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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33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实际控制人借款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5 日、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京运通达兴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运通达兴”)、实际控制人xxxxx和xxx女士借款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有效期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不提供任何形式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有资金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筹资金借款利率不高于其实际融资成本。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xx.xx 的公告(临 2019-032、2019-033、2019-037)。
2019 年 10 月,公司与实际控制人xxxxx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20,000.00 万元,年借款利率为 6.50%。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xx.xx 的公告(临
2019-080)。
2020 年 4 月,公司向xxxxx支付了自 2019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0 年 4 月
8 日的借款利息,并与xxxxx签订了《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将原借款合同期
限延长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年借款利率为 6.50%。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xx.xx的公告(临 2020-024)。
2020 年 11 月,公司向xxxxx支付了自 2020 年 4 月 8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5 日之间的利息。关于本金(人民币 20,000.00 万元整)和剩余利息的归还事宜,
公司与xxxxx经协商一致签订了《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将原借款合同期限延长至 2021 年 10 月 30 日,年借款利率为 6.50%。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xx.xx 的公告(临 2020-062)。
二、进展情况
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偿还了xxxxx 20,000.00 万元借款,并向xxxxx支付了扣除其须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借款利息。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