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08889196XR注册资本: 557.4063 万元人民币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多喜爱 公告编号:2018-050
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孙公司苏州小玉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小玉米”)与公司关联方杭州网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兰科技”)签署了《平台开发及运营支撑服务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苏州小玉米独家为网兰科技旗下的“车点点商户版”平台,提供平台技术开发与运营支撑服务。
公司大股东舟山天地人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实际控制人xx先生担任网兰科技的董事,网兰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协议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预计 2018 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不
超过 3,000 万元,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网兰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08889196XR注册资本: 557.4063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xx
成立时间:2014 年 1 月 20 日
注册地: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 63 号 1 幢 1 楼 1124 室
经营范围:服务:计算机软硬件、通信设备、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
咨询、成果转让,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汽车租赁,汽车代驾服务,代客户办理汽车年检、上牌手续,汽车技术开发,文化交流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承办会展,国内广告:制作、代理、发布(除网络),二手车信息咨询,道路救援(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汽车用品,日用品,润滑油;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xx(实际控制人)、苏州工业园区八二五新媒体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共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杭州网兰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汽车后市场服务的移动互联网公司,核心产品为“车点点”,主要为用户提供洗车养护、道路救援、在线车险、加油充值、违章查询等一站式平台服务。
车点点通过向线下合作商户采购洗车养护等服务能力,销售给 C 端车主以及企业客户作为其用户权益或增值服务,获得相应的收入和利润。目前累计合作线下商户 4 万家,遍及全国
28 个省市自治区 280 个城市。合作的企业客户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运营商、中石化及其他
企业累计 300 余家。平台累计服务车主用户超过 2000 万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网兰科技2017 年营业收入11,123.05 万元,净利润206.66
万元,期末净资产 1,297.35 万元。(未经审计)
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大股东舟山天地人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实际控制人xx先生担任网兰科技的董事,网兰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其他说明:最近一年又一期,网兰科技未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
三、合同签署概况
(一)平台开发及运营支撑服务合作协议 1.合同双方
甲方:杭州网兰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小玉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合作内容
甲方作为国内领先的线下汽车服务门店 OMO 服务商,已为全国数万家汽车服务门店提供 OMO 服务。乙方作为专业的新零售解决方案服务商,拥有成熟的新零售产品平台研发和
运营能力。鉴于甲方当前赋能线下商户的 IT 系统平台能力与运营支撑能力亟需加强,为进一步服务好线下商户,甲乙双方经过充分沟通和论证,甲方同意由乙方独家为甲方旗下的“车点点商户版”平台,提供平台技术开发与运营支撑服务。具体技术开发与运营支撑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运营系统,客户端 PC 网页版、xx版本 APP、IOS 版本 APP、H5 版本、微信小程序)及版本升级、数据开发、维护、产品优化开发、互联网金融赋能、流量协助引入、产品与内容引入及整合、广告投放合作、运营分析等。
3.平台运营技术服务支撑费计算标准:
由甲方根据“车点点商户版”平台全部汽车服务门店按照每个门店每月 30 元人民币向乙方结算。
计算公式为:乙方当月业务技术服务支撑费=甲方上月末平台全部汽车服务合作商户门店数*30 元人民币
4.结算方式
甲方将以月为结算周期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支撑费。以甲方平台提供的数据为准,甲方于每月 3 日前向乙方提供上一个月的线下商户的具体数据及根据本合同约定计费方式计算得出的乙方技术服务支撑费的结算费用,乙方须在每月 10 日 前向甲方开具等额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将在收到乙方所提供发票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平台服务支撑费结算费用。
5.生效条件及时间
x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含当日)止。
本协议期限届满前,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到期后,自动续签三年。 6.违约责任
x协议在以上所约定的范围内,因任意一方所导致的双方无法正常履行本协议的情况,视为违约。违约责任包括:
(一)违约方应独立承担因违约所导致的守约方产生的一切与本协议相关的损失与费用以及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等责任;
(二)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三)乙方有下列任何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立即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或
侵权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或义务转移给任何第三方;
(2)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包括乙方工作人员及代乙方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原因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应当视影响恶劣程度向甲方承担相应额度的违约金,具体金额双方协商约定后,乙方应当在甲方发出关于造成名誉损失的有关通知后 10 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中所称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的情况,是指给甲方或甲方地市分公司的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产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假冒 伪劣、虚假宣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客户服务问题被媒体(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以及有关政府部门、机构、消协曝光的;
2)因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媒体连带不实曝光的;
3)虽未被曝光,但因销售过程或客户服务问题造成相当多(用户投诉 50 个以上/月)的人误认为甲方的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的;
4)其他给甲方或甲方相关联公司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3)违反本协议之任何条款的其它违约行为。
(二)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对《平台开发及运营支撑服务合作协议》的补充,约定《平台开发及运营支撑服务合作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情况说明
1、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手方网兰科技,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2、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网兰科技形成依赖。
五、本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合同的签订将对公司业务拓展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挖掘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与网兰科技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的控股孙公司苏州小玉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杭州网兰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旨在结合双方业务优势,进行资源互补,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因此,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的控股孙公司苏州小玉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杭州网兰科技有限公司 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旨在结合双方业务优势,进行资源互补,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不会影 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关联交易协议条款进行审议并获得通过,程序合法。
八、风险提示
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受分期付款方式可能出现无法按时付款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收入的确认和利润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