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同
编号: 11N45763058X20244601
采购单位(甲方): 乌鲁木齐市文化馆(乌鲁木齐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服务单位(乙方): 新疆隆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 “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新疆隆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 “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新疆隆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 “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新疆隆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计数单位 | 成交单价 | 小计 |
1 | 车辆租赁服务 | - | - | 品牌: | 1 | 天 | 1800.00 | 1800.00 |
合同总价(元) | 1800.00 | |||||||
合同总价(大写) | 壹仟捌佰元整 |
二、付款方式
三、服务条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xxxxxxxxxx00x
电话: 电话:0000000000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红旗路支行
账号: 账号: 512020100100178764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