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采购人):XX有限公司 乙方(采购代理机构):XX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XX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福建省相关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相关项目的采购事宜达到下列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为XXXXX采购项目采购。
二、委托权限及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事项: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为甲方的采购项目组织实施采购。
2、负责供应商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保证金的收取、保管及退还。
3、代理甲方处理所委托采购项目的询问、质疑等事务。
三、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编制、发售招标文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采购)公告或投标邀请函;组织整个招标过程,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以及法定其他事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支持节能、环保等有关采购政策,保证采购工作顺利进行。
2、甲方应依法确定采购方式、采购需求、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并负责所委托项目的采购方式等有关送审报批手续。
3、指定 XXXXXX 同志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本次委托项目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4、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技术、服务、商务、要求等书面材料,协助乙方编制采购文件,并澄清采购项目的需求。
5、甲方在依法委托过程中,不得要求乙方在采购文件中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的供应商,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和评审专家指定或暗示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6、甲方可以委派有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按法律法规规定指派有关人员代表甲方参与采购活动,书面授权与本项目供应商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专业人员代表甲方出任评审委员会成员,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7、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法定情形逾期确认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8、甲方应对采购项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
9、甲方应依法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和款项支付事宜。
10、根据需要协助乙方组织供应商踏勘采购项目的现场。
11、妥善保管甲方内部采购材料,与乙方协商自行或委托乙方保管采购文件等档案材料,配合作好签收、调阅记录。
以上事项甲方若授权甲方某内设机构负责实施,签订本协议时,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函,并说明本项目以后相关往来书面材料所需公章可用授权函里所授权的公章加盖,否则加盖公章必须与本协议一致。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甲方所委托项目的采购工作,向甲方提供优良的服务,保证采购项目顺利实施,并按甲方的要求完成采购工作。
2、指定 XXXX 同志作为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本次委托项目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3、根据甲方提供的所委托采购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技术、服务、商务等要求起草、编制采购文件,及时与甲方进行沟通并提交甲方确认,负责印刷、发售、发布、解释采购文件。
4、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布采购信息,向潜在的供应商发出邀请。在代理采购项目过程中应按规定或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报采购项目进度情况及相关信息。
5、接受甲方委托按法律法规规定收取、保管、退还、缴交采购文件费用、竞争性谈判、询价保证金等费用。
6、负责组建评审小组及组织开标、评标(谈判,询价),做好采购过程的记录。严格组织相关的评审活动,按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中标(成交)人。
7、按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将采购文件纸质资料及扫描件资料送采购人存档。
8、根据甲方的确认采购结果情况,向中标(成交)人和采购单位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采购结果通知书》。
9、根据采购人委托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及时协助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
10、有权拒绝甲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如无法协商解决,乙方可以中止此协议。
11、乙方收到供应商询问、质疑时,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并按照协议约定依法书面答复质疑人或协助甲方处理质疑。
12、乙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如因任何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委托事项,乙方应在原因发生之日起7日内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未及时通知并采取补救措施,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在采购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废标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或成交结果等非乙方责任导致采购活动失败,乙方不承担责任。
13、乙方对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乙方如有发生代理机构注销时,应当向甲方移交档案。
14、乙方应对采购项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维护甲方、供应商和相关各方的正当合法权益,乙方违反本条款的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与采购项目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15、乙方不得接受与本采购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六、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因政策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本协议应作相应变更或终止。甲方若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需求,经乙方书面告知仍不同意纠正的,乙方可书面提出终止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协议。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期间,应保证具备代理采购业务的条件,受到财政部门禁止代理采购业务处罚的,对于尚未开始执行的项目,本协议终止;对于已经开始执行的项目,本协议终止。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1款的约定,向甲方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赔偿金=招标代理报酬*10% ,如导致项目废标或者招标代理工作无法进行,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赔偿金=招标代理报酬*30%。
2、乙方违反本合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14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赔偿金=招标代理报酬*50% ,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刑事、行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15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赔偿金=招标代理报酬*30% ,如造成第三方(如中标人)损失的,也由乙方赔偿第三方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刑事、行政责任。
4、双方约定的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1)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的,按延期1000元/天作为违约金;(2)在服务配合中,若乙方项目组人员业务水平低、重大偏差、配合不佳、人员变更等影响服务质量的,按2000元/次作为违约金;(3)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招标代理报酬*50%作为违约金;以上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严重服务周期,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且处以10000元作为违约金。
甲乙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及因维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八、代理服务费用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XXX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XXX元,实际以中标金额为基数进行收取。中标人应在中标公告发布的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2、非乙方原因,项目流标的,如产生的专家评审费为500元/人/半天由甲方支付,未产生的专家评审费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3、非乙方原因,项目终止招标的:(1)产生的专家评审费为500元/人/半天和2000元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均由甲方支付;(2)未产生的专家评审费甲方只需支付2000元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4、乙方按采购相关规定负责组织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费用。若因甲方原因产生另外的费用,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依法约定,本项目的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十、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晋江人民法院解决;
(2)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4、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XXX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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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公章):XXXX有限公司 |
法定(授权)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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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授权)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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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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