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Work 員工推介服務條款
WeWork 員工推介服務條款
x員工推介服務條款(下稱“服務條款”)適用于WeWork 現有員工(“推介人”)介紹和促成潜在會員(“被推介人”或“潜在會員”)簽署關于使用中國大陸/香港/臺灣地區的 WeWork 辦公空間的 WeWork 會員協議(下稱“WeWork 會員協議”)幷由 WeWork 向推介人支付傭金的所有推介服務(“推介服務”)的交易活動。如WeWork 與推介人就特定推介服務交易另有特別約定,則雙方另行簽署的書面協議效力優于服務條款。服務條款內容如下:
1. 推介人主體資格。爲 WeWork 提供推介服務的推介人應當是與 WeWork 中國大陸、香港或臺灣實體簽約的現有員工個人,但受限于附件A 附加條款的約定。
2. 合格的被推介人。
2.1. 被推介人必須在推介人啓動推介流程之日起 90 天內與 WeWork 中國大陸、香港或臺灣實體簽署 WeWork 專屬空間會員協議;
2.2. 被推介人不能是 WeWork 的現有或以前的會員;
2.3. 在推介人啓動推介流程之前的 90 天內,被推介人必須未曾聯繫過WeWork 以獲得會員資格、未曾參加過 WeWork 活動,或以其他方式被推介給WeWork。
3. 保證。推介人應當向WeWork xx幷保證:
3.1. 向 WeWork 提供的信息真實、準確;
3.2. 在提供推介服務過程中不存在虛假xx、舞弊等違反商業道德的行爲以及詐騙、洗錢、腐敗、商業賄賂等刑事犯罪行爲;
3.3. 向 WeWork 推介的潜在會員不得是與推介人存在利益控制或者利益捆綁關係的個人或實體,包括但不限于推介人任職、持股或以其他方式投資的公司及其關聯公司;
3.4. 同意 WeWork 中國的隱私政策/個人信息處理規則(xxx.xxxxxx.xx/xxxxx/xxxxxxx),遵守推介項目所在地法律法規有關信息保護的强制性規定,幷同意 WeWork 據此在合理使用限度內處理推介人向 WeWork 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將推介人提供的信息提供給 WeWork 的工作人員、顧問、專業人士、分包商、獨立顧問、外部第三方服務供應商以及 WeWork 的關聯公司。
4. 員工推介合作計劃。
4.1. 推介人就其向潜在會員推介的 WeWork 辦公場地內的專屬空間(“專屬空間”包括固定工位、專屬辦公室,但不包括移動工位、隨心座或其他特定 WeWork 空間)簽署生效的會員協議享有獲取傭金的權利。推介人向潜在會員推介 WeWork 移動工位的,不可以獲得服務條款項下的任何傭金。具體對應傭金金額應參照附件B《傭金計算標準》進行計算。
4.2. 由推介人推介的潜在會員與 WeWork 正式簽署會員協議是確認推介人完成推介服務幷獲取傭金的的基本前提。無論因任何原因導致潜在會員與WeWork 未能簽署會員協議、潜在會員雖簽署了WeWork 會員協議但告知 WeWork 幷非由推介人推介的,均視爲推介人未完成推介服務,WeWork 有權根據推介人的推介記錄及相關事實自行進行判斷。在被WeWork 認定爲推介人未完成推介服務的情况下,推介人無權向 WeWork 主張任何傭金,亦不應就其在提供推介服務過程中的任何成本支出向 WeWork索賠。
5. 推介流程。
5.1. 在被推介人與WeWork 進行首次聯繫之前,推介人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渠道進入 WeWork“推薦有獎”的登陸界面:
5.1.1. WeWork 官方微信;
5.1.2. WeWork GC APP;
5.1.3. WeWork 提供的“推薦有獎”宣傳材料上提示的聯繫渠道。
5.2. 推介人進入 WeWork“推薦有獎”的登陸界面,勾選確認幷同意《員工推介服務條款》,生成推介人的專屬邀請鏈接及邀請碼(用于員工推介渠道身份驗證),以啓動推介流程。
5.3. 推介人分享邀請鏈接或邀請碼給被推介人,被推介人可以通過以下任意渠道添加邀請碼信息:
5.3.1. 點擊邀請鏈接,直接進入預約參觀信息提交界面提交參觀需求,該鏈接自帶推介人的邀請碼信息,無需被推介人再次填寫;
5.3.2. 進入WeWork 微信小程序,在預約參觀信息提交頁面填寫邀請碼幷提交參觀需求;
5.3.3. 進入WeWork 中國大陸/香港/臺灣官網(網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在預約參觀信息提交頁面填寫邀請碼幷提交參觀需求。
5.4. 當被推介人將個人信息和辦公需求提交後,WeWork 會安排專員聯繫被推介人幷負責後續帶看簽約事宜。
5.5. 如果WeWork 收到針對同一個潜在會員的多個邀請碼,WeWork 將以最早收到的邀請碼爲准。如潜在會員和其委托的經紀人之間存在排他性協議,幷且此經紀人(i)在潜在會員簽署會員協議之前,根據 WeWork 經紀人合作計劃提交了一份合格推 介,或者(ii)在潜在會員簽署會員協議之前通知WeWork 此類排他性協議,幷就與WeWork 簽署會員協議事宜積極代表潜在會員,WeWork 將認定該推介性質上爲中介推介/經紀人推介,而非會員個人推薦,不適用服務條款。
5.6. 儘管有上述規定,WeWork 仍有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和接受由推介人介紹的任何潜在會員。WeWork 將根據 WeWork 中國隱私政策/個人信息處理規則(xxx.xxxxxx.xx/xxxxx/xxxxxxx)處理通過員工推介合作計劃提供給WeWork 所有個人信息,幷且要求推介人在推介項目所在地適用法律要求的範圍內,告知潜在會員WeWork 中國隱私政策/個人信息處理規則。
6. 傭金。
6.1. 推介人必須全部滿足以下條件,方有資格獲得傭金:
6.1.1. 簽署 WeWork 會員協議的被推介人(下稱“簽約會員”)已足額支付會員協議項下的服務保證金,簽約會員入駐使用專屬空間幷且支付首月會員費;
6.1.2. 推介人以電子郵件形式書面確認WeWork 向其出具的傭金確認單。
6.2. 傭金計算標準詳見附件 B。
7. 傭金支付。
7.1. WeWork 將在推介人書面確認傭金確認單後的下一個月的基本工資發放日(即:每月 25 日),將雙方確認的傭金與推介人的當月工資一幷支付至推介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7.2. 特別情形
7.2.1. 如付款到期日爲法定節假日或由于不可抗力無法完成付款,則傭金付款到期日應相應順延至法定節假日結束或不可抗力事由結束後的首個基本工資發放日。
7.2.2. 如簽約會員在簽署會員協議後又對合同內容進行修改或調整導致會員費和傭金發生變化,則傭金付款期限也應相應順延。
8. 賠償。
8.1. 推介人應當對其向WeWork 提供推介服務過程中對 WeWork 及任何第三方人身、財産造成的損害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8.2. 責任限制。WeWork 在服務條款項下對推介人的相關責任不應超過 WeWork 在産生此類責任的事件發生前六(6)個月內,就適用的推介而向推介人支付的傭金。在任何情况下,WeWork 對有關任何特殊的、間接的、偶然的、附帶的或懲罰性的損失或損害的任何索賠不承擔任何責任。
9.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决。
9.1. 在中國大陸地區成交的推介項目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幷據其釋義。因履行員工推介合作計劃及服務條款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即:上海國際仲裁中心)進行仲裁。
9.2. 在中國香港地區成交的推介項目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幷據其釋義。因履行員工推介合作計劃及服務條款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進行仲裁。
9.3. 在中國臺灣地區成交的推介項目適用中華民國法律幷據其釋義。因履行員工推介合作計劃及服務條款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華民國仲裁協會(“CAAT”)進行仲裁。
10. 保密責任。對于 WeWork 尚未對外公開的信息(“保密信息”),推介人應盡最大努力僅把保密信息披露給需要知道與服務條款有關的信息的相關人員,且推介人應確保其遵守此處規定的保密義務且對其違反本保密義務的行爲負全部責任。推介人不得爲了除此處允許的或 WeWork 另行書面明確許可的目的或用途之外的任何目的或用途,直接或間接地把任何保密信息披露給任何個人或實體,或以任何形式生産或複製包含保密信息的任何部分。
11. 知識産權。
11.1. 推介人在提供推介服務過程中不得侵犯 WeWork 合法擁有的知識産權,包括但不限于 WeWork 擁有的商標、商號等。WeWork特此向推介人授予一項可撤銷的、非獨家的、不可轉讓的、免費的許可,可以把 WeWork 的標識或商標(下稱“WeWork 標志”)僅用于(a)根據服務條款,推廣、廣告和營銷 WeWork 的産品和服務,幷且(b)按照 WeWork 授權的形式,幷遵守 WeWork 提供的且WeWork 可能不時更新的 WeWork 商標指南。WeWork 標志的所有使用均應事先獲得 WeWork 的書面批准。
11.2. 推介人不得以任何貶低或詆毀WeWork 或其業務的方式使用WeWork 標志。WeWork 可以檢查包含任何WeWork 標志的任何材料或內容,幷且在 WeWork 的要求下,推介人應立即删除所有 WeWork 不能接受的材料(WeWork 自行决定),或修改所有此類材料使其成爲 WeWork 可以接受的材料。這些規則所包含的任何內容均不得被解釋爲授予推介人對 WeWork 標志或者現在或此後與之相關的商譽的任何權利、所有權或權益,幷且推介人使用 WeWork 標志所産生的所有商譽均應符合 WeWork 的唯一和專屬利益。除此處明確授予的有限權利和許可外,不授予任何其他許可,也不允許任何其他用途。
12. WeWork 保留權利、所有權。WeWork 保留完全自行根據服務條款作出决定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推介人的資格條件或推介申請,以及任何傭金的金額與支付。在雙方之間,WeWork 擁有服務條款項下WeWork 的産品和服務以及WeWork 提供給推介人的所有材料中的以及與之相關的全部權利、所有權和權益,幷保留此處未明確授予的全部權利。除此處的明確規定外,服務條款中的任務規定均無意向推介人或者任何其他方授予使用WeWork 的商標或者其他許可的任何權利、所有權或者其他許可。
13. 轉讓。未經WeWork 事先書面同意,推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服務條款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14. WeWork 與推介人的通信。所有關于實施員工推介合作計劃及履行服務條款內容的通信均應以 chinareferralpayments@wework.cn郵箱發出的郵件爲准。雖然推介人可能會通過其他途徑收到關于推介服務(或其部分內容)的非正式聯繫,但這種聯繫僅被視爲諮詢,可能不正確或不是最新的,幷且在服務條款下不具有約束力。關于推介服務合作計劃及服務條款的任何疑問和問題應通過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向 WeWork 提出。
附件 A:推介人資格附加條款
1. 被排除在員工推介合作計劃之外的WeWork 員工
WeWork 銷售(Sales)部門全體員工不具備參加員工推介合作計劃的資格。
2. 對 WeWork 部分員工的限制
除上述第 1 條規定以外,全部或部分負責一個或多個 WeWork 樓宇空間的會員推廣或銷售工作的其他 WeWork 員工,無權因爲合格被推介人入駐其負責樓宇所在城市的任何專屬空間而獲得傭金,這些員工包括但不限于 WeWork 中國大陸及港臺實體所屬的 Community Leads、Community Manager、Community Associates 或任何類似的派生職位;全部或部分負責多個城市 WeWork 會員推廣或銷售工作的 WeWork 員工,無權因爲合格被推介人入駐其負責城市或區域的 WeWork 樓宇任何專屬空間獲得傭金,這些員工包括但不限于 Community Directors、General Manager 和任何類似的派生職位。
附件 B:傭金計算標準
有效工位數(個) | 傭金/承諾獎勵金額(人民幣:元) | ||
承諾期限≤3 個月 | 3 個月<承諾期限≤6 個月 | 承諾期限>6 個月 | |
5-9 | 2,000 | 4,000 | 8,500 |
10-15 | 2,500 | 5,000 | 10,000 |
16-20 | 3,500 | 7,000 | 14,500 |
21-30 | 5,000 | 10,000 | 20,000 |
31-50 | 7,000 | 14,000 | 28,000 |
50+ | 8,500 | 16,800 | 35,000 |
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在符合服務條款所有規定的前提下,WeWork 將按照下表中的傭金標準向推介人支付傭金。中國大陸地區:
xxxxxx:
xxxxx(x) | 傭金/承諾獎勵金額(港幣:元) | ||
承諾期限≤3 個月 | 3 個月<承諾期限≤6 個月 | 承諾期限>6 個月 | |
5-9 | 2,200 | 4,400 | 9,400 |
10-15 | 2,700 | 5,500 | 11,000 |
16-20 | 3,800 | 7,700 | 16,000 |
21-30 | 5,500 | 11,000 | 22,000 |
31-50 | 7,700 | 15,500 | 30,000 |
50+ | 9,350 | 18,000 | 38,500 |
xxxxxx:
有效工位數(個) | 傭金/承諾獎勵金額(新臺幣:元) | ||
承諾期限≤3 個月 | 3 個月<承諾期限≤6 個月 | 承諾期限>6 個月 | |
5-9 | 8,500 | 17,000 | 36,000 |
10-15 | 11,000 | 21,000 | 43,000 |
16-20 | 15,000 | 30,000 | 62,000 |
21-30 | 21,000 | 43,000 | 86,000 |
31-50 | 30,000 | 60,000 | 120,000 |
50+ | 36,000 | 72,000 | 150,000 |
備注:
1、 上述傭金/承諾獎勵金額將與當月工資合幷計算個人所得稅;承諾期限不包括免除會員費的月份。
2、 爲免疑義,推介人僅能就合格被推介人針對首個 WeWork 辦公場地簽署的會員協議的初始承諾期限按上表規定的傭金標準獲取傭金,不包括合格被推介人後續的回歸(會員協議終止後又重新簽署新會員協議)、續期、擴張、轉樓等情形。在任何情况下,推介人就同一合格被推介人有權獲得的傭金金額累計不超過人民幣 35,000 元(中國大陸地區)/港幣 38,500 元(中國香港地區)/
新臺幣 150,000 元(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