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在辅助诊疗、基因分析、精准医疗等方面拥有显著优势。腾讯云在人工智能领域尤其在计算机视觉、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和机器学习等方面拥有全球领先的人才储备和 技术实力。双方充分发挥各自场景、数据和 AI 技术优势,在影像筛查、常见病慢病综合诊断、智能分诊与导诊、线上问诊、病例录入等领域开展融合创新合作,利用腾讯云“ 影像科研设备”等医疗人工智能平台及在人工智能方面经验积累,开展智能医学影像识别、病理分型和多学科会诊以及多种医疗健康场景下的智能技术应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提 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证券代码:300550 证券简称:和仁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7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确定双方的合作意向及基本原则,双方后续的合作以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
2、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双方目前仅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后续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根据后续具体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3、公司最近三年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详见“四、重大风险提示” 中的“4、过去三年已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履行情况”。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腾讯云”或者“乙方”)与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仁科技”、“公司”、“本公司”或者 “甲方”)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托双方已有的技术和成果,围绕医疗行业开展深入合作,达成合作框架协议。甲乙双方主要在医疗领域围绕医疗智慧云、人工智能、大数据以及医疗安全等产品和能力展开全面合作,打造医疗产业生态。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xxxxxxxxx 00 x 0 xxx 000
(0)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xxx
(5)注册资本:14250 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产品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从事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为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18 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公司与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签订协议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x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文件,未涉及具体金额,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双方明确具体合作项目时,根据后续合同确定的金额,按照《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托双方已有的技术和成果,围绕医疗行业开展深入合作,达成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在医疗领域围绕医疗智慧云、人工智能、大数据以及医疗安全等产品和能力展开全面合作,打造医疗产业生态。合作内容如下:
(1)创新“互联网+健康医疗”便民惠民服务
依托微信、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工具建设微信智慧医院平台,实现互联网和医疗的结合,发展新型智慧健康医疗便民惠民服务,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加快实现区域内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优质的医疗服务,共同打造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创新示范项目。
(2)人工智能与医疗融合创新,助推精准医疗稳步发展
人工智能在辅助诊疗、基因分析、精准医疗等方面拥有显著优势。腾讯云在人工智能领域尤其在计算机视觉、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和机器学习等方面拥有全球领先的人才储备和技术实力。双方充分发挥各自场景、数据和 AI 技术优势,在影像筛查、常见病慢病综合诊断、智能分诊与导诊、线上问诊、病例录入等领域开展融合创新合作,利用腾讯云“影像科研设备”等医疗人工智能平台及在人工智能方面经验积累,开展智能医学影像识别、病理分型和多学科会诊以及多种医疗健康场景下的智能技术应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3)医疗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腾讯云公司多年来在海量数据的整理、存储、分析、应用和保护等方面拥有行业领先的能力,和仁科技在医疗行业有应用建设和数据处理经验。双方优势互补,共同在医疗大数据技术与应用领域合作,为医疗健康行业的大数据发展战略提供重要支撑,在医疗大数据的整合管理、互联互通、互认共享、分析检索、标准规范、隐私保护等技术研发和应用方面展开研讨与合作。
(4)云端协作促进分级诊疗落地
发挥腾讯云企业微信在协作办公的生态优势,以及腾讯云在云计算、实时音视频等领域的技术优势,结合和仁科技在远程医疗、云 HIS 部署和灾备,分级诊疗等行业优势,共同推动新技术在市级医联体、县域医共体、专科医联体等多种形式医联体内的应用,有效提升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不同医联体之间医生的有效协作,并利用云、互联网视频的技术更方便的开展远程医疗,推动分级诊疗的落地。
(5)医疗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腾讯云、和仁科技共同规划医疗健康网络安全方案,构建针对病毒和网络攻击、数据泄露等网络安全风险的检测、预警和响应机制,实现医疗机构安全态势感知和可视化监管。和仁可对医疗单位安全威胁和态势实现统一可视化监控和风险预警,并及时通报和指导各医疗单位进行安全应对;具备对医疗单位终端实现统一安全管理,可有效防护勒索病毒攻击,保障用户重要文档和数据的安全能力;具备对医疗单位网站安全实现统一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及时响应网站安全事件
能力;提升医疗单位响应安全事件的能力与速度,降低医疗单位发生安全事件的概率。
2、推进机制
(1)《合作框架协议》作为和仁科技和腾讯云达成的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开展深入合作提供了指导。具体项目可依据实际情况,另行签署协议。
(2)腾讯云应根据和仁科技的总体时间安排,以及和仁科技的战略部署,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各种内容。
(3)腾讯云将和仁科技列为重点合作单位,结合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业务和需求以及腾讯发展布局,根据双方合作计划,全力助推“智慧医疗”战略合作项目落地。
3、协议的生效、补充、变更、终止
(1)协议的生效:协议自双方授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二年。协议期满,双方若无异议,视同续签一年,依次顺延。如双方任一方无意续签,需在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
(2)协议的终止:1)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再继续履行的; 2)甲乙双方协商书面同意终止本协议的。
三、对上市公司影响
1、本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将结合双方在 B 端(医疗机构)、G 端(政府)、C端(终端用户)的资源,充分发挥腾讯云的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人脸识别、即时通讯、移动支付等技术能力以及和仁科技的医疗卫生健康数据采集、融合、应用、处理的能力,围绕医疗智慧云、人工智能、大数据以及医疗安全等产品和能力,在创新“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人工智能与医疗融合创新、医疗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云端协作促进分级诊疗落地、医疗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展开全面合作,打造医疗产业生态。双方合作的达成,将助力患者获得更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为医生减负、为医院智慧化管理提供深层次的动力,同时,双方携手共建智慧医疗产业新生态,也将更深、更广地让医疗产业链上各方受益。
2、本合作框架协议暂不涉及具体项目具体内容的约定,对公司当期业绩无影响。
3、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腾讯云形成业务依赖。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合作框架协议》系签约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指导性文件,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双方在涉及到后续具体合作事宜,将就具体事项另行商洽签订协议,公
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原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昆山雷xxx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武汉雷xxx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合计不超过 4,299,100 股(占本公司当时股本 8,309 万股比例为 5.1740%),
详见公司 2019 年 1 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的公告《持
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编号:2019-011);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的公告《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19-015)以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股东已经减持至持股比例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公司发布《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目前该股东的减持期间已经过半。
截至目前,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结束。股东的后续减持行为,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过去三年已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履行情况
协议名称 | 协议对方 | 披露日期 | 目前进展情况 |
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签署的 《战略合作协议》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 省分公司 | 2019 年 4 月 9 日 | 正在推进,尚未签署具体的项目合 同 |
五、后续进展情况的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合作框架协议》特此公告。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