關通知與規定,如因故無法親自出席面試,必須事前向國際處請假獲准以便安排視訊面試。如未請假而無故缺席面試,該項成績將以零分計算。
4. 赴大陸交換之評分方式:
(1)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佔比 60%:含學業成績班系排名百分比(20%),操行成績(10%),自傳與讀書計畫(10%),推薦信(10%),績優證明(10%)。
(2) 第二階段面試佔比 40%:含學習規劃(10%),口語表達(10%),兩岸與國際交流經驗(10%),現場反應(10%)。
5. 本校交換學生甄審校內錄取結果公告後,申請人不得任意要求更改交換(流)學校,若錄取分發結果不如預期,請申請人選擇接受或放棄錄取資格。
6. 校內錄取結果僅代表錄取人取得由本校推薦至國內或中國大陸各姊妹校交換(流)之資格,各交換(流)學校擁有最後審查決定權。包含春季班保留資格,遞延至秋季班實施者,亦需一併向姊妹校提出申請。如未通過欲交換(流)之姊妹學校審核,將取消錄取資格,申請人不得要求改分發該校其他系所,或改分發其他交換(流)學校。如係姊妹校因故無法接收者不在此限。
七、 返校、返國、學分抵免與經驗分享
【特別提醒】
本校選派交換學生,如故意或因個人疏失導致未能在姊妹校選修達兩門或以上課程者,視同無故放棄交換學生身份,應立即返校報到。承辦單位將提報甄審委員會,視情節嚴重與否,限制其一定期限內不得再申請本校各種交換、交流計畫。且依本校學則及選課相關規定,此一情形等同於「未能於規定時限內選足最低學分數」,或申請學分酌減獲准後仍「未選修至少一門課程」,
情節嚴重者將被「勒令休學」。
1. 本校學生至國內各姊妹校交換學習,其修習學分上限,依兩校學則規定修習上限之較低者為準,修習學分下限則以兩校學則規定之較高者為準。赴中國大陸各姊妹校交換學習,則應依遵守姊妹校對交換學生修習學分上、下限之規範,如中國大陸姊妹校未有特別規範者,至少應修習兩門或以上之課程。
2. 依本校學則及相關辦法規定,交換學生在國內或境外姊妹校取得並辦理抵免之學分總數,最高不得超過應修畢業學分數的二分之一。
3. 交換(流)計畫結束後,交換(流)學生必須按時回到本校原就讀系所繼續完成學業,不得擅自延長交換期。
4. 本校學生至國內各大學校院,或教育部認可名冊所列大陸地區大學校院進行交換學習者,始得採認其研修學分,其學分採計標準依本校學則辦理。再次提醒,赴中國大陸
「非教育部認可學校」交流者,其修習之學分將不受承認,返校後亦無法申請採認學 分。得予採認學分之學生,則應於交換學習期滿後,向交換學校申請具科目名稱及學分數之正式成績單或成績證明,依本校「科目學分抵免(修)辦法」辦理抵免。其修習科目、學分數之採認或抵免,由各系、所或開課單位依權責認定。
5. 結束交換(流)學習計畫後,赴中國大陸交換學生應於 2 週內回國返校辦理報到,並於報到後 1 個月內向國際處送繳下列文件:
a. 蓋有交換學校校戳之成績單 2 份(或由姊妹校直接郵寄遞交國際處)。
b. 大陸交流心得報告,應載內容須包含:課程及學習概況,校園生活,遭遇問題與建議,學習及生活之照片數張等。
c. 在大陸交流期間拍攝之短視頻(3~10分鐘以內),至少一支。請提供mp4格式電子檔案,或提供影片連結。
6. 參與國內或中國大陸交換(流)學習計劃之交換(流)學生,有義務配合本校辦理之各類經驗分享活動,出席擔任主講人。交換學生所填報之心得報告,本校在不變更其原意及主要內容前提下,有權進行編輯、重製,並置於本校網站展示成果,或供其他有意參與交流計畫學生參考。
八、 其他注意事項
1. 基於誠信原則並保障在外交換期間的自身安全,申請人在報名表中應誠實揭露自身健康狀況。必要時應配合承辦單位或姊妹校要求,針對特定項目辦理體檢或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2. 赴中國大陸交換者,若姊妹校要求之應備資料及條件有任何更動,申請人應依姊妹校規定辦理。
3. 交換(流)生仍需於本校註冊並繳交本校學雜費及(團體)學生平安保險費,不需支付交換(流)學校之學費。赴中國大陸交換學生另需自購足額之海外醫療與意外保險
(請勿購買一般的「旅遊平安險」,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4. 交換(流)生之生活、住宿、保險、簽證、往返機票等費用均需由交換(流)生自行負擔。若兩校學生交換(流)協議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5. 交換(流)學生於交換(流)學校報到並完成註冊手續後,即視同該校學生,應遵守該校規定;不得做出有損兩校校譽之情事。違者將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辦理。
6. 赴中國大陸交換學生,若因個人因素無法取得入出境許可及簽證者,責任自負。交換
(流)期間應與本校國際處保持聯繫,並留意自身安全;如有重大事件應立即與國際處聯繫。具役男身分之同學需依法完成相關手續,並於交換(流)期結束後準時返國,不得有滯留大陸地區之情形。
附件一
國立金門大學國內交換學校與各校名額一覽表
本校目前與國立成功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國立中正大學、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國立體育大學、國立聯合大學、世新大學、東海大學、南華大學、淡江大學、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逢甲大學等 19 所大學均締結姊妹校並簽有學生交換協議,各校開放名額及特殊規定如下表。
編號 | 學 校 名 稱 | 名額 | 特 殊 規 定 |
01 | 國立成功大學 | 10 | 單一系所至多錄取 2 名,交換期間為一學年。 |
02 | 國立中山大學 | 10 | |
03 | 國立中正大學 | 10 | 單一系所至多錄取 2 名 |
04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 10 | |
05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 10 | 不提供宿舍 |
06 |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 10 | |
07 | 國立中興大學 | 10 | |
08 |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 5 | |
09 | 國立清華大學 | 10 | |
10 |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 10 | |
11 |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 10 | |
12 | 國立體育大學 | 10 | |
13 | 世新大學 | 2 | |
14 | 東海大學 | 10 | |
15 | 南華大學 | 10 | |
16 | 淡江大學 | 5 | |
17 | 國立聯合大學 | 5 | |
18 |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 5 | ☞2019 年新增姊妹校 |
19 | 逢甲大學 | 5 | ☞2019 年新增姊妹校 |
合計 | 157 |
附件二
大陸姊妹校交換學生開放申請名額簡表
本校目前與中國大陸 28 所高校簽有學生交換(流)協議,其中有 19 所是教育部認可校,15
所是非認可校。在認可校中又有 3 所高校將名額保留給春季班交換學生,暫不開放申請。各校開放申請名額簡表,請參考下列資訊。
各校詳細資訊請參考附件三締約學校一覽表(p8~),以及姊妹校資訊(p15~)
序號 | 教育部認可校名稱 | 名額 | 非教育部認可校名稱 | 名額 |
01 | 北京體育大學 | 0 | 上海師範大學 | 2 |
02 | 中國政法大學 | 1 | 吉林體育學院 | 7 |
03 | 北京交通大學 | 1 | 魯東大學 | 2 |
04 | 北京科技大學 | 2 | xxxx | 0 |
00 | xxxx | 0 | xxxxxx | 0 |
00 | xxxx | 0 | xxxxxxxx學院 | 2 |
07 | xxxxxx(xx) | 0 | xxxx | 2 |
08 | 山東財經大學 | 1 | 華僑大學 | 2 |
09 | 陝西師範大學 | 0 | 泉州師範學院 | 2 |
10 | 長安大學 | 0 | 泉州信息工程學院 | 2 |
11 | 華中師範大學 | 2 | 龍巖學院 | 2 |
12 | 四川大學 | 5 | 廈門理工學院 | 2 |
13 | 重慶大學 | 0 | 閩南師範大學 | 2 |
14 | 南京大學 | 0 | 浙江師範大學 | 2 |
15 | 暨南大學 | 2 | 廣西師範大學 | 2 |
16 | 蘭州大學 | 1 | ||
17 | 廈門大學 | 0 | ||
18 | 福建師範大學 | 2 | ||
19 | 廣西大學 | 3 | ||
合計 | 30 | 35 |
附件三
國立金門大學與大陸地區締約學校一覽表
2020.03.20
編號 | 省市 | 交換學校 | 交換人數/期間 | 他校申請資格限制 | 是否為教育部認可學校 | 相關費用與其他注意事項 |
CN16 | 北京市 | 北京體育大學 | 已額滿 | ⚫ 日間部學士班與碩士班學生均可申請 ⚫ 不接受陸生申請 ⚫ 春季班保留名額 1 名 | 是 (211 工程) | 1. 交換生須在本校註冊保留學籍,繳交學雜費及平安保險費。免繳該校學雜費。 2. 往返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保險費、書籍費、證件費、簽證費及其他個人支出等須自行負擔。 3. 北京體育大學暫定每校僅能選送一名女生,北體大實際接收狀況,由該校決定。有意申請者請特別注意! 4. 北京交通大學要求,交換生須在交換系所(專業)至少需選修 1 門課。 5. 北京科技大學要求,本科生每學期至少選修 8 學分。 |
CN28 | xxxxxx | 0 x/一學期 | ⚫ 日間部學士班與碩士班學生均可申請 ⚫ 1/2 名額可接受陸生申請 ⚫ 春季班保留名額 1 名、秋季班 1 名 | 是 (211 工程) | ||
CN27 | 北京交通大學 | 1 人/一學期 | ⚫ 日間部學士班與碩士班學生均可申請,碩士生優先 ⚫ 可接受陸生申請 ⚫ 春季班保留名額 1 名、秋季班 1 名 | 是 (211 工程) | ||
CN02 | 北京科技大學 | 2 人/一學期 | ⚫ 日間部學士班與碩士班學生均可申請 ⚫ 可接受陸生申請 | 是 (211 工程) |
編號 | 省市 | 交換學校 | 交換人數/期間 | 他校申請資格限制 | 是否為教育部認可學校 | 相關費用與其他注意事項 |
CN21 | 上海市 | 上海師範大學 | 2 人/一學期 | ⚫ 日間部學士班與碩士班學生均可申請 ⚫ 不接受陸生申請 ⚫ 陸生或僑生有意申請者,請先洽詢國際處 ⚫ 不接受大四學生申請 | 非教育部認可校 | 須在本校註冊保留學籍,繳交學雜費及平安保險費即可。免繳該校學雜費,但往返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保險費、書籍費、證件費、簽證費及其他個人支出等均需自行負擔 (接機服務需自費)。 基於校區與宿舍安排考量,申請人以大一至大三學生為主 (奉賢校區) |
CN32 | 東華大學 | 5 人/一學期 | ⚫ 日間部學士班與碩士班學生均可申請 ⚫ 碩士班或運休系、社科院學生優先 ⚫ 接受台生申請,兼收少量港澳或陸生申請。 ⚫ 春季班保留名額 2 名、秋季班 5 名 | 是 (211 工程) | 須在本校註冊保留學籍,繳交學雜費及平安保險費。免繳該校學雜費,但往返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保險費、書籍費、證件費、簽證費及其他個人支出等均需自行負擔。 | |
CN26 | 吉林省 | 吉林大學 | 3 人/一學期 | ⚫ 日間部學士班與碩士班學生均可申請 ⚫ 不接受陸生申請 ⚫ 秋季班 3 名 | 是 (985 工程) | |
CN45 | 吉林體育學院 | 7 人/一學期 | ⚫ 日間部學士班與碩士班學生均可申請 ⚫ 可接受陸生申請 ⚫ 暫不接受僑生申請 | 非教育部認可校 |
編號 | 省市 | 交換學校 | 交換人數/期間 | 他校申請資格限制 | 是否為教育部認可學校 | 相關費用與其他注意事項 |
CN13 | 山東省 | 魯東大學 | 2 人/一學期 | ⚫ 日間部學士班與碩士班學生均可申請 ⚫ 不接受陸生申請 | 非教育部認可校 | 須在本校註冊保留學籍,繳交學雜費及平安保險費。免繳該校學雜費,但往返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保險費、書籍費、證件費、簽證費及其他個人支出等均需自行負擔。 ☞陝西師範大學要求交換生入學前須提供保險證明影本 |
CN41 | 聊城大學 | 2 人/一學期 | ⚫ 日間部學士班與碩士班學生均可申請 ⚫ 不接受陸生或僑生申請 | 非教育部認可校 | ||
CN51 | 中國石油大學 (華東) | 2 人/一學期 | ⚫ 日間部學士班與碩士班學生均可申請 ⚫ 不接受陸生或僑生申請 | 是 (211 工程) | ||
CN29 | 山東財經大學 | 1 人/一學期 | ⚫ 日間部學士班與碩士班學生均可申請 ⚫ 可接受部分陸生申請 ⚫ 春季班保留名額 1 名 | 是 (省部共辦) | ||
CN18 | 陜西省 | 陜西師範大學 | 已額滿 | ⚫ 限日間部學士班學生申請 ⚫ 不接受陸生申請 ⚫ 春季班保留名額 2 名 | 是 (211 工程) | |
CN15 | 長安大學 | 已額滿 | ⚫ 日間部學士班與碩士班學生均可申請 ⚫ 不接受大四學生或陸生申請 ⚫ 春季班保留名額 2 名 | 是 (211 工程) | 一般規定比照其他姊妹校,但必 須在本校繳交住宿費及學生團體平安保險費。免繳該校學雜費及 該校住宿費。其他費用自理。 | |
CN45 | 江蘇省 | 淮陰師範學院 | 2 人/一學期 | ⚫ 日間部學士班、碩士班學生可以申請 ⚫ 不接受大四學生申請 ⚫ 可接受陸生、僑生申請 | 非教育部認可校 | 須在本校註冊保留學籍,繳交學雜費及平安保險費。免繳該校學雜費,但往返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保險費、書籍費、證件費、簽證費及其他個 人支出等均需自行負擔 |
編號 | 省市 | 交換學校 | 交換人數/期間 | 他校申請資格限制 | 是否為教育部認可學校 | 相關費用與其他注意事項 |
CN20 | 湖北省 | 華中師範大學 | 2 人/一學期 | ⚫ 大學部與碩士班學生 ⚫ 至多接受 1 名陸生申請 | 是 (211 工程) | 須在本校註冊保留學籍,繳交學雜費及平安保險費。免繳該校學雜費,但往返旅費、住宿費、生活費、書費、保險及醫療費等均需自行負擔。 ☞四川大學針對每名交換生提供 RMB 2,000~3,000 獎學金,到校後申請。 |
CN17 | 四川省 | 四川大學 | 5 人/一學期 | ⚫ 大學部與碩士班學生 ⚫ 接受少量成績優異陸生、港澳生或僑生申請 ⚫ 春季班保留名額 4 名、秋季班 5 名 | 是 (985 工程) | |
CN38 | 重慶市 | 重慶大學 | 已額滿 | ⚫ 大學部與碩士班學生 ⚫ 限臺灣籍學生申請,接受少量成績優異陸生或港澳生申請,暫不接受僑生申請 ⚫ 春季班保留名額 2 名 | 是 (985 工程) | |
CN22 | 江蘇省 | 南京大學 | 已額滿 | ⚫ 大學部與碩士班學生 ⚫ 限臺灣或港澳學生申請,暫不接受陸生或外國學生申請 ⚫ 春季班保留名額 2 名 | 是 (985 工程) | |
CN07 | 廣東省 | 暨南大學 | 2 人/一學期 | ⚫ 大學部與碩士班學生 ⚫ 不接受陸生申請 | 是 (211 工程) |
編號 | 省市 | 交換學校 | 交換人數/期間 | 他校申請資格限制 | 是否為教育部認可學校 | 相關費用與其他注意事項 |
CN52 | 甘肅省 | 蘭州大學 | 1 人/一學期 | ⚫ 大學部與碩士班學生 ⚫ 不接受陸生申請 ⚫ 春季班保留名額 1 名、秋季班 1 名 | 是 (211 工程) | 須在本校註冊保留學籍,繳交學雜費及平安保險費。免繳該校學雜費,但往返旅費、住宿費、生活費、書費、保險及醫 療費等均需自行負擔。 |
CN08 | 廣東省 | 華南理工大學 廣州學院 | 2 人/一學期 | ⚫ 限日間部學士班學生申請 ⚫ 不接受陸生申請 | 非教育部認可校 | 須在本校註冊保留學籍,需繳交本校學雜費及平安保險費。免繳該校學雜費,但住宿費、旅行費、醫療保險金等均需自行負擔。 |
CN43 | 汕頭大學 | 2 人/一學期 | ⚫ 限日間部學士班學生申請 ⚫ 部分名額可接受陸生申請 | 非教育部認可校 | ||
CN04 | 福建省 | 華僑大學 | 2 人/一學期 | ⚫ 大學部與碩士班學生 ⚫ 不接受陸生申請 ⚫ 可接受港澳生申請 | 非教育部認可校 | 須在本校註冊保留學籍,需繳交本校學雜費及平安保險費。免繳該校學雜費,但住宿費、旅行費、醫療保險金等均需自行負擔。 |
CN25 | 泉州師範學院 | 2 人/一學期 | ⚫ 限日間部學士班學生申請 ⚫ 不接受陸生申請 | 非教育部認可校 | ||
CN24 | 泉州信息工程 學院 | 2 人/一學期 | ⚫ 限日間部學士班學生申請 ⚫ 不接受陸生申請 | 非教育部認可校 |
編號 | 省市 | 交換學校 | 交換人數/期間 | 他校申請資格限制 | 是否為教育部認可學校 | 相關費用與其他注意事項 |
CN23 | 福建省 | 龍岩學院 | 2 人/一學期 | ⚫ 限日間部學士班學生申請 ⚫ 不接受陸生申請 | 非教育部認可校 | 須在本校註冊保留學籍,需繳交本校學雜費及平安保險費。免繳該校學雜費,但住宿費、旅行費、醫療保險金等均需自行負擔。 |
CN39 | 廈門理工學院 | 2 人/一學期 | ⚫ 限日間部學士班學生申請,土木系同學優先 ⚫ 不接受陸生申請 | 非教育部認可校 | ||
CN40 | 福建省 | 閩南師範大學 | 2 人/一學期 | ⚫ 限日間部學士班學生申請 ⚫ 不接受陸生申請 | 非教育部認可校 | 須在本校註冊保留學籍,繳交學雜費及平安保險費。免繳該校學雜費,但往返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保險費、書籍費、證件費、簽證費及其他個人支出等均需自行負擔。 |
CN50 | 廈門大學 | 已額滿 | ⚫ 大學部與碩士班學生均可申請 ⚫ 不接受大一及大四學生申請 ⚫ 港澳僑生可以申請 ⚫ 暫不受理陸生申請 ⚫ 暫不接受自費學生(5 人/一學期) ⚫ 春季班保留名額 1 名 | 是 (985 工程) | ||
CN42 | 福建師範大學 | 2 人/一學期 | ⚫ 限日間部學士班學生申請 ⚫ 不接受陸生申請 | 是 (省部共辦) | ||
CN18 | 浙江省 | 浙江師範大學 | 2 人/一學期 | ⚫ 大學部與碩士班學生 ⚫ 可接受部分陸生申請 | 非教育部認可校 |
編號 | 省市 | 交換學校 | 交換人數/期間 | 他校申請資格限制 | 是否為教育部認可學校 | 相關費用與其他注意事項 |
CN35 | 廣西省 | 廣西大學 | 3 人/一學期 (因應疫情調整名額) | ⚫ 大學部與碩士班學生 ⚫ 可接受台籍、港澳學生申請;陸生、僑生有意申請者,請先洽國際暨兩岸事務處 ⚫ 春季班保留名額 1 名、秋季班 2 名 | 是 (211 工程) | 須在本校註冊保留學籍,繳交學雜費及平安保險費。免繳該校學雜費,但往返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保險費、書籍費、證件費、簽證費及其他個 人支出等均需自行負擔。 |
CN36 | 廣西師範大學 | 2 人/一學期 | ⚫ 大學部與碩士班學生 ⚫ 不接受陸生申請 | 非教育部認可校 | 須在本校註冊保留學籍,繳交學雜費及平安保險費。免繳該校學雜費,但往返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保險費、書籍費、證件費、簽證費及其他個 人支出等均需自行負擔。 |
CN16:北京體育大學 教育部認可校(211) | |
申請資格限制 | 大學部與碩士班學生不接受陸生申請 |
修習課程 | 開學前提供選課課表與說明,交換生應於假期間仔細閱讀,依要求選課。開學後有兩次選課機會。 |
修課限制 | 所有常規課程均向交換生開放,但受限教室容量、器材、專業背景等,不保證欲選修課程均能選上。運動項目代表隊課程屬非常規課程,不開放交換生選修。 |
生活費 | 網路費:100~300 元人民幣 生活費:約 2,000~3,000 元人民幣/月,因個人消費習慣而定 |
住宿費 | 交換學生與一般本科生同住,六人一間,每學期 RMB 600 元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秋季班:04 月 15 日前確定名單,04 月 28 日截止收件春季班:11 月 20 日 |
學校行事曆 | |
學校網址 |
附件四
CN30:中國政法大學 教育部認可校(211) | |
申請資格限制 | 大學部與碩士班學生 二分之一名額可接受陸生申請 |
修習課程 | 選修課程請參見學校網站,到校後一周內採人工方式選課。 |
修課限制 | 無 |
生活費 | 估計約 2,000 元人民幣/月,因個人消費習慣而不同。 |
住宿費 | 昌平校區:2,625 元人民幣/學期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秋季班:05 月 15 日春季班:11 月 15 日 |
學校行事曆 | 秋季班:9 月~1 月春季班:2 月~7 月 |
學校網址 |
CN29:北京交通大學 教育部認可校(211) | |
申請資格限制 | 具有正式學籍之碩士班學生優先。開放大學部學生申請。 (可開放陸生申請,但錄取決定權在姊妹校) |
修習課程 | 選擇交換之系所必須至少選修一門課。其餘課程請參見學校網站。於報到後兩周內透過台辦窗口選課完畢。 |
修課限制 | 交換生都是人工加退選,透過窗口老師協助選課 至少修習一門所屬學院的課程,必、選修不限根據各學院培養計畫所開設課程選擇課程 |
生活費 | 估計約 2,000 元人民幣/月,因個人消費習慣而不同。 |
住宿費 | C1 雙人間: 7,700 元人民幣/學期 C2 四人間: 3,850 元人民幣/學期 均有獨立衛浴,簡裝修、電話、空調、網路、單人床、書架桌、椅子、衣櫃 網路每月 40G/20 元,多 1G 一元 每人每月提供 30 度用電、免水費。住宿費含寢具一套。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秋季班:05 月 30 日春季班:10 月 30 日 |
學校行事曆 | |
學校網址 |
CN23:上海師範大學 非教育部認可校 | |
申請資格限制 | 大學部與碩士班學生 不接受陸生申請(陸生或僑生欲申請,請先洽詢國際處)不接受大四學生申請 |
修習課程 | 選修課程請參見學校網站,到校後一周內選課完畢。 |
修課限制 | 1.非外國語專業的交換學生不接受選修外國語專業課程; 2.每學期選修不超過 10 學分。 3.學生按學院申請,選修課程不可以跨專業,不可以跨年級 |
生活費 | 2,000 元人民幣/月,因個人消費習慣而不同。 |
住宿費 | 該校限大一至大三本科學生申請,上課與住宿地點在奉賢校區住宿費用:5,000 人民幣/每學期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秋季: 5 月底 |
學校行事曆 | 秋季學期: 9 月~1 月中旬春季學期: 2 月~6 月中旬 |
學校網址 |
CN28:吉林大學 教育部認可校(985) | |
申請資格限制 | 大學部與碩士班學生不接受陸生申請 |
修習課程 | 到校後一周內由臺辦窗口協助選課。選修課程請參見學校網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修課限制 | 1.非外國語專業的交換學生不接受選修外國語專業課程; 2.每學期選修不超過 12 學分。 3.學生按學院申請,選修課程可以跨專業,但不可以跨年級。 |
生活費 | 2,000 元人民幣/月,因個人消費習慣而不同。 |
住宿費 | 安排住宿國際宿舍。4,000 元人民幣/學期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秋季班: 5 月 15 日 春季班: 11 月 15 日 |
學校行事曆 | 秋季學期: 8 月~1 月中旬春季學期: 3 月~7 月中旬 |
學校網址 |
CN17:吉林體育學院 非教育部認可校 | |
申請資格限制 | 大學部與碩士班學生 可以接受陸生申請;暫不接受僑生 |
修習課程 | 選修課程請到校後一周內選課完畢。 |
修課限制 | 1.學生按學院申請,選修課程可以跨專業,原則上不得跨年級 2.每學期選修不超過 12 學分。 |
生活費 | 2,000 元人民幣/月,因個人消費習慣而不同。 |
住宿費 | 500 元人民幣/學期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秋季: 5 月 15 日 春季: 11 月 15 日 |
學校行事曆 | 秋季學期: 2 月-5 月中旬春季學期: 9 月~1 月中旬 |
學校網址 |
CN16:魯東大學 非教育部認可校 | |
申請資格限制 | 大學部與碩士班學生不接受陸生申請 |
修習課程 | 選修課程請參見學校網站,到校後一周內選課完畢 |
修課限制 | 1.非外國語專業的交換學生不接受選修外國語專業課程 2.每學期選修學分不限 3.學生按學院申請,選修課程可以跨專業,但不可以跨年級 |
生活費 | 800-1,500 元人民幣/月,因個人消費習慣而不同。 |
住宿費 | 學校留學生公寓有單人間、雙人間可供選擇,房間內設中央空調、電話、電視、INTERNET 介面,獨立衛生間,全面免費 WIFI覆蓋。樓內設有公共洗衣房。住宿費用 30~55 元人民幣/人/天 不等。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秋季: 06 月 20 日 春季: 12 月 20 日 |
學校行事曆 | 秋季學期:9 月~1 月上旬 春季學期:2 月下旬~7 月中旬 |
學校網址 |
CN18:長安大學 教育部認可校(211) | |
申請資格限制 | 大學部與碩士班學生 不接受大四學生或陸生申請 |
修習課程 | 所有學院、所有本科專業都開放交換,各系所資訊請參見學校網站(xxxx://xxx.xxx.xxx.xx/xxxx/0000.xxx),到校後一周內選課完畢。 |
修課限制 | 選課並無特殊限制。但交換學生沒有學號、沒有學生證,無法從系統查知所有課程亦未開放線上選課,無法於圖書館借書。建議應向臺辦窗口老師或各學院教學秘書諮詢、求助。 |
生活費 | 1,000-1,500 元人民幣/月,因個人消費習慣而不同。 |
住宿費 | 需繳交本校住宿費,於姊妹校免收住宿費 兩人房。有廁所,無浴室。須使用公共澡堂。 校方會準備整套寢具。RMB 520。不需要全套的可向交換學校窗口老師諮詢。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秋季班:05 月 20 日春季班:11 月 20 日 |
學校行事曆 | |
學校網址 |
CN21:陝西師範大學 教育部認可校(211) | |
申請資格限制 | 大學部學生 不接受陸生申請 |
修習課程 | 到校後由學院安排 |
修課限制 | 一律採人工加退選。欲選修課程需取得授課老師同意。且期末成績單獨出紙本(離校前務必先處理好成績) 不接受跨院選課 |
生活費 | 餐費:800 元人民幣/每月 生活費:1,000-1,500 元人民幣/月,因個人消費習慣而不同 |
住宿費 | 依學院、校區分配本地生或留學生宿舍(四人房或雙人房)本地生宿舍每學期 RMB 350~600 元 留學生宿舍每學期 RMB 700~1300 元 有獨立衛浴,但室內無熱水。不補助水電。公共澡堂熱水需額外付費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秋季班: 5 月 15 日 |
學校行事曆 | |
學校網址 |
CN22:華中師範大學 教育部認可校(211) | |
申請資格限制 | 大學部與碩士班學生 至多接受 1 名陸生申請 |
修習課程 | 2018 秋季班起,改為線上選課 |
修課限制 | 除非有特定「前置課程」設計,其餘選課無特別限制。可跨院、跨年級選課 |
生活費 | 1,000~1,500 元人民幣/月,因個人消費習慣而不同 |
住宿費 | 四人間:450 元人民幣/月,三人間:600 元人民幣/月,雙人間: 900 元人民幣/月,均有電視、冷氣、獨立衛生間,浴室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秋季班:05 月 15 日春季班:11 月 15 日 |
學校行事曆 | 秋季班:9 月至 1 月中旬春季班:2 月~6 月中旬 |
學校網址 |
CN20:四川大學 教育部認可校(985) | |
申請資格限制 | 大學部與碩士班二年級(含)以上學生 接受少量成績優異陸生、港澳生或僑生申請,決定權在姊妹校選送人數視兩校宿舍空間等條件,至多以 5 人以內為原則 |
修習課程 | 已開放線上系統選課。錄取後由姊妹校通知網址與登入帳密。如開學前線上選不到或無法選課,開學後可以線上加退選 針對交換學生特殊需求,如果線上選課均無法滿足,可洽臺辦協助 人工加選 |
修課限制 | 除某些限制專業的課程以外,均可選修;選修課程可以跨專業,但不可以跨年級。 需上校務行政系統選課 |
生活費 | 1,000~1,500 元人民幣/月,因個人消費習慣而不同 2016 秋季班起,四川大學為每一位交換學生提供 2000-3000 元人民幣/學期獎學金,到校後申請 |
住宿費 | (配合交換系所安排校區) 江安校區 2,000 元人民幣/學期(境外生宿舍、四人間) 望江校區 1,500 元人民幣/學期(大陸學生宿舍、四人間)共用衛生間與淋浴設施(附寢具,但熱水需充值)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秋季: 4 月 30 日 春季: 10 月 30 日 |
學校行事曆 | 秋季學期: 9 月~1 月中旬春季學期: 2 月~6 月中旬 |
學校網址 |
CN24:南京大學 教育部認可校(985) | |
申請資格限制 | 大學部與碩士班學生 限臺港澳學生,不接受陸生申請 |
修習課程 | 姊妹校在開學前會編排學號,透過學號登入教服平台,與南京大學在學學生同時選課。如有滿課情形,將在交換生說明會中統計 需求,由臺辦窗口協調教務處人工加選。詳情請查看申請指南。 |
修課限制 | 文學院戲劇影視文學專業不接受交換。選課無特殊限制。系統內 所有課程均可選修。 |
生活費 | 每月人民幣 1500~2000 元不等,因個人消費習慣而不同。 |
住宿費 | 原則上安排在仙林校區。交換生 2~4 人一間,隨機安排。4 人間每學期 600 元人民幣;2 人間每學期 800 元人民幣。寢具自購。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秋季班:第一階段 3 月 31 日前繳交基本資料;確認獲錄取後再辦理第二階段體檢,期限為 4 月 30 日前 |
學校行事曆 | 秋季班:9 月~1 月春季班:2 月~6 月 交換期間校方將安排南京市或xx縣市遊覽一次。開學初有歡迎晚宴;學期末有交換生分享會。 |
學校網址 |
CN09:暨南大學 教育部認可校(211) | |
申請資格限制 | 大學部與碩士班學生不接受陸生申請 |
修習課程 | 選修課程請參見學校網站,到校後一周內選課完畢。 |
修課限制 | 1.非外國語專業的交換學生不接受選修外國語專業課程; 2.每學期選修不超過 18 學分。 3.學生按學院申請,選修課程可以跨專業,可以跨年級 |
生活費 | 2,000~3,000 元人民幣/月,因個人消費習慣而不同。 |
住宿費 | 雙人間: 500 元人民幣/月,屋內有衛生間,浴室。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秋季: 4 月 30 日 春季: 10 月 30 日 |
學校行事曆 | 秋季學期: 9 月-1 月中旬春季學期: 3 月-7 月中旬 |
學校網址 |
CN10:華南理工大學廣州學院 非教育部認可校 | |
申請資格限制 | 限大學部本科學生不接受陸生申請 |
修習課程 | 到校後一周內選課完畢 |
修課限制 | 每學期選修學分總數上限為 30 學分 |
生活費 | 每月 1,500 元(人民幣/人),因個人消費習慣而不同 |
住宿費 | 雙人間:屋內配有衛生間、浴室、空調,450 元人民幣/月(不含水電費)。 四人間:屋內配有衛生間、浴室、空調,350 元人民幣/月(不 含水電費)。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秋季:5 月 30 日 春季:前一年的 12 月 31 日 |
學校行事曆 | 秋季學期:9 月至 1 月 春季學期:3 月至 7 月初 |
學校網址 |
CN06:華僑大學 非教育部認可校 | |
申請資格限制 | 大學部與碩士班學生不接受陸生申請 |
修習課程 | 選修課程請參見學校網站,到校後一周內選課完畢。 |
修課限制 | 無學院、系及年級的限制,但跨學院選修須經課程開設學院批准 |
生活費 | 每月 1,500-2,000 元(人民幣/人),因個人消費習慣而不同。 |
住宿費 | 650-1,900 元/人/每學期,不同校區、不同宿舍類別及配套設施,收費標準各異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秋季:5 月 30 日 春季:前一年的 12 月 31 日 |
學校行事曆 | 秋季學期: 9 月中旬-次年 1 月下旬 春季學期: 2 月底或 3 月初-7 月中旬或下旬 |
學校網址 |
CN27:泉州師範學院 非教育部認可校 | |
申請資格限制 | 限大學本科學生不接受陸生申請 |
修習課程 | 1. 根據交換生年級和專業插入相應年級和專業進行學習 2. 學院各年級的相應課程都可以選修 |
修課限制 | 按「年級」選課,無特殊限制。報到後諮詢窗口老師 |
生活費 | 每月 1,500-2,000 元(人民幣/人),因個人消費習慣而不同。 |
住宿費 | 每學期人民幣 600 元 3 人一房,可能安排住教師青年公寓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秋季班:11/30春季班:5/15 |
學校行事曆 | 姊妹校未提供相關訊息 |
學校網址 |
CN26:泉州信息工程學院 非教育部認可校 | |
申請資格限制 | 限大學本科學生不接受陸生申請 |
修習課程 | 姊妹校未提供相關訊息 |
修課限制 | 姊妹校未提供相關訊息 |
生活費 | 姊妹校未提供相關訊息 |
住宿費 | 姊妹校未提供相關訊息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姊妹校未提供相關訊息 |
學校行事曆 | 姊妹校未提供相關訊息 |
學校網址 |
CN25: 龍岩學院 非教育部認可校 | |
申請資格限制 | 限大學本科學生不接受陸生申請 |
修習課程 | 姊妹校未提供相關訊息 |
修課限制 | 姊妹校未提供相關訊息 |
生活費 | 姊妹校未提供相關訊息 |
住宿費 | 姊妹校未提供相關訊息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姊妹校未提供相關訊息 |
學校行事曆 | 姊妹校未提供相關訊息 |
學校網址 |
CN34:(上海)東華大學 教育部認可校(211) | |
申請資格限制 | 大學部與碩士班學生(以碩士班或運休系、社科院學生優先)可接受在金大註冊就讀一年以上之臺灣籍學生申請,兼收少量港澳或大陸籍大學生 |
修習課程 | 可透過「公共帳號」登入教務處網頁查詢課程。錄取後以學號登入進行線上選課。如遇線上滿選情況,請記錄課程編號,到校後一週內(最終選課時間)由台辦窗口老師協助補選,但不 保證一定能選上。 |
修課限制 | 國際文化交流學院、上海國際時尚創意學院和繼續教育學院/網絡教育學院不開放申請。 選擇交換系所(專業)時,務必慎選、確認學院、學系(專業)。 該校不同學院位於不同校區,一旦發布錄取通知,到校後將不得要求變更交換的學院、系所! |
生活費 | 每月 2,000 元(人民幣/人),因個人消費習慣而不同。 |
住宿費 | 1,管理學院在延安路校區,其他學院都在松江校區,住宿地點依交換學生所選學院,報到後無法更改。 2,宿舍 3-4 人間,住宿時間一般為 5 個月,每學期住宿費 600 元人民幣,報到時一次繳清。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秋季班:04 月 15 日春季班:10 月 15 日 |
學校行事曆 | |
學校網址 |
CN02:北京科技大學 教育部認可校(211) | |
申請資格限制 | 正式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碩士生均可申請至多可接受 1 名陸生申請 |
修習課程 | 1. 交換生入學後由姊妹校窗口老師指導進行選課(本科生網上選課;研究生手填紙質選課單) 2. 交換生本科生每學期至少需選修 8 學分(1 學分對應 16 學時)。研究生可與導師協商,選修足夠學分課程或完成相應課程量的研究 3. 欲申請交換者請先至該校網站查詢本科或研究生之科系(專業)對應: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或與於國際暨兩岸事務處網站下載閱讀該校簡介及專業目錄 介紹 |
修課限制 | 學院開設的課程一般均可接受交換生選課,有人數限制的部分課程需經相關院系同意後方可選課。 |
生活費 | 1. 膳食費:每月約 600 元人民幣 2. 交通費:公交/地鐵(公交 1 元人民幣起,地鐵 3 元人民幣起) 3. 書籍費:依課程不同而異,在大部分書店購書均可享有折扣 (僅供參考,花費將因個人生活習慣而異) |
住宿費 | 交換生安排入住留學生公寓(4 齋)雙人間。費用 1,500 元人民幣/每月。如需單獨住宿,應在申請時提出,由姊妹校視房源而定,並應補繳費用差額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秋季班:04 月 30 日春季班:12 月 15 日 |
學校行事曆 | |
學校網址 |
CN13:浙江師範大學 非教育部認可校 | |
申請資格限制 | 大學部與碩士班學生可接受部分陸生申請 |
修習課程 | 依照姊妹校本科專業範圍選擇適當對口,以及所提供的課程總表,到校後至學院教務辦公室辦理人工選課。如跨學院選課,必須自行前往該學院教務辦公室選課 |
修課限制 | 尚無特殊限制。報到後諮詢窗口老師 |
生活費 | 生活費、餐費每月約 2,000 元人民幣。 |
住宿費 | 依據住宿條件不同,住宿費每年、每人 600~1,200 元人民幣。一般安排四人房,含書桌、空調、床位、獨立衛浴。應自備寢具。網路費用另計。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秋季班:05 月 20 日春季班:11 月 30 日 |
學校行事曆 | 姊妹校未提供相關訊息 |
學校網址 |
CN31:山東財經大學 教育部認可校 | |
申請資格限制 | 正式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碩士生均可申請可接受部分陸生申請 |
修習課程 | 請參考該校網站公告之專業培養方案,選擇適當對口專業。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到校後選課。 |
修課限制 | 尚無特殊限制。報到後諮詢窗口老師。 |
生活費 | 生活費、餐費每月約 2,000 元人民幣。 |
住宿費 | 有單間、雙人間、三人間等,視選擇房型,每月費用約 1200~ 2000 元人民幣不等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秋季班: 5 月 30 日春季班:11 月 30 日 |
學校行事曆 | |
學校網址 |
CN36:廣西大學 教育部認可校(211) | |
申請資格限制 | 正式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碩士生均可申請 可接受台籍、港澳學生申請;陸生、僑生請先洽國際暨兩岸事務處 |
修習課程 | 到校後透過國際學生科辦理人工選課 |
修課限制 | 最多可以選修四門課。特殊情況除外。 |
生活費 | 每月人民幣 1500~2000 元不等,視個人消費習慣而定 |
住宿費 | 單人間 3,000 RMB/學期;雙人間 1,500RMB/ 學期房間配有: 床,衣櫃,書桌,衛生間,風扇; 需自備:被褥,枕頭等生活用品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秋季班:05 月 20 日春季班:11 月 20 日 |
學校行事曆 | |
學校網址 |
CN37:廣西師範大學 非教育部認可校 | |
申請資格限制 | 大學部與碩士班學生不接受陸生申請 |
修習課程 | 依姊妹校提供指南,於本科專業範圍內選擇適當對口專業,到校後選課。 |
修課限制 | 尚無特殊限制。報到後諮詢窗口老師。 |
生活費 | 生活費、餐費每月約 1,500~2,000 元人民幣。 |
住宿費 | 共有 6 種不同類型宿舍,費用每學期 RMB 1,200~2,600 元。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姊妹校未提供相關訊息 |
學校行事曆 | |
學校網址 |
CN40:重慶大學 教育部認可校(985) | |
申請資格限制 | 正式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碩士生均可申請 以臺籍學生為主,陸生、僑生欲申請,請先洽國際處確認 重慶大學的申請程序,要求人必須至該校網頁閱讀相關說明,並在網頁上(xxxx://xxx.xxx.xxx.xx/xx/)直接填寫個資,透過網頁產出報名表與報名資訊,並不提供申請表文檔,請申請人特別注意! |
修習課程 | 到校後透過國際學生科辦理人工選課 |
修課限制 | 課程查詢:大學部:xxxx://xxx.xxx.xxx.xx 研究所:xxxx://xx.xxx.xxx.xx/ (選課規定尚無資訊) |
生活費 | 每月人民幣 1500~2000 元不等,視個人消費習慣而定 |
住宿費 | 有雙人間、四人間等房型,均有空調、獨立衛浴、景觀陽台。每年費用約 800~1200 元人民幣不等,依設施不同而有不同收費標準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秋季班:05 月 15 日春季班:11 月 15 日 |
學校行事曆 | |
學校網址 |
CN41:廈門理工學院 非教育部認可校 | |
申 請 資 格限制 | 大學部與碩士班學生不接受陸生申請 |
修 習 課 程 | 依姊妹校提供指南,於該校開設專業範圍內,可以自由選擇適當對口專業,到校後選課。 |
修 課 限 制 | 尚無特殊限制。報到後諮詢窗口老師。 |
生活費 | 生活費、餐費每月約 1,500~2,000 元人民幣。 |
住宿費 | 姊妹校尚未提供相關訊息 |
學 校 申 請 截 止 日 | 姊妹校尚未提供相關訊息 |
學 校 行 事曆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x00000000_000000.xxxx |
學 校 網 址 |
CN11:閩南師範大學 非教育部認可校 | |
申請資格限制 | 大學部與碩士班學生不接受陸生申請 |
修習課程 | 依姊妹校提供指南,於該校開設專業範圍內,可以自由選擇適當對口專業,到校後選課。 |
修課限制 | 尚無特殊限制。報到後諮詢窗口老師。 |
生活費 | 生活費、餐費每月約 1,500~2,000 元人民幣。 |
住宿費 | 姊妹校尚未提供相關訊息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姊妹校尚未提供相關訊息 |
學校行事曆 | 姊妹校尚未提供相關訊息 |
學校網址 | 姊妹校尚未提供相關訊息 |
CN44:聊城大學 非教育部認可校 | |
申請資格限制 | 大學部與碩士班學生不接受陸生申請 |
修習課程 | 依姊妹校提供指南,於該校開設專業範圍內,可以自由選擇適當對口專業,到校後選課。 |
修課限制 | 尚無特殊限制。報到後諮詢窗口老師。 |
生活費 | 生活費、餐費每月約 1,500~2,000 元人民幣。 |
住宿費 | 姊妹校尚未提供相關訊息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姊妹校尚未提供相關訊息 |
學校行事曆 | |
學校網址 |
CN42:福建師範大學 教育部認可校 | |
申請資格限制 | 正式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碩士生均可申請暫不接受陸生、僑生申請 |
修習課程 | 姊妹校尚未提供資訊 |
修課限制 | 姊妹校尚未提供資訊 |
生活費 | 每月人民幣 1500~2000 元不等,視個人消費習慣而定 |
住宿費 | 姊妹校尚未提供資訊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姊妹校尚未提供資訊 |
學校行事曆 | 姊妹校尚未提供資訊 |
學校網址 | 姊妹校尚未提供資訊 |
CN43:汕頭大學 非教育部認可校 | |
申請資格限制 | 大學部與碩士班學生 可接受部分陸生、僑生申請 |
修習課程 | 依姊妹校提供指南,於到校後人工選課,可以按姊妹校提供專業(系所)清單,自由選擇適當對口專業 |
修課限制 | 無特殊限制 |
生活費 | 生活費、餐費每月約 1,500~2,000 元人民幣。 |
住宿費 | 三人房或四人房,每年 1800 元人民幣,與大陸本科學生混居,收費比照一般生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秋季班: 5 月 20 日 春季班: 11 月 20 日 |
學校行事曆 | 姊妹校尚未提供資訊 |
學校網址 |
CN45:淮陰師範學院 非教育部認可校 | |
申請資格限制 | 大學部與碩士班學生 可接受部分陸生、僑生申請 |
修習課程 | 依姊妹校提供指南,於到校後人工選課,可以按姊妹校提供專業(系所)清單,自由選擇適當對口專業 |
修課限制 | 姊妹校尚未提供相關資訊 |
生活費 | 姊妹校尚未提供相關資訊 |
住宿費 | 姊妹校尚未提供相關資訊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姊妹校尚未提供相關資訊 |
學校行事曆 | 姊妹校尚未提供資訊 |
學校網址 |
CN50:廈門大學 教育部認可校(985) | |
申請資格限制 | 正式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碩士生均可申請港澳僑生亦可以申請,暫不受理陸生申請不接受大一或大四畢業班學生申請 |
修習課程 | 根據原就讀年級、系所分發入相關專業就讀,可招收交換生之專業請查詢該校招生辦網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部分學院在廈門島外「翔安校區」,請注意查詢確認 報到後第一週試聽課程,由院教學秘書指導,透過廈大校務系 統網站選課 |
修課限制 | 依原就讀年級、系所選課;如欲跨院選課需申請,獲該學院同意後方能選課 如對課程不感興趣應於規定期限內退選;逾期無法退選以致成 績不及格,必須自行負責 |
生活費 | 每月人民幣 1500~2000 元不等,視個人消費習慣而定 |
住宿費 | 每學期、每床位人民幣 400~1200 元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秋季班:04 月 01 日 獲校內錄取者,必須於期限內至廈門大學指定網址登錄,並產出申請相關文件,再將正本文件送交國際處彙整 |
學校行事曆 | xxxxx://xxx.xxx.xxx.xx/0000/0000/x0000x000000/xxxx.xxx |
學校網址 |
CN51:xxxxxx(xx) xxxxxx(000) | |
申請資格限制 | 正式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碩士生均可申請暫不受理陸生申請 不接受大一或大四畢業班學生申請 |
修習課程 | 姊妹校尚未提供資訊 |
修課限制 | 姊妹校尚未提供資訊 |
生活費 | 姊妹校尚未提供資訊 |
住宿費 | 姊妹校尚未提供資訊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姊妹校尚未提供資訊 |
學校行事曆 | |
學校網址 |
CN52:蘭州大學 教育部認可校(211) | |
申請資格限制 | 正式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碩士生均可申請暫不受理陸生申請 不接受大一或大四畢業班學生申請 |
修習課程 | 姊妹校尚未提供資訊 |
修課限制 | 姊妹校尚未提供資訊 |
生活費 | 姊妹校尚未提供資訊 |
住宿費 | 姊妹校尚未提供資訊 |
學校申請截止日 | 姊妹校尚未提供資訊 |
學校行事曆 | |
學校網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