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包括 D+0 快速赎回)、转换、账户资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业务,暂不支持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联通”渠道开通部分银行借记卡网上直销业务功能的公告
为进一步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业务,根据本公司与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合作协议,自 2016 年 4 月 22 日起,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将在 “银联通”支付渠道开通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借记卡、长沙银行借记卡、南京银行借记卡、青岛银行借记卡、金华市商业银行借记卡的网上直销业务功能。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银行借记卡在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业务开通时间
自 2016 年 4 月 22 日起。
二、 业务开通对象
具备基金投资资格的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长沙银行、南京银行、青岛银行和金华市商业银行借记卡持卡人。
三、 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已开通网上直销业务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今后募集和管理的基金将自认购/申购之日起自动适用,不再另行公告。
四、 可办理业务范围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包括 D+0 快速赎回)、转换、账户资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业务,暂不支持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五、 适用费率
1.个人投资者通过“银联通”支付渠道使用上述银行借记卡在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中办理基金申购业务时,费率享受 4 折优惠。但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 0.6%的,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或者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基金认购费率、赎回费率及转换费率依照本公司公布的基金相关公告执行。 原申购费率指本公司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
2.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3.通过“银联通”渠道使用上述银行借记卡认购/申购基金时,投资者需要支付由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收取的跨行转账手续费,在赎回/转换基金时,则无须支付转账手续费。转账手续费规定如下:
转账手续费用
转账金额
人民币 5000 元以下(含) | 人民币 2 元/笔 |
人民币 5000 元-5 万元(含) | 人民币 3 元/笔 |
人民币 5 万元-10 万元(含) | 人民币 5 元/笔 |
人民币 10 万元以上 | 人民币 8 元/笔 |
广发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长沙银行、金华市商业银行借记卡持卡人客户需支付转账手续费
六、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xxx.xxxxxx.xxx.xx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免长途费) 2.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34-6(互联网业务)
七、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网上办理基金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网上交易协议、安全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指南等文件,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
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