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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8457 证券简称:新西南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成都新西南陶瓷艺术股份公司
关于拟签订《可转债投资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可转股债权投资概述
成都新西南陶瓷艺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成都经开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方”)及公司股东及股东
关联人(以下简称“担保方”)签订可转债投资协议,该协议的关键条款如下: 1、债权投资安排:
投资方同意以可转债形式向公司投资人民币 240 万元;可转股债权投资期间为 1 年,1 年投资期内不计息。在可转股债权投资期限到期前,如公司选择按时足额还款的,投资方需予以接受;否则,投资方有权选择采取以下任一种处理方式:(1)要求公司按时偿还可转股债权本息;(2)对可转股债权进行延期;
(3)要求在投资期限届满后将投资本息总额转为公司股权。 2、转股安排
如公司未按照前款约定向投资方提交书面通知,或不选择到期按时偿还债务的,则投资方有权选择采取以下任一种处理方式,公司、担保方均无条件予以接受:
(1)要求公司按时偿还可转股债权本息;
(2)对可转股债权进行延期;投资方有权选择对债权进行延期,延期不超过一年,且延期期间,公司需按照 12%年的标准向投资方支付利息。投资方选择
延期的,各方权利义务应遵照本协议约定进行;
(3)要求在投资期限届满后,将投资本息总额转为公司的股权。 3、可转股债权投资的资金用途
可转股债权投资资金仅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性支出,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必要的生产经营设备采购除外)和金融资产投资,不得挪给除公司自身外的任
何其他方使用。
4、可转股债权的担保
公司股东xxx、xxx、xxx及股东关联人xxx、xx、xxx、xxx、xxxxx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股东曾循及股东关联人xxx、xx以其分别单独所有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5、股权回购安排
自投资方可转股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后,投资方有权随时要求xxx对投资方所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予以回购。股权回购价格为以下数值中孰高者为准:1、股权回购价格=回购股权价值评估值;2、股权回购价格=投资方转股时的债权金额*(1+12%*投资方实际持股天数/360)。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与投资人签订<可转债投资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三、本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签订可转债投资协议,取得的资金将用于公司补充日常经营性支 出,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四、风险提示
x次签订的可转债投资协议为各方自愿协商确定。当触发转股条件且投资方选择实施债转股时,还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定向增发的相关审批工作,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成都新西南陶瓷艺术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