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 263,457,542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263,246,122 元 |
2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63,457,542股, 均为记名式普通股,全部由股东认购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63,246,122股,均为 记名式普通股,全部由股东认购 |
3 | 第二百零四条 公司每年应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下一年度xxx基金的捐赠事宜,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相关捐赠,否则将 终止捐赠协议。 | 删除本条 |
4 |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情况下,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特殊情况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拟进行风险投资、新建及改扩建项目投资、证券投资、权益性投资和资产购并、出 售等单次交易总额占公司净资产值20%以上 |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情况下,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特殊情况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拟进行风险投资、新建及改扩建项目投资、证券投资、权益性投资和资产购并、出售等单次交易总额占公司净资产值 20%以上或连续交易总额占公司净资产值 30%以上的,且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特殊情况下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时间 |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部份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或连续交易总额占公司净资产值30%以上 的,且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特殊情况下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时间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应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利润的10%,最近三年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 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五)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应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利润的 10%,最近三年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四)不同发展阶段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提出利润分配 的方案时,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 其占用的资金。 |
5 |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和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二)公司因前述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三)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公司因前述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 上予以披露。 |
其它条款不变。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