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TCL 集团 股票代码:000100.SZ 公告编号:2019- 128
股票简称:TCL 集团 股票代码:000000.XX 公告编号:2019- 128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 0 xxxxxxx(xx)xx) |
联席主承销商 | 联席主承销商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xx)xxxxxxxxxx 000 x) |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 00 x 0-0 x) |
联席主承销商 | 联席主承销商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 0 xxxxxxx) | xxx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xxx(xxx)xxxx 000 xxxxxxx 00 x 0000 x) |
签署日期:2019 年 10 月 15 日
1
发行人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TCL 集团”)已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841 号批复
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90 亿元(含 9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本次债券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简称“19TCL03”,债券代码为“112983”,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共计不超过 2,000 万
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上述级别分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 期末的净资产为 6,120,320 万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 合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60.43%(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2.73%);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57,824 万 元(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 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 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本期债券无担保。
8、特殊权利条款
(1)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
作。
(3)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3.60%-4.6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9 年 10月 17 日(T-1 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T 日)在深圳
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xx)及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1、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4、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发行人为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100),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发行人股票处于正常流通状态,不存在因业绩重大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而影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条件的事项。
16、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xx)及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查询。
17、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xx)及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发行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公司、TCL 集团 | 指 |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x次债券 | 指 | 发行人 2018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总额不超过 90 亿元人民币 (含 90 亿)的公司债券 |
x期债券 | 指 |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
本次发行 | 指 | x次债券的发行 |
x期发行 | 指 | x期债券的发行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 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投资人、持有人 | 指 | 就本期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 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 信证券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 安”) |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xxx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xxx源承销保荐公司”) | ||
资信评级机构 | 指 |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 评”) |
《管理办法》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颁 布实施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适当性管理办法》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 |
网下询价日(T-1 日) | 指 | 2019 年 10 月 17 日,为本期发行接受合格投资者 网下询价的日期 |
发行日、网下认购日(T 日) | 指 | 2019 年 10 月 18 日,为本期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 认购的日期 |
交易日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简称为“19TCL03”,债券代码为“112983”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9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为第三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债券,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
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
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之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之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
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9、起息日:2019 年 10 月 21 日。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4 年
每年的 10 月 21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
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0 月 21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10 月 21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
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债券兑付日为 2022 年 10 月
21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3、特殊权利条款
(1)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
作。
(3)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4、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6、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xxx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17、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9、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20、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配售。
21、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与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国开证券、天风证券、xxx源承销保荐公司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主承销商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23、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4、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5、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 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户名称: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台支行银行账户:2008021229200093305
大额支付行号:102595002127
2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8、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 发行安排 |
2019 年 10 月 16 日 (T-2 日)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
2019 年 10 月 17 日 (T-1 日) |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
2019 年 10 月 18 日 (T 日) |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
网下发行起始日 | |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 书》 | |
2019 年 10 月 21 日 | 网下发行截止日 |
(T+1 日) | 网下合格投资者在当日 15:00 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 |
2019 年 10 月 22 日 (T+2 日)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x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和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x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60%-4.6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x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17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 2019 年 10 月 17 日(T-1 日)14:00-17:00 之间将《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在簿记参与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调整簿记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本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超过指定利率区间范围的询价利率标位无效;
(2)询价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投资者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
1,000万元的整数倍;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不累计计算;
(6)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9 年 10 月 17 日(T-1 日)14:00-17:00之间将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申购传真:000-00000000;咨询电话:000-00000000。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询价情况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xx)及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x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规模
x次债券计划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90 亿元(含 90 亿元)。本期债券发
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0 手
(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x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x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 2019 年 10 月 18 日(T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1 日(T+1 日)。
(五)申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10月17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欲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9年10月21日
(T+1日)15: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无需再次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
表》。不参与网下询价、直接参与网下申购的各合格投资者应在网下发行截止日之前将上述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及网下发行期间合格投资者认购申请情况对
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累计有效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申购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xxxx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合格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 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合格投资者优先;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簿记管理人将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T 日)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应缴款金额、缴款日期、收款银行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合格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9 年 10 月
21 日 15:00 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划款时应在银行附注中填写“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9TCL03 认购资金”字样。
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为:户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7116810187000000121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大额支付号:302100011681
联系人:兰杰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八)违约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簿
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投资者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x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五、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六、认购费用
x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xxxx技术开发区十九号小区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xxxx区惠风三路 17 号 TCL 科技大厦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752-2260886
邮政编码:516001
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2 层法定代表人:xxx
xx组成员:xx、xxx、xxx、xxx、xxx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60833504
邮政编码:100026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中心 35 楼法定代表人:xxx
项目组成员:xx、xxx、xxx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755-23970360
联席主承销商: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 号 1-9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城门外大街 29 号国开行大厦 8 层法定代表人:xxx
项目组成员:xx、xx、xxx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88300837
联席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xxx路 85 号院 3 楼法定代表人:xx
项目组成员:xxx、杜科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56702808
联席主承销商:xxxx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法定代表人:xx
项目组成员:xx、欧阳xx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88085255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 ||||
基本信息 | ||||
机构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营业执照号码 | |||
经办人姓名 | 电子邮箱 |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 |||
托管券商席位号(深圳) | 身份证明号码(深圳) | |||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 ||||
3+2 年期 (利率区间:3.6%-4.6%)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不累计计算) | ||||
申购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
牵头主承:中信证 券(%) | 联主:国泰君安 (%) | 联主:国开证券 (%) | 联主:天风证券 (%) | 联主:xxxx (%) |
重要提示: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 章后,于 2019 年 10 月 17 日(T-1 日)14:00 至 17:00 间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申购传真:000-00000000,咨询电话:000-00000000。 |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 2、本次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3、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果;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配售缴款通知书》(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有不可抗力、监督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6、申购人已阅知《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 B 或 D,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是 ( )否 7、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已知悉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8、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其申购无效) |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申购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 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
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符合第一项标准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G)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
格,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