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湖南农业大学
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甲方(培养单位): 湖南农业大学 乙方(定向单位): 丙方(定向硕士生):
根据上级部门和我校相关规定,就丙方(身份证号: )
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应乙方要求,甲方拟招收丙方为 级 专业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乙方保证丙方从甲方毕业后接收其工作。
二、丙方应在每学年开学后一个星期内向甲方缴纳学费。不能按时交清培养费者,甲方将不予办理入学、注册、培养、答辩、毕业、申请学位等事宜。
三、丙方在甲方学习期间,不需将户口、工资关系、人事档案从乙方转到甲方。四、根据教育部及甲方奖助学金有关规定,丙方在甲方学习期间,不享受甲方提供
的助学金,不参加甲方各种奖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定。
五、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丙方进行培养和管理。丙方应保证在校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并严格遵守学籍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保证毕业后直接回乙方工作。
六、丙方在校期间欲变动学籍(休学、延期毕业等),应与甲乙双方协商,经三方同意后由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七、丙方如因违法违纪或学习成绩不合格而中断学业,本协议自动解除。 八、乙方与丙方之间的相关事宜,依其双方协议处理,原则上不涉及甲方。
九、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经三方签章、且丙方取得正式学籍(注册)后生效,培养方案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具体学制年限即为本协议书有效期限。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丙方签字: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