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保险产品重要提示
康利人生重要提示一、 犹豫期的说明
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单之日起有 15 天的犹豫期。如果投保人在此期间内向本公司书面申请撤销合同,本合同不产生效力,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投保人犹豫期内撤销合同,本公司将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的全部保险费。二、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如投保人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应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本公司提供下列资
料:
1) 保险合同;
2) 投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三、 保险费的支付、宽限期、合同效力的中止和恢复
投保人分期支付保险费的,续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载明的方式支付,如到期未支付,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起 60 天为宽限期。
如果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扣除投保人所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宽限期结束时投保人仍未支付保险费,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中止,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 2 年内,投保人可向本公司申请恢复合同效力。
经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自投保人补交所欠的保险费和利息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2 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公司解除合同的,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四、红利及红利分配
(一)红利来源
x公司按照公平原则,根据每张保单对分红保险业务盈余的贡献大小来确定其红利分配金额。本产品红利来源于利差和死差,分别根据实际投资收益率和实际死亡率与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评估基础的差异确定。
(二)红利分配方式
x产品采用现金红利分配方式,即直接以现金的形式将盈余分配给保单持有人。
(三)红利实现方式
x产品红利实现方式包括:现金领取和累积生息。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处理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四)红利分配政策以及确定保单红利水平的影响因素
x公司分红保险业务遵循规范管理、稳健经营的开办理念,坚持合法合规、公平合理、
为客户谋求长期稳定收益的分红政策。影响保单红利水平的主要因素是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若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分配给投保人。此外,产品的保险责任不同、交费期间不同,红利金额也会不同,即使是同一产品、相同交费方式和金额,红利水平也可能因年龄、性别不同而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