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务包括基金账户开户、登记基金账户、修改账户资料、设置/修改分红方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申请等。甲方通过填写《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交易业务申请 书》(见附件),并将相应的基金业务申请通过甲方预留的联系邮箱发送至乙方的专用邮箱(trade@htfutures.com, fservice@htfutures.com)。申请时间以送达至乙方邮箱的时间为准,申请单须于申请之日起的 3 个工作日内寄至乙方。每个交易日最晚送达时间为...
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交易服务协议
甲方:
办公地址: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联系邮箱:
乙方: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xxxxxxxxxxx 0000 xxxxxxxxx 00 x联系人:xx
联系人电话:000-00000000联系邮箱:
鉴于甲方自愿申请通过乙方办理基金投资业务,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就该业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基金交易的业务内容
基金业务包括基金账户开户、登记基金账户、修改账户资料、设置/修改分红方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申请等。甲方通过填写《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见附件),并将相应的基金业务申请通过甲方预留的联系邮箱发送至乙方的专用邮箱(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时间以送达至乙方邮箱的时间为准,申请单须于申请之日起的 3 个工作日内寄至乙方。每个交易日最晚送达时间为 14:30,晚于该时间将自动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甲方需于交易时间内将认购/申购金额划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交易时间为T-1 日的15:00 至T 日的 15:00。
乙方收到申请单后,于销售柜台进行交易操作,并及时将交易结果反馈至甲方预留的联系邮箱,交易成功的通知以乙方发送的交易结果为准。
乙方根据甲方交易申请单上载明的印鉴和授权经办人签章、交易申请单发送邮箱作为判认交易对方的依据。凡申请xxx印鉴与签署本协议预留印鉴表面相符、授权经办人签章与本协议预留签
章表面相符、且申请单发送邮箱为本协议约定的甲方联系邮箱,则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的有效交易,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甲方承诺
1、甲方投资于乙方所销售基金的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甲方并非法律法规、政府部门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得持有基金之主体,也并非代表该等主体;甲方一旦成为上述不得持有基金之主体,将立刻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将承担因此而导致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或费用;
2、 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协议中包括乙方免责条款在内的所有条款,并已准确理解其含义。
3、甲方保证用于投资乙方所销售基金的资金来源合法,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保证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均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并对此承担责任,如有变化,甲方应及时变更相关资料。因甲方未能及时变更有关资料所可能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三条 甲方应保证用于投资乙方管理的基金的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任何瑕疵,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1、乙方遵守法律法规,并愿意受本协议的所有条款的约束。
2、对甲方的交易行为,乙方对相关材料进行保留并作为甲方交易行为的证明。
3、乙方对甲方的信息和资料承担保密责任,但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有关主管机关要求披露时和乙方用于内部用途的除外。
第四条 资金账号
甲方认购/申购基金的打款账户(甲方赎回基金的xxxx):xxx:
xxx: xxxx:
x方基金销售归集总账户:
以《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募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附件一)、《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私募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附件二)中的销售归集总账户为准。
第五条 特别提示
1、甲方通过乙方进行基金交易业务前必须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2、交易提示:
(1)乙方可能为确认基金交易申请的真实性与甲方电话联系。甲方应预留真实有效的电话号码,如无法通过电话确认交易申请的真实性,乙方有权不受理该笔交易。乙方可能对双方电话通话内容进行录音,录音内容作为日后核查的依据,并且甲方特此同意乙方对电话语音的录制,认可该电话记录是双方交易真实有效的证据,在任何司法程序中不对该电话记录提出任何形式的质疑。
(2)各类基金业务申请的最终确认方为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中心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注册登记机构。甲方的委托内容以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中心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注册登记机构的系统记录资料为准,成交与否以交易确认单为准。
(3)甲方注册乙方基金交易账户,则视为甲方同意同时申请开通乙方全部有合作关系的基金公司的基金账户,并授权乙方与基金公司共享甲方的相关必要信息。
(4)甲方证件已过有效期的或资料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办理有关更新或变更手续。甲方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说明合理理由的,乙方认为必要时,将限制甲方交易活动,因资料不实或更改不及时而导致的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协议生效及变更
1、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保留修改或增补本协议内容的权利。本协议修改后的文本将公告于乙方的网站,甲方应及时登录网站查看最新版本的协议文本,甲乙双方无需对修改后的文本进行重新签署。甲方在修改文本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则视同甲方已经对本协议的修改文本表示认可。
2、本协议签署后,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业务规则等发生变更,本协议之不适应的内容和条款自行失效,并按照变更后的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执行。
3、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在下述情况之一发生时终止:
(1)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同意终止。
(2)甲方注销本协议项下设立的基金交易账户。
(3)因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4)一方违约,另一方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本协议。
(5)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形。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地点在上海,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募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机构投资者名称: 营业执照号: 请在申请项前的□内划“√”,并填写申请信息
□认购/申购 | 基金全称: 基金代码: 认购/申购金额:(大写) 拾 亿 仟 佰 拾 x 仟 佰 拾 元 (小写) 元 |
□赎回 | 基金全称: 基金代码: 退出份额:(大写) 拾 亿 仟 佰 拾 x 仟 佰 拾 元 (小写) 份 |
□转换 | 转出基金全称: 转出基金代码: 转入基金全称: 转出基金代码: 转换转出份额:(大写) 拾 亿 仟 佰 拾 x 仟 佰 拾 份 (小写) 份 |
预留银行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
此栏由经办人填写 |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 投资者所投资的基金的风险等级: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与基金的风险等级是否匹配:□是 □否 |
海通期货公募基金销售归集总账户 | 账户名: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账号:97020157870000088 账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
声明:本机构已经了解国家有关基金业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已经仔细阅读过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业务规则以及本申请书的所有条款和附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自愿遵守相关条款,履行基金投资者的各项义务,自行承担基金投资风险。签x以示承诺及申请意愿。 机构投资者(签字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机构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业务申请时,须出具下列资料:
i 填妥加盖单位公章的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ii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iii 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申请时提交);
iv 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v 基金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 投资者提交的基金交易业务申请的受理并不表明本公司对该业务申请的确认。此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
2. 基金认购和申购申请的确认应以基金成立后基金管理人的确认为准。
3. 投资者递交本申请表,即表明其已同意并接受我公司有关基金销售业务的相关规定。
4.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业务相关手续时,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承诺在投资者资料发生变更时,及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如因资料不实或更改不及时而导致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金额或份额的大小写不一致时,本申请无效。
5. 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的资金汇出账户与退出的资金汇入账户应当与协议签署预留的或变更后预留的银行账户一致。
附件二:
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私募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机构投资者名称: 营业执照号: 请在申请项前的□内划“√”,并填写申请信息
□认购/申购 | 基金全称: 基金代码: 认购/申购金额:(大写) 拾 亿 仟 佰 拾 x 仟 佰 拾 元 (小写) 元 |
□赎回 | 基金全称: 基金代码: 退出份额:(大写) 拾 亿 仟 佰 拾 x 仟 佰 拾 元 (小写) 份 |
□转换 | 转出基金全称: 转出基金代码: 转入基金全称: 转出基金代码: 转换转出份额:(大写) 拾 亿 仟 佰 拾 x 仟 佰 拾 份 (小写) 份 |
预留银行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
此栏由经办人填写 | 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 投资者所投资的基金的风险等级: 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与基金的风险等级是否匹配:□是 □否 |
海通期货私募基金销售归集总账户 | 账户名: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私募基金募集专用账户账号:96550078801200000122 账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外滩支行 |
声明:本机构已经了解国家有关基金业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已经仔细阅读过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业务规则以及本申请书的所有条款和附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自愿遵守相关条款,履行基金投资者的各项义务,自行承担基金投资风险。签x以示承诺及申请意愿。 机构投资者(签字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机构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业务申请时,须出具下列资料:
i 填妥加盖单位公章的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ii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iii 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申请时提交);
iv 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v 基金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 投资者提交的基金交易业务申请的受理并不表明本公司对该业务申请的确认。此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
2. 基金认购和申购申请的确认应以基金成立后基金管理人的确认为准。
3. 投资者递交本申请表,即表明其已同意并接受我公司有关基金销售业务的相关规定。
4.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业务相关手续时,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承诺在投资者资料发生变更时,及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如因资料不实或更改不及时而导致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金额或份额的大小写不一致时,本申请无效。
5. 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的资金汇出账户与退出的资金汇入账户应当与协议签署预留的或变更后预留的银行账户一致。
附件三:
客户资料变更申请
申请须知:
(1) 为了您的利益着想,请勿在空白的申请书上签署。
(2) 本申请应由客户本人亲笔签署,签署前请再次校对所填资料。
(3) 变更指定人员的,必须由被指定人员签字留样。
申请事项:
投资者名称: 营业执照号:
变更基本信息 |
□ 变更有效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
变更联系人(新增人员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
□ 取消内容:姓名: □ 增加内容:姓名: 经办人签字留样: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
其他变更 |
□ □ |
以上变更内容本人(本单位)已经审核清楚,并成为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交易服务协议的一部分。客户签字:
单位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