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编号:1749-2040SUMEC/CY2140)
南京财经大学
数据中心机房软硬件维保服务
招 标 文 件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1749-2040SUMEC/CY2140)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xxx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目 录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8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2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的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5
项目概况
南京财经大学 数据中心机房软硬件维保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xxx仪器设备有限公司,xxxxxx 000 x 00 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数据中心机房软硬件维保服务
2、项目编号:1749-2040SUMEC/CY2140
3、预算金额:75.00/3 年 超过预算金额作无效投标处理
4、采购需求: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用途 | 合同履行期限 | 预算 (人民币/万元)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教学科研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 75.00/3 年 |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六个月内),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7)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9 月 7 日至 2020 年 9 月 14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xxx仪器设备有限公司,xxxxxx 000 x 00 x
方式:邮购,供应商可发送邮件至 xxxxxxxx@xxxxx.xxx.xx 或电话联系 000-00000000(xxx)咨询售价:每本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 年 9 月 28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 年 9 月 28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xxx 000 xxxxxx 00 xxxx(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先下载附件中“购买文件表”及“开票信息表”,购买招标文件时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
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等政府采购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财经大学
地址:xxxxxxxxx 0 x
联系方式:x老师 025-86718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xxx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地 址:xxxxxx 000 x
联系方式:xxx(文件发售、退保证金事项)、xxx、xxx 025-84532580(xxxxxxxx@xxxxx.xxx.xx)、 025-84532582、025-845325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 电 话:025-8453258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主要内容 |
1 | 采购人:南京财经大学联系人:x老师 电话: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 0 x |
0 |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xxx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xxx(文件发售、退保证金事项)、x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xxxxxxxx@xxxxx.xxx.xx)、025-84532582、000-00000000传真电话:000-00000000 联系地址:xxxxxx 000 x |
3 | 项目名称:数据中心机房软硬件维保服务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1749-2040SUMEC/CY2140 |
4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5 |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 90 天 |
6 | 投标保证金: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金额具体如下: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形式:电汇、汇票、本票、转账支票等非现金形式(开户行在南京地区以外的供应商不 接受支票或本票作为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信息: | ||
户名:江苏xxx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农行广州路支行 | ||
账户:10100301040003106 | ||
供应商在汇款时,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汇款单中采购代理机构编号简写即 | ||
可,如 1749-2040SUMEC/CY2140 可简写为 CY2140(20 为年份表示 CY2140 为编号后几位 | ||
数字及字母表示)),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如采用电汇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则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 | ||
供应商将保证金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 ||
做无效标处理。 | ||
招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5 份,电子版 1 份(投标人开标现场同时提供与投标文 | ||
件正本内容相同的电子文档,格式为只读文件(.PDF),所有内容必须归集到一个文件 | ||
7 | 名下,文件格式为公司名加投标项目(例:XX 公司+投标项目)。电子文档用于存档, | |
以 U 盘(请勿提交刻录光盘)形式递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文档不一致时,以纸质 | ||
正本文件为准。 | ||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 年 9 月 28 日下午 13:30(北京时间) | ||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 年 9 月 28 日下午 14:00(北京时间) | ||
8 |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xxxxxxxxx 000 xxxxxx 00 xxxx(1) |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 ||
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 ||
投标报价:所有投标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 | ||
9 | ||
和国价格法”。该报价包含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
现场勘查要求:本项目需要现场勘查。 | ||
因疫情影响,为避免人群密集接触,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0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 | ||
下午14:00-17:00)与勘查联系人联系勘查事宜,届时请每家投标人安排不超过2人出席, | ||
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介绍信(证明函),因未勘查现场或勘查 | ||
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 | ||
10 | ||
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 ||
现场勘查联系人:x老师 | ||
联系电话(或办公电话):000-00000000 | ||
注:勘查现场人员需满足南京疫情防控要求,遵守学校防疫规定。勘查人员需提供xx | ||
码以及 14 日行程轨迹,进入学校前请联系负责老师,由老师带入学校进行现场勘查。 | ||
信用信息: | ||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 | ||
网(xxx.xxxx.xxx.xx)等。 | ||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 ||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 | ||
11 | ||
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 ||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 ||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 | ||
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
投标报价中的投标价不得超过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价,超过规定的预算价的 | ||
12 | ||
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本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为 江苏xxx仪器设备有限公司;采购人为南京财经大学;投标人(亦称供应商)系指参加投标竞争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货物和服务”指本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货物和服务。
2.3“用户或使用单位”指使用货物、服务的单位。
3.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1)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为中小企业的,必须在“产地”栏内加填中小型企业的完整名称;如未按要求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若供应商为联合体,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
(3)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3 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4 根据财库(2011)59 号文规定,如为信息系统项目,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情形的,不适用本条。
3.5 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等政策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推进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工作。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1 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
6.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标准
第四章 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6.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已经分包的,以包为单位投标。
6.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
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4 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其他情况。 7.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
7.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供应商如须澄清招标文件的疑点,可用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具体通知时间须按法律相关规定执行,如供应商须澄清的疑点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供应商,并同时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7.3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4 为使供应商在准备投标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可能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以信函或传真等形式通知所有的供应商。
7.5 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若无书面回函确认,视同已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通知,并受其约束。
8.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
8.2 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
8.3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招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4 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8.5 所有投标响应报价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联合体(根据采购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而定)
9.1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9.2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
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9.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9.4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9.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1 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条款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若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10.2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10.3 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 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
(4)※投标人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10.4 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产品/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产品/服务如与招标文
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 货物、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投标产品配置清单及技术说明;
(4)货物安装、验收标准、货物技术资料;
(5)项目集成(实施)方案;
(6)服务承诺;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10.5 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
(1)价格部分是对投标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产品/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招标结束最终中标,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供应商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4)供应商的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费用(工资、福利、培训、体检、社会保险、加班费)、服务所用设备工具购置及维修费用、服务所用材料消耗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等费用。
10.6 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11.投标保证金
11.1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和办法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之一: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电汇、汇票、本票、转账支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开户行在南京地区以外的供应商不接受支票或本票作为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户名:江苏xxx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广州路支行
账户:10100301040003106
11.3 不按第 11.1 项和第 11.2 项规定办理的投标文件,将遭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拒绝。
11.4 未中标的供应商,其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应主动与投标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5 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将按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1.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5)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6)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7)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2.1 自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
效。
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时间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有效期,此类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的要求而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尽快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须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3.1 供应商应按本款下述规定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提交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表明“正本”“副本”或“电子版”字样,如果它们之间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
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应用打印机或不褪色墨水书写,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
13.3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
承担。
13.4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用 A4 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逐页编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4.1 供应商应分别把正本和副本及电子版投标文件都用封套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标明“正本”和“副本”“电子版”。
14.2 “开标一览表”除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还必须另用内封套加以密封,并在内封套上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放在投标文件正本封套之内。作为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本票、支票、汇票或电汇底单等非现金形式,另用内封套加以密封,并在内封套上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放在投标文件正本封套之内。
14.3 外封套和内封套上均须按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格式写明:
(1)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xxx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xxxxxx 000 x
(3) 招标文件编号:
(4) 招标项目包号(如有):第 包
(5) 招标项目名称:
(6) 供应商的全称、地址、电话和传真。
(7) 写明开标时启封。
14.4 投标文件的封套未按第 14.1,14.2 项规定密封者,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5.投标的截止日期
15.1 投标文件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指定地点。
15.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第 7 项的规定,以补充招标文件的形式推迟投标的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或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都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5.3 投标文件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遗失和损坏,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16.迟交的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7.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
17.1 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使采购代理机构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考虑不可抗力原因)收到该补充、修改的书面内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7.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第 14 项的规定并在封套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封送给采购代理机构。
17.3 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修改投标文件。
17.4 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任何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在这段期间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8.1 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供应商应委派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办理交纳保证金、签名报到和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
18.2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毕交纳保证金、签名报到、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其他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的事项(如样品递交等)。
18.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邀请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将作开标记录。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8.4 若投标文件未密封,或供应商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包括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18.5 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9.评标组织
19.1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19.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且评标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有关规定。
20.1 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签署情况等)、完整性(正本和副本数量、内容等)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0.2 所谓偏离是指投标文件的内容高于或低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供应商所投标的范围、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0.3 评标委员会在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算术错误的修正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金额为准,并修改单价金额;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正本投标文件和副本投标文件之间有差异,则以正本投标文件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投标无效。
20.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11)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2)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
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0.5 招标文件中标注“★”的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标注“●”为重要参数,负偏离的作扣分处理,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内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页面截图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评审时不予认可。
20.6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1.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如果供应商出现同类问题,评标委员会给予供应商均等的澄清机会。
21.2 评标委员会给供应商以足够合理的时间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1.3 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其放弃该项权利。
22.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取技术分最高者;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或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述规定处理。
22.2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2.3 除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另有规定外,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2.4 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22.5 评标标准详见文件第三章。 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3.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3.2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3.3 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得向落标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3.4 在评标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指定联络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 24.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4.1 无效投标条款
(1)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4)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8)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4.2 废标条款: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25.1 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不得开标。此采购项目予以废标。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重新组织招标;如果需要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根据
需要,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需要获得批准的除外)。
25.2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此采购项目予以废标。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重新组织招标;如果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根据需要,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需要获得批准的除外)。
25.3 供应商若不接受采购方式的改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向评标委员会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的视为接受采购方式的改变。
26.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的各项因素综合评价每份投标文件,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服务要求响应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排名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最低投标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26.2 采购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定中标供应商。
26.3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6.4 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26.5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6 若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则该供应商将失去中标资格。
26.7 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27.中标的通知
27.1 定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定标结果通知所有的供应商,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7.2 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xxxx履行中标供应商应履行的,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内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27.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8.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8.3 若中标供应商未能按规定签约,中标将被撤销及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可以另选中标供应商或重新招标。
28.4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代理服务费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1]534 号)所列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 50%收取及“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明确我省公证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114 号)”中规定的江苏省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试行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公证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公证费一次付清。
附:江苏省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试行标准表
单位:元
序号 | 类别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一、证明法律行为 | ||||
7 | (五)现场监督公证 | 证明招标投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性交易行为公证 | 根据标的额大小,按以下标准收费:不超过 200 万元 的,每件按 2000 元收取; 超过 200 万元至 1000 万元的部分,按 0.1%收取; 超过 1000 万元至 3000 万元的部分,按 0.08%收取; 超过 3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的部分,按 0.05%收取;超过 5000 万元的部分,按 0.01%收取。 |
30.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0.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函以书面形式(原件)送达代理机
构,质疑期外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30.3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0.4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招标文件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0.5 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30.6 质疑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否则,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x并加盖单位公章。
30.7 质疑人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30.8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0.9 本项目质疑函的接收人和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30.10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供应商。评委小组将按以下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 100
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序号 | 评审因素及分值 | 评分内容 |
1 | 价格分 30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 价/投标报价)×30 |
2 | 服务要求响应 27 分 | 全部响应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7 分。文件中标注“★”的为实质性要求, 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文件中标注“●”的为重要参数,每项负偏离扣 2 分,其他非重要参数负偏离的每项扣 1 分,扣完为止。(所有参数需逐条响应,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参数指标,没有提供视为负偏离。) |
3 | 企业综合实力 12 分 | 1) 投标人具有 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ISO20000、ISO27001 管 理体系认证的,每个得 1 分,最高得 5 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2) 投标人提供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为 AAA 级以上(含 AAA 级)的得 1 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投标人具有 Oracle 的 OPN 资质的得 1 分。(需提供 Oracle 官方网站链接证明截图)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6) 投标人具有 CMMI 3 级资质的得 1 分;具有 CMMI 4 级资质的得 2 分;具 有 CMMI 5 级资质的得 3 分。(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4 | 企业类似业绩 6 分 | 投标人需提供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本项目同类型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同一份合同不能重复计算。) 1) 承担 EMC 等存储运维的,每份有效合同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2) 承担整体机房维护或者运维服务,每份有效合同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3) 承担虚拟化运维服务的,每份有效合同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
5 | 技术实力 11 分 | 1)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的得 1 分。 2) 投标人单位具有相关网络产品厂商认证的最高级别工程师(思科 CCIE、华为 HCIE、华三 H3CIE、锐捷 RCIE 等)每提供 1 名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3) 投标人具有 VMware VCP 工程师的,每提供 1 名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4) 投标人具有 Oracle OCP 数据库工程师的,每提供 1 名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5) 投标人具有 EMC 品牌存储认证工程师的,每提供 1 名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6) 投标人具有 CISP 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认证工程师的,每提供 1 名得 1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证明文件:上述证书如有 1 人多证的按不超过 2 证计算,投标文件中需出 具相应工程师开标前近半年的社保证明材料和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
6 | 服务方案 11 分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维护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维护服务的内容、项目组织管理形式、安全措施、保修保障流程、技术保障、承诺、服务岗位职责分配及服务文档规范等。服务方案科学合理、操作性强、优于采购人需求的得 11 分;服务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操作性较强、满足采购人需求的 得 7 分;服务方案一般、操作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 3 分;服务 方案较差、操作性较弱、不能很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7 | 现场服务响应 3 分 | 投标人需承诺抵达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在 1 小时内的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
说明:1、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材料均需附入投标文件内(复印件加盖红章)。 2、(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为中小企业的,必须在“产地”栏内加填中小型企业的完整名称;如未按要求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若供应商为联合体,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以上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一、采购清单
序号 | 品目号 | 项 目 名 称 | ★服务期 | 预算 (人民币/万元) |
1 | 1.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 75.00/3 年 | |
1.2 | 运维软件 |
注:供应商所投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将导致废标。
二、技术要求(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条件。供应商应注意在技术要求中如果出现了参考品牌或规格型号,其目的是为了方便供应商直观和准确地把握相应材料和设备的技术标准,不具指定或唯一的意思表示,供应商应当参考所列品牌的材料和设备,采购相当于或高于所列品牌技术标准的材料和设备。)
(一)项目概述
南京财经大学数据中心机房位于仙林校区博观楼一楼,占地面积约 300 平方米,分为网络设备区、一
卡通/财务设备区及数据中心设备区三个部分。现有服务器约 100 台、存储设备两套、小型机 4 台、光纤交换机等设备若干。现为该中心机房上述软硬件设备采购三年运维保障服务。
(二)维保服务具体要求:(含配套服务、增值服务、维保服务等)
★1、设备和软件故障修复服务
总体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报障的故障级别,采取必要的服务措施(包括调整),尽快修复故障,恢复设备和软件的正常运行。中标人可通过电话指导、远程登录或现场等方式进行故障报修,并保证满足双方约定的服务等级中相应故障级别所规定的时限。
根据故障的严重程度和影响程度的不同,故障级别由低到高分为三级故障、二级故障、一级故障。当故障没有在规定时限内恢复或解决时,故障级别将自动升级。
一级故障(重大故障):指设备或软件在运行中出现系统瘫痪或服务中断,导致设备的基本功能不能实现;其他造成业务中断 1 小时以上或导致关键业务数据丢失的故障。
二级故障(主要故障):指设备或软件在运行中出现的直接影响服务,导致系统性能或服务能力部分丧失的故障;设备或软件在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具有潜在的系统瘫痪或服务中断的危险,并可能导致设备或软件基本功能不能实现,如冗余设备单侧故障等;
三级故障(次要故障):指设备或软件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影响系统功能和性能,但关键业务不受影响的故障。
服务要求:中标人至少应提供以下三个级别的服务,并根据招标人保障的故障级别提供不同服务等级的服务。从服务水平由高到低分为 A、B、C 三级。ABC 等级服务的基本区别见表。
故障等级 | 服务等级 | 服务时限要求描述 |
一级故障 | A 级 | 7*24 小时接受报障,1 小时内现场响应,4 小时内恢复设备功能 |
二级故障 | B 级 | 7*24 小时接受报障,4 小时内现场响应,当日内恢复设备功能 |
三级故障 | C 级 | 7*24 小时接受报障,第二天内现场响应,第三天内恢复设备功能 |
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如下:
1) 对于一级故障,中标人应在初步判断故障后 1 小时之内派工程师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2)电话响应:中标人设立 7*24 的值班响应电话,并安排有经验的工程师接受报障。当设备或软件出现故障时,招标人通过中标人指定的值班响应电话进行报障。当中标人需要检阅相关资料再对招标人的问题进行回复时,对于 A 和 B 级服务确保在 10 分钟内回复,C 级服务将在半小时内进行回复。
3) 远程支持服务:对于通过电话指导不能解决的故障,如果招标人设备或软件具备提供远程技术支援的能力,中标人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通过远程接入手段,登录到故障设备或软件,进行故障诊断,查找故障出现的原因,指导现场维护人员处理故障。
具体要求:中标人服务人员登录到故障设备或软件,通过诊断,分析故障产生的原因,制定故障解决方案后,应电话通知招标人,待技术方案经批准(招标人批准的时间不包含在承诺的服务等级时间内)后,才能进行故障解决方案的具体实施。
对于支持上述功能的设备或软件,在远程登录过程中,中标人技术人员通过远程登录手段向设备发送的任何指令、报告回显形成命令日志文件;故障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应形成故障处理报告,同命令日志文件一同发送给招标人。
4) 现场服务:对于通过电话支持和远程支持都不能解决的设备或软件故障,中标人应迅速提供现场支持服务,安排经验丰富的技术支持工程师赴现场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故障解决方案,并最终排除故障。中标人应在 2 小时内到达现场,在要求的时限内解决问题。
具体要求:中标人服务人员在进行现场支持服务前应做好以下准备:
查阅招标人用户档案,了解用户设备或软件运行情况及设备或软件以往所发生过的问题及处理办法。准备技术服务工具、技术服务资料、交通工具、必要的备板备件及软件。
中标人了解设备或软件的运行情况,核实故障现象,并根据故障现象对设备或软件进行故障分析、测试、诊断,并制定业务恢复和故障解决技术方案。中标人须保证优先实施业务恢复,在恢复业务的前提下,再进行彻底故障修复。
中标人应拥有备品备件库并备有本次维保设备易损部件的备份备件(如硬盘、电源等)。在本次维保期内如果出现《重点维保软硬件设备清单》(见表 1)中设备硬件故障,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备件或采购备件进行替换,恢复设备正常运行,如短期不能修复,应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性能的可替代设备恢复业务,不得另行收取费用。如故障设备非《重点维保软硬件设备清单》内设备,则中标人和招标人协商,并以不高于市场价的条件协助招标人购买相应配件,如中标人提供的备件价格高于市场价,招标人有权自行采购配件并由中标人免费配合解决故障。如果是软件故障,中标人需免费为招标人修复软件故障;如果无法修复,
中标人需免费提供重新安装服务。
表 1 重点维保软硬件设备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型号 | 原厂维保结束时间 |
1 | EMC 存储网关 | EMC | 1 | EMC vplex | 2018/8/2 |
2 | EMC 存储 | EMC | 2 | VNX 5700 | 2018/8/2 |
3 | EMC 光纤交换机 | EMC | 2 | DS-6510B(48 口光交) | 2018/8/2 |
4 | A10 负载均衡 | A10 | 2 | AX1030 (负载均衡+DNS) | 2018/8/2 |
5 | IBM 机架式服务器 | IBM | 8 | 3850(7143AC1) | 2018/8/2 |
6 | IBM 刀片式服务器 | IBM | 1 | 8852-HC1(14 刀) | 2018/8/2 |
7 | IBM 刀片式服务器 | IBM | 1 | 8852(10 刀) | 2017/10/7 |
8 | DELL 刀片服务器 | DELL | 1 | DELL M620(5 刀) | 2017/8/23 |
9 | 博科光纤交换机 | 博科 | 2 | brocade 300(24 口光交) | 2017/8/23 |
10 | 虚拟化平台 | VMware | 3 | Vsphere 5.5 6.0 6.5 | 2018/8/2 |
11 | DELL 机架式服务器 | DELL | 6 | R730 | 2020/6/12 |
中标人服务人员在处理故障时不能影响到设备或软件的正常运行,并应有招标人用户维护人员在场协同处理;在必须进行系统重装或系统启动等较大操作时,需经招标人用户维护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若因中标人服务人员误操作或擅自行事等主观原因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索赔。中标人服务人员在处理故障后,要向招标人维护人员解释故障原因和解决方法,以及在日常维护中的
预防措施。
5) 对故障恢复和故障解决时限的要求: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即开始不间断工作,直到故障排除。对于影响业务的一级故障,在进行故障处理时,中标人应优先考虑业务恢复,然后再彻底解决故障。如有疑难故障,中标人必须以最快速度提供备机。
★2、巡检服务
服务描述:中标人为招标人此次招标维保服务范围内的设备和软件进行定期的现场检查(含 VMware虚拟化软件、软硬件设备),及时发现运行中存在的隐患,通过系统调整等手段,减少系统发生故障的概率,保证系统稳定、高效运行。
服务期内上述工程师须定期对用户方的虚拟化平台进行一次全面巡检,包括虚拟化平台的巡检、存储的巡检。巡检能及时发现各类软硬件故障,硬件故障为由采购人协调硬件原厂商解决,故障定位及各类软件故障处置由本次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负责。
7×24 故障处置:服务期内采购人的虚拟化平台发生故障时,投标人的工程师须 2 小时之内到达现场
并进行故障处置,软件故障须在 24 小时之内解决。
软件(虚拟化平台相关软件)版本升级:服务期内当采购人有虚拟化平台相关软件版本升级需求时,能够及时进行相关软件版本升级(仅限于小版本升级,如果升级大版本,客户方要给出正版的序列号,中标方配合升级。
虚拟化平台扩容及部署:服务期内,当采购人有在虚拟化平台扩充存储等硬件设备以及部署新虚拟机等需求时,能够帮助采购人及时安装部署;
服务要求:中标人应每月至少提供 1 次现场巡检服务,对招标人的系统进行细致全面监视和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硬件设备的运行情况,系统备份,检查系统硬件指示灯情况,硬件检测诊断,检查系统错误报告(Error Log)以及其他的记录文件,对系统存在的漏洞能及时提出并协助技术人员完善,针对检查结果提供报告,客户要求的其他一般技术支持,必要时做设备除尘。
中标人在巡检完成后即时提供线上巡检记录,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巡检报告,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要求中标人增加或修改巡检内容。中标人需为招标人建立系统维修档案,并根据系统运行情况向其提供设备和软件的升级、改造、更换的建议和方案,系统能记录工程师现场巡检时地理位置信息以确保是在现场进行巡检。在系统巡检过程中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需要对招标人工程师进行现场培训。
★3、重点保障服务
服务描述:招标人根据需要向中标人提出重点保障服务请求(包括但不仅限于机房搬迁服务、设备应用功能调整),中标人收到请求后与招标人共同制定重点保障期间的设备和软件保障方案。
服务要求:重点保障期间为招标人认为必要的任意时期。在重点保障期间,如有必要,中标人需指定技术支持工程师到现场完成重点保障服务,此服务按照现场服务标准,中标人不再另行收取费用。在维保期限内,招标人根据需要向中标人提出此类服务的日期和时间,中标人必须服从。
★4、应急方案设计与预演服务
服务描述:应急恢复方案设计与预演的目的在于确保设备和软件发生故障或面对意外灾难时,相关服务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以恢复以使正常的业务运营继续进行,将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服务要求:中标人需与招标人一起了解其业务需求和服务质量要求的前提下,确定应急恢复计划的范围与目标,设计提供应急恢复方案,以保证招标人业务的持续性和可用性。双方需共同讨论以完成应急恢复方案计划。
应急恢复方案设计完成后,双方应共同参与,完成应急方案的测试预演,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业务需要和达成设定的恢复目标。
中标人应负责对招标人维护人员进行应急方案操作培训以确保需要时可以立即启动。
●5、辅助故障定位服务
服务描述:当故障涉及多方设备和软件时,招标人无法进行准确故障定位情况下,中标人需提供技术支持,并随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及时配合招标人进行准确的故障定位,直至故障解决,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服务说明:辅助故障定位服务技术支持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技术支持服务,远程支持、现场服
务。
●6、技术人员设置要求
服务描述:中标人需要为招标人提供本地化服务和技术支持,并至少为本次招标项目专门指派 1-2 名
工程师,组织协调并有效、快速的解决本次招标维护保修范围的各类故障,同时,要尽量保证人员的稳定。如在维保服务期间,招标人认为中标人工程师能力有限,可要求中标人更换工程师,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
求执行。
●7、其它维保服务要求
服务描述:中标人应定期对机房整体环境和全部硬件设备进行保洁,每月至少 2 次;中标人应委派专业人员整理机房全部设备及线缆,保障机房设备及线缆整洁有序,符合机房安全规范;招标人如对机房设备提出搬迁要求,中标人应积极配合完成。
●8、系统改造、调优方案设计及实施服务
服务描述:随着招标人业务的不断发展、改造及业务系统处理能力需求的不断提高,现有的平台可能会不能满足工作需求,需进行系统改造或调优,对平台设备和软件进行重新部署以满足招标人需求。
服务要求:中标人在与招标人一起了解招标人系统扩容和改造需求的前提下,确定系统改造和优化的范围和目标,设计并提供调整优化方案,以保证招标人业务的可用及优化。双方需共同讨论以完成系统改造和调优方案的设计。
系统改造和优化方案设计完成后,双方应共同参与,完成方案的测试预演,以确保其是否满足设定的恢复目标和系统的安全稳定。
中标人应负责对招标人维护人员进行系统改造及调优方案操作培训,以确保需要时可以立即启动,并保证实施过程中,系统的安全稳定。
●9、特殊情况下的现场值班服务
在法定节假日或招标人有特殊需求时,应提前提供值班工程师名单及联系电话,做到客户呼叫即时响应并及时到达客户现场,给予现场技术支持与协助。
10、运维管理系统支撑服务
为了满足招标方硬件运维要求,高效的对招标方设备的故障进行预警,投标方需在合同履约期内提供可视化运维管理平台供招标方使用。运维管理平台需满足如下参数:
指标项 | 技术规格要求 | |
★运维客户端主机 1 台 | AMD 3900X 液冷,B550, DDR4 3200 16G×2,SSD M.2 MLC 512G , 7200转 4T,GTX3070 | |
监控内容 | ●主机监控 | CPU、内存、磁盘的剩余空间/利用率和 I/O、SWAP 使用率、系统 UP时间、进程数、负载,温度、风扇转速、电压等(功能截图证明并加 盖公章) |
●网卡监控 | Ping 的往返时间及包成功率、网卡流量,包括流入/流出量和错误的 数据包数(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 |
●文件监控 | 监控文件的大小、Hash 值,匹配查询、字符串存在与否(功能截图 证明并加盖公章) | |
●URL 监控 | 检测指定 URL 访问过程中的返回码、下载时间及文件大小,支持内容 匹配(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 |
●应用程序 | 端口和内存使用率、CPU 使用率、服务状态、请求数、并发连接数、 |
消息队列的字节数、Client 事务处理数、Service 状态等(功能截图 证明并加盖公章) | ||||
●数据库 | 检测数据库中指定的表空间、数据库的游标数、Session 数、事务数、死锁数、缓冲池命中率、库 Cache 命中率、当前连接数、进程的内存 利用率等性能参数(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 |||
●日志 | 错误日志匹配、特定字符串匹配(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 |||
其他 | ●1、要求运维平台必须支持 APP 客户端和 WEB 客户端;(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2、要求可视化运维管理平台必须提供,故障报修、流程监控、运维资产查询、运维评价、运维统计、知识库管理等功能模块;(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3、要求可视化运维管理平台通过手机 APP 可以清晰的定位整个故障保修的流程(如故障受理、备件准备、工程师在途、故障处理、时间结束)等;(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4、要求可视化运维管理平台预留和系统监控平台的信息接口,为今后实现故障自动预警提供二次开发的条件;(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5、平台支持故障告警,系统软硬件发生故障时,能够支持多种方式通知用户,邮件,短信,微信,能让工程师直接形成处理工单形成服务闭环等(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6、部署后,不限定主机连接数量,不额外进行收费。(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7、定时巡检,主动发现基础设施运行存在的缺陷,缺陷主要有:设备组件损坏、设备运行性能隐患、设备运行状态隐患、设备组件变更以及设备过保。(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8、对于不能进行系统对接的核心应用的现场系统检查调优工作,能在巡检系统内以带有时间戳的照片进行过程记录。(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9、所有现场运维记录系统可查,能在线生成巡检报告。(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10、软件核心功能软件截图说明。(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 |||
售后 | ★要求免费提供 3 年售后技术支持,不限定次数版本升级服务。 |
★三、付款方式:
甲方于服务期间每年(每年六月底)组织一次阶段性考核(考核标准见考核评分表),考核合格后结算当年服务费。共分三次付款。
考核得分为 90 分—100 分,视同考核优良,按合同总额的三分之一结算当年服务费;
考核得分为 80 分—89 分,视同基本合格,按照合同总额的三分之一的 50%结算当年服务费;当年剩余款项如下阶段考核得分达到优良,全额返还;如下阶段考核得分未能达到优良,将予以扣除;
考核得分为 80 分以下,视同不合格,扣除该年度全部服务费,并终止合同;付款前乙方需事先开具正规发票。付款金额不计利息。
四、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2.服务地点:南京财经大学指定地点。
五、验收考核标准:
考核评分表
服务内容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设备和软件故障修复服务(含远程技术支持、 现场技术支持) | 故障处理时能准确定位故障,且熟练处理;能在故障处理时限要求内提供故障修复方案并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 10 分 |
2、电话技术支持服务 | 电话支持在承诺时间内相应;如不能解决故障的情况下及时 安全现场支持服务; | 5 分 |
3、巡检服务 | 维保服务期限内定期现场巡检服务;提供现场巡检报告;提 供每季度、每年的巡检总结; | 5 分 |
4、重点保障服务 | 针对不定期的重点保障服务要求,技术人员按承诺时间进行 响应; | 10 分 |
5、应急方案设计与预演服务 | 根据维保要求定期提供的应急恢复方案以及应急恢复演练;演练对维护人员进行应急方案操作培训; | 5 分 |
6、辅助故障定位服务 | 故障涉及多方设备和软件时,需积极配合招标人进行准确的故障定位;提供电话技术支持、远程支持准确定位安排现场 服务; | 5 分 |
7、技术人员设置要求 | 维保服务期间维保工程师能力需得到招标人认可; | 5 分 |
8、备品备件设置要求 | 在承诺时间内提供备品备件;提供的备品备件各项性能规格 不低于原有设备要求; | 20 分 |
9、系统改造、调优方案 设计及实施服务 | 根据招标人现状提供系统改造或调优方案;为招标方的维护 人员提供系统改造及调优等操作的培训; | 10 分 |
10、特殊情况下的现场 值班服务 | 按约定提供值班工程师名单及联系电话;并按要求进行服务 响应以及及时到达客户现场; | 10 分 |
11、运维管理系统支撑 服务 | 提供所承诺的各项功能;日常运维服务过程中运行系统正常 使用; | 10 分 | ||
12、其他服务 | 维保过程中各系统合理、安全之处提供相应解决方案; | 5 分 |
(参考格式)
南京财经大学(项目名称)采购合同(服务类模板)甲方(采购人):南京财经大学
乙方(供应商):
招标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 XXX 项目 名称(招标编号:XXX) 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方向乙方购置相关服务,双方同意以下内容(包括合同表一、附件 A)。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与采购文件和承诺相一致。服务内容、时限、完成标准、服务费见下表(表一:服务内容一览表)。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 | 完成标准 | 服务费(元) |
1 | ||||
2 | ||||
3 | ||||
… | ||||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00)。 |
2.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过错而发生任何错误或遗漏,乙方应无条件更正,而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服务费,并就因此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误,将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以合同表一所载明的该项服务内容对应的服务费为限。
3.乙方的服务承诺:
(1)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表一所列服务的请求后,在两个有效工作日内给予响应并提供服务。若乙方未予以响应,视为乙方认可甲方要求,乙方必须按照请求执行。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必须按照合同表一规定的标准进行。第二条 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服务费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整(¥ .00)。
2.本合同约定服务费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和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必要的税、费及安装费用、验收费、送检费、技术服务费(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伴随服
务及因产品本身及供货相关的费用等,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合同执
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项目服务费按阶段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4.具体的付款方式:
甲方于服务期间每年(每年六月底)组织一次阶段性考核(考核标准见考核评分表),考核合格后结算当年服务费。共分三次付款。
考核得分为 90 分—100 分,视同考核优良,按合同总额的三分之一结算当年服务费;
考核得分为 80 分—89 分,视同基本合格,按照合同总额的三分之一的 50%结算当年服务费;当年剩余款项如下阶段考核得分达到优良,全额返还;如下阶段考核得分未能达到优良,将予以扣除;
考核得分为 80 分以下,视同不合格,扣除该年度全部服务费,并终止合同;付款前乙方需事先开具正规发票。付款金额不计利息。
5.有关发票方面的任何问题,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作出解释或解决问题,以使甲方能按时付款。
6.乙方将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范围内合理的差旅费用。
7.乙方同意免除项目杂费。第三条 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接触本合同的任何人员,均应注意保密。
第四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如甲方因本合同的签订以及使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侵权索赔并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标的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第六条 服务期
服务期 _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验收标准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招标文件的要求、乙方的投标文件的承诺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50 条规定,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双方除非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或本合同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责任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乙方逾期未完成约定义务超过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5.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时,未达到甲方要求,修改或整改超过次,仍然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和行业规范及惯例的专业化服务,如果达不到甲方的要求,乙方应立即更换人员或改进方法,以达到甲方要求。乙方如因服务错误、失误等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外,还应退还甲方全部服务费。
2.乙方如果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方式履行合同项下义务,则甲方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果甲方解除合同,则乙方应退还全部服务费并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逾期完成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服务费总金额每日 3‰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5 个工作日不能完成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4.乙方因逾期完成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服务 费总金额 20%比例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5.凡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组织采购;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并将乙方录入甲方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录,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上报江苏省财政厅,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在要求乙方承担上述责任外,甲方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 总额 20%的违约的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 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本合同约定条款的理解存在歧义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同意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合同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
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该方不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其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因,并应尽快向另一方提供有关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按事故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双方协商是否终止本合同,或部分免除本合同的义务。
第十二条 其他
1.合同表一和合同附件 A 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协商后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备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
力。
3.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需要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三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甲方发出的采购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
2.乙方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
3.投标承诺书。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如有需要可另增加)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 A: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附件 B:验收标准(考核标准)附件 C:技术要求
甲方(公章) 年 月 日 |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
电话: | 电话: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附件 A: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 |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 |
3、保修期责任: | |
4、其他具体事项: | |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注:
1.本部分内容仅提供格式参考。
2.供应商应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制作投标文件,并编制目录及页码,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4.供应商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5.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以及前附表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6.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评审项目 | 所在页码 | ||
序号 | 所在页码 | ||
投标函
致: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3.我们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我们愿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任何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资料,并保证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5.我们理解,你们无义务必须接受投标价最低的投标,并有权拒绝所有的投标。
6.如果我们中标,本次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含承诺书)将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履行自己在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
7.其它说明:
供应商名称: (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开标一览表(参考)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服务名称 | 投标货币 | 投标总价/3 年 | 投标保证金 | 服务期 | 备注 |
投标总价合计: (大写) (小写) |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与投标保证金一同密封单独提交。 2、此表中,投标总价合计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一致。
分项报价表(参考)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 号 | 名 称 | 品牌、规格或 型号或分项目 | 数量 | 原产地和 制造商名称 | 单项金额 | 总价金额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投标总价合计: | ||||||
属于小微企业产品的金额: |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1、供应商应根据其所投产品情况,提供配置的详细分项报价。供应商应对上述每项内容列明组成的详细分项价格。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表中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加。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1、供应商如对包括交货期/工期、质保期、售后服务要求、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不列出,则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2、“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栏请注明“响应/正偏离/负偏离”,正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3、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 | 说明 | 重要参数证明文件 响应的具体位置 | ||
条目号 | 采购要求规格 | 响应具体情况 | |||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1、供应商应对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若漏项或不逐条应答视为负偏离。以投标产品和服务所能达到的内容予以填写,而不应通过简单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作为响应内容。
2、投标文件“响应具体情况",指所投产品的技术应答情况。“说明”栏请注明“响应/正偏离/负偏离”,并且标注针对重要技术参数响应的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及具体位置。
3、供应商投标规格和招标规格不一致,而供应商却在此表应答为响应或正偏离时,必须提供充分理由说明(不提供或理由不充分将视为负偏离);因此种情况在设备验收时产生争议,采购人有权按照招标文件的原始标准进行验收。
4、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SUMECIE
【不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
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本条所称产品不
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使用其他小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需提供此声明函(如投标人非制造商,需附制造商提供的此声明函(加盖制造商公章))。其他情况无需提供此声明函。
2、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声明函的,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
(说明:本格式适用于以本票、汇票或电汇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投标保证金转账退还信息函请随同投标保证金一起密封、递交。)
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贵单位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及开票信息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
单位名称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汇款金额 |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
汇出时间 | |||
开具发票信息 | |||
发票类型 |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 ||
税号(三证合一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单位注册地址 | |||
单位联系电话(增值税发票上填列的) | |||
开户银行及账号(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登记的) | |||
如需邮寄发票,请填写如下内容: | |||
收件人地址 | 收件人单位名称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我公司承诺上述资料是真实正确的,并愿承担如因上述资料填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SUMECIE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致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六个月内),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SUMECIE
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须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公开招标设备质保期内的随机备品备件明细表(如有)
序号 | 备品备件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数量 (台) | 单价 (万元) | 备 注 (如外购请注明产地、制造商) |
人员配置表(供参考,请根据本项目情况自行增加内容)
序号 | 姓名 | 负责事项 | 相关证书 | 备注 |
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针对具体的评标标准提供相应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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