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代理机构):GDZX2022-F023W计划编号:440403-2022-00707
政 府 采 购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人民政府乾务镇三清理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代理机构):GDZX2022-F023W计划编号:440403-2022-00707
采购人: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智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志学
日期:二〇二二年四月
目 录
附件 4:商务评审细则(20 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
磋商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人民政府乾务镇三清理垃圾清运服务采购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xxx路108 号越兴工业大厦A 座四楼 407 广东智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
年 04 月 24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GDZX2022-F023W
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人民政府乾务镇三清理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70,000.00 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 249.33(元/吨)采购需求:
合同包 1(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人民政府乾务镇三清理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70,000.00 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三清理垃圾清运服务采购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70,000.00 | 1,87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者预算金额用完为止(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响应文件中提交有效的登记证明材料(包括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税票)、社保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则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2021-2022 年任意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银行流水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为 200 万元,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
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格式详见“第五部分 格式文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等组织,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组)。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的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xxxxxx.xxxxxx.xxx.xx)中不存在近三年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 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时间:2022 年 04 月 12 日至 2022 年 04 月 18 日(磋商文件的发 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 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xxx路 108 号越兴工业大厦A 座四楼 407 广东智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者邮购。售价:300 元/套。
截止时间:2022 年 04 月 24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 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xxxxxxxxxxxxxxxxxx X0 x 0 x一号开标室。
时间:2022 年 04 月 24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xxxxxxxxxxxx X0 x 0 x一号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本项目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磋商文件。获
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者原件): 1)报名登记表;
2)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如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磋商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开户银行:建行珠海五洲康城支行
户名:广东智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405 0164 6437 0000 1045
4)获取磋商文件咨询电话:王志学,0000-0000000
2、本项目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全部由公告产生。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先生、钟小姐 联系电话:0000-0000000联系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智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xxx路 108 号越兴工业大厦A 座四楼
407
联系方式:0756-2888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志学(项目咨询)、xxx(标书售卖)电 话:0756-2888871
发布人:广东智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2 年 04 月 11 日
第二部分 磋商资料表
x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内 容 |
说明 | |
1.1 | 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人民政府乾务镇三清理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 目 |
2.1 |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人民政府 |
2.3 |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智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xxxxxxxxx 000 xxxxxxx X xxx 000xx:000000 联系人:王志学、0756-2888871(项目咨询)电子邮件:xxxx00000000@000.xxx 王志学(标书售卖)0756-2888871传 真:0756-2888871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行珠海五洲康城支行 户名:广东智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405 0164 6437 0000 1045 |
3.5 |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响应文件 | |
7.3 | 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人工费、办公设备、车辆及工具使用及维护保养费、保险费、燃料费、利润、税金等。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注: 报价采用单价报价,单价报价上限为人民币 249.33(元/吨);采购代理服务费、造价咨询费(见 17.6 款)无需单独填报,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 |
8.1 | 响应文件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第二节。 |
9.1 | 响应文件: 1、纸质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与副本有差异的,以正本为准; 2、电子版文件(签字盖章正本的彩色扫描件,PDF 格式),光盘或者 U 盘存贮。 评审时以纸质文件为准。为节省资源,建议供应商双面打印。 |
10.1 | 磋商有效期:磋商开始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
11.1 |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交保证金。 |
12.1 | 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磋商及评审 | |
13.1 | 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2人。专家在专家库中随 机抽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作为磋商小组成员。 |
15.2-1 | 正式磋商前的审查中,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2.响应文件没有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印章的; 3.磋商响应文件签字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 4.供应商不满足资格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
15.2-2 | 经过磋商及澄清、承诺后,响应文件仍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载明的服务期限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2.最终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总价或报价上限的,或者报价不符合7.3 款约定; 3.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5.不符合关键技术要求的(即磋商文件中作出专门标识并说明为关键款项的条款);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16.2 | 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三家或以上的,本项目采用综合评 价法确定成交候选人,具体评分细则见本部分内容最后部分。 |
采购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磋商失败,有三家或以上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按照评分标准评分得分推荐成 交候选人。 | |
成交供应商及采购代理服务费 | |
17.1 |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推荐前三名供应商为成 交候选人。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
17.6 | 1、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 1980 号文件规定的计费标准(按服务采购类型,计费基数按照预算总金额计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肆仟元的,按照肆仟元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计费标准如下(标准收费): 2、造价咨询费:由成交单位向造价咨询机构(广东美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为人民币 5000 元整。 |
18.1 | 质疑: 质疑受理机构及联系电话: 名称:广东智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xxxxxxxxx 000 xxxxxxx X xxx 000 x x : 000000 联系人:王志学,电话:0000-0000000电子邮件:xxxx00000000@000.xxx 传 真:0756-2888871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第五节格式要求制作质疑文件,并向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提交原件。 投诉: 供应商对采购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向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
成交金额(万元) | 收费费率 | 速算增加额(万元) |
100 以下 | 1.50% | 0.00 |
100-500 | 0.80% | 0.70 |
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中兴南路 287 号(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斗门支行 6 楼)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 |
序号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 1 | 供应商 2 | 供应商 3 | …… |
1 | 供应商满足申请人 的资格要求且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 ||||
2 | 响应文件按照要求提供响应函的 | ||||
3 | 备注 |
填表说明:1、通过打“√”,不通过打“×”;2、响应文件有一个不通过,资格审查视为不通过。
评审小组签名:
序号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 1 | 供应商 2 | 供应商 3 | …… |
1 | 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的 | ||||
2 | 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代 表签字及报价响应单位盖章 | ||||
3 | 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 效期 | ||||
4 | 报价未超过项目预算总价或最高限价;服务项目单价报价未超 过最高限价 | ||||
5 | 服务期限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
6 | 响应磋商文件第二部分“合同资料表”中标注为“★”条款的 要求 | ||||
7 | 响应文件没有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 的其他无效情形 | ||||
8 | 备注 |
填表说明:通过打“√”,不通过打“×”;2、响应文件有一个“不通过”,符合性审查视为不通过。
评审小组签名:
评价指 标分项 | 分项 分值 | 评分细则 |
对项目背景的了解情况 | 10 分 |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背景的了解情况进行评分: ◆ 对本项目的背景情况解读到位、理解全面、深入,得 10分; ◆ 对本项目的背景情况解读较为到位、理解较为全面但不深入,得 7 分; ◆ 对本项目的背景情况解读不到位、理解不够全面,得 3 分; ◆ 对本项目的背景情况解读不到位、理解不全面,得1 分;不提供得 0 分。 |
总体实施方案 | 20 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总体实施方案进行评分: ◆ 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的实施方案完善、合理、可行性高,得 20 分; ◆ 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的实施方案较完善、较合理、较可行,得 12 分; ◆ 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的实施方案不完善、合理行不足、不具可行性的,得 5 分。 不提供得 0 分。 |
质量保证措施 | 15 分 | ◆ 保证措施体系完整,配套措施完善,并对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详细描述,项目执行过程中,有严密的手段及措施严格 控制项目质量,得 15 分; ◆ 保证措施体系较完整,配套措施较完善,质量保证措施描述较详细,项目执行过程中,有管理手段及保证措施但较缺乏控制,得 7 分; ◆ 有保证措施体系但不完整,配套措施不完善,得 2 分; ◆ 不提供得 0 分。 |
人员配 | 15 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评分: |
备情况 | ◆ 方案完善、针对性强、可行性强、人员配备齐全,得 15分; ◆ 方案较完善、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强、人员配备较齐全,得 7 分; ◆ 方案不完善、针对性差、可行性低,人员配备不齐全,得 2 分。 不提供得 0 分。 | |
应急预案 | 10 分 | 针对对本项目提出应急预案,按照预案的科学、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价: ◆ 应急预案完善、针对性、可行性强,得 10 分; ◆ 应急预案较完善、针对性、可行性较强,得 5 分; ◆ 应急预案不完善、针对性差、可行性低,得 1 分。 ◆ 不提供得 0 分。 |
设备配备 | 15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设备、设施配备情况进行评分: ◆ 方案完善、针对性强、可行性强、设备设施配备齐全,得 15 分; ◆ 方案较完善、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强、设备设施配备较齐全,得 7 分; ◆ 方案不完善、针对性差、可行性低,设备设施配备不齐全,得 2 分。 提供设备列表,照片,不提供得 0 分。 |
各供应商的经济价格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经济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5%×100说明:
评标基准价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评标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评标价:为最终报价基础上作算术修正后的价格,无算术修正情况下,最终报价即为评标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评标价不作政策扣减。
序号 | 内 容 |
1 | 甲方名称: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人民政府 乙方名称:(为本项目成交人) |
2 | ★合同价格:包括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人工费、办公设备、车辆及 工具使用及维护保养费、保险费、燃料费、利润、税金等的全包价,乙方漏报或不报,甲方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总价中而不予支付。 |
3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者预算金额用完为止(先到者为 准)。 |
4 | 质量及验收标准:国家及行业强制标准,磋商文件要求、乙方响应文件承诺、服务合同。 验收方法:由甲方组织的项目验收小组。 |
5 | ★付款方式:根据双方确认后的实际清运数量及金额。甲方按月支付服务费用,根据每月清运数量实发当月的清运服务费,结合实际情况,从合同生效后的第二个月起每月 15 日前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服务费。 结算金额按照:成交单价×核实数量(吨)。 说明: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
6 | 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及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能满足合同、采购文件或甲方要求,甲方据此三次书面通知要求整改而乙方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得转、分包服务业务,否则,委托甲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 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
4、乙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持续的时间按日向甲方支付按本合同总价的 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情形临时聘请第三方提供服务,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补足。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 件处理。 |
注:本表标注有“★”的要求,供应商对其中响应不可以为负偏离(不符合/不满足),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作未实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本表要求在商务标书“商务条款响应表”中响应。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的采购项目。
1.2 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1“采购人”指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人。
2.2“采购代理机构”指广东智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3“监管部门”是指:采购人的同级财政部门。
2.4 合格的供应商:
2.4.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4.2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以及《竞争性磋商公告》所列资格要求的供应商。
2.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除外;若允许联合体参加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同一合同项的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的磋商。
2.5“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物品及其它材料等。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2.5.1 供应商提供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
2.5.2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强制性规范,需要取得生产许可方可制造生产的,须依法取得许可。
2.5.3 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进口检验检疫主管部门的检验。
2.5.4 除非“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否则不允许以进口产品参加磋商;磋商文件没有允许进口产品参加,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加磋商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允许选用进口产品参加的,供应商也可以选用符合要求的国产产品参加。
2.5.5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2.5.6 采购货物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属于强制认可范围的,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指定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在本项目中使用。
2.5.7 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响应文件须提供国家采信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5.8 满足《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其它要求。
2.6 服务: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所需的相关服务以及项目需求书中要求的其他服务。
2.7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2.8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电子文件。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磋商邀请》另有规定的除外),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4 有满足行政主管部门对本服务的相关许可文件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见《磋商邀请》);
3.5 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供应商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磋商邀请》)。
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称“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第二部分 磋商资料表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书;第五部分 格式文件。
5.1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磋商文件解释并视情况对本项目中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和依法回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及问题。供应商对需要澄清和回答的疑问和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按本文件规定的联系方式和地址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其认为适当的方式予以回复,并在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该澄清答复将视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
6.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的形式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知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收受人。该修改文件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受其约束。
6.3 考虑到该修改和变更的影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决定推迟递交响应截止时间。
6.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如有实质性的变更,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若供应商对此类实质性变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磋商,否则将被视为接受此变更并受其约束。
7.1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按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响应文件。
7.2 响应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
7.3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范围进行报价。
7.5 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报价。若由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与报价总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作为报价总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
8.1 资格性文件(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8.2 商务响应文件(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8.3 技术响应文件(参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8.4 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8.5 供应商报价的内容与磋商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采购人,供应商都应按附件的格式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8.6 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资格文件,并对这些资格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9.1 响应文件份数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及副本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正本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需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响应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9.2 所有响应文件(附特殊规格的图纸外)应按 A4 规格制作;建议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
9.3 响应文件须编制目录及页码,页码应连续。
9.4 所有响应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并在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注明:
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即磋商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
收件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9.5 采购代理机构对因响应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
担任何责任。
9.6 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0.1 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磋商有效期为 90 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表示。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会被没收,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在原磋商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
1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具体约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允许联合体参加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2 磋商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1.4 磋商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银行转帐形式提交:
以电汇、银行转帐形式交纳保证金的,直接存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交款时供应商向银行提供项目编号,由银行开具收款单盖章交给客户留底,作为保证金收取依据。并在“磋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条款规定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上。)
11.5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按本须知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后三十(30)天内或在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以先到的时间为准)。
11.6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成交供应商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了成交合同;
(2) 成交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约定缴纳了采购代理服务费。
11.7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 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2) 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2.1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磋商期间应磋商小组的要求所作的磋商文件修改应答和最后报价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
(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响应文件,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不允许撤回响应文件。
13.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3.2 磋商小组在磋商及评审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13.3 磋商小组依法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及对最终形成的响应文件和最终磋商结果进行详细评审,并据此推荐成交候选人。
14.1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4.2 磋商小组将在按磋商排序的顺序逐一与供应商分别就技术、商务和价格进
行相同轮次(一个或多个回合)磋商,并形成磋商纪要文件。磋商目的在于澄清报价、明确需求,使所有供应商的响应具有可比性。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报价和其他信息。
14.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4.4 最后报价: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
磋商过程对用户需求(包括规格、数量和服务等涉及价格变动因素)没有作出改变的,供应商的后次报价不得高于其前次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为无效报价或者要求其重新提交报价;
14.5 磋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务条件、技术规格、产品质量、验收、合同执行计划、相关服务、质量保证、采购人配合等内容。
14.6 磋商的时间及地点(见磋商邀请)。
14.7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澄清文件、最后响应文件等,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当场签字后生效,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15.1 磋商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澄清和最后报价等内容进行详细评审。
15.2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5.3 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原则进行评审。
16.1评审原则
(1) 评审工作应依据国家部委和地方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2)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是以磋商文件、
最终形成的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文件和最后报价为依据,在需求明确的基础上,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推荐技术方案先进、报价合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好、及综合实力强的成交供应商。
(3) 参加磋商工作的所有人员应遵守国家和地方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保密,确保竞争性磋商工作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理干预磋商小组的正常工作。
16.2 磋商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1) 按照磋商评审程序的规定,磋商小组首先阅读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据此与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价格的澄清、修正和磋商,磋商中发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资料不齐或欠缺时,准许其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相应资料,如不能补足,该报价则可能由于不符合磋商的基本要求而被拒绝。本项目磋商如无特殊情况,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第二轮报价,即在磋商后的第二次报价为最后报价。
(2)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或者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 1 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除上述项目以外的采购项目,在确定成交单位前,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并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少于三家的,不得继续采购活动。
(3) 在磋商的同时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无效响应文件的认定条件详见第二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各项内容。
(4) 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分别就各个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然后,评出磋商报价得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优先排列顺序如下①最
后报价低者②技术得分高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成交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综合得第三高的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5) 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
1.技术评分:技术评分各单项所占分值详见附表《技术评分细则表》;(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值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2. 商务评分:商务评分各单项所占分值详见附表《商务评分细则表》;(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值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3.价格评分:取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格权重×100
如此类推,算出所有供应商的价格评分。(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值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6) 技术、商务及价格权重分配: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6.3 推荐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成交候选人。
16.4 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依据评审结果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6.5 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1) 递交响应文件后,直至确定成交供应商,凡与磋商、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确定成交供应商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 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到评审结束,供应商不得与参加磋商、评审
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磋商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成交供应商方面向参与磋商评审的有关人员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6.6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代理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成交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响应文件,以及宣布竞争性磋商无效或拒绝所有响应文件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16.7 变更技术方案的权利。
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变更技术方案或采购数量,如果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变更要求调整方案或价格后未能获得合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7.1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17.2 成交结果公告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内容包括磋商项目名称、成交供应商名单、采购人名称和电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17.3 成交通知书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1)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4 采购代理服务费
(1)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 [2002]1980 号)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计算:
服 x 务 类 率 型 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 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具体收费约定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2)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
(3)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4)供应商如果不按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并追讨不足部分。
17.5 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2)合同的组成基于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a.《合同书》;
b.磋商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
c.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 d.《成交通知书》。
(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8.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8.2 如果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之日早于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 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并递交原件,质疑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对质疑事项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允许联合体参加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18.3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18.4 招标采购单位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19.1 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向采购人的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9.2 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0.1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广东智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书
为保证镇区内清洁和卫生环境,应居民要求,拟对镇区内堆积点的生活垃圾、大件废弃物、绿化垃圾、三清三拆垃圾等废弃物,进行垃圾分类、分批清理、清运处理。
一、目标和要求
对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人民政府镇区内堆积点的生活垃圾、大件废弃物、绿化垃圾、三清三拆垃圾等废弃物,进行垃圾分类、分批清理、清运处理。对于大的垃圾堆积点需安排铲车对其进行整理,保证垃圾堆积点的整洁,垃圾堆积点堆满之后或者接到园林办通知后需及时清理。
二、服务范围
对乾务镇镇区内堆积点的生活垃圾、大件废弃物、绿化垃圾、三清三拆垃圾等废弃物,进行垃圾分类、分批清理、清运处理。
三、清运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者预算金额用完为止(先到者为准)。
四、结算方式
根据双方确认后实际清运数量及金额。采购人按月支付服务费用,根据每月清运数量实发当月的清运服务费,结合实际情况,从合同生效后的第二月起每月 15 日前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上月服务 x。
结算金额按照:中标(成交)单价×核实数量
五、工作流程
1、垃圾分类及清运
1.1、于对乾务镇镇区内堆积点对三清三拆的垃圾进行分类,分成生活垃圾、大件废弃物、绿化垃圾、其他垃圾。
1.2、大型垃圾堆积点需派遣铲车对垃圾进行整理分类,保持垃圾堆积点的整洁。
1.3、垃圾堆积点堆放满了之后或接到主管部门的通知后应及时清运,防止垃圾堆积过多。
1.4、根据分类内容,将分类好的垃圾运送相对应的处置场处理,大件废弃物于堆积点进行拆分,分类处理,可回收部分交由可回收单位处理,剩下部分按其他垃圾拉往中信发电厂处理;建筑垃圾交由有需要的单位进行可利用处理;绿化垃圾进行破碎后堆肥处理。
1.5、为保证清运效率,清运过程中使用相关设备进行装车,可以加快清运速度,缩短清运时间。
1.6、垃圾运输车辆应容貌整洁、外观完整、标志齐全,垃圾不外溢,不影响xx环境卫生。
1.7、清运时间视实际情况而定,不影响xx居民的休息,影响他人生活环境。
1.8、严格管控清运工现场,非工作人员不给进入,避免影响xx居民生活环境,保证清运现场安全,清运时人员、设备有序进行,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安全清运。
2、紧急任务
对于有紧急清运任务的时候,接到主管部门通知后需马上派遣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加派工作人员及车辆设备,完成主管部门交代的任务。
(四)清运服务总体要求
1、大型垃圾堆积点需派遣铲车对垃圾进行整理分类,保持垃圾堆积点的整洁。
2、垃圾堆积点堆放满了之后或接到主管部门的通知后应及时清运,防止垃圾堆积过多。
3、如若垃圾堆积点的位置附近有居民区,清运时间将安排在正常上下班时间,避免影响xx居民的休息。
4、按采购方要求做到安全规范的要求,创造整洁、xx、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
5、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件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立刻报告采购人。
6、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审查,保证录用人员没有违法犯罪、持有所从事岗位的上岗资格,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7、各类人员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各类管理人员要言行规范,保持良好的仪表,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8、定时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清运质量检查。
9、定时巡查,针对不同点位和实际情况做好适当调整清运安排的准备,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10、遇到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解决。
第五部分 格式文件
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人民政府乾务镇三清理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甲方:xxxxxxxxxxxxx
xx:
x、x双方根据 2022 年 月 日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人民政府乾务镇三清理垃 圾 清 运 服 务 采 购 项 目 ( 项 目 编 号 : GDZX2022-F023W ; 计 划 编 号 : 440403-2022-00707)采购结果和有关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
第一条、合同金额
成交单价(元/吨):(小写) ;
(大写) 。
合同单价(成交单价)包括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人工费、办公设备、车辆及工具使用及维护保养费、保险费、燃料费、利润、税金等的全包价,乙方漏报或不报,甲方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总价中而不予支付。
第二条、服务项目概况
服务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服务项目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者预算金额用完为止(先到者为准)。
第四条、价款支付
付款方式与条件:
根据双方确认后的实际清运数量及金额。甲方按月支付服务费用,根据每月清运数量实发当月的清运服务费,结合实际情况,从合同生效后的第二个月起每月 15 日前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服务费。
结算金额按照:成交单价×核实数量(吨)。
说明: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第五条、质量标准及检查验收办法
1.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环保质量验评标准及规范要求;
2.各次运输批次具备验收条件,当场验收;
3.每月验收:甲方组织各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4.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约定的其他验收要求。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及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
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能满足合同、采购文件或甲方要求,甲方据此三次书面通知要求整改而乙方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得转、分包服务业务,否则,委托甲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持续的时间按日向甲方支付按本合同总价的 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情形临时聘请第三方提供服务,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补足。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处理。
第七条、安全生产
1 乙方应认真执行国家和行业颁发的安全生产规程,保证本项目现场安全
(包括人身安全),教育本项目职工做到xx施工,安全生产,并加强技术管理。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因乙方职工的过失,或因第三者的原因造成的人身、设备、
施工质量事故、现场失火,其全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一旦发生事故,乙方应马上报告甲方,并按事故处理规程进行处理,在发生事故 24 小时内书面报告甲方并承担全部责任。
2 乙方除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及行业的安全法规、规章外,还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目标。达不到安全要求,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在甲方每月、每季度或专项检查中发现有不安全xx的,甲方有权处以每次不低于 1000 元的罚款,并责令乙方整改。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 B种方式解决。
A、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9.2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经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监督和管理
1、合同订立后,甲方应将合同交财政部门备案一份、广东智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归档一份;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送财政部门备案。
2、财政部门对合同具有监督管理权限,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财政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财政部门将有权视情节轻重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5 份。
第十二条、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甲方: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人民政府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账号: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见证意见:合同内容与磋商文件、磋商文件一致。见证单位:广东智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对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作出变更。
响应函
致: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人民政府、广东智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 (供应商名称)作为响应供应商,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磋商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 项目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附电子版。响
应文件包括如下等内容: 1、资格性文件:
1.1响应函;
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商务文件:
2.1供应商综合概况;
2.2商务条款响应表;
3、技术文件:
3.1需求响应表;
3.2项目实施方案
4、经济价格文件:
4.1第一次报价一览表;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2.磋商有效期为磋商开始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3.我方已经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
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材料,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对各项数据(含引用的第三方数据)及货物、服务xx,谨守诚实、谨慎、客观的原则,如有故意夸大、缩小等不实成分的,愿承担包括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一切处理。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磋商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
7.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开户银行:
账号:日期: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致: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人民政府、广东智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盖公章):
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说明:供应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反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面)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人民政府、广东智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x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单位名称)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代理人对该项目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签发日期:
说明:1.有效期限:与本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注的磋商有效期相同。 2.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需提供。
3.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须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反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面)
致: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人民政府、广东智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磋商邀请,本单位愿意参加磋商,提供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本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提交有效的登记证明材料(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或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1.2 2021-2022 年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银行流水证明。
1.3 近六个月以来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税票)、社保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则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为 200 万元,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单位为中小企业(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者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同时参加同一采购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xxxxxx.xxxxxx.xxx.xx)中不存在近三年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 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我单位承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说明:
(1)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声明(没有要求原件要求的,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对其所提供资料及声明、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乃至定标后,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及声明、承诺不合法或不真实或无效的,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且移交监管部门处理。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021-2022 年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如有))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银行流水证明。
说明:按照“供应商资格”中要求提供。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专业人员列表:
人员名称 | 岗位 | 专业 |
设备列表:
设备名称 | 用途 |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3.4 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1、近六个月以来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税票)
2、近六个月以来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注:提供复印件,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致: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人民政府、广东智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我单位xxxx:
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供应商为自成立时间至磋商公告发出之日),我单位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注:
1. 如不提供本声明函或不按本格式提供声明函,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 供应商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过程中乃至确定成交结果后,如发现供应商所声明内容不真实,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3.6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人民政府乾务镇三清理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服务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xx):
日期:
l.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等组织,视同中小企业。
注: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2.1.1 基本情况介绍
2.1.2 其它:
(请扼要叙述)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商务要求条款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1 | ★合同价 | 完全按照磋商文件 要求执行 | 无偏离 | |
2 | ★服务期限 | 完全按照磋商文件 要求执行 | 无偏离 | |
3 | 磋商有效期 | 完全按照磋商文件 要求执行 | 无偏离 | |
4 | 验收标准 | 完全按照磋商文件 要求执行 | 无偏离 | |
5 | ★付款方式和条件 | 完全按照磋商文件 要求执行 | 无偏离 | |
7 | 违约责任 | 完全按照磋商文件 要求执行 | 无偏离 | |
8 | 其他合同条款 | 完全按照磋商文件 要求执行 | 无偏离 | |
┇ | ┇ |
说明:
1、“响应文件响应”应填写供应商的具体承诺,如果供应商承诺完全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的,也可以填写“完全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偏离情况”项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供应商须真实体现偏离情况。其中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商务承诺优于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商务条款内容;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商务承诺劣于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商务条款内容。
2、没有在上表中逐一响应的且未在其它地方xx的条款,视作供应商已经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磋商文件第二部分“商务评审细则”中另有要求的除外),在其他地方有具体明确xx的,以其他地方为准。
3、此表可延长。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 | 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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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对“偏离”一栏,填写“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其中正偏离是指所提供服务优于磋商文件所规定;负偏离是指所提供服务低于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若对磋商文件要求无异议,可在“响应文件响应”一列填写“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2、没有在上表中逐一响应的且未在其它地方xx的条款,视作供应商已经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评审细则”中另有要求的除外),在其他地方有具体明确xx的,以其他地方为准。
3、此表可延长。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按照项目要求及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评分细则及项目要求提供方案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价(人民币元/吨) | 服务期限 | 备注 |
大写:人民币 小写:¥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者预算金额用完为止(先到者为准) |
注:
1.金额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小写用阿拉伯数字,保留两位小数。
2.投标报价方式为单价报价,上限为人民币 249.33(元/吨)。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人工费、办公设备、车辆及工具使用及维护保养费、保险费、燃料费、利润、税金等。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含在内而不予支付。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单价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3、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价格折扣的说明或资料。
4.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价(人民币元/吨) | 服务期限 |
大写:人民币 小写:¥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者预算金额用完为止(先到者为准) |
注:
注:
1. 金额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小写用阿拉伯数字,保留两位小数。
2.投标报价方式为单价报价,上限为人民币 249.33(元/吨),所报单价包括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人工费、办公设备、车辆及工具使用及维护保养费、保险费、燃料费、利润、税金等。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包含在内而不予支付。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单价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3.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4.此表不须密封在响应文件中,但可准备盖章的空白表格,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致:广东智祥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完全理解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经充分考虑决定:
1、按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参加本项目 磋商活动。
2、放弃本次磋商活动。
请各供应商在上述 1 或 2 选择“√”并于开标前 3 日书面传真通知至:
0756-2888871 或者扫描发送电子邮件至:xxxx00000000@000.xxx
单位名称:公 章:签 字 人:日 期: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