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1.目的:
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協議組織運作規定
x協議組織為協調、溝通、解決二個以上(含)之承攬商間相關安全衛生事項,依法訂定協議組織運作辦法。
2.作業規定
2.1 協議組織之運作除依勞工安全衛生法令外,悉依本辦法辦理。
2.2 承攬商於承攬本公司部分或全部勞務或工程時,應加入協議組織(如附件一),各項承攬工程應由本公司指定之現場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工程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
2.3 協議組織成員之資料應製作名冊並留存工業安全衛生室,並視成員之更迭不定期更新。
2.4 協議組織會議,依召開性質分為:
2.4.1 正式會議:由全體成員參加,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2.4.2 非正式會議:以討論事項相關之成員參加為主,由原事業單位人員主動或應成員之請求而召開。
2.4.3 協議組織會議主席,由單位主管擔任,因故無法主持時由該單位現場主管依序代理。
2.4.4 協議組織之成員有義務出席會議,或指定代理人出席簽到,若未出席應事前通知工業安全衛生室。
2.4.5 工業安全衛生室應於會議前將會議通知送達(寄至)出席人員;會議記錄應於會議後三日內寄出(列)席人員。
2.4.6 會議記錄應保存三年。
2.5 協議組織會議討論事項如下:
2.5.1 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工程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與實施準則。
2.5.2 勞工作業安全衛生及健康管理規範。
2.5.3 安全衛生自主管理之實施及配合。
2.5.4 從事動火、高架、開挖、爆破、高壓電活線等危險作業之管制。
2.5.5 對進入密閉空間、有害物質作業等作業環境之作業管制。
2.5.6 電氣機具進場管制。
2.5.7 作業人員進場管制。
2.5.8 變更管理事項
2.5.9 劃一危險性機械之操作信號、工作場所標識(示)、有害物空容器放置、警報、緊急避難方法及訓練等事項。
2.5.10 使用打樁機、拔樁機、電動機械、電動器具、軌道裝置、乙炔熔接裝置、電弧熔接裝置、煥氣裝置及沉箱、架設通道、施工架、工作架台等機械、設備或構造物時,應協調使用上之安全措施。
2.5.11 於安全衛生管理、承攬管理項目應施行及配合之事項。
2.5.12 施工區域內之巡視,及監督、指揮體系、自動檢查的權責分配。
2.5.13 施工區域內之必要安全衛生措施。
2.5.14 對於承攬商施行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協助等有關事項。
2.5.15 施工事故及缺失之檢討與改善措施。
2.5.16 違反協議事項之約束條款的指定與決議。
2.5.17 其他有關防止職業災害事項。
2.8.18 其他認為有必要之協調事項。
2.6 協議組織會議之討論事項均應議決,議決方式如下:
2.6.1 與討論事項有關成員之形成共識為該事項之決議。
2.6.2 未能形成共識之事項,由主席裁示決議。
2.6.3 對決議事項有異議者,得於主席指定之期限內提出申復。
2.6.4 決議執行結果應由執行單位、人員於下次會議中提出報告。
2.7 協議組織之成員對協議會議之決議事項,應確實實施。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事
項之指導或建議,應即處理,並致力探討及反映工作場所各項不環安全境及行為,並予排除。
2.8 施工區之安全衛生管理檢查必要時得通知相關之成員陪同,就急迫性之安全問題,立即協調解決。
2.9 為確保協議組織會議各項決議及自主管理檢查之落實,單位主管得不定期召集安全衛生相關人員進行各作業場所之稽查。
3 附件:
附件一、加入協議組織申請表(如下頁)
附件一 加入協議組織申請表
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協議組織 CY-G6-13-02-01
原事業單位名稱 | 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
承攬商聯絡窗口 | |
聯絡方式(電話) | |
聯絡方式(E-mail) | |
本公司 擬申請加入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之職業安全衛生協議組織,於承攬貴公司各項勞務或工程期間,將遵守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之規定,及恪遵 貴公司環安衛政策及各項環安衛管理要求,並配合參與協議組織會議,以期共同致力維護勞務或工程承攬時之職業安全衛生,以降低職業災害之發生。 春雨工廠股份有限公司環安衛政策 x公司秉持『以最佳環境回饋群眾,並維護地球生態環境謀求人類幸福』之理念,在公司永續經營之原則及政府法令管制下,致力環境保護、污染預防並提升安全衛生管理強化員工環境安全衛生知識,杜絕職業災害。 1.從產品開發、銷售、使用至廢棄等各階段之省資源、省能源、有害物削減、廢棄物減量等作法,來降低環境之負荷。 2.落實風險評估,確保職場安全及健康的工作環境,防止職業災害及疾病的發生,以零事故為目標。 3.遵守法令規定及其他要求事項。 4.實施員工教育訓練,提昇員工環安衛認知及貢獻落實環境保護觀念於全體員工及相關團體。 5.徹底實施環安衛管理系統,持續改善提昇績效。 6.於產品開發及投資事業時,優先考慮職場作業安全及環境生態影響。協議組織會議協議及討論事項: 1. 首次會議時,原事業單位應將可能危害事項告知,詳細向各成員說明並要求其遵行。 2. 安全衛生管理之實施及配合。 3. 勞工作業安全衛生及健康管理規範。 4. 從事動火、高架、開挖、爆破、高壓電活線等危險作業之管制。 5. 對進入局限空間、有害物作業等作業環境之作業管制。 6. 電氣機具入廠管制。 7. 作業人員進場管制。 8. 變更管理。 9. 劃一危險性機械之操作信號、工作場所標識 (示) 、有害物空容器放置、警報、緊急避難方法及訓練等。 10.使用打樁機、拔樁機、電動機械、電動器具、軌道裝置、乙炔熔接裝置、電弧熔接裝置、換氣裝置及沉箱、架設通道、施工架、工作架台等機械、設備或構造物時,應協調使用上之安全措施。 11.有關本作業安全衛生管理,承攬管理項目應施行及配合之事項。 12.共同作業之危害防止,各單位應配合、協調及應遵行事項(可依各項作業分別討論)。 13.工作場所之巡視,及監督、指揮體系、自動檢查的權責分配。 14.原事業單位對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事項。 15.其他認有必要之協調事項。 |
首次會議內容 1. 貴 公司來廠作業期間,須遵守本公司安全衛生管理之各項規定,請貴 公司配合辦理。 2. 貴 公司需遵照勞動基準法聘僱來廠作業所屬員工,並實施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體格檢查。 3. 貴 公司所屬員工來廠作業期間,必須遵守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 4. 若貴 公司於本公司之禁火區域進行動火則必須向春雨工廠工業安全衛生室申請動火許可且必須實施動火前作業安全及危害告知訓練。 5. 若貴 公司於本公司廠區內有進行高架、開挖、爆破、高壓活線等危險作業應向春雨工業安全衛生室申請安全許可單,並於作業前實施作業安全及危害告知訓練。 6. 若貴 公司於本公司廠區內,須進入密閉空間、有害物質作等等作業環境時,應向春雨工業安全衛生室申請安全許可證,並做好通風排氣等作業並依據侷限作業之法令規範作業。 7. 貴 公司若有電氣機具進入春雨廠區,貴 公司應盡到自主檢查之責任,確保機具使用安全無危害之疑慮。春雨現場負責人及春雨工業安全衛生室有權要求查檢,若發生有不符合法律規範時,知會貴 公司指揮人員 下達停止施工。若貴 公司不遵守規定,春雨依據工程開工前安全說明辦法之規定,向貴 公司罰款直至已善為止。 8. 貴 公司應對所屬員工進行入廠檢查,是否有符合穿戴防護器具之規定。 9. 貴 公司委託移動式吊車進入廠區,請機具必須符合法規之要求,操作人員必須要有執照,始可操作。 10.貴 公司作業工法若有重大改變時,應通知春雨現場負責人協議,並提出變更管理之事項。 11.貴 公司在廠區內作業時,應與現場負責人規劃危險性機械之操作信號、工作場所標示、有害物容器放置、警報、緊急避難方法及訓練等事項。 13. 承攬商人員必須接受與工作內容相關之安全衛生職前教育訓練並作成記錄備查。 14. 各承攬商每天需定期巡視各自施工責任區,依據自動檢查計劃執行自動檢查並作成紀錄備查。 15. 防止廠區內交通事故發生等應注意事項。 16. 本協議會議未討論之事項,請貴 公司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與勞動基準法辦理。 17. 若有其他協議事項可再召開臨時會討論之。 |
本次會議結論承攬人及工作場所負責人是否有異議,若無異議請於下方簽名確認。 1.承攬人代表: 2.承攬人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3.工作場所負責人: 4.原事業單位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