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BY2022-ZB007
宁远县牛老壳桥、下xxx拆除重建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HNBY2022-ZB007
招标人:宁远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百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二年七月
目 录
第 一 卷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另册) 85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宁远县牛老壳桥、下xxx拆除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远县牛老壳桥、下xxx拆除重建工程已由永交批【2021】11号文、
宁发改许准字【202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远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主管部门国省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代理公司为 湖南百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境内;
2.2工程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宁远县牛老壳桥、下xxx拆除重建工程,主要工程内容:老桥拆除后,在原址重建新桥。牛老壳桥重建桥梁与所跨河流斜交,斜交右偏角105°,上部构造为 1×25m 预应力砼小箱梁,桥梁全长39.04m,梁高140cm;全桥行车道横坡为双向 2.0%,桥面纵坡为 -0.3%,下部结构采用重力式桥台、扩大基础。下xxx重建桥梁与所跨河流正交,上部构造为 1×10m 现浇简支实心板,桥梁全长24.04m,板高 65cm;全桥行车道横坡为双 向 2.0%,桥面纵坡为 0%,下部结构采用重力式桥台、扩大基础。工程总投资约264.1844万元。具体详见施工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90天(自开工之日起)。缺陷责任期:1年。保修期: 2年。
2.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5合同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投标截止前60个月)至少独立地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合同额317万元及以上桥梁工程项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xxxx.xxx.xxx.xx)中的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总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近6个月由投标人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需提供网上查询单、同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网站的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招标工程类别投标的标段总数量(含奖励增加数量)不得超过该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的投标人投标。
3.5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x://xxx.xxxx.xxx.xx)中被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澄清答疑发布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潜在投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 07 月 26 日 10 时00 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远县园艺路武装部隔壁原县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保证金:
形式一: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行转账
形式二: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函)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5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否则,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审。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7、随机分配标段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xx)和宁远县人民政府网(xxxx://xxx.xxx.xxx.xx/)上发布。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宁远县交通运输局监督,监督电话0000-000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远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xxxxxxxxxxxxxxx00x
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代理机构:湖南百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
联 系 人: xx
电 话:1303748882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单位:宁远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xxxxxxxxxxxxxxx00x 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湖南百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 联 系 人:xx 电 话:13037488820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宁远县牛老壳桥、下xxx拆除重建工程 |
1.1.5 |
标段建设地点 |
永州市宁远县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上级主管部门国省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宁远县牛老壳桥、下xxx拆除重建工程,具体详见施工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
1.3.2 |
计划工期 |
90天(自开工之日起)。缺陷责任期:1年。保修期: 2年。 |
1.3.3 |
质量要求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
1.3.4 |
安全目标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 安全生产“零事故”、“零死亡”。 |
1.3.5 |
环保目标 |
补充 1.3.5 项 本标段的环保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 符合相关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要求:见附录 1 财务要求:见附录 2 业绩要求:见附录 3 信誉要求:见附录 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 5 其他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补充第(14)目: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参与同一招标工程类别投标的总数量(含奖励增加数量)超过该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 |
1.4.4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xxxx://xxx.xxxx.xxx.xx/);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xxxx://xxx.xxxxxxxxxxx.xxx.xx/);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 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网上查询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补充第(8)目: (8)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 级、 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信用等级。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不召开;形式:/ |
1.11.1 |
分 包 |
☑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 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 形式: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不需要确认 形式:/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无需确认;形式:/ |
3.1.1 |
投标文件密封形式 |
☑双信封 □单信封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可的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个信封(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信誉情况表 (6)信用等级情况表 (7)施工组织设计 (8)其他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 (1)投标函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
3.2.1 |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 量清单 |
3.2.3 |
报价方式 |
□单价 ☑总价 |
3.2.6 |
是否接受调价函① |
□是 ☑否 |
3.2.8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金额为:贰佰陆拾肆万壹仟捌佰肆拾肆元整(¥2641844.00元) 注:招标人为本次招标编制了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
3.2.9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工程量清单(仅包括投标报价书封面、编制说明、投标报价汇总表)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造价师执业专用章并由造价师签署姓名,同时将该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附在其投标文件中。 注册造价工程师属投标人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委托签章,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量清单及其组成内容进行核对和确认,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投标文件中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否则报价无效,按废标处理。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日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1.形式: (1)□ 承诺。 2.☑ 现金和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以现金转账或保函。 (1)投标人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30分前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款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号: 开户名称: 银行名称: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联合体投标的, 由牵头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银行保函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 |
(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 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 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款所述计息时间段内招标人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 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续费; 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无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以及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19年-2021年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
原款修改为: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 (网址: xxxx://000.00.00.00:0000/ hnxyfw/)中查询的,应附“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
3.5.3③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要求 |
近五年(投标截止前60个月)竣工验收的工程为有效,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 |
3.5.4 |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
原款修改为: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2 |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
原款修改为: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环保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
3.7.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份数:1份正本4份副本;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文件:要求(电子版一份) 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盖章要求: (1)单位公章的名称必须与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2)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处及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仅包括投标报价书封面、编制说明、投标报价汇总表)必须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和封面、扉页、目录可不签署),不得使用印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章代替; (3) 投标文件上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公章的和外封面除外),不得使用专用印章; |
3.7.5 |
装订的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并且自目录起(含目录,以阿拉伯数字“1”开始)逐页标注连续页码。采用胶装,不得用活页夹。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封套: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2022年 月 日 10 时00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套: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是, 退还投标人未随机确定标段和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 封(报价文件) 退还时间: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 |
5.2.1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商务及技术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 开标顺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由投标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开标顺序:递交文件的前后的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会议结束。 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9)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开封,由招标人密封保存。 |
5.2.3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 |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初步评审后,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第二个信封的开标时间招标人现场通知)。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2)当众拆开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的密封袋,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是否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原款修改为: 密封情况检查: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根据平均分配的原则,随机分配具有随机分配标段资格的投标人的标段号。在随机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标段后,再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报价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 (5)原款修改为: 开标顺序:对第二信封(投标报价)按第 标段至第标段的顺序进行开标,招标人只拆开投标人随机确定了标段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并宣读且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公布招标人最高限价;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标人在拆封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套后,按照封套上写明的投标人名称公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报价(若投标函的投标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应以大写金额为准)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将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退还给投标人;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会议结束。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并当场宣布为废标: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 (3)投标函及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或加盖单位章;记录在案。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人, 专家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3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7.5 |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中标候选人按有关规定,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之后,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对无投诉举报的或投诉举报经查证失实的中标候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对投诉举报属实的根据招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是否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此项行为上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7.6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 |
公告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告期限:不得少于 3 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
7.7.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担保金额:10 %以内的签约合同价,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方式。 |
8.5.1 |
监督部门 |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宁远县交通运输局,电话:0746-7325666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招标人终止交易 |
新增10.1款: 招标人若终止交易,将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保证金。 |
10.2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新增10.2交易代理服务费 (1)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中标人须按相关规定向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永州市宁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币种为人民币。 (3)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合同收取,由中标人支付,不含税。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币种:人民币。 该项目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等,由该项目中标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不含税。 (4)该项目的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等,由该项目中标方支付。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上为准。 |
10.3 |
原文无 |
付款方式:按进度付款,签订合同时约定。 |
10.4 |
10.4 招标人是否协助评标委员会评标 ☑否 □是 招标人协助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工作以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主要内容包括: (1)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3)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查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网站,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 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进行核实; (5)通过相关网站对各类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件进行查询核实; (6)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评分表进行复核,统计汇总;对评标过程资料进行整理。 |
|
3.5.11 |
第 3.5.11 项细化为: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单位业绩、人员 经历及业绩,无论是否已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及湖 南省公路水运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发布,无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一 经查实为虚假业绩均否决投标。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 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 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 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 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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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补充第 3.7.6 项 3.7.6 投标文件制作其他要求 投标人(包括获得多个标段投标机会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每个招标工程类 别仅需制作 1 份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对该工程类别下所有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最终的投标标段将在第二信封 (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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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理论成本价=(最高投标限价×60%+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2 目第(1)~ (4)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的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40%)×0.88(如果参与理论成本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理论成本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5.2.4.2 若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综合评分法,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现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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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7.8 签订合同 补充第 7.8.6 项: 7.8.6 不平衡单价的调整② 在合同谈判时,如果投标文件中某些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或总额价 / %以上或高于 / %以上,视为不平衡报价,招标人有权在合同谈判时在投标报价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并经双方确认,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经双方合同签字人逐页签字认可或加盖双方公司单位章后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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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8.5 投诉 第 8.5.1 项细化为: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期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 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投诉事项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在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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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投标截止前60个月)至少独立地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合同额317万元及以上桥梁工程项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注:
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1、投标人必须提供《财务状况表》,表后应附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2019年-2021年)。 2、表中所列数据必须与表格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
注:所有资料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公章。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前60个月)至少独立地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合同额317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 (网址: http://218.76.40.80:9000/ hnxyfw/)中查询的,应附“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
注:
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3.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情形之一的情况或企业信用等级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一年(2020年)D级、最近连续两年(2019年和2020年)C级及以下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近三年(2019年3月-2022年3月)受到过湖南省内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及通报(指在工程建设过程受到过清退出场、取消投标资格等以及违反廉政建设、有违反招标投标及相关的处罚或通报)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凡涉及到湘交基建[2017]79号文件“关于2016年部分涉案施工企业及人员违规行为处理结果的通报”中单位及人员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7)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9)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0)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1)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2)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13)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15)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2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1)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2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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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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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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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经理须提供本人注册建造师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22年01月以后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无在建项目承诺(格式自拟);项目总工须提供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22年01月以后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无在建项目承诺(格式自拟)。以上证照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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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投标人须提供《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资历表》,表后应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2022年01月以后连续六个月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公章)。
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上述所有证件应采用清晰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目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应提供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原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4.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是投标报名时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更换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①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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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①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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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 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 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 将被否决投标。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踏勘现场
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预备会
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 应符合以下规定:
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 4.3 款的相关要求。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响应和偏差
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 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
(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
(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对于本章第 1.12.3 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对于本章第 1.12.3 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评标,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
对于本章第 1.12.3 项(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规范;
(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9)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3日前以书
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同形式,投标文件的组成应满足相应条款要求。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联合体协议书;
投标保证金;
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管理机构;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
(2)投标函;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合同用款估算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
(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①,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光盘或 U 盘),或将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上传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网站供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 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完毕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单独拷入招标人提供的光盘(或 U 盘)中密封在投标文件内一并交回。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3.2.5 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 9.2.5 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
3.2.6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则应在招标文件中给出调价函的格式。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
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 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
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指定的报价不允许调价;
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必须粘贴或机械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
若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或调价函未装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调价函均视为无效,仍以原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多于一个,或对不允许调价的内容进行了调价,或调价函有附加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投标人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应保持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则以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
3.2.7 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 16.1 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 16.1.1 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
3.2.8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9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①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 3.3.3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①,投标人 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 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 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 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中查询的,应附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6 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有)中相关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7 规定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7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允许更换。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 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章。其中,投标函、调价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投标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应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出具。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 纸幅),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以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如需要)以及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如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形式)应统一密封在另一个封套中。封套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原件应密封在单独的封套中。
4.1.2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以及银行保函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投标文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开标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宣布开标纪律;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开标结束。
5.2.2 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投标文件第二个信
封(报价文件)不予开封,由招标人密封保存。
5.2.3 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宣布开标纪律;
当众拆开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的密封袋,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标人只拆封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①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将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退还给投标人;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开标结束。
5.2.4 若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综合评分法,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不一致。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现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5.2.5 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 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评标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
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
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
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合同授予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公示内容包括: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
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 3 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签订合同
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7.8.3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①
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 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7.8.4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8.5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纪律和监督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诉
8.5.1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2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 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
工期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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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报价(元) |
是否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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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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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 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或说明: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或说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或说明,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工期: 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工程安全目标: 。
工程环保目标: 。项目经理: (姓名)。
项目总工: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 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7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 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 确认通知
确 认 通 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 发 出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关于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通知(第 号补遗书,正文共 页),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① (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
价法) ②
评标办法前附表 ③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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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 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 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 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 1 年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 先; (3) 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字迹清晰 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 有) 、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环保目标、参与投标 的工程类别;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 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 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 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 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 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 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 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 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 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 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 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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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 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 减或更换的情况。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 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 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 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纸质投标文件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字迹清晰 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参与投标的工程类 别、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 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 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 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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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第 3.2.6 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 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 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 一致 (8)纸质投标文件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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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 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⑤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⑥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 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 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总分 100.0 分) |
评标价:99.0 分 信用评价: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理论成本价的确定: 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1 目规定计算。 (3)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2 目规定开标现场被宣 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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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 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 (最高投标限价×[C1]+评标价平均值 ×[C1],[C2]) × (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将从 1%~5%中选取 5 个数,步距不小于 0.5%,设置等 差数列,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下浮系数为1%、1.5%、2%、2.5%、3%)。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 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 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 素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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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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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评标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 基准价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4(3) |
评标价 |
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则评标价得分=99 -偏差率×100×E1; (2)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则评标价得分=99 +偏差率×100×E2。 其中: 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 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2, E2=1 |
|
其他因素 |
信用评价: 1.0 信用评价: 1 分 年度 信用等级 最近第一年/分 最近第二年/分 最近第三年/分 AA 0.5 0.3 0.2 A 0.3 0.18 0.12 B 0 C 0 注: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 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信用加分分值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近三 年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企业近三年均无湖 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企业信用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近三年发 布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权值分配(其中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信用 评价结果为 AA 级的企业,按照 A 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 , 当年在湖南省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无信 用评价等级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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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评分 (其中上 一年度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 AA 级的企业, 按照 A 级计算当 年信用评价得分) ;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 价结果也没有信用等级结果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 0 分 计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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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款后增加: 第二信封开标前按照招标公告附件 4 的方法随机摇号的方式为各个通过第一信封评审且在数 量控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分配标段,同时随机抽取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中的下浮系数。 *3.4.3 项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其评标价低于理论成本价时, 应要 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 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理论成本价的确 定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1 目规定计算。 |
○1所有否决投标的条款标明*号。未标明*号的条款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条款。
○2 “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是综合评估法的评分因素中评标价得分为 99 分、信用评价分值为 1 分的特 例。“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中,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的评审应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按
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摇号随机抽取确定的标段进行开封。
○3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 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可对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
(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以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进行资格评审。
○6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 〕114 号) 要求, 招 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设计、施工企业。。
○7对于桥梁、路面等材料费用比重较大的工程, C1 取 0.6,C2 取 0.4;对于路基、隧道等材料费用比重较小的工程, C1 取 0.5,C2 取 0.5,具体情况根据项目实际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8具体数值由招标人依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予以明确。
二、评标办法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交易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交易单位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单位提交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交易单位将按照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3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单位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单位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3.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单位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单位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交易单位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交易单位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单位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交易单位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单位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3.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5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4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即评标价得分)。
3.4.2投标单位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单位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5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不符合交易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之间、投标单位与交易单位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单位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单位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单位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单位之间约定部分投标单位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单位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单位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单位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单位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交易单位与投标单位串通投标:
a.招标单位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单位;
b.招标单位直接或间接向投标单位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单位明示或暗示投标单位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单位授意投标单位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单位明示或暗示投标单位为特定投标单位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为谋求特定投标单位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单位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单位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单位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单位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单位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单位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4凡超出交易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7评标结果
3.7.1除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7.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单位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表 3-1:基本情况数据表
基本情况数据表
项目 |
名称 |
内容 |
1 |
招标项目名称 |
|
2 |
建设地点 |
|
3 |
建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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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招标范围 |
详见本招标公告 |
5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
6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
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
7 |
开标时间 开标地址 |
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
8 |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企业资质和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的执业资格 |
详见本招标公告 |
9 |
投标保证金 |
详见本招标公告 |
1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11 |
招标文件要求工期及计划开、竣工日期 |
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
12 |
招标文件的工程质量要求 |
详见本招标公告 |
13 |
评标办法和相关事项 |
详见本招标文件 |
附表 3-2: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项目名称: 评标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专业类别 |
工作单位 |
签到时间 |
联系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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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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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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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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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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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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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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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3-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表(第一个信封)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表(第一个信封)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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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环保目标、参与投标的工程类别;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
|
2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
3 |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
|
|
4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
|
5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
|
6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
|
7 |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
|
8 |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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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
10 |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
|
11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
|
12 |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
13 |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
|
|
评审结论 |
|
|
注:以上评审项目有 1 项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附表 3-4: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表(第二个信封)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表(第二个信封)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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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d.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参与投标的工程类别、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e.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
|
2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
3 |
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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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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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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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6 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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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未对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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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文件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
|
|
9 |
投标文件符合下列要求:a.投标报价未对暂估价、暂定金额、暂列金额、不可预见费、计日工合计进行更改; a.投标报价未对工程量清单第100章费用进行更改; b.未改变工程数量或项目特征。 |
|
|
评审结论 |
|
|
注:以上评审项目有 1 项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附表 3-5:资格评审表
资格评审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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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已取消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附原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为新注册公司,无需提供原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
|
2 |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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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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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
5 |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
6 |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
7 |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8 |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
|
|
9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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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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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评审项目有 1 项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附表 3-6: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如有)
序号 |
投标人 |
否决投标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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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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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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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3-7:合格投标人名单表
合格投标人名单表
序号 |
投标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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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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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附表 3-15:评标价折算评审记录表
评标价折算评审记录表
序号 |
量化因素 |
投标人名称及折算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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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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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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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投标报价+Σ量化因素折算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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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3-16:投标人价格比较一览表及排序表
投标人价格比较一览表及排序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高于限价 |
投标报价是否 低于成本价 |
排序(按评标 价由低至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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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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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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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投标报价的调整记录: |
说明:入围投标人为商务和技术综合打分由高到低排序的前三名。
附表 3-17:中标候选人名单表
中标候选人名单表
排 序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名 |
|
第二名 |
|
第三名 |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国家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 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附录中的数据(供投标人确认)与本表所列有重复。编写招标文件的单位应仔细校核,不使数据出现差错或不一致。
序号 |
条目号 |
信息或数据 |
1 |
1.1.2.2 |
发 包 人:宁远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
2 |
1.1.2.6 |
监理人: |
3 |
1.1.4.5 |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年 |
4 |
1.6.3 |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 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
5 |
3.1.1 |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根据第15.3款发出变更指示的,监理人的变更权限详见(发包人的监理实施办法)。 |
6 |
4.1.10.(3) |
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有关规定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在当地开设农民工工资专项帐户,缴纳合同金额3%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7 |
4.1.10(4) |
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按合同约定收取 |
8 |
5.2.1 |
发包人不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 |
9 |
6.2 |
发包人不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
10 |
8.1.1 |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签署合同协议书后 天之内 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签署合同协议书后 天之内 |
11 |
11.5 |
逾期交工违约金: 接受甲方处罚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合同约定 |
12 |
11.6 |
提前交工的奖金: 不适用 |
13 |
15.5.2 |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给予的奖励:不适用 |
14 |
16.1 |
不调价 |
15 |
17.2.1 |
开工预付款金额: 不适用 |
16 |
17.3.2 |
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6 份 |
17 |
17.3.3(1)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合同约定 |
18 |
17.4.1 |
质量保证金限额: 3% 合同价格 |
19 |
17.5.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6 份 |
20 |
17.6.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6 份 |
21 |
18.2 |
竣工资料的份数: 3 份 |
22 |
18.5.1 |
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 是 |
23 |
18.6.1 |
本工程是否进行试运行: 否 |
24 |
19.7 |
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
25 |
20.1 |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工程金额的4‰计取。 |
26 |
20.4.2 |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 万元人民币 |
27 |
24.1 |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 仲裁委员会名称:永州市宁远县仲裁委员会 |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本部分所列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必须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的内容的集中,招标人编制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不限于本部分所列内容。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本项补充:
(1)本项目施工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承包人应加强施工现场和临建设施的标准化管理,认真遵照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交通运输部质监局《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湘交基建[2011]666 号)和《湖南省公路建设精细化管理实施办法》(湘交基建[2008]555 号)以及发包人制定的有关施工细则和要求执行(若有冲突,按标准高的执行),对违反标准化施工指南及本项目标准化管理办法规定的承包人,发包人有权扣减相关细目计量支付,同时按照第 22.1 款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违约处理。
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本项补充:
承包人应认真执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有关规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同时严格遵守航道、海事、河道、水务、陆路交通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切实执行保证安全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并保证施工安全。
4.1.10 其他义务
分包
专业分包
第(1)目后增加:专业分包必须报发包人和监理人备案认可后才能实施。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 4.3 款的相关要求。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补充第(5)目:
(5)承包人劳务用工必须实行劳务作业审批制和用工登记制,承包人必须落实各项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劳务人员安全,并按照国家《劳动法》、《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负责支付劳务人员员工工资。
联合体
增加:
联合体牵头人应负责收集、汇总、整理联合体成员为完成本合同工程的一切有关资料与竣工文件档案,报监理人与发包人审查批复后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归档。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或监理人仅对联合体牵头人发出指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所有承包人文件(包括设计文件)的上报、联合体成员内部的管理和协调。
承包人项目经理
4.5.1 本款细化为:承包人应安排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变更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或根据第 4.7 款撤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承包人应事先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审查合格后方能更换,发包人将按照本合同条款第 22 款具体规定课以违约金,同时上报上级交通主管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除不可抗力外)。
增加 4.5.5
4.5.5 项目经理不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同时任职。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4.6.1 在原款末增加: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与本单位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并且单位为其办理了人事、工资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除承包人设定的项目管理机构外,分包人也应当分别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所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
第 4.6.3 项细化为:
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与承包人投标承诺的名单一致(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的人员按中标后合同谈判时承诺的人员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具体人员履约管理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履约人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未经监理人及发包人批准,上述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需经监理人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用同等资质和经历的人员替换。
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本款细化为:
承包人应对其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监理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的,承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的通知后立即予以撤换,同时委派经发包人与监理人同意的新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本款补充第 4.8.7 项:
4.8.7 承包人与其雇佣的人员发生劳动纠纷的,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予赔偿。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
投标文件的完备性
(原款末补充)
在合同谈判时,如果投标文件中的单价或总额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或总额 价 %以上或高于 %以上,视为不平衡报价,发包人有权在合同谈判时在投标报价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并经双方确认,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 经双方合同签字人逐页签字认可或加盖双方公司单位章后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中采用并经监理人批准的各种施工作业、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运输方案等,均视为承包人已充分考虑和了解发包人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含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施工过程中各种风险和施工条件,并通过详细分析对比择优后所自行选用,承包人应确保其完备性,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12.1 (6)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 补充第(7)项:
(7)政府及相关部门依职权行为导致的必要停工。
15.3 变更程序
15.3.4 本条款修改为:变更必须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交通部令 2005 年第 5 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湘交基建[2010]172 号、《湖南省公路建设精细化管理办法》(湘交基建[2008]555 号文)及发包人的相关变更管理办法执行。工程变更必须按上述相关管理办法逐级报批,具体程序如下:
变更申请提出人必须论证变更的必要性,完成 2 个以上变更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并得到其上一级机关审查确认;
对变更的必要性论证和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必须得到监理人和项目执行人的审查确认;
变更方案按变更管理权限,必须得到该权限机构审查确认后,才能进行变更设计;
变更设计施工图必须按管理权限组织审查确认签发后,承包人方可组织施工。
除应急抢险工程外,违反上述变更程序擅自施工的,该变更不予计量支付,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自负;应急抢险工程完成后,也必须完成相关设计施工文件,按变更管理权限得到审查确认方可计量支付。
17.2.1 预付款
第(1)目修改为:
开工预付款的金额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在承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且承包人承诺的主要设备进场后,监理人应在当期进度付款证书中向承包人支付开工预付款。
承包人不得将该预付款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支出,发包人、监理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该项费用的使用,如经查实承包人滥用开工预付款,发包人有权立即向银行索赔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20.5 其他保险
本款约定为:
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保险,其投保金额应足以现场重置。办理本款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及总额价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
承包人应当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办理本款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并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及总额价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
不可抗力的确认
(6)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22.1 承包人违约
22.1.2 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
第(2)目修改为:
(2)承包人发生除第 22.1.1(6)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或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承包人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
争议评审
第 24.3.1 项修改为:
采用争议评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开工日后的 28 天内或在争议发生后,协商成立争议评审组。争议评审组由有合同管理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
争议评审组由 3 人或 5 人组成,专家的聘请方法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确定,亦可请政府主管部门推荐或通过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聘请,并经双方认同。争议评审组成员应与合同双方均无利害关系。争议评审组的各项费用根据评审结果对责任的划分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按比例分担。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中标后填写)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 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
附件二 廉政合同 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
附件三 安全生产合同 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
附件四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附件五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附件六 项目经理委托书格式 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
附件七 履约保证金格式 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
附件八 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格式 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9年版)》
附件九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合同格式(新增)
附件九: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合同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合同
为减少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尽可能地恢复环境自然植被面,本项目发包人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特此签订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合同。
一、甲方职责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
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和“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做到生产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同时计划、实施、检查、总结和评比。
重要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 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组织对乙方的施工现场和施工驻地进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检查, 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各种环境污染、环境破坏的问题。
凡发现乙方在施工现场和施工驻地有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行为,甲方应责令乙方及时整改,若情节严重,甲方应及时上报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机构。
二、乙方职责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并认真执行。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 、“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及“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加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宣传教育,增强全员环保意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的环保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包括临时雇请的雇佣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同时计划、实施、检查、总结和评比。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责任制。从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雇佣人员)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 各职能部门、人员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机构,应配备专职环保监督员,专职负责本合同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宣传、检查工作, 有权发布指令,防止污染环境和破坏环境的事件发生。
三、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不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并视其情节对乙方批评、处以违约金或终止合同:
情节轻微者,甲方可对乙方予以通报批评,并向乙方课以 1~10 万元违约金;
累计三次因环境问题被有关方面通报批评,或不能通过环保、水土等专项验收,或存在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甲方可以终止乙方在 标段的工程承包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合同双方各执三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终止。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
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下载。(各投标人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第 二 卷
第六章 图纸(另册)
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上下载。(各投标人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第 三 卷
第七章 技术规范(另册)
技术规范(本项目施工必须采用现行规范)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另 册)
(按最新文件投标人自备)
第 四 卷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第一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四、投标保证金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3、工程质量: ,安全目标: ”,环保目标: ,工期: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我方将按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进场并履行合同。如有变更,发包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解除合同并要求我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且我方无条件接受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给予的任何行政处罚(不可抗力除外)。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变更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非法定原因,如有变更,发包人可解除合同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我方扣处违约金,且我方无条件接受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给予的任何行政处罚(不可抗力除外)。
8.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如有)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投标函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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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
合同条目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缺陷责任期 |
1.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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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逾期交工违约金 |
11.5(3) |
逾期交工违约金:
|
|
3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
11.5(3) |
|
|
4 |
提前交工的奖金 |
11.6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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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11.6 |
无 |
|
6 |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
16.1.1 |
|
|
7 |
开工预付款金额 |
17.2.1(1) |
无 |
|
8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
17.2.1(2) |
无 |
|
9 |
进度付款 |
17.3.3(1) |
进度付款方式: |
|
10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
17.3.3(2) |
|
|
11 |
质量保证金金额 |
17.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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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保修期 |
19.7(1) |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三、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此条)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指定牵头人如下银行账户为投标和合同履行专用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成员在招标投标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联合体各成员协商解决,招标人(发包人)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招标人(发包人)损失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人名称)承担 专业工程,占总工程量的 %; (成员一名称)承担 专业工程,占总工程量的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未经招标人(发包人)同意,不得变更联合体协议书,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若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此上传提供汇款凭证的彩色扫 描件。
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投标人应在此上传银行保函和银行查询授权书的彩色 扫描件。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和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查询授权 书》格式如下,《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与银行保函的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递 交给招标人。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 类施工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 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 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 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 付人民币(大写) 。
第一种方式: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
任的通知应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方。你方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方。
第二种方式:
本保函自 (生效日期)之日起生效,至 (失效日期)之日失效。 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你方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决定,应通知我方。(说明:具体日期由招标人在制定招标文件时明确,生效之日为 投标截止日,失效之日为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注:
1.投标人可以选择以上两种方式的任一种。若因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而导致投 标人已开具的保函时效不足,投标人应另行提交满足时效的银行保函,否则视为投 标人未提供保函。
2.银行如在保函加盖单位章处加盖业务公章的,另由银行出具同等法律效力证明。
查询授权书
本授权书申明:(投标人注册地点)(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法定代 表人姓名)经合法授权 (以下称“招标人”)可向(银行 名称)进行有关我公司投标保证金方面的查询,并由(银行名称)提供招标人所需 的有关证明。
各方在此分别签字盖章,以资证明。
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全名、盖单位章) 银 行:(全称、单位章)
银 行 负 责 人:(签署全名)
银 行 地 址: 银 行 电 话: 银 行 传 真: 银 行 联 系 人:
年 月 日
注:1、此银行查询授权书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 2、银行负责人应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否则,视为无效。
五、施工组织设计
(适用于合理低价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投标人应按以下要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字宜精炼、内容具有针对性):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
工期关键线路图及保证措施
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安全保证措施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措施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六、项目管理机构
拟为承包本标段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以框图方式表示 |
说明: |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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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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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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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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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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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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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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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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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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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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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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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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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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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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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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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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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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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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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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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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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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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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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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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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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 |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投标人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如投标人为上市公司,投标人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 %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比例。 (2)投标人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比例; (3)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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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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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表后还应附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从业单位登记信息”网上直接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最近连续三年“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网上直接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某投标人在系统中记录不足3年的,只提供有记录的年份;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企业信用加分分值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近三年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企业近三年均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企业信用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近三年发布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权值分配,当年在湖南省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无信用评价等级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分(其中上一年度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的企业,按照A级计算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也没有信用等级结果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0分计。
(二) 投标人企业组织结构框图
以框图方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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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注:1.投标人必须完整叙述或附图表示其组织机构,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的关系(含各单位经营范围);
2.若实际承担施工的是直属子(分)公司,必须明确具体承担施工的子(分)公司名称及负责施工的主要内容,应提供子(分)公司工程经验、施工能力(包括人员、设备)管理能力和履约信誉方面的资料。
(三)近年财务状况表
1、资产负债率为 %(附简单计算过程)。
2、2019年营业额 亿元,2020年营业额 亿元,2021年营业额 亿元,三年平均营业额 亿元。(如果公司成立少于三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项目或指标 |
单位 |
年 |
年 |
年 |
一、注册资本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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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净资产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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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资产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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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固定资产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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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流动资产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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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流动负债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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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负债合计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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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营业收入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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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净利润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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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现金流量净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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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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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净资产收益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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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资产报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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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营业务利润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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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产负债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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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流动比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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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速动比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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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后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银行信贷证明
银行名称: 地 址:
日期:
致: (招标人全称)
兹开具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万元的银行信贷,供 (投标人注册地点) (投标人名称)于 年 月 日之前,在 (项目名称)需要时使用。我行保证由 (投标人名称)提供的财务报表中所开列的作为流动资产的各项中无一项包含在上述提到的银行信贷中。
此项目若未中标,该信贷证明自动失效,无须退回我行。
银 行(盖单位章):
银行主要负责人(签字): 银行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打印) 银 行 电 话: 银 行 传 真:
注:1. 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的格式与《湖南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湖南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提供的银 行信贷证明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
2. 银行主要负责人应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否则,视为无效。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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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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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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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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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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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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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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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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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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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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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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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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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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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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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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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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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
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项 目 |
投标人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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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4 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4.4 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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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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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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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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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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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本标段 工程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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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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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施工经验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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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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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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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工程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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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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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在岗情况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 ¨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 ,担任职位: 。 |
||||||
备注 |
|
注:1.本表应填写项目经理和总工相关情况。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七) 信用等级情况表
信用评价年度 |
信用等级 |
信用评价结果文号 |
投标人信用评价在文号附件表格中的序号 |
信用评价动态调整文号(如有) |
最近第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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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第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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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第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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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信用等级仅填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如无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填写“无”或不填写。
八、其他材料
8.1投标承诺书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 :
为了充分体现公平竞争、诚信投标行为,我单位对参与 项目的投标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没有串通投标、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所投入的管理、技术人员均为我公司正式在职人员;
2、提供的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3、不参与不正当竞争,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评标专家以及行业监督部门行贿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4、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不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
5、保证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能够按期到位,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严格按程序办理;
6、一旦我方中标,坚决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决不拖欠。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8.2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岗承诺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岗承诺
(招标人) :
我公司现承诺 项目中拟任的
项目经理: (姓名),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 ;
项目总工: (姓名),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 ;
以上人员均无在岗工程,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8.3 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正本或副本 |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第二信封 报价文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目 录
调价函格式(如有)
投标函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 (项目名称) (工程类别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清工程量清单表、综合费率计算表、设备费计算表、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计日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