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編號 T&C- I044
條款編號 T&C- I044
有關「漫遊數據靈活通」服務計劃
1) 合約期限:
1.1 客戶必須根據銷售及服務合約內指定期限選用「漫遊數據靈活通」(「合約期限」)。合約期限由服務生效日開始計算。
2) 服務計劃:
2.1 客戶選用「漫遊數據靈活通」服務計劃,於合約期限內此服務計劃數據用量及購買之「漫遊數據靈活通」Top-up數據用量可共用於指定地區。
2.2 於合約期限內客戶必須選用下列服務計劃及服務:
a) 選用於銷售及服務合約 (或銷售及服務合約附帶協議) 所詳述之「漫遊數據靈活通」; 及
b) 選用列於本公司網頁關於本優惠的"條款及條件"之任何指定服務(“選用指定服務”)。選用指定服務月費之總數 (在扣除任何數額總值回贈優惠後),不得少於銷售及服務合約(或銷售及服務合約附帶協議)所詳述之金額。
2.3 此服務計劃是以每月收費。於任何情況下,已繳交之費用將不獲退還。
2.4 除非收到客戶於合約有效期屆滿前通知本公司停止使用本服務,否則客戶將被視為同意本公司自動延續其所選用服務計劃之合約期限。其他條款及細則維持不變,收費則按本公司當時的標準。本公司對於上述自動續約安排在任何時候均有最後及絕對的決定權。
2.5 啟動「漫遊數據全日通」或「升級」漫遊數據日費計劃:
2.5.1 客戶選用「漫遊數據靈活通」服務計劃,須同時啟動「漫遊數據全日通」或「升級」漫遊數據日費計劃。
2.5.2 (全家享計劃/ 指定5G服務計劃適用) 全家享計劃/ 指定5G服務計劃之主SIM咭號碼選用「漫遊數據靈活通」服務計劃,計劃內所有主SIM咭及附屬SIM咭用戶均須同時啟動「漫遊數據全日通」或「升級」漫遊數據日費計劃。
2.5.3 於指定地區外遊時請開啟手機設定上的數據漫遊以享用「漫遊數據靈活通」數據服務。
2.6 於合約期屆滿後剩餘的數據用量將自動取消。續約/重新選用指定合約期限之「漫遊數據靈活通」數據用量將重新計算。
2.7 當「漫遊數據靈活通」客戶身處指定地區時,如數據用量超過合約期限內之「漫遊數據靈活通」數據用量及(如適用)已購買的「漫遊數據靈活通」Top-up 數據用量,其後收費將按客戶所選用的「漫遊數據全日通」或「升級」漫遊數據日費計劃,及依所在地區原價日費收取。
2.8 當「漫遊數據靈活通」客戶身處指定地區以外的海外地區時,當日所使用的數據用量將按客戶所選用的「漫遊數據全日通」或「升級」漫遊數據日費計劃,及依所在地區原價日費收取。
2.9 有關「升級」漫遊數據日費計劃之詳情、費用、條款及細則請瀏覽 xxxxxxxx.xxx/X&XX000X 。有關「漫遊數據全日通」之詳情、費用、條款及細則請瀏覽 xxxxxxxx.xxx/X&XX000X 。
2.10 如客戶之「漫遊數據靈活通」數據用量快將達到指定「漫遊數據靈活通」數據用量(「指定數據用量」) ,本公司會發出 SMS 通知客戶。客戶可以回覆 SMS 並按 SMS 指定的收費購買 Top-up「漫遊數據靈活通」數據用量 (「增值」)。如果客戶決定不增值,而「漫遊數據靈活通」數據用量已達到指定「漫遊數據靈活通」數據用量
時,其後收費將按客戶所選用的「漫遊數據全日通」或「升級」漫遊數據日費計劃及依所在地區原價日費收取。
2.11 「漫遊數據靈活通」服務計劃不可與「中澳數據通」服務計劃、「大灣區自在通」服務計劃、「大灣區數據」服務(其後數據用量收費為「先通知,後購買」收費機制) 同時申請。
2.12 於合約期限內每個電話號碼只可申請亞太區「漫遊數據靈活通」及環球地區「漫遊數據靈活通」服務計劃各一次。
2.13 (如適用) 客戶選用指定「漫遊數據靈活通」於合約期內享通話分鐘優惠(“此通話優惠”)。此通話優惠只適用於指定覆蓋地區 (附件i) 接聽來電、以漫遊直撥致電當地及香港。其他地區/其他漫遊語音服務將以標準漫遊收費計
算。此優惠不適用於*131*回港Call 、 Traveller 服務計劃及一咭兩號服務計劃之客戶。此通話優惠只適用於主
SIM 咭。
2.14 (全家享計劃/ 指定5G服務計劃適用) 「漫遊數據靈活通」服務計劃只供指定全家享計劃/ 指定5G服務計劃之主 SIM咭的號碼。計劃內所有主SIM咭及附屬SIM咭用戶均可使用合約期限內之「漫遊數據靈活通」服務計劃的數據用量。
2.15 (如適用) 當客人已選用其他漫遊數據服務,扣除數據漫遊數據用量先後次序如下:
1) 服務計劃之漫遊數據用量 (多地數據共享服務/「大灣區數據」服務/倍貼心大灣區計劃/超貼心大灣區/亞太區/環球計劃) ;
2) 「漫遊數據靈活通」服務計劃之漫遊數據用量;
3) 數據通行證 (以日數計算);
4) 數據漫遊錢。
2.16 「數據靈活選」並不適用於此計劃。
3) 回贈 (如適用):
3.1 數額總值回贈將於合約期限內根據銷售及服務合約 (或銷售及服務合約附帶協議) 所詳述的安排回贈客戶。
3.2 數額總值將會每月回贈至客戶戶口。第一期數額總值由服務生效起首個月開始回贈。
3.3 倘若客戶的戶口在簽署本銷售及服務合約的日期前已有所安排,由本公司將客戶或本公司已預先繳付任何款項或費用存入該戶口(每一項此等安排下稱"已訂存款安排"),則本公司依照本銷售及服務合約第一次將分期款項存入該戶口的日期,將順延至下列兩者的屆滿日期後第 30 日:(a)已訂存款安排;或(b)(如有多於一項已訂安排)屆滿日期後最後完結的已訂存款安排。已訂存款安排的屆滿日期是指根據 已訂存款安排而應存入該戶口的最後一筆款項實際存入該戶的日期。
3.4 數額總值將由本公司按照上列方式,限於用以支付該戶口內免費服務應對本公司履行的付款責任。然而,客戶同意不得以任何應由本公司存入該戶口的數額總值的任何部份抵償任何其他應由客戶支付予本公司的款項。
3.5 在任何情況下客戶不得將數額總值轉換為現金。
3.6 本公司並無任何責任就數額總值向客戶支付利息。
3.7 於合約期限內,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下客戶將無權獲得數額總值或任何餘額:
a) 若客戶更改選用非上述指定服務;或
b) 若客戶終止使用「漫遊數據靈活通」;或
c) 若客戶更改流動電話號碼 / 註冊姓名;或
d) 不論任何原因引致流動電話服務終止;或
e) 以簽署銷售及服務合約日期起計算,不論因客人要求或由客人導致的任何的原因, 而令有關流動電話服務於九十天 內未能生效。
4) 指定算定損害賠償:
4.1 於合約期限內,客戶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下須向本公司支付指定算定損害賠償 (即指定服務計劃原價月費 x 合約期限尚餘之期數):
a) 若客戶更改選用非指定計劃; 或
b) 若客戶終止使用「漫遊數據靈活通」;或
c) 若客戶終止或更改使用任何選用指定服務,而導致選用指定服務月費之總數 (在扣除任何數額總值回贈優惠後) ,少於銷售及服務合約(或銷售及服務合約附帶協議)所詳述之金額;或
d) 若客戶更改流動電話號碼 / 服務號碼/ 註冊姓名;或
e) 不論任何原因引致服務終止;或
f) 以簽署銷售及服務合約日期起計算,不論因客人要求或由客人導致的任何的原因,而令有關流動電話服務於九十天內未能生效。
5) 有關服務計劃之數據服務(「數據服務」):
5.1 數據服務只適用於指定手機及 SIM 咭。
5.2 「漫遊數據靈活通」只可於本公司指定之地方配合指定之網絡使用。有關本公司指定之網絡將不時變更而毋須作事先通知。「漫遊數據靈活通」的服務質素會視乎漫遊合作伙伴的網絡覆蓋或其他相關網絡的因素而受到影響。
5.3 Blackberry 7 OS 及更早前版本之用戶必須選用指定 Blackberry 服務計劃,方可於 Blackberry 智能手機使用數據用量。
5.4 使用數據服務時,客戶必須確定使用本公司指定之設定[包括但不限於 APN 設定 (只適用於數據服務)] 及手機。客戶可向本公司店舖職員查詢有關之設定及手機。若客戶不遵守這指定條例使用數據服務,本公司將有權立即暫停/終止服務,而毋須作事先通知。此外,本公司亦有權就客戶不遵守這指定條例而使用數據服務向客戶徵收費用,有關收費則會按本公司的現行收費計算。
6) 一般條件
6.1 服務計劃以 SmarTone Communications Limited 之《一般服務條件》為準;《一般服務條件》將不時修訂而無須事先 通知,詳載於 xxxx://xxx.xxxxxxxx.xxx。
附件i
通話分鐘優惠之覆蓋地區
70GB 亞太區「漫遊數據靈活通」
通話優惠 | 覆蓋地區 | 收費 |
合約期內免費分鐘 | 中國、澳門 | 合約期內首 100 分鐘免 費 , 其 後 每 分 鐘 HK$4 |
優惠分鐘 | 亞太區: 澳洲、孟加拉、柬埔寨、印尼、日本、馬來西亞、紐西蘭、菲律賓、新加坡、南韓、台灣、泰國、越南 美國/加拿大: 加拿大、美國/夏威夷/美屬處女島/波多黎各 歐洲: 阿爾巴尼亞、奧地利、白俄羅斯、比利時、保加利亞、克羅地亞、捷克、丹麥、愛沙尼亞、法羅群島、芬蘭、法國、德國、希臘、xx西島/澤西島、匈牙利、冰島、愛爾蘭、馬恩島、意大利/梵蒂岡、拉脫維亞、列支敦士登/瑞士、立陶宛、盧森堡、馬其頓、摩爾多瓦、荷蘭、挪威、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俄羅斯、塞爾維亞、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烏克蘭、英國 其他: 關島、印度、航空漫遊、尼泊爾、斯里蘭卡、土耳其 | HK$4/ 分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