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0303006003GB00051
用地单位 深圳市城建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蔡屋围城市更新单元统筹片区城建地块
用地位置
xxxxxxxxxxxxx、金华街南侧
宗地代码
440303006003GB00051
宗地号
H101-0031(1)
深 圳 市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分期建设项目子项名称
深地合字(2017)H008 号
城建大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HG-2017-0030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深规划资源建许字 HG-2019-0005(改 1)号
施工图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书编号
香港华艺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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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号出图时间审查时间
20170102
2022-05-02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建筑覆盖率
(一/二级)
绿化覆盖率 最高高度 m
最大层数
(地上/下) 栋数
停车位数
(地上/下)
161212.36
29301.58
50.85/26.6
30 333
72/5 1
254/346
分项指标
规定 | 核减 | |||
文化活动室 | 2000 | 0 | 城市公共通道 | 593.06 |
公交首末站 | 2200 | 0 | 架空停车 | 10051.03 |
办公建筑 | 135552.11 | 447.89 | 消防避难空间 | 4050.56 |
商业建筑 | 6000 | 0 | 架空绿化休闲 | 317.71 |
合计 | 145752.11 | 447.89 | 合计 | 15012.36 |
商业 | 2733.03 | 城市公共通道 | 211.94 | |
公用设备用房 | 5208.49 | |||
共用停车库 | 21148.12 | |||
合计 | 2733.03 | 合计 | 26568.55 |
规定功能
建筑面积㎡
核增功能
核增建筑面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经审查,本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准予建设。
特发此证
2022 年 11 月 04 日
项目编号: JZ20132650-1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中(地上)
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中(地下)
1.总平面图 2.各层建筑平面图(包括地下室、屋面平面 ) 3.各向立面图附件
4.剖面图 5.核增建筑面积专篇
1、该项目包含宗地 H101-0031(1)、H101-0031(2)。
2、该项目办公 136000 平方米中含物业服务用房 340㎡。
3、公共配套设施 4200 平方米(含文化活动室 2000 平方米、公交首末站 2200 平方米)为非商品房性质产权归政府。
4、该项目地面公共步道及 750㎡的室外型公共开放空间 24 小时无条件对社会开放。
5、请按深交业(设施)[2018]28 号文要求,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征求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意见。
6、用地单位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划、用地文件及实施监管协议约定内容落实相关责任和义务。备注
7、用地单位应将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平面图在项目现场对外开放位置张贴公布。
8、路口开设须另行申报。
9、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HG-2019-0005)作废。
10、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HG-2019-0005)验线记录栏有由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盖章并注明的:“所验点位与经核准的图纸相符,详见《开工验线报告》,‘深测工(验)-2019-282’2019 年 10 月 17 日”。
11、本次修改版次为修 1,本次修改图纸共 92 张,其中原图修改 53 张、补充图纸 39 张。
验线记录
重要提示
⒈本建设工程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施工场地内如遇有测量标志或电缆、煤气管道等市政设施,必须报告主管机关处理。
⒉基础放线后经验线,符合要求方可继续施工。
⒊本证自核发之日起壹年内未开工者,即自动作废,有效期至 2023 年 11 月 04 日;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开工,须经核发机关批准。
⒋本证是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归档。
⒌本证附件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