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借款展期协议
出借人(简称甲方):山东同创汽车散热装置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简称乙方):海力财富集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乙方因不能按期偿还原债权转让协议书项下的借款,即转让债权相对应的债务,向甲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甲方经审查,同意乙方展期还款。
一、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乙方欠甲方 27,689,782.83 元(大写:贰仟柒佰陆拾捌万
玖仟柒佰捌拾贰元捌角叁分),通过甲乙双方部分资产重组并偿还 829.70 万元后,该欠款尚余 19,392,782.83 元(大写:壹仟玖佰叁拾玖万贰仟柒佰捌拾贰元捌角叁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还款期限展期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二、借款利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展期期间借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4.35%
执行。
三、在展期期限届满时,乙方应主动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如遇不能如期归还借款的情况,乙方应于到期前一周的时间通知甲方,以便双方议定解决方案。
四、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山东同创汽车散热装置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xxx
xx:海力财富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x
2016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