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ST 慧球 公告编号:临 2019-080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ST 慧球 公告编号:临 2019-080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杭州九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金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与杭州九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树物业”)签署了《关于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 公司拟出售资产:公司持有的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与杭州九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现将详细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情况
2019 年 10 月 8 日,公司与九树物业签署了《关于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拟向九树物业转让公司持有的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简称“本次资产出售”或“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公司聘请xxx(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拟出售资产进行审计评估,xx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最终确定标的股权的价值为 2790.15 万元。
二、交易对方介绍
九树物业作为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方及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杭州九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6MA2GMP6X1L |
住所 | xxxxxxxxxxxxx 00 x 000 x |
法定代表人 | xx |
经营范围 | 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批发、零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19 年 05 月 30 日 |
营业期限至 | 9999 年 09 月 09 日 |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杭州九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765450636K成立日期:2004 年 7 月 13 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xxxxxxxxxxxx 0 x(xxxx)xx 000 x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100 万元
(二) 标的股权
1.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标的股权。
2.甲、乙双方确认,除应付股利和过渡期收益(如有)外,转让的标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其他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权益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三)股权转让价格及转让价款支付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9 年 5 月 31 日,并参考xx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最终确定标的股权的价值为 2790.15 万元。
2.甲、乙双方同意本次交易的最终股权转让价款应扣除标的公司的应付股利,即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372.15 万元(股权转让价款=标的股权价值—应付股利)。应付股利由标的公司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分配给甲方。
3.甲、乙方协商一致,乙方依照如下安排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10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100%股权转让价款(即 372.15万元)。
(四)违约责任
1.1.任一方违反本协议而导致守约方的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2.除非因甲方原因造成本交易无法执行,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则每迟延付款一天,须向甲方支付所拖欠金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逾期超过 10 日,则甲方有权选择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或者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如甲方选择解除本协议,甲方有权不退还已收取的股权转让价款(如有),并要求乙方支付本次交易股权转让总价款 20%(即 74.43 万元)的违约金。
(五)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
2.各方约定自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本协议生效:
a)中国证监会就甲方的吸收合并重组出具正式的核准文件。
b)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上述任一条件未能得到满足,本协议不生效,各方各自承担因签署及准备履行本协议所支付之费用,如乙方已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甲方应退回,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3.本协议一式肆份,各方各执壹份,其余用于办理工商变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有未尽事宜,本协议各方可以签署书面协议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市公司目前正在与北京天下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智慧城市和物业管理,盈利能力较弱。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将获得盈利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新媒体营销资产并转型成为一家基于大数据的技术驱动型新媒体营销服务公司,将改善上市公司现有经营状况,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最终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本次资产出售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资源优势,严格控制风险,确保公司经营和业务拓展积极稳妥,提升经济效益的扩展空间,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需求。
五、重大风险提示
x次资产出售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