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国道 324 线潮阳红旗岭至梅花路段路面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 324 线潮阳红旗岭至梅花路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粤交规[2019]245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发包人)为 汕头市潮阳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自筹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资金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国道 324 线潮阳红旗岭至梅花路段,路线穿越潮阳主城区,起点位于潮阳区与濠江区交界红旗岭,起点桩号 K528+680,终点位于潮阳区梅花村,终点桩号 K541+699,路线全长 13.02km,本次路面改造工程的起讫点桩号为 K530+620~K533+639、 K533+894~K541+699,全长 10.824 公里(扣除牛xx快速通道与本项目共线 K528+680~ K530+620 长度 1920 米、北闸平交已改造路面 K533+639~K533+894 长度 255 米),采用一级公路设计标准,道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投资总估算为 9989.9183 万元,其中建安费暂定为 8739.2705 万元,勘察设计费暂定为 259.6004 万元,安全生产经费 87.3927 万
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设 1 个合同段,工作内容为项目里程内公路工程
(含路面、排水、xx防护、桥涵、平交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类 1 个标段
标段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 (KM) | 主要工 程内容 | 对申请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A xx桥 涵工程类 | 路面、排水、xx防护、桥涵、平交及交通安全设施等 | (1)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勘察专业类 (工程测量)甲级 (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 | ||||
G 路面工 程类 | 1 | K530+620~K533+639 K533+894~K541+699 | 10.824 |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 2 | ||
H 交通安 全设施工 | ||||||
程类 |
业(公路)专业甲级 (或以上)资质; (4)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体系》名录中,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 2.2 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类似工程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xxxx.xxx.xxx.xx)”中的公路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个,联合体应由 1 家勘察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双方必须按本招标公告附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公告附件 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满足的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可单独投标;
3.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编制各自部分的投标文件并各自盖章、签名(由联合体成员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后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封装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报名和投标时的投标人代表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2.5 联合体中具备工程施工资质的成员是本项目的牵头人仅承担施工任务,具备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成员仅承担勘察设计任务,双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6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 1 名、项目总工 1 名、勘察负责人 1 名、设计负责人 1 名,具体要求详见附录 5。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xxxx.xxx.xx)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9年 月 日至2019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汕头建筑信息网发布的时间为准),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 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政 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开标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初步设计文件(光盘,初步设计文件分为主报告、工程图表和初勘报告共四册),本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
售。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须同时亲自到现场递交本招标公告所需的报名文件并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4.2 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2.1 投标申请报名表,在汕头建筑信息网(xxxx://xxxx.xxx.xx/)在线填写并打印、签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签名盖章);
4.2.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企业名录中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4.2.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报名和投标时的代表由牵头人进行授权委托);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不得使用印 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查)
4.2.4 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复印件,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复印件(含有效期内临时资格)和安全生产 B 类证书复印件;(提供上述人员各类证件原件核查)
4.2.5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
备注: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时 分至 时 分(以汕头建筑信息网发布的时间为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汕头建筑信息网公告内容为准。本次招标的时间安排以汕头建筑信息网公布的时间表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如某个标段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汕头建筑信息网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报名;(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评审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定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定标方式:勘察设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施工评审采用合理低价法,分两个信封进行评审。
8.联系方式
招 联 | 标 系 | 人:汕头市潮阳区交通运输局 人: 吴 主 | 招标代理: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庄 工 |
电 | 话:0754-88712272 | 电 话:0754-86323366 | |
传 | 真:0754-83731796 | 传 真:0754-86323366 |
附件1: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标段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 (KM) | 主要工 程内容 | 对申请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A xx桥 涵工程类 | 1 | K530+620~K533+639 K533+894~K541+699 | 10.824 | 路面、排水、xx防护、桥涵、平交及交通安全设施等 | (1)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勘察专业类 (工程测量)甲级 (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 (或以上)资质; (4)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体系》名录中,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 |
G 路面工 程类 | ||||||
H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类 |
附件 2: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须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①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只能由二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另一方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以 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需明确联合体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应提供其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企业名录中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并加盖单位章。对于未列入“名录”或申请 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近 三 年 财 务 要 求 |
1、施工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 6000 万元人民币; 2、至少一年处于盈利状态。 |
注:近三年指 2016 年~2018 年。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境内业绩要求 |
1、勘察设计业绩:2014 年 5 月 1 日至今企业累计完成长度不少于 15公里的一级(或以上)公路路面新、改(扩)、大修等项目的勘察设计工 作。 2、施工业绩:2014 年 5 月 1 日至今企业完成累计长度不少于 15公里的一级(或以上)公路路面新、改(扩)、大修等项目的的施工工作。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 D 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全国公路工程从业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信用评价 结果中未被评为 D 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按承担的任务分别提供。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从事类似工程累计不少于 4 年和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岗位累计不少于 2 年,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有效期内临时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年龄 不超过 55 周岁。 | 无在岗项目 (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路桥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累计不少于 4 年从事类似工程和主管技术工作岗位累计不少于 2年经验,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 | |
设计负责人 | 1 |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有与本工程类似项目任设计负责人经历。作为设计负责人主持过至少 1 项单项长度不少于 10 公里的一级公路工程的新、改(扩)、大修等项目的设计工作。 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 | \ |
勘察负责人 | 1 | 路桥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有与本工程类似项目任技术负责人经历。 | \ |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由牵头人派任,勘察及设计负责人由勘察设计方派任。
附件 3: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2.1.2 | 资格评审标 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不存在以下的任何一种情形: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c.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d.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e.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h.被责令停业的; i.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j.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k.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l.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m.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n.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和内容填报; b.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相关技术文件; e.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或盖章。 (5) 一份投标文件在每一标段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6)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勘察设计部分的详细评审 (总分 100)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 40 分 主要人员:15 分技术能力:0 分业绩:20 分 履约信誉:1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10 分 |
2.2.2 | 施工部分的详细评审(总分 100) | (1)评标价:满分 95 分,采用合理低价法 (2)信用等级分:满分 2.5 分 (3)履约情况:满分 2.5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