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新“服务家乡”精英奖学金计划(简称“培新精英计划”)由培新集团慈善基金有限公司(PETERSON GROUP CHARITY FOUND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培新慈
培新“服务家乡”精英奖学金计划实 施 方 案
一、概况简介
培新“服务家乡”精英奖学金计划(简称“培新精英计划”)由培新集团慈善基金有限公司(PETERSON GROUP CHARITY FOUND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培新慈
善基金)设立,目的是吸引优秀人才回山东工作,助力山东发展,造福山东人民。
本计划选取几个与山东地方发展和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学科,每学科每年资助 1
名优秀学生到国外顶尖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年资助额为 2.5 万美元,资助期 3 年,
受资助者获得博士学位后 3 年内需回山东省从事全职工作至少 3 年,以所学服务山东,回报家乡。
受资助者在接受本计划资助的同时,仍可申请包括国家、所在学校或社会团体设立的其他奖学金或资助,但须以不附带与未来就业选择有关的条件为前提;在读期间亦可申请助教、助研等岗位获取报酬,但不得兼职从事校外工作或校内与专业无关的工作。
本计划第一期拟选取(1)农学与植物学、(2)医学与生命科学、(3)海洋科学与海洋工程、(4)新材料与先进装备制造四个学科领域,连续执行 5 年,资助总
人数为 20 人,资助总额为 200 万美元。
二、资助对象
1、在山东省内高等院校就读(不限籍贯)或籍贯山东、在其他地方(包括国外)就读的应届、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往届生的毕业时间不超过 5 年),学业成绩优秀,无不良行为纪录;
2、已获综合排名全球前 50 或学科专业排名全球前 30 的海外高等院校(以《美国新闻和世界报导》(U.S. News)、《泰晤士报高等教育特刊》(THES)、Quacquarelli Symonds(QS)和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四家排名机构中任意一家、近三年内任一年的排名为依据,但不包括中国大陆及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学校)录取或在读,有志于在本计划所选取的学科领域攻读博士学位;
3、愿意并承诺在获得博士学位后 3 年内回山东省内从事全职工作至少 3 年。
三、资助办法
1、每人每年资助 2.5 万美元,资助期 3 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一年。受资助期间必须为正式注册在读的博士研究生或博士候选人。
2、奖学金按学年支付,每学年结束后根据受资助学生的学业成绩报告(详见资助安排)确定是否发放下一年度的资助。
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1)未按要求按时提交上学年的学业成绩报告;(2)上学年有任何一门课程不合格,将中止资助,直至由受资助人提交书面说明并经培新慈善基金评估后,确认不影响博士学位的取得和协议的执行,方可继续资助。
4、发生以下情况之一:(1)中途退学;(2)未取得博士候选人资格,须在上述情况发生一年内全额退还已获得的资助并支付利息(按所就读大学或国家同期研究生贷款利率计算)。
5、发生以下情况之一:(1)中途退出资助计划,且所提出理由不获基金会接纳;
(2)超过 6 个月未按要求提交学业成绩报告,即属违约,须在基金会发出追讨通知一个月内双倍退还所获全部资助。逾期未退还款项的,基金会将采取法律手段向其索偿,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违约详情。
四、申请办法
1、申请时间。每年 3 月第一个工作日项目办公室开启网上申请通道并开始接受
申请,到 5 月第一个工作日 17:00 截止,关闭网上申请通道。
2、在线申请。申请人须登入培新精英计划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进行在线申请,申请时需备齐以下资料,并按要求一一上传:
(1)个人照片(白底小二寸护照照片,JPEG 或 TIF 格式,分辨率为 200 dpi 以上);
(2)在读证明或毕业证书(如有);
(3)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的全部学业成绩单,需加盖所就读院系的公章;
(4)国外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或在读证明;
(5)所就读大学、院系领导(正副职均可)或指导老师(研究生适用)亲笔签署的推荐信一封,推荐信签署日期应在提交申请之日前半年内;
(6)个人xx一份(1000-2000 字),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个人基本情况;b. 自我评价,如个性特点、优势专长等;c. 理想抱负或人生规划;d. 承
诺获得博士学位后三年内回山东省工作至少 3 年时间。
以上资料除照片外,其余均需以 PDF 格式文件上传,照片和每个文件的大小在 1 MB 或以下。
3、寄送申请材料。申请人完成在线申请后,须根据网页提示打印申请表格并亲笔签署,连同在读证明原件或毕业证书副本、成绩单原件、国外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副本、推荐信原件、个人xx等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到项目办公室,送达时间应不晚于 5 月第一个工作日 17:00。项目办公室地址:
xxxxxxxxxx 00 x
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 C308 室培新精英计划项目办公室 收
邮编:250100
电话:0000-00000000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清晰,若有虚假不实之处或资料模糊不清,或在线提交的资料与寄送的申请材料不一致,将不予受理。
五、评审办法
1、培新慈善基金委托山东大学邀请国内权威专家学者组成评审专家库,每个学科领域的评审专家不少于 10 名,其中山东省内专家应不超过半数。
2、项目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主要看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及申请材料是否合乎要求。若单个学科申请人数超过 20 人,项目办公室将根据申请人报
读院校和专业的综合排名,从每学科初审合格的申请者中筛选出 10 名候选人,提交专家评审。
3、项目办公室根据回避原则,从每个学科的专家库中选取 5 位专家进行评审。
项目办公室在 5 月 15 日前将候选人的申请材料按学科寄送评审专家,由评审专家从中筛选出 5 名入围者并进行排序,依次按 5-1 计分。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另行制订。
4、项目办公室对评委的评分进行汇总,并在 6 月 15 日前将所有评审材料(包括申请材料、专家评分表、总评分表)报送培新集团慈善基金。
6、培新慈善基金原则上选择总分排名第一者给予资助,若选择排名较后者,则
需取得当年参与该学科评审的多数专家(3 位以上)的同意。
7、项目办公室将评审结果在网站上发布,并与受资助人预约签约事宜。全部评审程序应于 6 月 30 日前完成。
六、签约安排
1、受资助人及其担保人应按约定的时间亲自到场办理签约事宜,签约时应携带以下材料之原件:
(1)毕业证书原件;
(2)国外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在读证明文件原件;
(3)个人身份证及护照原件。
2、签约前,项目办公室会同培新慈善基金委派的律师将核对受资助人所递交材料原件的真实性,以及与之前所递交材料的一致性。若有虚假或不符,将取消其受资助资格,由总分排名第二的入围者补缺。
3、由培新慈善基金委派的律师向受资助人及其担保人解释协议书和承诺书的内容(协议书和承诺书样本可在奖学金网站上查阅,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前仔细阅读),告知受资助人和担保人须履行的义务及一旦违约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受资助人也可就协议书和承诺书的内容向律师咨询。
4、在受资助人表明完全了解并全部接受协议书和承诺书之约定后,当场签署承诺书和协议书各一式四份。拒绝即时签署的,视为放弃受资助资格,由总分排名第二的入围者补缺。
七、资助安排
1、签约后,项目办公室向受资助人颁发奖学金资助证明,并派发先期费用 3 万元人民币(相应美元金额将从第一年的资助额中扣除),用于购买机票和到埠xx。剩余款项及后期资助将以银行转账方式交付受资助人。
2、受资助人入学后,应尽快将个人的收款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号、开户名、开户行、住址等)及通讯地址告知项目办公室,由项目办公室转告培新慈善基金。日后若有关信息发生变更(包括住址),受资助人应主动及时告知项目办公室。
3、除第一年外,受资助人每学年结束后应主动向项目办公室报送(电邮或邮寄)学业成绩单及证明文件,项目办公室负责审核。
4、项目办公室将受资助人的学业成绩及审核结果报送培新慈善基金,基金收到
报告后将在一个月内向符合条件的受资助人发放下一学年的奖学金。
5、受资助人在收到资助款项后,应在一周内通过电邮向项目办公室确认收讫。
6、受资助人应根据就读学校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申请豁免征税。
八、保证措施
1、受资助人应自行确定担保人一名,受资助人、担保人须同培新慈善基金和用人单位(山东大学或派出单位)签署四方协议,以保证受资助人学成后回山东并优先选择到签约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承诺优先录用,培新慈善基金保证按期提供资助。
2、受资助人另须单独签署承诺书一份,承诺未来获得博士学位后 3 年内回山东
工作,工作年期为至少 3 年或与受资助年期相当。
3、受资助人博士毕业后到回山东工作期间,有义务主动向项目办公室报告去向并提供新住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在有变化时及时通知项目办公室。
4、受资助人回到山东工作时,应主动通知项目办公室有关新工作单位的信息,同时提供工作合约副本;在完成约定的工作期限,或中途转换工作单位,或需暂时离开工作岗位较长时间(3 个月或以上)时,也应通知项目办公室。
5、受资助人未来回山东工作时可选择的用人单位包括政府机构、科研院所(公办或民办均可)、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企业或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事业或民营企事业,但不包括国外法人或自然人控股超过 50%的合资企业或外商独资企业)等。
6、若受资助人在获得博士学位 3 年内未能回山东工作,或在获得博士学位后 7
年内回山东服务不足 3 年,且其理由不获培新慈善基金接纳的,即属违约,须在基金会发出追讨通知一个月内双倍退还所获全部资助。逾期未退还款项的,基金会将采取法律手段向其索偿,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违约详情。
九、其他事项
1、培新慈善基金已与山东大学达成协议,以山东大学作为优先选择的用人单位作为第三方签约,山东大学承诺将通过双向选择优先录用“培新精英计划”受资助人到山东大学工作,并将其列入“青年骨干教师未来计划”予以重点支持。
2、项目办公室设在山东大学,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山东大学委派工作人员兼职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并无偿提供办公场地、办公设施及其他所需之便利。
项目日常运作经费由培新慈善基金提供。
3、培新集团慈善基金对奖学金评审结果及颁发奖学金保留最终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