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MUM-2019-006
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二次装修及凌云 1 教师公寓厨房装修工程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XMUM-2019-006
项目名称: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二次装修及凌云 1#教 师公寓厨房装修工程
招 标 人: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
地 址: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
日 期 :2019 年 11 月
第 一 章 招 标 公 告 3
第 二 章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及 投 标 须 知 5
一 、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5
二 、 投 标 须 知 6
( 一 ) 总 则 6
( 二 ) 招 标 文 件 6
( 三 )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7
( 四 )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11
( 五 ) 开 标 11
( 六 ) 评 标 12
( 七 ) 合 同 授 予 16
第 三 章 评 标 办 法 和 标 准 18
一 、 评 标 委 员 会 18
二 、 评 标 程 序 19
三 、 评 标 前 的 准 备 工 作 20
四 、 资 格 审 查 20
五 、 初 步 评 审 20
六 、 澄 清 和 补 正 21
七 、 详 细 评 审 21
八 、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22
九 、 评 标 报 告 22
十 、 附 则 23
第 四 章 合 同 条 款 及 格 式 24
一 、 综 合 说 明 24
二 、 工 程 承 包 范 围 24
三 、 施 工 工 期 25
四 、 质 量 与 验 收 26
五 、 材 料 供 应 26
六 、 支 付 方 式 26
第 五 章 技 术 标 准 和 设 计 要 求 27
第 六 章 投 标 文 件 27
一 、 投 标 文 件 目 录 27
二 、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2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我部受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的委托,对马来西亚分校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二次装修及凌云 1#教师公寓厨房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一、 招标编号:XMUM-2019-006
二、 招标项目: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二次装修及凌云 1#教师公寓厨房装修工程 三、 资质证明文件(马来西亚企业必须具备当地同等资质):
(一) 持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省市级以上的建委及室内装饰协会)签发认证的装饰装修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企业资格证书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装饰装修施工资质。
(二) 审核合格的营业执照。
(三) 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 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在职正式职工[并提供已有办理一年以上(含一年)社保证明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为准]。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 发放招标文件时间(在规定时间外不再接受报名和发放招标文件): 时间:即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5 日(工作时间 9:00-18:00)
五、 踏勘现场:
时间:即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5 日(工作时间 9:00-18:00)
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段内联系招标事务联系人,由后者带领至现场踏勘。 六、 答疑
时间: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答疑,请各投标单位在 2019 年 12 月 5 日 18:00
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招标人将在 2019 年 12 月 6 日 18:00 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逾期不候。
七、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 年 12 月 14 日 上午 9:30(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地点:马来西亚分校 B1-303 会议室
八、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 年 12 月 14 日 上午 9:30 地点:马来西亚分校 B1-303 会议室
九、 招标人不负责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十、 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向招标事务联系人问询:
联系人:x老师 x老师 x老师(马来西亚) 电话: 0596-0000000
000-0000 0000(马来西亚) 传真: 0596-6288224
电邮:xxxxxxxxxxx@xxx.xxx.xx(马来西亚)
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
2019 年 11 月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规 定 |
1 | 工程概况:国际学术交流进行二次装修;凌云 1#教师公寓厨房进行二次装修。 |
工程名称: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二次装修及凌云 1#教师公寓厨房装修工程 | |
建设地点: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 | |
施工现场状况:已具备开工条件 | |
2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3 | 招标范围:室内装修 |
4 | 工 期:标段一 180 日历天、标段二 60 日历天 |
5 | 质量等级:合格 |
6 | 资金来源: |
7 | 采用合同价格方式:总价包干 |
8 | 评标方法:排序法(合理低价) |
9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
10 | (1) 发放招标文件及图纸: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2月5日。 (2) 踏勘现场:投标人可在即日起至2019年12月5日联系招标事务联系人至现场踏勘 (3) 答疑:在2019年12月5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招标人将于2019年12月6日18:00 之前做出书面回复。 |
11 | 投标文件递交 |
时间:2019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9:30 之前 | |
地点:马来西亚分校 B1-303 会议室 | |
12 | 投标截止日期:2019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9:30 |
13 | 投标有效期:30 日历天 |
14 | 开标 |
时间:2019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9:30 | |
地点:马来西亚分校 B1-303 会议室 | |
15 | 评标会议 |
时间:2019 年 12 月 14 日(开标结束后即评标) | |
地点:马来西亚分校 B1-303 会议室 |
二、 投标须知
(一) 总则
1. 工程说明:
1.1. 本工程分别位于马来西亚分校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和凌云 1#楼。
1.2. 标段一为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二次装修;标段二为凌云 1#教师公寓厨房二次装修。
2. 资格审查:
2.1. 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审查资格)。
2.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马来西亚企业必须具备当地同等资质):
2.2.1. 持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省市级以上的建委及室内装饰协会)签发认证的装饰装修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企业资格证书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装饰装修施工资质。
2.2.2. 合格的营业执照。
2.2.3. 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4. 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在职正式职工[并提供已有办理一年以上(含一年)社保证明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为准]。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 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 本项目标段一工程量清单中包含暂列金 160 万元(人民币),本项不得优惠,工程结算时以实际发生工程签证为准,按实结算。
(二) 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组成:
4.1. 招标文件除本文件外,招标人按本须知第 5 款发出的修改书,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2. 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二次装修及凌云 1#教师公寓厨房装修工程图纸。
4.3. 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二次装修及凌云 1#教师公寓厨房装修工程方案。
4.4. 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二次装修及凌云 1#教师公寓厨房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
4.5. 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二次装修及凌云 1#教师公寓厨房装修工程参考品牌。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若有任何疑问需要澄清,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现场答疑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保证在 2019 年 12 月 6 日 18:00 前,把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5.2.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未能保证在原招标文件规定 2019 年 12 月 6 日 18: 00 前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延长时间将在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纪要或文件中明确。
5.3. 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修改以招标人传真书面通知为准。
5.4. 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通知、纪要或文件为准。
6. 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6.1.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确有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 日前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6.2.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6.3. 书面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8. 投标文件的内容:详见第六章:一、投标文件目录。
9. 投标报价
9.1. 投标报价说明
9.1.1. 每个投标人每个标段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
9.1.2. 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若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9.1.3. 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依据现行计价规定,根据市场变化及充分考虑本须知第 3 款所述费用并结合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情况自行确定。
9.2. 投标报价依据
9.2.1. 招标文件、施工方案、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补充通知等。
9.2.2. 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采用国家标准合格及以上产品,具体材料品牌、型号、规格由投标人在招标人规定的参考品牌范围内自行确定并在主要材料价格表上注明,中标后应按所报品牌、型号、规格施工。
9.3. 投标报价应计取的费用
9.3.1. 投标取费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由投标人依据定额计价现行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企业自身情况自行确定。
9.3.2. 建筑工程的税金及附加费按省建设厅颁发的现行规定计算,并不得优惠。
9.3.3. 投标报价中的工期提前赶工费投标人可自行确定,中标后不再计取此项费用。
9.3.4. 风险包干费: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加风险包干方式。招标人已考虑 2%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预算价,投标人应考虑风险因素并结合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xx环境、市场变动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综合报价,风险费用包干,工程中标后及竣工结算时均不予调整。
9.3.5. 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及取费费率和税率等一切价格变化一次性包干,不再调整。
9.3.6.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应仔细研究装修方案和图纸,并对方案和图纸
中不完善部分提出合理性及技术性建议,以便在截标前解决相关问题。除装修功能性改变、装修标准改变外,任何因方案和图纸不完善而按国家规范必须做所造成的技术方面变更,由此所产生的价款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如果承包人对方案和图纸不完善的部分未提出建议且未加以整改,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返工,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9.3.7. 安全施工费、xx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一概按照现行定额和调价文件执行,并不得低于最低的计价标准。劳保费、规费(定额测定费不计)和税金应当按照省建设厅颁发的现行规定计算,并不得优惠。
9.3.8. 合同价款的组成: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施工措施性费用及合同所包含的一切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招标文件所确定风险范围内的风险包干费等各项费用。
9.4. 投标报价应遵循以下规定,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9.4.1. 商务报价以海迈计价软件(会员版)福建 17 费用定额形式编制(结合马来西亚当地市场行情)。
9.4.2. 投标报价中xx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不得低于 9.4.1 中规定的计价标准。
9.4.3. 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得出现负数;
9.4.4. 投标人不得以xx性材料已摊销完毕为由大幅度减少消耗量或以机械闲置或机械已折旧完毕为由大幅度降低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9.4.5. 《工程项目总价表》中最后的投标总报价及投标报价预算书中,投标人不得以合计总金额-投标优惠金额=投标报价的形式进行报价。
10.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0.1. 投标人编制壹份投标文件正本和肆份副本。并明确写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0.2.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应采用 A4 纸并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书写、复印。
10.3. 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投标文件应采用可隐藏投标人信息的内折页的封面装订。
10.3.1. 施工组织设计的封面、封底、侧封及所有施组正、副本内容中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或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人员名称、企业名称、以往业绩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名称或编号等),或本次招标内容无关的标记、标识及文字内容。
10.3.2. 施工组织设计按下列要求排版制作:
①纸张:A4 白色复印纸(70g);
②字体:宋体,不得进行任何修饰,如加粗、斜体、水印等;
③字号:标题为三号字,正文小四号字;
④行距:固定值 24 磅;
⑤页边距:上、下、右 2.5CM,左 3CM;
⑥不允许使用彩色打印(进度计划及施工平面布置图除外);
⑦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置于页面底端居中位置,用阿拉伯数字连续打印,不得分章分节单独编码;
⑧对较大图表可用 A3 复印纸,叠成 A4 大小;
⑨不得加隔页纸;
⑩不得分册装订,页数过多时应以突出重点原则进行缩减。
10.4.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
10.5. 投标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盖章并骑缝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技术标除外)。
11. 投标有效期
11.1. 自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起,投标文件有效期按前附表所述的 30日历天。
11.2. 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11.3. 中标人一旦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必须缴纳伍拾万圆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1.4. 中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1.4.1. 中标后不与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11.4.2. 签订施工合同后 21 个日历日内不进场施工的;
11.4.3. 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使用劣质材料的;
11.4.4. 不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且不能说明合理的理由的;
11.4.5. 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2.1. 投标人应分别将商务标“正本”壹份和“副本”肆份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袋内并注明商务标;技术标“正本”壹份和“副本” 肆份密封在另一个内层包封袋内并注明技术标;资格标“正本”壹份和“副本” 肆份又密封在另一个内层包封袋内并注明资格标,然后再将这三个内层包封袋装入一个外层包封袋中,内外层包封袋的密封处(指内外层包封袋的所有接口处)应盖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和投标人公章(技术标除外)。
12.2. 若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投标人。
13. 投标截止日期
13.1. 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所述的地点,2019 年 12 月 14 日 9:30 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在场人员。
13.2. 招标人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原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4.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能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14.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应按本须知第 13 款规定编制、标志、密封和递交,在内、外层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五) 开标
15. 开标
15.1. 开标会议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会议由招标人主持。
15.2. 招标人有权在开标时公布最高控制价和最低控制价。
15.3. 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时须出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未出示授权委托书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5.4. 投标文件经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各自验证其密封完整性情况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予签字确认。招标人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核查,以便确定其是否完整、是否正确地签署文件,对提交了书面撤回通知书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15.5. 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顺序,当众宣读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修改或撤回通知、工程预算价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六) 评标
16. 评标过程保密
16.1. 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的有关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16.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17.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初步评审)
17.1. 在详细评标之前,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核查投标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并核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签署情况、投标担保等,然后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17.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
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但澄清的问题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按第 20 款规定的错误修正除外。
19. 错误修正
19.1. 评标委员会应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此类错误的原则如下:
19.1.1. 若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19.1.2. 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应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9.2. 按以上原则进行错误修正,调整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0. 评价与比较
20.1.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予以评价和比较。两个合同包分开进行评比。对出现第 26 款的无效投标文件将不予评价。
20.2. 在评标过程,评标委员会将按第 20 款的规定对每份投标文件的标价进行调整,以确定每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
20.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守评标纪律,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标准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审。
21. 评标办法及标准(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21.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1.2.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1.3.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的标准和办法,是事先提供的招标文件中已载明的评标标准和办法。
21.4.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存在下列情形的,应当向投标人质询:
21.4.1. 总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
21.4.2. 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低于我省现行相应定额消耗量或其他投标人的;
21.4.3. 人工单价低于现行人工预算单价或其他投标人的;
21.4.4. 主要材料、设备单价低于市场价格或其他投标人的;
21.4.5.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低于现行施工机械台班预算单价或其他投标人的;
21.4.6. 企业管理费等措施费低于取费标准或其他投标人的;
21.4.7. 按税务部门核定缴纳所得税的投标人,未将企业利润计入投标报价的;
21.4.8. 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质询的其他问题。
21.5. 在评标过程中,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应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后推荐最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为中标候选人。
21.6. 招标人依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从中择优确定中标人。定标的程序和办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福建省招投标条例》,并结合马来西亚当地法律法规。当有效标只有一个时,招标人可作流标处理,重新招标和议标。当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另行确定中标人。
22. 工程控制价:
22.1. 工程控制价作为招标人确定投资额的控制依据,招标人有权在开标时公开向投标人公布工程控制价,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高于招标人的最高控制价或低于招标人的最低控制价,则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投标。
22.2. 最高控制价和最低控制价在开标前公布,控制价为:标底×(1-15%)
≤标底≤标底×(1+10%)。
23. 履约保证金
23.1. 招标工程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3.2. 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投标须知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较大的,招标人有权要求赔偿,同时在报请马来西亚分校同意下,招标人可以考虑向第二中标候选人授标。
24. 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有权重新招标。
25. 废标条款
25.1.1.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5.1.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25.1.3. 投标人资格不满足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25.1.4. 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打印(格式可扩展)、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实质性内容更改后未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本条款的实质性内容是指投标书、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涉及单价及费用内容);
25.1.5.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承诺内容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25.1.6.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25.1.7.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控制价或低于招标人的最低控制价的;
25.1.8. 在其它项目费中没有体现设计费的或者对设计费进行优惠的;
25.1.9. 质量、工期未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5.1.10. 技术标中出现姓名、单位及其它明显记号的;
25.1.11. 技术标中有一项及以上不满足要求的;
25.1.12. 投标报价文件未遵循第 11 条款规定,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
25.1.1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质询时,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25.1.13.1. 投标人拒绝说明;
25.1.13.2. 不能合理说明;
25.1.13.3. 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5.1.13.4. 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说明其理由。
25.1.14. 评标委员会认为应当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
25.1.15. 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为无效标的其它条款。
(七) 合同授予
26. 中标通知书
26.1.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节假日除外)通知中标人领取 “中标通知书”,在该通知书(以下在合同条件中称为“中标通知书”)中应给出招标人对中标人按合同实施的中标价、工期、质量等级及有关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
26.2. 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6.3. 招标人应将中标的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6.4. 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应于三日内向招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
27. 施工合同的签署
27.1.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5 天内,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27.2.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时,应提交施工组织设计供招标人审议,招标人在 5 天内把审议意见反馈给中标人,中标人应根据审议意见进行整改直至获得批准,施工过程中中标人须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另择中标人。
27.3. 确定中标以后,由于中标人的责任未能按规定签订施工合同或自行放弃中标权的,履约保证金不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直接损失=中标人的中标价与评标推荐排序次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差额;间接损失按实计算,如工期延误等)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招标人按评标结果的排序顺序另选中标人,同时中标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7.4.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应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7.5.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自身的资质情况,与有专业资质承包施工企业及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合同,并提交给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27.6. 中标人的项目管理班子应为投标书项目班子中所列人员。在本工程的施
工过程中,必须常驻现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若发现中标人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未按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到岗到位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7.7. 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招标人对常驻人员要进行考核,如需离开施工现场 1 天以上必须报备招标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离开 2 天及以上,必须经招标人批准,否则将按开发区相关要求按脱岗罚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每天 1000 元,其他人员每天 500 元)。
27.8. 施工现场应严格按xx施工的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施工,如不按有关规定施工或达不到要求,招标人有权责令要求按xx施工的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施工,对责令不改的,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建筑垃圾必须按指定的路线和地点外运倾倒,否则每车处罚 2000 元。
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x招标项目评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计委等 7 部委令第 12 号)和《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
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 年 8 月 4 日通过)等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并参照马来西亚当地法律和法规)。
一、 评标委员会
1.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少于 3 人。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由专家担任。
2.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3.1.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
3.2.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文件的符合性、响应性审查进行评审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商务文件的详细评审(评分)和技术文件的评审均应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3.3. 对技术文件的评审采用暗标式评审办法,即评标工作人员将没有标明投标人名称的技术文件副本进行编号后,交给评委会进行评审,技术文件副本评审结果确定后打开正本核对各编号的投标人,并对正本进行评审确认。
3.4. 评标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进行,除了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中规定的强制性条文外,不得引用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标准和办法进行评审。
3.5.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
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3.6. 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招标人的结论。
3.7. 评委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表决,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否决投标或不采信投标人说明的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作详细说明。
二、 评标程序
4. 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4.1. 评标前准备工作;
4.2.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
4.3. 对商务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包括符合性和响应性评审);
4.4. 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如有时);
4.5. 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包括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的详细评审);
4.6. 推荐中标候选人;
4.7. 提交评标报告。
5. 采用排序法的,其技术文件的评审应采用两阶段评审的办法。第一阶段进行初选,评标委员会从设计方案水平、工程投资控制、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设计进度安排和特殊施工方案或技术等方面对技术文件进行综合评议和比较,投票推荐出得票率最高的前 3 个投标人进入初选名单。若有效投标人不超过 3 个的,则全部进入初选名单。第二阶段仅对进入初选名单的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未进入初选名单的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三、 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6. 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7.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四、 资格审查
8. 资格审查方式
x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
五、 初步评审
9.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和响应性确定
在详细评标之前,将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和响应性确定。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9.1.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
9.2.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
(或签字)的,或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署的而没有随投标文件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文件已提交的,商务文件不需要再提交);
9.3.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9.4.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9.5. 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名称或者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9.6.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7.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8.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反映投标文件个性特征的内容出现明显雷同的;
9.9. 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废标的实质性要求。
9.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条款。
六、 澄清和补正
10. 投标文件的澄清
10.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价格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按照本评标办法和标准第 3.5 款的规定对评委会在评标时发现的错误所进行的核实补正除外。
11. 细微偏差补正
11.1.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量化标准按照下列约定:
11.1.1.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设计周期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填报的为准,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数据有矛盾的,以投标函数据为准。
11.1.2. 投标文件中填写的工程名称有误时,以招标项目的实际内容为准。
11.1.3. 投标报价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11.2. 按照本约定进行补正后的数据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七、 详细评审
12. 评标委员会仅对进入初选名单的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
审。
13. 本招标项目采用排序法和合理低价法相结合的方法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
13.1. 合理低价是指:
13.1.1. 报价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响应性分析;
13.1.2. 报价是否会降低产品的使用功能及质量;
13.1.3. 报价是否会低于企业的个别成本。
13.1.4. 商务标报价以外的其他附加评标,实际上也是对“合理”二字的另一种表达方式。
13.2. 排序法是指: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各评委按招标文件要求推荐 1 至 3 名合格的中标候选方案,并按第一名得 3 分、第二名得 2 分、第三名得 1 分的方式投票,将投票分数汇总排序。
13.3. 如第二低价的技术标得分比最低价高出两个名次以上,则可推荐第二低价作为首选中标。依次类推。
13.4. 评标委员会也可综合审核企业的资质、社会最低成本、投标响应性、信用和财务状况、履约能力等因素,综合评议出以最低价为主要考虑要素的最优秀的投标人为中标者。如第二低价各方面明显优于最低价,则可推荐第二低价中标。依次类推。
八、 推荐中标候选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七款办法排列出前三名投标人依次推荐为第一、第二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15. 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3 家(不含 3 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16.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九、 评标报告
17.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记载以下内容的书面评标报告:
17.1. 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17.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17.3. 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17.4. 废标情况说明;
17.5. 评标标准、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17.6. 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17.7. 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7.8.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以及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7.9.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的纪要。
18. 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
19.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xx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并由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说明并存档。
十、 附则
20. 在评标过程中,有关评委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21. 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通用条款及合同专用条款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执行和马来当地法律法规执行。现将主要合同专用条款综合说明如下:
一、 综合说明
1. 综合说明
1.1. 工程名称: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二次装修及凌云 1#教师公寓厨房装修工程
1.2. 建设地点: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
1.3. 招 标 人: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
1.4. 设计单位: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
1.5. 招标范围:室内装修
1.6. 现场条件及状况:施工场地已具备开工条件
1.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8. 采用的合同价格方式:总价包干
1.9. 资金来源: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自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2. 工程承包范围
按招标人提供的装修图纸以及统一交底纪要和招标文件所述的招标范围的内容。
三、 施工工期
3. 开工日期
x工程开工日期以施工合同签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4. 竣工日期
为承包人递交竣工报告的日期。若需返修后才能达到竣工质量(质量经有关部门评定)要求的,应为承包人返修后提请招标人验收的日期。
5. 施工工期
5.1. 工期要求:标段一 180 日历天、标段二 60 日历天
5.2. 有关工期顺延:施工合同签订时,若在施工期间遇上国务院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中标合同工期应给予顺延。实际施工中,对城市供电、供水部门正常停电、停水影响工期的情况,招标人一般不作现场签证,投标人在自报工期时应考虑该因素。但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招标人(或监理单位)现场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即如果由于: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一周内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停工累计 8 小时(城市供电、供水部门正常停电、停水影响工期的除外)、不可抗力、合同中约定或招标人(或监理单位)现场确认同意顺延的。
5.3. 中标人应严格按施工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果延误,则(总工期)每延期 1 天扣贰仟(2000 元)违约金。如果工期延误累计超过总工期的 15%,招标人可更换中标人且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工程剩余款项中直接提取。
5.4. 中标人项目经理应常驻工地。若需离开现场,3 日内的,需向招标人现场代表报备,由招标人现场代表批准;3 日以上的,需经招标人书面批准。若招标人对中标人项目经理进行考勤检查时,发现未经批准私自离开现场,招标人可对中标人进行处罚。每发现一次,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1000 元。
5.5. 工期提前:若招标人在合同工期内要求提前的,应根据前述“合同通用条款”另行商定。
四、 质量与验收
6. 本工程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保修期为贰年。
7.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施工图(包括设计变更图纸)、图纸会审纪要等技术资料和按现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组织施工及验收,并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8. 若由于中标人的责任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中标人应立即报告招标人与设计单位,由设计部门提出补救措施,中标人负责返工至合格,经再次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由此引起的工程延期,中标人承担工期延误违约责任。
9. 中标人必须按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质量验收标准,提供各类检验试验报告。
10. 该工程项目质量保修期按建设部令 80 号文《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条款规定执行。
五、 材料供应
11. 本工程施工所需材料、设备均按施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指定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进行采购。
12. 材料在用于工程前,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有关质保资料,没有质保资料的材料不得使用。凡需送检的材料均应在材料进场后由招标人指定取样,并共同送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所有材料和构件应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3. 材料进场后,若对材料质量有怀疑的,应对该材料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合格者可用于工程,不合格者中标人应将其清除出施工现场。
六、 支付方式
14. 付款方式
14.1. 合同签订后,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造价款的 35%作备料款;工程完工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造价款的 50%;工程验收合格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95%;预留维修保证金 5%,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两年后无任何违
约行为支付。否则,予以扣留。
14.2. 中标人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招标人提交质量保修书,保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
x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标准按国家现行及施工图纸要求的规范、标准、图集执行。
第六章 投标文件
一、 投标文件目录
一、 投标书(资格审查) (一) 封面和投标书 (二) 资格审查
二 、 商 务 标
(一) 投标报价
1. 封面
2. 投标总价
3. 工程项目造价汇总表
4. 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
5. 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7.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8.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9.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0. 暂列金额明细表
11. 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12. 计日工表
13.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14.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6.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7. 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
18. 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 (二)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三) 授权委托书
(四) 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 投标保证金转帐、电汇凭证复印件
(六) 企业劳保卡复印件
(七) 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资料 (八)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三 、 技 术 标
(一) 封面和施工方法;
(二) 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材料)情况及进场计划;
(三) 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描述及进场计划; (四) 劳动力安排情况描述;
(五)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六)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七) 确保xx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八)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九)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十) 劳动力计划;
(十一) 施工总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
(十二)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或工程网络图。
二、 投标文件格式
工程施工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一)投 标 书
致: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招标人):
1、根据已收到 工程 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现场考察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招标答疑纪要、施工图纸)的所有内容后,我方同意响应招标文件,愿以我方所递交投标文件中的标段一总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 的含税总价(小写
¥ 元 )、 标 段 二 总 投 标 报 价 人 民 币 ( 大 写 ) 的 含 税 总 价 ( 小 写 ¥ 元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的 条 件 承 包 上 述 工 程 的 施 工 、
竣工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工期 日历天和招标文件中对工期的要求如期开工、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工程质量等级 。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班子、施工机械进场到位并按经招标人及监理机构审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如确需变更,必须征得建设单位(招标人)的批准。我方保证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4、我方对合同协议条款的意见是: 。一旦中标,我方将受此协议条款约束。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我们理解,你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你单位接收其他任何投标并对此不作出任何解释。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的投标费用。 7、我方充分理解招标人对本次招标的时间安排,对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均
无异议。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我方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资格审查投标文件
一、 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二、 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职 务 | 姓 名 | 职 称 | 上 岗 资 格 证 明 | ||
证书名称 | 级 别 | 证 号 | |||
项 目 经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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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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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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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检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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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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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经理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2、技术负责人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
3、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附省建设厅颁发的年检合格岗位证书复印件;
安全员附省建设厅颁发的年检合格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 目 名 称 :
投 标 文 件 内 容 : 投 标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投 标 人 : ( 盖 章 )
法定代表人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 签 字 或 x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2. 投标总价
建设单位: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
工程名称:
标段一: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标段二: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 ( 单 位 x 章 )
法定代表人
或 其 授 权 委 托 人 : ( 签 字 x x )
编制人:
编 制 时 间 : 年 月 日
3. 总说明
4. 工程项目造价汇总表
5. 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
6. 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8.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9.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10.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1. 计日工表
12.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13. 规费与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4. 规费、人工费价差、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5. 设备清单与计价表
1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7. 措施项目清单(二)综合单价分析表
18. 主要材料项目与价格表
19. 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 位 名 称 : 地 址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职 务 : 系 ( 投 标 人 ) 的 法 人 代 表 。 为 施 工 、 竣 工 和 保 修 工 程 , 签 署 上 述 投 标 文 件 、 进 行 合 同 谈 判 、 签 署 合 同 和 处 理 与 之 有 关 的 一 切 事 务 。
投标人:(xx)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 授 权 委 托 书 声 明 : 我 ( 姓 名 ) 系 我 单 位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代理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勘察现场、投标文件递 交、参加开标会、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其有关 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注:本人仅为本工程出具一份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
代理人: | 性别: | 年龄: | |
单位: | 部门: | 职务: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
传真: | |||
投标人(xx):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
日期: | 年 | 月 日 |
(四)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注:(格式自行填写,由投标人法人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招标人保留事后核查权利)
(六)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资料
(七)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职 务 | 姓 名 | 职 称 | 上 岗 资 格 证 明 | ||
证书名称 | 级 别 | 证 号 | |||
项 目 经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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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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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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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检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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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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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经理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2、技术负责人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
3、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附省建设厅颁发的年检合格岗位证书复印件;
安全员附省建设厅颁发的年检合格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 目 名 称 :
投 标 文 件 内 容 : 投 标 文 件 技 术 部 分
日 期 : 年 月 日
一、 封面和施工方法;
二、 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材料)情况及进场计划;
三、 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描述及进场计划; 四、 劳动力安排情况描述;
五、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六、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七、 确保xx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八、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九、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十、 劳动力计划;
十一、 施工总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 十二、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或工程网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