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淵源關係不斷地表現於基督徒對猶太人聖經的接納上,基督徒把它視為天主的說話,而且更視這些話是對他們說出來的。事實上,教會承認載於希伯來文及希臘文聖經中的一切 內容,同樣皆出自天主的默感。「舊約」這名稱是保祿宗徒所提出的,原本用來指那些歸梅瑟名下的著作(參閱格後 3:14- 15)。這名稱的含義在第二世紀變得更廣泛, 並應用於猶太人以希伯來文、阿剌美文及希臘文所寫的其他著作上。「新約」這名稱取自耶肋米亞先知書中所宣佈的「新盟約」預言(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