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原值 已计提的折旧或准备 净额 评估值 面积(m2) 土地使及建筑物 2269.17 1035.86 1142.44 23362.54 32314.1
证券代码:000666 证券简称:经纬纺机 公告编号:2015-02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宏大纺织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宏大”或“乙方”)、于 2015 年 1 月 12 日与天津市保障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住房建设”或“甲方”)、天津市河北区建设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建设开发”或“丙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以人民币 23266 万元的价格出
售位于xxxxxxxxxxx 00 x的闲置土地。
2.天津住房建设及天津建设开发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8 名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此项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天津市保障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本:1900781 万元;住所:天津市xxxxxx 00 x;营业执照号码:120000000009148;主营业务: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及改造进行投资及管理服务、危陋房屋拆迁安置和保障住房进行投资、资产经营管理(金融资产除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天津市河北区建设开发公司企业性质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定代表人为xxx;注册资本 8000 万元;注册地:天津市xxxxxx 000 x;营业执照号码: 000000000000000;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房屋拆迁、自有房屋租赁业务。
经了解,公司董事会认为其具有按照协议履约的能力。天津住房建设及天津
建设开发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1)标的资产位于xxxxxxxxxxx 00 x,xx建筑面积 30178.66
平方米,占地面积 32314.1 平方米(折合 48.47 亩)。该项资产为本公司子公司天津宏大所有。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该项资产的帐面价值及评估价值(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
单位:万元
项目 | 原值 | 已计提的折旧 或准备 | 净额 | 评估值 | 面积(m2) |
土地使及建筑物 | 2269.17 | 1035.86 | 1142.44 | 23362.54 | 32314.1 |
此次交易标的由天津倚天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为市场法,市场法是根据类似房地产的成交价格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适用于在同种类型的数量较多且经常发生交易的房地产价值估算;股价时点为: 2014 年 11 月 20 日;评估结论为: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取科学的估价方法,在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测算,并结合估价经验和对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分析,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全部征收补偿价值为人民币大写:贰亿叁仟叁佰陆拾贰万伍仟肆佰元整(¥23362.54 万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中对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天津倚天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本次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比较符合市场价格,评估结论合理有效。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经协定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3266 万元。
2.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订后 1 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30%拆迁补偿费现汇 6979.8万元。
(2)乙方按约定标准将该地块移交甲方后 1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40%拆
迁补偿费现汇 9306.4 万元。
(3)乙方完成该地块房地产权属注销后 10 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剩余 30%
拆迁补偿费现汇 6979.8 万元。
3.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三方盖章后生效。
4.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依据为天津倚天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倚天房咨字(2014)第 021 号的《房地产拆迁补偿价值咨询报告》,最终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5.三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拆迁补偿费。
(2)乙方责任
1)2015 年 4 月底前将符合本协议约定标准的土地移交甲方。
2)2015 年 5 月底前将该地块房地产权属注销完毕。
(3)丙方责任
1)负责督促甲方按时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拆迁补偿费。
2)负责督促协助乙方按协议约定标准按时完成土地移交以及权属注销工作。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此项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与产生关联交易,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六、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天津宏大原坐落于天津市河北区万柳村大街 56 号(老厂区),因企业生产需要及滨海xx区属地管理要求,天津宏大于 2012 年 9 月整体搬迁。因搬迁后老厂区为闲置状态,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并按照公司长期战略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出售老厂区闲置土地,此次交易扣除各项成本后,预计可产生 1.35 亿元收益,在一定程度上可增加公司的现金流,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有利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拆迁补偿协议书》
特此公告。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