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GDTW2021-50FW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xxxxxxxxxxxxx xxx(xx):广东天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甲、乙双方都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严格履行采购方式及采购程序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落实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对此项目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双方就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范围和方式
(一)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人民政府协管服务采购项目(富山工业园片区)
(二)项目编号:GDTW2021-50FW
(三)预算金额:1,224,000.00 元
(四)采购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第二条 委托事项
(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采购事宜:
1. 采购需求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制定
(1)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 制定采购项目的实施方案,采购规程。
3. 确定采购完成的期限、违约责任、纠纷的解决途径等。
(二)依法发布采购公告等相关信息;编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拟定合同文本;
(三)依法接收投标、响应文件,组织开标和评审以及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四)依法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五)合同和履约验收备案;
(六)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注: 甲方需要组织踏勘的,由甲方自行组织,在招标文件中公布踏勘时间、踏勘地点。)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一)甲方应指定一名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采购项目详细的采购需求,包括供应商资格要求、评标方法、评审标准、评审因素、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并对所提供的采购需求负责。
(三)甲方保证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将为采购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并进行配合。
(四)甲方对乙方制作的采购文件予以审定,对采购文件进行最终确认。
(五) ➀ (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➁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磋商/谈判/询价小组/采购人员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供应商有关采购事项的询问、质疑、投诉。
(七)甲方可按照规定授权委托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甲方委托人员应准时参加评审会,对评审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八)甲方应根据规定确认采购结果,在规定期限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报价文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因延迟或者拒绝确认采购结果、延迟或者拒绝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甲方负责组织对采购项目的验收,并签署意见。
(十)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采购活动中的行为进行监督。
(十一)甲方应对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可能影响
采购项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
(十二)甲方应依法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和款项支付事宜,并负责合同等向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十三)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提出项目变更或项目终止的,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十四)协助乙方完成组织采购活动的其他工作。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一)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采购项目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并经甲方审定确认后,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采购活动。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三)在甲方委托的权限内,履行相应职责,乙方应对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
(四)在代理采购项目过程中应按规定或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报采购项目进度情况及相关信息。
(五)接受甲方委托按法律法规规定收取、保管、退还、缴交采购文件费用、竞争性谈判、询价保证金等费用。
(六)评审专家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七)乙方收到供应商询问、质疑时,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并按照约定对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的询问、质疑作出答复(涉及采购过程的询问、质疑由乙方负责答复)。
(八)乙方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验收证明由甲方进行保存)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乙方如有发生代理机构注销时,应当向甲方移交档案。
(九)在法律法规限定的采购时间内完成采购活动,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采购期限。
(十)就甲方委托乙方的事项,在乙方的职责范围内解答供应商提出的询问。
(十一)经甲方确认采购结果后,依法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并根据规定向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十二)甲方的委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乙方应要求甲方纠正,拒不纠正的,xxxx拒绝接受委托。
(十三)乙方不得将采购项目委托给第三方实施采购,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办理甲方委托的其他事项。第五条 保密义务
(一)一方(即接收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或接触到的另一方(即披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履行过程中涉及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商业秘密、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任何技术性资料、以及一方为完成本协议向另一方提供的任何其他信息资料并且在提供时未说明是公开信息的)承担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接收方不得对外披露,但接收方因业务需要向上级部门、主管部门交流汇报时使用该工作秘密的,不受此限。上述工作秘密属于披露方的财产,如披露方有书面要求,接收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披露方。保密期限自接收方接收保密信息时起始。
(二)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须承担给披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三)本保密条款效力长期有效,不因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无效、终止而失效。第六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控制、且经合理努力仍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导致其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的情形,主要包括:台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骚乱等社会异常现象;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变更;甲乙双方不能合理预见和控制的任何其他情形。
(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变更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三)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协议要求或出现过错,甲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累计提出达三次,乙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
要求乙方返还全部代理费用。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委托代理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出为止。第十条 代理费用
按照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约定,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上浮 20%执行,低于 5000 元按照 5000 元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第十一条 协议的解除
(一)因采购任务取消,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二)经双方协商解除委托代理协议。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一)乙方在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向甲方所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甲方不予修改的,乙方予以尊重;但因此而出现不可预见事项由甲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因甲方采购任务变化导致采购项目延迟实施或终止采购的,或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委托事宜的,双方应在前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三)在招标项目采购过程中,如果出现废标情况,除采购任务取消外,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后重新组织招标。如需改变采购方式,应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后,重新组织采购。
(四)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xx之日起生效。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xx) 乙方:(xx)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2021 年 0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