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 LNG 运输船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 LNG 运输船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简称“本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远海运 LNG”)与合作方签署了 LNG 运输船项目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框架协议”)。本协议约定了本集团参与 LNG 运输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流程,但本项目尚未获得各方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以及相关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前述审批程序的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签署对本集团 2022 年度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本集团签约主体的基本情况
COSCO SHIPPING LNG INVESTMENT (SHANGHAI) CO., LTD.
中文名称:上海中远海运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远海运 LNG”)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 158 号三楼
法定代表人:xx
注册资本:176,4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液化天然气项目的投资、管理,自有设施、设备的融物租赁,以及上述相关项目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中远海运 LNG 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02.66 亿元人民币,净资
产 6.95 亿元人民币;2020 年度,总收入 12.78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 2.84 亿元人民币。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CETS INVESTMENT MANAGEMENT (HK) CO., LTD.
中文名称:中海油能源发展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油发展香港投资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中国香港
董事长:xxx
注册资本:1.27 亿美元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和投资管理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海油发展香港投资公司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600968)的全资子公司,而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海油发展香港投资公司与本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4,385 万美元,净资产
23,675 万美元;2020 年度实现收入 297 万美元,净利润 3,273 万美元。
2. CNOOC GAS AND POWER SINGAPORE TRADING & MARKETING PTE. LTD.
中文名称:中海油气电集团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气电集团新加坡贸易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新加坡董事长:xxx
注册资本:1,000 万美元
主营业务:液化天然气贸易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气电集团新加坡贸易公司为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气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而气电集团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气电集团新加坡贸易公司与本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65 亿美元,净资产 0.10
亿美元;2020 年度,收入 4.85 亿美元,净利润 0.17 亿美元。
3. MITSUI O.S.K. LINES, LTD.
中文名称:株式会社商船三井(以下简称“商船三井”)公司性质:外国企业
注册地:日本东京会长:xxxxx
注册资本:654 亿日元
主营业务:海洋运输业务;与海洋资源开发和海上设施安装和运维相关的业务;船舶代理;船舶经纪;仓储;港口运输;陆路运输;海运、陆运和空运的货运和代理业务;船舶、设备和机械以及建筑的买卖、租赁和经纪,工程建筑、施工和监督业务;天然气和其他燃料的销售业务等。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日本信托银行株式会社信托账户持股 11.40%,株式会社日本托管银行信托账户持股 10.08%,株式会社三井住友银行持股 2.51%,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株式会社持股 2.35%等。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商船三井与本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 20,955.59 亿日元,净资产
6,991.50 亿日元;2020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总收入 9,914.26 亿日
元,净利润 931.99 亿日元。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2022 年 1 月 7 日,海油发展香港投资公司、气电集团新加坡贸易公司、上海中远海运 LNG 和商船三井(以下简称“各方”或“四方”)共同举办了本协议的签约仪式,北京、上海、东京三地通过线上签署的方式完成了协议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签署前已按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本协议的签署约定了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流程,但本项目尚未获得各方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以及相关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前述审批程序的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议、披露义务。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主要内容、合作模式、合作规模或金额
为满足气电集团中长期 FOB 资源运输需求,气电集团启动了配套 LNG 运输船招标项目,中标人将新造 3 艘 17.4 万方 LNG 运输船为气电集团新加坡贸易公司提供期租服务,同时气电集团新加坡贸易公司拥有选择权让中标人再建造 3 艘同类型 LNG 运输船提供期租服务。
本项目已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宣布中标人为上海中远海运 LNG 和商船三井
组成的联合体,并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宣布行使选择权、由中标人再建造 3艘同类型 LNG 运输船提供期租服务。本项目的 6 艘 LNG 运输船,均为船厂结合承租人与船东需求设计的第五代 17.4 万xx船型,拥有船级社认证的“绿色船舶”证书。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规定,上海中远海运 LNG 有权在本项目中持有 25%的股份。
在本项目获得各方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以及相关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准
(备案)后,预计本集团在本项目的实际出资金额不超过 1 亿欧元,具体出资金 额以届时签订的投资/增资协议及投资决策机构最终批准的本项目出资金额为准。
(二)交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在本项目获得各方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以及相关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准
(备案)后,海油发展香港投资公司、气电集团新加坡贸易公司、上海中远海运 LNG 和商船三井将成立六家单船公司,每家单船公司持有一艘 LNG 运输船,为承租人提供 LNG 运输服务。上海中远海运 LNG 将持有每家单船公司的 25%股
份,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交易各方的违约责任
x协议签署后即生效。如果发生违约事项,此违约行为应及时补救。如无法补救,各方必须尽最大努力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如各方无法达成一致,则通过仲裁最终解决。
(四)协议实际履行的前置条件
在本项目获得各方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以及相关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准
(备案)后,上海中远海运 LNG 才会参与本项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签署对本集团 2022 年营业收入、净利润无重大影响。如本项目最终获得各方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以及相关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本公司将履行相关审议和披露义务。本集团参与本项目有利于本集团未来获取稳定的投资收益。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集团始终坚持互利共赢的战略合作原则,截至本公告日,不含本项目,本集团参与投资的 LNG 运输船舶总数为 47 艘,其中上海中远海运 LNG 参与投资的 LNG 运输船舶数量为 26 艘,本公司持股 50%的中国液化天然气运输(控股)有限公司参与投资的 LNG 运输船舶数量为 21 艘。
本集团参与本项目有助于增强本集团与中国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之间的业务联系,进一步扩大本集团 LNG 船队规模和市场份额,增强本集团盈利能力以及抗周期能力,符合本集团发展 LNG 运输业务的战略要求。
四、重大风险提示
x协议约定了本集团参与本项目的流程,但本项目尚未获得各方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以及相关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前述程序的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