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江苏蓝宝星球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集装箱空箱运输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江苏蓝宝星球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目录
江苏蓝宝星球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集装箱空箱运输项目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 年集装箱空箱运输项目,项目业主为江苏蓝宝星球科技有 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江苏蓝宝星球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集装箱空箱运输项目,详见服务标准和要求。
2.2 服务地点:江苏蓝宝星球科技有限公司。
2.3 服务期:1 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参与投标的车队,车辆保障数不得低于 3 台,且每辆车商业险保额不低于 100 万,低于 3 台车辆的车队无资格参与投标。
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本次招标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4.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 年 4 月 30 日 17 时 30 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xxxxxxxxxxxxxxx 00 xxxx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蓝宝星球科技有限公司官网(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蓝宝星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 00 x 邮政编码: 222042
联 系 人: xx 电 话: 0518-8176570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1 | 招标人 | 名称:江苏蓝宝星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00 x 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0 |
1.1.2 | 项目名称 | 江苏蓝宝星球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集装箱空 箱运输项目 |
1.1.3 | 服务地点 | 连云港港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 |
1.2.2 | 出资比例 |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服务期 | 1 年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 誉 | 详见招标公告 |
1.4.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4.4 | 无效标情形 |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l)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3)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4)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5)明显不符合服务标准的要求(招标文件中带“*”号部分);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下列行为(但不限于)构成虚假行为; a.借用他人资质申报; b.以他人的业绩或奖励材料申报; |
c.隐瞒行政处罚不报; d.隐瞒有关关联企业、隶属企业情况不报。 (8)近两年内,投标人发生过严重违约,被省辖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并处于明确 禁止进入我省交通建设市场的时间内。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3 天前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5 天前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 年 5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 清的时间 |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问为准)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 改的时间 | 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问为准)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 要求 |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 |
3.5.4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的年份要求 |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人方 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 | (1)投标文件的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亲笔签名齐全和盖单位公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凡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授权委托书、报价单必须按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名和盖章。 (2)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应按照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禁止使用印章或签名 章。 |
3.7.4 |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份数 | 正本 1 份、副本 1 份。 |
3.7.5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A4 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含电子版)应该密封完好并在封套内的封面分别加盖 正本副本字样。 |
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 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名称:江苏蓝宝星球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集装箱空箱运输项目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同招标公告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见详见招标公告 |
5.2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由所有投标人检查或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开标顺序:随机开启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 5 人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公司业务相关负责人中抽取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 | 否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服务采购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标段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货物采购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未在被禁止参加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及其权属各公司投标活动期限内的。
1.4.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4 无效标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 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服务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 服务承诺书
(4) 运输安全保证计划
(5) 其它资料
3.2 投标有效期
3.2.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2.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资格审查资料
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若在合同实施期问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 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3.5 备选投标人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人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人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人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人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人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人方案。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内容
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 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A4 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含电子版)应该密封完好并在封套内的封面分别加盖正本副本字样。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6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准时出席,在开标时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志情况,确认开标结果,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因故不能出席开标活动,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递交人不能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但招标人将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虽已准时前来参加开标活动,但未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以证明其身份时,也不能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但招标人将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
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7.4.4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和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4.5 如果根据本章第 3.5.6 项、第 7.3.2 项或第 7.4.1 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序 号 | 评分指标 | 评分等级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1 | 投标单位资质 (25 分) | 规范完整 | 基本完整 | 材料有细微缺 陷,不影响评审 |
00-00 | 00-00 | 15-11 | ||
2 | 车辆要求(仅算专职短倒运 力),需提供专职用于短倒运输的车辆明细,包括行驶证、车辆保险保单(商业险、交强险) (20 分) | 保障车辆数满足条件 15 台以上 | 保障车辆数满足条件 15-10 台 | 保障车辆数满足条件 9-3 台 |
00-00 | 00-00 | 9-3 | ||
3 | 运输安全保证计划(20 分) | 计划清晰 车辆保险齐全 | 安全计划不详细 车辆保险齐全 | 安全计划模糊 车辆保险齐全 |
00-00 | 00-00 | 10-0 | ||
4 | 投标人服务承诺及方案 (20 分) | 服务方案规范完整 满足业务要求 | 服务方案基本完整基本满足业务要求 | 服务方案模糊 满足部分业务要求 |
00-00 | 00-00 | 10-0 | ||
5 | 现场管理办法及管理人员投入 (10 分) | 管理办法清晰、2 人及以上 | 管理办法完善、1 人 | 管理办法完善 模糊、0 人 |
10 | 9-5 | 4-0 | ||
6 | 2023 年度服务质量(5 分) | 2023 年度 合作业务量前三 | 2023 年度合作业务 量第四至第六 | 其他 |
5 | 3 | 1-0 |
注:1、评分 90 分为优秀单位,蓝宝将与之签订一级车队合同。其余评分 60 分及以上为合格单位,蓝宝将与之签订二级车队合同。
2、新入单位未有 2023 年度评分的,以总分 95 分的 60%,即 55 分为合格线。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以正式签订为准
合同编号:
一、 甲乙双方身份
1. 甲方的实际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公司名称:江苏蓝宝星球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航运中心 15 楼联系电话:0518-82380001
2. 乙方的实际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联系电话:
在协议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如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有任何变更,必须及时告知对方,如无通知,则按上述联系方式所进行的任何通讯联系或进行任何司法文件的送达均视为已送达对方。
3. 乙方向甲方提供经甲方核对与原件无误的用于履行本合同之乙方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乙方对相关资料的任何变更应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并附相关资料,否则视同违约,乙方承担因此导致的任何后果。
二、 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集装箱短倒运输。本协议为总协议。运输起止地点、具体数量、运输价格及运送时间等具体信息,由每票蓝宝星球平台(网址: https://www.lanbstar.com/ ;APP 名称:蓝宝星球,以下简称为“平台”)运单、相关提箱单据及账单具体确定。履行本协议所使用的相关文书及单据格式以甲方提供的为准。双方运单信息还包括线上或线下货物托运计划以及平台的页面展示的其他内容。
2.乙方运输期间:自集装箱在装箱地点被妥善放置在拖车时起至集装箱在卸箱地点完全卸离车板时止。
3.乙方基于真实、自由、不受任何干涉的意志,选择作为甲方托运人的 1
级承运人:
1 级承运人是指:车队完全以蓝宝业务为优先,可以做到令行禁止,完全开 放车辆定位信息,百分百服从蓝宝星球调度指令,必要时可接受加班(夜间与节假日),业务断档时,该档内车队需轮流值班。车队需保证转运车辆达到 15 台及以上(因考虑到市场环境对运力的实际影响,允许运力数有所波动,但必须与平台调度协商一致)。平台承接的业务此档内车队优先安排,业务开展过程中,车队出现三次未按指令完成任务的行为将甲方可予以降级或单方解除合同。
三、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2024 年 05 月 01 日起至 2025 年 04 月 30 日止。如合同期内批次运输未完成,本合同效力延长至该批次货物运输完成时止。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双方无异议,则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 1 年。
四、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承运业务期间,甲方有权通过相关的定位系统对乙方指派的承运车辆进行定位跟踪。
2. 甲方通过指定方式或者通过平台向乙方或乙方指派的司机(包括乙方在蓝宝星球平台添加或授权的司机)发送集装箱托运计划。若有特殊运输要求的,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乙方如有疑问应立即通知甲方;否则,即视为甲方提供的运输信息无误。
3. 在甲方系统维护或升级时,甲方可以通过在平台网站予以公告或者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通知。甲方系统暂停服务期间,甲方有权通过其他方式发送托运计划及相关拖运价格。
4. 在集装箱未到达装/送货地前,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变更装/送货地点、收发货人,如变更装送货地点,则费用标准按变更后的地点计算。
5. 若在运输过程中产生诸如车辆无法进场、装卸效率低等问题,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甲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解决问题。
6. 在承运过程中,如乙方与蓝宝星球平台货主会员由于历史原因所产生的纠纷,甲方及蓝宝星球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货运车辆管理办法》等相关交通运输领域的规定,按照所要运输货
物装载及运输标准要求组织运输,确保将货物安全、及时、完整地送达指定收货地点。
2. 乙方负责取得所有履行本合同必要的资质,完成必要的手续。乙方应向资信良好的保险公司投保足额承运人责任险和货物运输险,车辆交强险等,并向甲方提供有效保单的复印件。
3. 乙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障甲方所指派的运输任务按时完成并配合甲方推广蓝宝星球平台。
4. 乙方应在开展甲方指派的运输任务前,在蓝宝星球平台中完成车辆信息的维护。承运人在平台添加车辆的操作即视为向该车辆授权,此行为即为乙方的真实的、完全的、有效的意思表示,由乙方为该车辆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5. 乙方在收到甲方线上或线下托运计划后开始履行运输任务。
6. 平台暂停使用期间,甲方通过其他方式发送托运计划和价格的,乙方开始运输的视为乙方全面接受托运计划和价格。
7. 乙方如有不具备完成运输任务的条件、拒绝甲方托运计划、无法及时调配车辆、进箱不及时或甩箱等任一情形,致使甲方临时寻找其他承运人的,甲方有权减少该承运人任务量,并按减少的任务量要求乙方赔偿双倍运费。
8. 乙方未在运单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运输累计达 3 次的,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降级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若产生了码头超期费、搬移费、上下车费等,全部费用由乙方独立承担。
9. 乙方应确认并上报可控车辆,甲方按照可控车数给乙方安排任务量。乙方应完成甲方给予安排的任务量。当日未完成的,按照 50 元/趟进行考核。累计 3 次未完成的任务的,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降级或解除合同。
10. 乙方应当按照托运计划的要求提供适当的运输工具,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若乙方车辆存在需要维修、保养或不适运输其他情形,乙方应在承运前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如乙方无法及时补充相应运力,甲方有权暂停相关车辆使用蓝宝星球平台,直至该车辆恢复正常运营,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11. 乙方须保证随车蓝宝 APP 与车辆定位处于开启状态,且需配合蓝宝星球平台监控措施,允许蓝宝星球平台通过相关的定位系统其进行轨迹监控。
12. 乙方根据托运计划妥善安排运输计划、车辆,确保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在承运期间,乙方应保证所承运的集装箱和货物的安全及铅封完好。
13. 乙方必须合法、安全完成运输任务,在乙方运输期间发生的罚款、交通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员伤亡,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14. 乙方应严格遵守提送箱作业场地的管理制度,服从作业指挥,对违反各
项制度而产生责任及造成损失的,甲方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5. 提空箱时乙方务必保证箱体完好无破损、箱内清洁和适货、箱号齐全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16. 乙方应协助箱管员、保管员做好各作业环节的检查,包括箱体的检验,箱司、箱型、箱号、铅封的核查,确保业务的顺利进行,并保证此项业务作为乙方的制度来执行。乙方在接箱时对上述的检验工作应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在遇到有箱体、附属设备、铅封残损、箱信息不清或其他疑问的,应当立即向堆场工作人员提出并且及时告知甲方,按照甲方指示再做安排。如乙方已经签署相关交接单证或已开始运输,但没有告知甲方的,则推定乙方接箱时箱体状况良好,在卸箱地发现的箱体、附属设备、铅封残损箱、信息不清的情况属于乙方运输期间发生的违约事由。
17. 甲方管理人员根据情况,掌握轻重、缓急,统一、公正安排好任务以及车辆,凡不服从指挥的车辆,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作业,并作出相应的处罚。若乙方车辆发生上述原因导致车辆被停止作业的,乙方应立即遣调其他车辆作为后补运力,直至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完成所有运输任务。
18. 乙方须保证其本身及任何相关主体不得因任何原因留置甲方委托运输的集装箱及箱内货物,否则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和第三人的索赔由乙方承担。
19. 乙方如因经营问题,变更经营范围,应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合同终止前乙方应继续按约完成甲方运输任务并协助甲方寻找合适的承运方。
六、 运费与结算
1. 运输费用以蓝宝星球平台运单记载为准。平台暂停使用期间,以甲方另行通知的价格为准。
2. 在运输过程发生的过路费、车辆罚款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 平台于每月 15 日前平台内生成上月结算账单,乙方自行登录平台内核对账单,核对无误后,于平台中进行账单确认,如超 3 个工作日未核对确认的,视为乙方对该费用账单认可并同意平台自动确认。账单确认后,乙方可按照账单总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9%)。甲方于当月 25 日前履行付款义务。
4. 码头超期费、搬移费、上下车费等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费用账单后
7 日内付清。乙方未按时付清的金额,甲方有权在下一次运费结算中自动扣除。
5. 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合作方核对帐目(包括但不限于货损、货差、运费数额、违约金、损失赔偿金数额等所有债权债务),并于双方确认核对结果后 30 日内清算运费,并且应于双方确认运费数额且应付方收到足额发票后的 30 日
内,完成差额的支付。
6. 双方开票信息:
甲方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江苏蓝宝星球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703MA20068X8E
开户行:中国银行江苏自贸试验区连云港 片区支行
账号:479373797905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陈陶路港口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0518-82380009
乙方开票信息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
账号:地址:电话:
7. 乙方所开具发票的印章名称必须与合同的乙方印章名称以及合同中开票信息全部一致,如有不一致,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七、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应恪守诚信经营原则,不得损害对方利益。乙方不得以任何手段危害蓝宝星球平台网站的正常运行,一经发现,蓝宝星球平台有权限制乙方的会员、用户权限,甚至终止其会员、用户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因甲方原因联系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收货,如乙方及时通知甲方并已按甲方指示处理,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
3. 乙方人员如有偷盗、恶意破坏集装箱及其附属设备、配件等行为,乙方应按照所偷盗或破坏物的市场价值 10 倍赔偿。此外,甲方有权拒绝该车提供运输服务,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4. 集装箱或货物在乙方在运输期间发生灭失、污染、破损的,无论乙方是否获得保险赔偿,乙方应按照箱体、货物原值全额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此外乙方还应承担甲方遭受的第三方索赔以及处理货物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运输、倒装、换箱、解决争议的费用等所有与此相关的费用)。
5. 乙方依据本合同应承担赔偿责任的,乙方不可撤销地同意由甲方在应付运费中自行扣除相应赔偿金额,上述应付运费包括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各期应付运
费。应付运费不足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补足。乙方在前述违约责任中所承担的赔偿如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则乙方需按甲方损失数额向甲方承担责任。
6. 本合同下,如一方违约,除依法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外,还应当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用、保全担保费用、差旅费、通讯费。
7. 自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以下顺序清偿:(1)守约方为实现权利而支付的费用。(2)利息或违约金、损失赔偿金。(3)运费本金。
8. 若乙方实际承运的车辆信息与乙方蓝宝星球平台维护的车辆信息不符或乙方未进行信息维护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辆车对应的运费。
9. 乙方指派随车的蓝宝 APP 与车辆定位未开启,导致甲方跟踪运输轨迹失败的,甲方有权在该车未结运费中按 / 元/趟次自行扣除。
10. 乙方必须依约亲自完成集装箱公路运输全过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包或分包。因乙方擅自转包或分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 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 万元整,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履约保证金不足 / 万元的,丙方必须接到甲方、乙方通知后 10 日内补足差额。对于支付运费前发生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的情况,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减,并就不足部分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12. 乙方法定代表人需承担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
13. 在合约期间,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如市场等发生较大变化,一方要求更改合同相关条款或提前解约,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双方进行友好沟通进行合同的变更或解约,非以上因素造成的一方强行解约,必须支付对方违约金
/ 元。
14. 甲方请求乙方赔偿或支付违约金的,不影响甲方行使对乙方予以降级或解除合同的权利。
八、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应当将争议内容提交到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九、 其他约定
1. 甲乙双方之间委托操作的相关业务均受本合同约束。本协议正文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商议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
议具有同等的效力。此外,双方签署的运输服务承诺或其他书面文件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双方盖章时间不影响合同有效期的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盖章时间: 盖章时间: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系 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号: ),现授权委托 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江苏蓝宝星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蓝宝星球公司)组织的集装箱运输事宜。代理人在合同谈判、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和本公司均予承认。
本次授权为长期授权,直至向星球公司出具由本人和本公司签署的终止授权的书面文件时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蓝宝星球平台账号使用确认书
致:江苏蓝宝星球科技有限公司
我司确认以下信息并承诺接受相关效果:
(1)已了解和掌握平台政策、操作方式并及时关注平台发布的公告、提示等;
(2)操作我司所持有的蓝宝星球平台账号的员工已经过谨慎地授权;
(3)已建立妥善保管、使用该账号的管理制度。
通过该账号在蓝宝星球平台进行的所有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发布货物信息、运输需求、账单确认等,均视为我司真实意思表示,因此产生的效果我司全面接受。经由该账号确认的信息,我司不再向江苏蓝宝星球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相反的主张。
我司持有蓝宝星球平台账号名:
确认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加盖公章)
合同编号:
十、 甲乙双方身份
4. 甲方的实际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公司名称:江苏蓝宝星球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航运中心 15 楼联系电话:0518-82380001
5. 乙方的实际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联系电话:
在协议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如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有任何变更,必须及时告知对方,如无通知,则按上述联系方式所进行的任何通讯联系或进行任何司法文件的送达均视为已送达对方。
6. 乙方向甲方提供经甲方核对与原件无误的用于履行本合同之乙方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乙方对相关资料的任何变更应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并附相关资料,否则视同违约,乙方承担因此导致的任何后果。
十一、 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集装箱短倒运输。本协议为总协议。运输起止地点、具体数量、运输价格及运送时间等具体信息,由每票蓝宝星球平台(网址: https://www.lanbstar.com/ ;APP 名称:蓝宝星球,以下简称为“平台”)运单、相关提箱单据及账单具体确定。履行本协议所使用的相关文书及单据格式以甲方提供的为准。双方运单信息还包括线上或线下货物托运计划以及平台的页面展示的其他内容。
2.乙方运输期间:自集装箱在装箱地点被妥善放置在拖车时起至集装箱在卸箱地点完全卸离车板时止。
3.乙方基于真实、自由、不受任何干涉的意志,选择作为甲方托运人的 2
级承运人:
车队以蓝宝业务为优先,可以做到令行禁止,完全开放车辆定位信息,百
分百服从蓝宝星球调度指令,必要时可接受加班(夜间与节假日),业务断档时, 该档内车队需轮流值班,车队保证转运车辆达到 10 台及以上。出现三次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甲方可予以降级或单方解除合同。
十二、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2024 年 05 月 01 日起至 2025 年 04 月 30 日止。如合同期内批次运输未完成,本合同效力延长至该批次货物运输完成时止。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双方无异议,则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 1 年。
十三、 甲方权利与义务
7. 乙方承运业务期间,甲方有权通过相关的定位系统对乙方指派的承运车辆进行定位跟踪。
8. 甲方通过指定方式或者通过平台向乙方或乙方指派的司机(包括乙方在蓝宝星球平台添加或授权的司机)发送集装箱托运计划。若有特殊运输要求的,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乙方如有疑问应立即通知甲方;否则,即视为甲方提供的运输信息无误。
9. 在甲方系统维护或升级时,甲方可以通过在平台网站予以公告或者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通知。甲方系统暂停服务期间,甲方有权通过其他方式发送托运计划及相关拖运价格。
10. 在集装箱未到达装/送货地前,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变更装/送货地点、收发货人,如变更装送货地点,则费用标准按变更后的地点计算。
11. 若在运输过程中产生诸如车辆无法进场、装卸效率低等问题,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甲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解决问题。
12. 在承运过程中,如乙方与蓝宝星球平台货主会员由于历史原因所产生的纠纷,甲方及蓝宝星球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 乙方权利与义务
20.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货运车辆管理办法》等相关交通运输领域的规定,按照所要运输货物装载及运输标准要求组织运输,确保将货物安全、及时、完整地送达指定收货地点。
21. 乙方负责取得所有履行本合同必要的资质,完成必要的手续。乙方应向资信良好的保险公司投保足额承运人责任险和货物运输险,车辆交强险等,并向甲方提供有效保单的复印件。
22. 乙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障甲方所指派的运输任务按时完成并配合甲方推广蓝宝星球平台。
23. 乙方应在开展甲方指派的运输任务前,在蓝宝星球平台中完成车辆信息的维护。承运人在平台添加车辆的操作即视为向该车辆授权,此行为即为乙方的真实的、完全的、有效的意思表示,由乙方为该车辆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24. 乙方在收到甲方线上或线下托运计划后开始履行运输任务。
25. 平台暂停使用期间,甲方通过其他方式发送托运计划和价格的,乙方开始运输的视为乙方全面接受托运计划和价格。
26. 乙方如有不具备完成运输任务的条件、拒绝甲方托运计划、无法及时调配车辆、进箱不及时或甩箱等任一情形,致使甲方临时寻找其他承运人的,甲方有权减少该承运人任务量,并按减少的任务量要求乙方赔偿双倍运费。
27. 乙方未在运单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运输累计达 3 次的,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降级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若产生了码头超期费、搬移费、上下车费等,全部费用由乙方独立承担。
28. 乙方应确认并上报可控车辆,甲方按照可控车数给乙方安排任务量。乙方应完成甲方给予安排的任务量。当日未完成的,按照 50 元/趟进行考核。累计 3 次未完成的任务的,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降级或解除合同。
29. 乙方应当按照托运计划的要求提供适当的运输工具,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若乙方车辆存在需要维修、保养或不适运输其他情形,乙方应在承运前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如乙方无法及时补充相应运力,甲方有权暂停相关车辆使用蓝宝星球平台,直至该车辆恢复正常运营,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30. 乙方须保证随车蓝宝 APP 与车辆定位处于开启状态,且需配合蓝宝星球平台监控措施,允许蓝宝星球平台通过相关的定位系统其进行轨迹监控。
31. 乙方根据托运计划妥善安排运输计划、车辆,确保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在承运期间,乙方应保证所承运的集装箱和货物的安全及铅封完好。
32. 乙方必须合法、安全完成运输任务,在乙方运输期间发生的罚款、交通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员伤亡,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33. 乙方应严格遵守提送箱作业场地的管理制度,服从作业指挥,对违反各项制度而产生责任及造成损失的,甲方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4. 提空箱时乙方务必保证箱体完好无破损、箱内清洁和适货、箱号齐全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35. 乙方应协助箱管员、保管员做好各作业环节的检查,包括箱体的检验,箱司、箱型、箱号、铅封的核查,确保业务的顺利进行,并保证此项业务作为乙
方的制度来执行。乙方在接箱时对上述的检验工作应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在遇到有箱体、附属设备、铅封残损、箱信息不清或其他疑问的,应当立即向堆场工作人员提出并且及时告知甲方,按照甲方指示再做安排。如乙方已经签署相关交接单证或已开始运输,但没有告知甲方的,则推定乙方接箱时箱体状况良好,在卸箱地发现的箱体、附属设备、铅封残损箱、信息不清的情况属于乙方运输期间发生的违约事由。
36. 甲方管理人员根据情况,掌握轻重、缓急,统一、公正安排好车辆,凡不服从指挥的车辆,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作业,并作出相应的处罚。若乙方车辆发生上述原因导致车辆被停止作业的,乙方应立即遣调其他车辆作为后补运力,直至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完成所有运输任务。
37. 乙方须保证其本身及任何相关主体不得因任何原因留置甲方委托运输的集装箱及箱内货物,否则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和第三人的索赔由乙方承担。
38. 乙方如因经营问题,变更经营范围,应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合同终止前乙方应继续按约完成甲方运输任务并协助甲方寻找合适的承运方。
十五、 运费与结算
8. 运输费用以蓝宝星球平台运单记载为准。平台暂停使用期间,以甲方另行通知的价格为准。
9. 在运输过程发生的过路费、车辆罚款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0. 平台于每月 15 日前平台内生成上月结算账单,乙方自行登录平台内核对账单,核对无误后,于平台中进行账单确认,如超 3 个工作日未核对确认的,视为乙方对该费用账单认可并同意平台自动确认。账单确认后,乙方可按照账单总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9%)。甲方于当月 25 日前履行付款义务。
11. 码头超期费、搬移费、上下车费等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费用账单后
7 日内付清。乙方未按时付清的金额,甲方有权在下一次运费结算中自动扣除。
12. 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合作方核对帐目(包括但不限于货损、货差、运费数额、违约金、损失赔偿金数额等所有债权债务),并于双方确认核对结果后 30 日内清算运费,并且应于双方确认运费数额且应付方收到足额发票后的 30 日内,完成差额的支付。
13. 双方开票信息:
甲方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江苏蓝宝星球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703MA20068X8E
开户行:中国银行江苏自贸试验区连云港 片区支行
账号:479373797905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陈陶路港口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0518-82380009
乙方开票信息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
账号:地址:电话:
14. 乙方所开具发票的印章名称必须与合同的乙方印章名称以及合同中开票信息全部一致,如有不一致,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十六、 违约责任
15. 甲乙双方应恪守诚信经营原则,不得损害对方利益。乙方不得以任何手段危害蓝宝星球平台网站的正常运行,一经发现,蓝宝星球平台有权限制乙方的会员、用户权限,甚至终止其会员、用户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6. 因甲方原因联系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收货,如乙方及时通知甲方并已按甲方指示处理,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
17. 乙方人员如有偷盗、恶意破坏集装箱及其附属设备、配件等行为,乙方应按照所偷盗或破坏物的市场价值 10 倍赔偿。此外,甲方有权拒绝该车提供运输服务,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18. 集装箱或货物在乙方在运输期间发生灭失、污染、破损的,无论乙方是否获得保险赔偿,乙方应按照箱体、货物原值全额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此外乙方还应承担甲方遭受的第三方索赔以及处理货物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运输、倒装、换箱、解决争议的费用等所有与此相关的费用)。
19. 乙方依据本合同应承担赔偿责任的,乙方不可撤销地同意由甲方在应付运费中自行扣除相应赔偿金额,上述应付运费包括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各期应付运费。应付运费不足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补足。乙方在前述违约责任中所承担的赔偿如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则乙方需按甲方损失数额向甲方承担责
任。
20. 本合同下,如一方违约,除依法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外,还应当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用、保全担保费用、差旅费、通讯费。
21. 自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法定义务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以下顺序清偿:(1)守约方为实现权利而支付的费用。(2)利息或违约金、损失赔偿金。(3)运费本金。
22. 若乙方实际承运的车辆信息与乙方蓝宝星球平台维护的车辆信息不符或乙方未进行信息维护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辆车对应的运费。
23. 乙方指派随车的蓝宝 APP 与车辆定位未开启,导致甲方跟踪运输轨迹失败的,甲方有权在该车未结运费中按 / 元/趟次自行扣除。
24. 乙方必须依约亲自完成集装箱公路运输全过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包或分包。因乙方擅自转包或分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5. 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 万元整,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履约保证金不足 / 万元的,丙方必须接到甲方、乙方通知后 10 日内补足差额。对于支付运费前发生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的情况,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减,并就不足部分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26. 乙方法定代表人需承担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
27. 在合约期间,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如市场等发生较大变化,一方要求更改合同相关条款或提前解约,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双方进行友好沟通进行合同的变更或解约,非以上因素造成的一方强行解约,必须支付对方违约金
/ 元。
28. 甲方请求乙方赔偿或支付违约金的,不影响甲方行使对乙方予以降级或解除合同的权利。
十七、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应当将争议内容提交到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十八、 其他约定
3. 甲乙双方之间委托操作的相关业务均受本合同约束。本协议正文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商议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此外,双方签署的运输服务承诺或其他书面文件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双方盖章时间不影响合同有效期的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盖章时间: 盖章时间: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系 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号: ),现授权委托 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江苏蓝宝星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蓝宝星球公司)组织的集装箱运输事宜。代理人在合同谈判、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和本公司均予承认。
本次授权为长期授权,直至向星球公司出具由本人和本公司签署的终止授权的书面文件时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蓝宝星球平台账号使用确认书
致:江苏蓝宝星球科技有限公司
我司确认以下信息并承诺接受相关效果:
(1)已了解和掌握平台政策、操作方式并及时关注平台发布的公告、提示等;
(2)操作我司所持有的蓝宝星球平台账号的员工已经过谨慎地授权;
(3)已建立妥善保管、使用该账号的管理制度。
通过该账号在蓝宝星球平台进行的所有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发布货物信息、运输需求、账单确认等,均视为我司真实意思表示,因此产生的效果我司全面接受。经由该账号确认的信息,我司不再向江苏蓝宝星球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相反的主张。
我司持有蓝宝星球平台账号名:
确认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加盖公章)
一、车辆标准
1. 车辆应符合国家道路运输法规定,包括车辆总质量、车辆尺寸、车辆轴距等要求。
2. 车辆应采用特制结构,能够承受集装箱的重量并保持平稳。
3. 拖车的挂钩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能够安全地连接集装箱。
4、车辆保障数不得低于 3 台,且每辆车商业险保额不低于 100 万,低于 3 台车辆的车队无资格参与投标。
二、服务
1、投标人认同招标人合同条款中的费率价格,承诺中标后按此费率价格结算作业费用。投标人承诺使用蓝宝星球平台填报运输数据,并以系统账单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2、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标人、码头及堆场管理人员的管理,驾驶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管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负责。
3、对蓝宝调度指令百分百接受并能切实的布置落实,期间没有任何拒绝推脱言语行为。
4、对发布的委托都能及时接受回复,并能有效控制车队车辆落实完成,能主动沟通任务计划。
5、对于加急、临时增加需加班完成的委托任务,能完全控制好自有车辆,配合蓝宝盯控,完成任务。
6、能保证车队内所有车辆围绕蓝宝业务开展作业。
7、在突发情况下,能放弃自身利益,完全听从蓝宝调遣,完成困难作业。
8、能完全掌控队内司机行为。
9、车队以蓝宝业务为主营,可以做到令行禁止,完全开放车辆定位信息,服从蓝宝星球调度指令,必要时可接受加班(夜间与节假日)。
10、投标人出现三次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予以降级,严重的予以解除合同。
三、安全
1、现场管理办法及管理人员投入情况配备情况。
2、投标人应为运输车辆及司机购买保险,并投标人公司应具备道路运输的一切资质和手续。
3、投标人自行承担运输成本和因违章的造成的其他职能部门的处罚费用。
4、投标人运输期间发生的投标人工作人员或第三人的人身伤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对招标人进行赔偿;并投标人运输期间发生的货损或给招标人或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失的,由投标人进行赔偿。
四、现场管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服务采购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一、 投标函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 资质文件
四、 车辆资料
五、 运输安全保证计划六、 服务承诺书
七、 现场管理办法八、 其他材料
-
一、投标函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江苏蓝宝星球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集装箱空箱运输 项目(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服务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项目内容,质量达到 合格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服务。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地址:电话: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2024 年集装箱空箱运输 项目标段服务采购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①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
2、道路运输许可证
3、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四、车辆资料
需提供专职短倒运力的车辆明细,包括行驶证、车辆保险保单(商业险、交强险)
五、运输安全保证计划
需提供专职用于短倒运输的车辆明细,包括行驶证车辆保险保单(商业险、交强险)
六、服务承若书
七、现场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包括管理人员投入(管理人员具体信息)
八、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