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编号: E3213010313202206107-1
宿迁公共资源交易
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分包名称: 宿迁市税务局局职工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分包编号: E3213010313202206107-1
采购人: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
日 期: 2022 年 06 月 24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一、总 则 7
二、招标文件 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1
五、无效标、废标、串通投标认定条款 12
六、开标、资格审查、评标程序 14
七、中标及合同签订 18
八、验收及付款 18
九、质疑与投诉 19
第三部分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21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25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及条款 31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2
封面 43
目录 44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 45
二、投标人资质 46
三、信用报告 47
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48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9
六、开标一览表 50
七、明细报价表 51
八、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2
九、响应偏离表 55
十、所投产品技术资料或样本等 56
十一、主要部件、辅材明细表 57
十二、项目实施方案 58
十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方案 59
十四、项目组人员 60
十五、投标人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62
十六、企业获奖情况 63
十七、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64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
宿迁市税务局局职工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http://ggzy.xzspj.suqi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07 月 18 日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206107-1
(二)项目名称:宿迁市税务局局职工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157 万元
(四)最高限价(如有):157 万元
(五)采购需求:宿迁市税务局局职工食堂管理服务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1 年
(七)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餐饮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评标程序“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八)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6 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 最低评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
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2 年 06 月 24 日 09:00 至 2022 年 07 月 01 日 17:30。
( 二 ) 地 点 : 宿 迁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平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三)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 CA 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
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 CA 锁。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包投标的,应按包分别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四)售价:0 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 年 07 月 18 日 15:00:00
(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逾期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 现场开标。开标地点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洪泽湖路 889
号“便民方舟”2 号楼 11 层,具体房间详见开标区导示牌)。
☑ 不 见 面 开 标 。 投 标 人 登 录 宿 迁 市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服 务 平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信用信息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 2609 号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联系方式:0527-843757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中港雅典城南门向西 200 米商铺 14 号联系方式:0527-84227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益(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电话:0527-84227585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1 | 特别说明 | 本招标文件中“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指:宿迁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 | 项目类别 | 本项目为 □ 货物 ☑ 服务 □ 工程 采购。 |
3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4 | 投标有效期 | 60 日(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
5 | 投标文件份数 | 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1 份。 |
6 | 开标 | 按投标邀请函“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中打勾项进行开标。 |
7 | 网上投标文件解密 | 解密人员: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解密 |
8 | 评标办法 | □ 最低评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 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办法和标准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 |
9 | 分包要求 | □ 允许分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分包具体内容、金额或比例: ☑ 不允许分包。 |
10 | 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 | 依据财库【2018】2 号文第十五条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采购单位支付。标准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 1980 号文规定收取。 |
11 | 其他 | 本招标文件设置“□”的,以□内打√项内容为准。 |
一、总 则
1、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2、合格的投标人
2.1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条及须知前附
表相关规定,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2.2 合格的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等有关法律、法规。
3、适用法律
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5、相同品牌产品投标
5.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5.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资格审查及评分办法;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7、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招标文件提供截止时间之前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要求予以答复,答复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更正公告或补充文件的形式,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日前发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通过电子交易平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修改文件后,应于 1 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同已收。
8.3 投标人应及时登录电子交易平获取澄清答疑文件(修改后招标文件),如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澄清和修改,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8.4 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
9.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9.3 中标后按相关要求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投标文件。
9.4 投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之处,应按要求加盖投标人数字证书的电子签章。
其他需要盖章但未明确要求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可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上传材料电子件 或直接加盖电子签章。
9.5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软件由投标人从电子交易平投标人业务系统下载中心下载,并更新至最新版本。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10.2 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3 报价文件
10.3.1 开标一览表;
10.3.2 明细报价表。
10.4 技术文件
10.4.1 项目整体实施方案、进度安排、设备使用维护及培训方案和验收方案等(格式自拟);
10.4.2 货物设备清单(以表格形式列明所投全部设备及配件清单)及主要货物详细技术资料(包括实物样图、使用手册、规格说明等)(格式自拟);
10.4.3 货物主要部件、辅材明细表;
10.4.4 投标人项目管理、技术及售后服务人员一览表;
10.4.5 质量保证及详细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管理体系、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及现场服务措施,本地化服务和质保期结束后相关承诺等)(格式自拟);
10.4.6 技术响应偏离表。
10.5 商务文件
10.5.1 投标人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资料;
10.5.2 其他商务文件。
10.6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1)投标文件构成资料为非中文时应提供中文译版;(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证件等原件电子件的,投标人提供的电子件应是对证书证件等原件通过扫描、拍
照等方式进行数字化的可被电子交易平识别的数字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其未提供。(3)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开标时携带了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但电子投标文件中未包含相关资料电子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1、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人应使用经电子交易平认可的电子商务认证授权机构(CA 认证中心)颁发的数字证书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并认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12、投标报价
12.1 报价为一次报价,于开标会议当场宣读。
12.2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内容包括:设备本身、安装调试费、人工费、服务费、税金以及交付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费用。
12.3 报价注意事项:
12.3.1 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标准;
12.3.2 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评标结束最终中标,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13、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4、投标有效期
14.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
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5、投标文件的提交
15.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对应的本次开标分包中,未及时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拒绝接收。
15.2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5.3 网上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重新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最终完成上传的为准。
15.4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6、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
16.1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
五、无效标、废标、串通投标认定条款
17、无效投标条款
17.1 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件的;
17.2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7.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三次解密未成功的;
17.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7.5 投标文件出现重大偏离,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
17.6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7.7 投标人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17.8 其它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取消的投标;
17.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18、废标条款
18.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8.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8.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8.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9、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处理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
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四十三条条款进行处理。
20、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条款
20.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0.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0.3 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0.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0.5 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20.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21、串通投标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
21.1 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1.2 评审活动开始前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
21.3 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21.4 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21.5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21.6 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21.7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21.8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1.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1.10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1.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1.1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1.1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1.1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六、开标、资格审查、评标程序
22、开标会议
22.1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单位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代表视情况参与监管。
22.2 开标会议由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
22.3 开标时投标人应使用 CA 证书参与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用于解密的 CA 证书应为该投标文件生成加密、上传的同一把 CA 证书。
22.3.1 采用现场开标的项目,投标人应携带 CA 证书到开标地点进行解密。投标人未按要求携带 CA 证书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现场三次解密不成功或解密成功后无法导入的,视为其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22.3.2 采用不见面开标的项目,投标人应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 (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在系统约定时间内使用 CA 证书解密,未成功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22.4 开标会议上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
采用现场开标的项目,开标过程的相关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开标流程
23.1 现场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开标按分包顺序进行。
23.1.1 播放开标会议纪律;
23.1.2 公布投标单位名单;
23.1.3 招标人、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23.1.4 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23.1.5 唱标;
23.1.6 开标会议结束。
23.2 不见面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开标按分包顺序进行。
23.2.1 公布开标会议纪律;
23.2.2 公布投标单位名单;
23.2.3 招标人、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23.2.4 导入电子投标文件;
23.2.5 网上公布投标报价;
23.2.6 开标会议结束。
24、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
25、评标委员会
采购人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相关职责。
26、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客观、择优”为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这一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
27、评标程序
27.1 符合性检查: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所谓重大偏离是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述设备质量、技术规格、数量、交货期和服务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
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对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
27.2 澄清有关问题。
27.2.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或通过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 式 或 通 过 宿 迁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平
(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向评标委员会进行澄清回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通过投标人业务系统实施的澄清、说明应加盖电子印章。
27.2.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7.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7.4 比较。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比。
27.4.1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注:🕔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③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④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工程项目为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是否接受联合体以“项目基本情况”相关内容为准,是否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以“采购需求”相关内容为准。)
27.5 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中标及合同签订
28、确定中标人
28.1 在中标结果公告期届满前,中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28.2 采购人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28.3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9、中标通知书
29.1 中标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信息媒体上发布公告,招标采购单位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29.2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提供 2 份与网上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投标文件(含链接的所有扫描件)。
29.3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未中标人可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 ”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业务系统,查询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0、签订和公告合同
30.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30.2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0.3 采购人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1、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履约保证金。
32、线上融资
中 小 微 企 业 供 应 商 可 通 过 中 征 应 收 账 款 融 资 服 务 平 ( 网 址 :
https://www.crcrfsp.com/),凭借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八、验收及付款
33、验收
采购人应当组成验收小组,验收人员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约定的验收标准,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开展验收。验收结束后,验收人员应当出具验收报告并签字。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34、付款
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采购人及时办理付款手续。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 15 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九、质疑与投诉
35、质疑与投诉
35.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具体起算时间见 35.2),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超出采购机构代理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
本项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通过交易平内提交、当面提交或邮寄等多种形式提
交
联系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江苏宏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27-84375716、0527-84227585
通讯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 2609 号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宿迁市
中港雅典城南门向西 200 米商铺 14 号
35.2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本项目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5.3 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方可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
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5.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必备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4)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5)事实依据;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9)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代理人同时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5.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5.6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投诉的接收方式: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线上接收或现场接收或邮寄接收;
第三部分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人员按照下列指标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不参与评标。
资格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信用信息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后投标人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后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综合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符合性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其他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首先按照下列指标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不再参与评审。
评审因素 | 分数 | 评审标准 | |
报价分 | 投标报价 | 24.00 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 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 |
3、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组长对各评审专家的打分情况进行复核无误后汇总,形成评审报告。
为满分。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 价/投标报价)*24。 | |||
技术响应 | 管理人员、技术力量配备 | 15.00 分 | 1.投标人项目组成员每有 1 名具有厨师证(中式烹调师证书 )初级以上(含 )的得 1 分 ; 每有 1 名具有厨师证(中式烹调师)中级以上(含 的得 2 分 ;每有 1 名具有厨师证(中式烹调师 高级以上(含 )的得 3 分。本项最多提供 3 人 最高得 9 分,同一人按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计分,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项目组成员中厨师或面点师获得相关荣誉表彰等奖项的,其中县 (区)级及以上奖项荣誉每提供 1 人得 0.5 分; 市级及以上奖项荣誉每提供 1 人得 1 分;省级及 以上奖项荣誉每提供 1 人得 2 分。本项最多提供 2 个奖项,最高得 4 分,未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项目组成员年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 章):男性在 55 周岁及以下或女性在 50 周岁及 以下的,每有一个得 0.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未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 证明等资料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
企业经营业绩、信誉 | 企业业绩 | 15.00 分 | 1、投标人提供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业绩 合同(含餐饮运营管理等),每提供一份得 3 分,最高得 15 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1)投标人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成交(中标)通知书证明材料且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2 类似业绩是指投标人完成的餐饮服务的业绩(含国企事业单位食堂运营管理、自行经营运营餐饮 行业等)。 |
企业荣誉 资信认证 | 5.00 分 | 1.投标人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每有一个得 1分;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每有一个得 2 分;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每有一个得 3 分。本项最多提供 2 个证书,最高得 5 分,未提供不得分。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 件,未提供不得分。 | |
信用报告 | 2.00 分 | 以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类别:政府采购)中“分数”为评分依据,即信用得分=2*分数/100。 注:1.信用报告由供应商从诚信库中的“信用报告”栏目中挑选后链接至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的提供则视为未提供,该项不得分。2.企业诚信库中的“信用报告”由“信用宿迁”平台推送,供应商根据需要与平台联系推 送,电话:0527-84338860 | |
项目实施方案 | 管理制度 | 5.00 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餐饮经 |
营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档案记录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采购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管理(含维修、维护、保养等)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奖惩考核制度、学习培训制度等),进行对比打分。管理工作规范,相关指标、体系定位准确,指标管理科学可行操作性强,达成指标的各项措施符合实际且操作可行有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5-3 分;管理工作规范,相关指标、体系定位较 准确,指标管理科学可行操作性较强,达成指标的各项措施符合实际且操作可行有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3-2 分;相关指标、体系定位模糊,指标管理科学可行操作性不强,通过后期优化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1 分;未提供内容不得 分。 | |||
经营方案 | 6.00 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经营服务方案,包含供餐品种设计及营养搭配、供餐服务及操作管理流程控制方案、总体管理监控方案等内容,进行对比打分。经营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高,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4-6 分;经营方案较科学合理,可行性较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4 分;经营方案一般,可行性较差,通过后期 优化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0-2 分;未提供内 容不得分。 | |
食品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 | 8.00 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食品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总成本核算控制方案、应急预案 (含食物中毒方案,临时性食材市场短缺应急补救方案,消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临时大型会务活动安排)等,进行对比打分。管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高,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6-8 分;管理方案较科学合理,可行性较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3-6 分;管理方案一般,可行性较差, 通过后期优化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3 分; 未提供内容不得分。 | |
岗位服务措施 | 5.00 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各个岗位的服务内容、形式及具体工作程序、服务细则等内容,进行对比打分。方案内容针对性强,可行性高,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3-5 分;方案内容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3;方案内容针对性不强,可行性一般,通过后期优化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2 分;没有内 容不得分。 | |
其他 | 管理制度考核 | 5.00 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管理制度考 核及具体措施等内容,进行对比打分。方案内容 |
针对性强,可行性高,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3-5 分;方案内容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高,满足招 | |||
标文件要求的得 2-3;方案内容针对性不强,可 行性一般,通过后期优化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
得 1-2 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接管方案及合同到 | |||
期时的交接承诺等内容,进行对比打分。方案内 | |||
容针对性强,可行性高,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 |||
交接承诺 | 5.00 分 | 3-5 分;方案内容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高,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3;方案内容针对性不强,可行性一般,通过后期优化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的得 1-2 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的成本控制改 | |||
善建议,进行对比打分,要求具有可预见性改善 | |||
效益、实践上的可操作性。方案内容针对性强, | |||
成本控制 | 5.00 分 | 可行性高,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5 分;方案内 容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的得 3;方案内容针对性不强,可行性一般,通过后期优化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 分;没有 内容不得分。 |
4、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报告。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宿迁市发展大道 2609 号、太湖路 309 号。
2、采购需求: 借助专业团队对职工食堂(包含客房、洗衣房等)进行运营管理,承担除原材料采购之外的其他所有工作。主要内容为:工作日满足 400 人就餐需求,
一日三餐,并根据单位需要保障 3 个包间工作餐就餐;按照餐饮行业通行标准或所在单位工作流程,开展食品加工、制作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菜肴质量;做好食堂卫生工作,提供干净、整洁的就餐环境;规范使用各类设备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防火、食物中毒、停水停电等应急预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证正常就餐秩序。
3、项目说明:本次招标内容为宿迁市税务局职工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包含餐饮服务、客房管理、洗衣房、环境保洁等。职工食堂分为发展大道职工食堂和太湖路职工食堂。
发展大道职工食堂建筑总面积为 3450 平方米,共 3 层,可容纳 300 人就餐,30人入住。
一层:职工大食堂 540 平方米左右;洗衣房 120 平方米左右;厨房约 200 平方米
左右;库房 50 平方米左右。
二层:餐饮包间 2 个、宴会厅 1 个、客房标准间 8 个。
三层:套房 2 个、单人间 4 个、标准间 4 个、小会议室 1 个。
太湖路职工食堂建筑总面积为 450 平方米,共 2 层,可容纳 100 人同时就餐。
一层:职工食堂 230 平方米左右、厨房约 150 平方米左右。
二层:餐饮包间 2 个。
中标单位委派的员工工资及一切待遇由中标单位负责发放及管理。中标单位依照采购人职工食堂管理制度并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范围内用工,同时教育员工遵守采购单位的有关食堂运作的规章制度。
二、餐厅的人员配置
发展大道职工食堂,厨师长一名,厨师一名,炉口(兼凉菜)一名,案板一名,面点师两名,客房主管兼服务员兼公务接待共两名(年龄在 18-35 岁),餐饮服务员
(兼粗加工洗碗工)四名,洗衣工(兼客房服务员)两名;仓库管理员(兼会计)一名;小计十五名人员。
太湖路职工食堂,头炉一名,炉口一名,案板兼切配一名,面点师一名,服务员
(兼粗加工、洗碗工)三名,小计七名人员。
职工食堂岗位人员总计为二十二名,本项目岗位及人员配备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调整并报采购人确定,所有上岗人员根据工种统一服装。
注:供应商中标后以上人员均统一配发全新工作服(中标供应商必须配备全年四季工作服),工作服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特色服务:根据宿迁名小吃风味特点,定期提供不同地域家常菜,此外每日提供外卖服务。
中标单位提供包餐接待服务,以本地特色菜为主,结合几大菜系,引进南北美食,使各类接待包餐、零点餐多样化,结合专业餐饮优势,不断进行更新菜品种类,能最大限度的满足单位饮食需求。
三、需要明确事项
1.如遇突发情况,中标单位需要部分应急加班,应予以配合,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2.有关服务工种的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具备相关工种的上岗证和“健康证”条件,并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并在服务人员上岗前提供体检合格报告,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
3.成交人除应为本项目的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并支付员工工资和缴纳正常的社会保险外,还应为其办理服务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服务人员在合同期限内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成交人自行负责(保险种类由成交人自行选择)。
4、付款方式:采购人约定在合同签订后的 30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10%作为预付款,剩余费用由采购人按月支付。采购人在中标人提供凭据后付清中标人上月的费用,遇重大政策性调整,双方另行约定。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5、食堂管理服务年限:服务期限一年。
6、所有人员年龄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退休标准并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缴纳社保
。
四、食堂的人员岗位职责
(一)厨师长岗位职责
1、在采购人的带领下,带领厨师和厨房操作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模范遵守并坚决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秉公办事、关心员工、认真做好员工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2、负责检查验收待烹制原料,制定每周菜单并报采购人确定,合理安排膳食,确保提供餐饮满足要求。
3、调配厨师的烹制,并与餐饮中心管理员做好协调、配合工作。组织后厨人员积极参加烹制技能学习,积极推出新菜,并确保菜肴质量不断提高。
4、协助经理安排各项考核工作,以提高炊事员的烹制质量。
5、负责厨房的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的维护保洁保养工作。督促质检员严格按要求验收原材料。
6、强化管理,全面推进操作程序化,严格把好原料摘洗、切配、烹调等工作环节的卫生质量关。
7、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8、完成经理布置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厨师岗位职责
1、服从厨师长和管理员的调配,配合检查验收待烹制原料,发现问题及时向厨师长或管理员反映并及时调换。
2、按照菜肴的烹制量和用餐时间确定烹制程序和时间,确保成品熟透,色、香、味、形达到规定要求。
4、按灶具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清理油烟机、灶具等机械设备。做好出锅成品菜的卫生防护,确保菜肴温度和新鲜度。
5、负责将剩余原材料、调料、未用完的半成品根据其性质进行妥善的保管。
6、按洗消程序对铲、勺、抹布等工具容器进行清理和必要的消毒,确保灶面清洁卫生。
7、负责烹制区域的随手卫生和收尾工作。
8、日常工作中要经常学习研究厨艺,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
(三)面点师岗位职责
1、主食加工前,检查准备的原料(主料、辅料、调料)质量,发现腐败变质或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使用和加工;检查加工用的盛用具、用具是否齐全、清洁;检查主食加工设备是否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是否有安全隐患。
2、主食用米淘洗干净,馅类用蔬菜按切配卫生规范洗涤和打馅后放干净的素湓待用。
3、用煮、蒸、炸、煎、烤、烙等熟制方式加工的主食,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达到 70℃。炸制用油不能连续使用三餐。
4、加工过程中的废弃物及时放入垃圾桶加盖,当天废弃物当天清除。
5、主食成品要放在洁净的熟盛具内离地放置,不得与主食原料、半成品混放或放在生盛具中。
6、主食成品应尽快售卖。离当餐售卖时间较长的要放入温度 60℃以上的蒸箱、烤箱、电饼铛等适宜设备内热藏存放,以保温和防止变质。
7、未售完的主食要放入干净的纸托、托盘等容器内,上盖下垫,有防污染措施。室内气温高于 10℃时,要晾凉后放入冰箱的成品室内冷藏存放,防止变质。
8、清理主食加工设备,做好台板、刀、墩、盆、盘、屉、棍等工具的清洗工作,做好操作区域清洁、物品定位放置。
(四)切配岗位职责
1、按标准检查验收并合理存放待切配原料,做好切配工具的洗消工作。
2、按食谱要求及规定程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切配任务。
3、按标准工序摘菜,防止浪费。
4、冷藏、冷冻食品先入先用,按正确方式解冻。
5、对加工完的原料进行检验,并准时交付烹制间。
6、检查保养加工设备,做到安全、规范操作。
7、保持责任区及加工设施、设备洁净卫生。
8、保持个人卫生,按时参加班组例会。
(五)洗消岗位职责
1、负责做好个人卫生。
2、负责检查消毒液的有效期。
3、负责按正确方法配置消毒液。
4、严格按洗消程序对餐饮具和工具进行清理消毒。
5、正确使用和清理热力消毒设备。
6、对已消毒的餐饮具和公用具保洁存放,避免二次污染。
7、负责对剩余消毒剂安全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和已洗消餐用具。
8、负责洗消工作区的收尾工作,确保设备整洁卫生。
9、负责节约使用水电及各种清洗剂、消毒剂、努力降低消耗。
10、负责按时参加班组例会。
(六)服务员岗位职责
1、在领班的指导下,上岗前检查个人卫生、工作区卫生。
2、熟练掌握服务技能,快速,规范摆放餐具与完成铺台服务,做到快而不乱,急中求稳,快速反应,掌握包房的餐具配备与摆放。
3、开餐前做好餐厅的卫生工作,保持餐厅整洁、无异味。
4、了解主副食品准备情况、检查和主副食品质量。
5、按照开餐时间及时检查、清点和分发餐具,防止污染。
6、售卖主副食,售卖、分餐、打卡迅速准确。
7、根据分工及时更换或补充调味料等备用品。
8、在售餐过程中主动听取就餐人员的意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9、在就餐过程中要热情快速,微笑服务,遇到投诉应立即向领班或上级汇报。
10、就餐完毕后,做好收尾工作。
五、食堂管理
由采购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按照服务费用,提取 10%用于考核,根据岗位职责、职工满意度、内部管理制度要求等每月进行考核发放。
1.1 采购人采取不定期抽查原材料的方式,一经查出使用腐败变味的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作为原材料,制作菜肴加工间环境恶劣等,依情节严重,甲方对乙方做出每次 200-1000 元的处罚。
1.2 采购人不定期对乙方的食品储藏库进行检查。检查包括:原料的新鲜度;食
品的保质期、冷藏食品的摆放(生熟分开)、冰箱的清洁度等方面。若检查发现不达要求,乙方需立即整改,整改后依旧不合格,甲方将依据情况对乙方做出每次 300 元的处罚。
1.3 采购人将每天对食堂就餐环境进行检查。检查包括:厨师的个人卫生;厨师是否穿着工装及工装的清洁度;就餐桌椅、餐盘餐具的摆放是否合理整齐;就餐用的加热器、地面、桌面、餐盘有无上次就餐留下的食物残渣、油迹;加热饭菜用的加热水是否定期更换;食堂门口的泔积筒是否干净、无异味。当日检查出不合格项次日必须整改完毕,否则甲方将对乙方做出每次 200-500 元不等的处罚。
1.4 菜肴品质的考核。依员工满意度、意见为依据,定期(每月一次)对食堂菜肴质量、款式、口味等进行建议整改,如在一周内乙方依旧整改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厨师。乙方每周提供菜谱后,要按菜谱制作菜肴,如有变动需向甲方说明原因征得同意,当月变更菜谱不得超过 3 次。
1.5 食物中毒事件。为保证员工就餐安全,一旦证实是因食入乙方制作的菜肴而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疾病,乙方要全额承担所有因食物中毒而产生的医药费、误工费用等费用及因此产生诉讼的一切相关费用,并处 10000 元罚金。
1.6 食堂意见调查:为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和水平,定期开展食堂满意度调查。甲方员工若对服务不满意的,即总平均分低于 85 分(85 分合格),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每低一分处罚 200 元,不足一分的按一分计算。
1.7 因工作需要,中标单位员工需统一在采购人食堂就餐,中标单位按月向采购人缴纳 12500 元员工就餐费用,如中标单位未按期缴纳就餐费用采购人有权在合同款中扣除。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及条款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服务类)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宿迁市税务局局职工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 (采购人名称) 以 (政府采购方式) 对 (同前页项目名
称) 项目进行了采购。经 (相关评定主体名称) 评定, (中标供应商名
称) 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
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采购人名称) (以下
简称:甲方)和 (中标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
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标的
1.2.1 标的名称:宿迁市税务局局职工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1.2.2 标的数量:壹;
1.2.3 标的质量: 。
1.3 价款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
总价 |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 付款方式:采购人约定在合同签订后的 30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10%作为预付款,剩余费用由采购人按月支付。采购人在中标人提供凭据后付清中标人上月的费用,遇重大政策性调整,双方另行约定。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1.4.2 发票开具方式:。
1.5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履行期限:一年;
1.5.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5.3 履行方式: 。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0.2%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1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0.2%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
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
(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 向 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甲方: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约定送达地址: 约定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
2.1.3 “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 “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 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 合同变更
2.9.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 10%;
2.9.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
相应的责任。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 不可抗力
2.11.1 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 5 个工作日内以书
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 5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2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
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2.15.1 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
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
条款。
2.16 通知和送达
2.16.1 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2.16.2 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2.17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7.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7.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8 履约保证金
2.18.1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19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2.5 |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
采购人约定在合同签订后的 30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10%作为预付款,剩余费用由采购人按月支付。采购人在中标人提供凭据后付清中标人上月的费用,遇重大政策性调整,双方另行约定。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 规定。 | |
2.19 | 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代理机构、采购处各执一份。 | |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 分 包 名 称 )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二、投标人资质
三、信用报告
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六、开标一览表
七、明细报价表
八、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九、响应偏离表
十、所投产品技术资料或样本等十一、主要部件、辅材明细表 十二、项目实施方案
十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方案十四、项目组人员
十五、投标人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十六、企业获奖情况
十七、投标所需其他材料十八、其他材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地区 | ||
地址 | 邮政编码 | ||
成立时间 | 单位性质 | ||
注册号或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资本 (万元) | ||
供应商类别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二、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资质
序号 | 证书编号 | 资质等级 | 证书有效截止时 间 | 查看 |
可以选择诚信库或者使用 word 上传。
三、信用报告
企业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
序号 | 有效截止日 期 | 信用得分 | 信用等级 |
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采购单位名称):
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的招标文件,我方在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6 项条件;二、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本项目开标时间之日起计算),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四、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期、按质、按量交付采购单位,全面做到履约守信;
五、我方若违背本声明及承诺约定,经查实,自愿接受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我方同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本声明及承诺函上网公开。
投标人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名称):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授权我单位 (职务或职称) (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单位本次
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 (项目名称)公开招标活动的一切事宜。
特此授权。
(授权委托书电子件可由授权代理人签字后扫描上传或直接加盖电子签章,并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单位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六、开标一览表
采购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206107-1
采购项目名称:宿迁市税务局局职工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标题 | 内容 |
投标总价 | 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年 |
七、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服务类)
序 号 | 服务费用简述 | 单价 (元) | 数量 | 合价 (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报价总计 | ¥ 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 角 分 |
注:供应商应分项进行填报,表中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加。报价应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切相关费用。表中报价总计应与对应开标(报价)一览表中总价一致。
单位名称: (电子签章)
八、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函。
九、响应偏离表
投标响应偏离表
招标文件内容 | 投标文件内容 | 偏离内容及说明 |
单位名称: (电子签章)
1、凡投标文件中所投货物或服务与招标文件有偏离的(包括正偏离,用+号表示和负偏离,用-号表示),均应在此表中详细列出并说明理由(内容较多的可以标注见投标文件第几页),未在此表中列出的视同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
3、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并注明投标文件中对应的页码范围。
十、所投产品技术资料或样本等
格式自拟,可附相关产品技术彩页
十一、主要部件、辅材明细表
主要部件及辅材 | 品牌 | 产地 | 生产厂家 | 主要技术参数 | 质保期满后优惠价格 |
注:投标人应将所投货物的主要部件、配件等材料的品牌、产地、相关参数、质保期满后的优惠价格等在表中空白处填列。
单位名称: (电子签章)
十二、项目实施方案
格式自拟
十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十四、项目组人员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 年龄 | 学历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专业技术职称 | 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编号 | |||||
主要主持的类似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甲方 | 获得的奖项 | 备注 | ||
1 | ||||||
2 | ||||||
3 |
注:1、投标文件中需按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有关证书证明。
2、如中标,项目负责人须本表承诺实施,不得更换。
单位名称: (电子签章)
投标人项目管理、技术及服务人员一览表
姓 名 | 本项目 拟任职务 | 学 历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项目联系人 | 填写手机 号码 | ||||
注:如投标人中标,项目管理、技术及服务人员必须按本表承诺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更换。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人员证书。
单位名称: (电子签章)
十五、投标人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业绩资料
请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业绩材料电子件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合同金额 |
投标人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合同金额 |
注:请填写此表,并按要求上传业绩资料电子件。也可从诚信库中挑选业绩资料。
十六、企业获奖情况
企业获奖情况
序号 | 获奖名称 | 获奖日期 | 获奖级别 | 发证单位 |
十七、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请在此文档中增加投标所需其他相关内容(包括资格要求、评分办法、采购需求中涉及的证件证明及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如没有请将此空文档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