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同
编号: 11N59590062120213203
采购单位(甲方): 民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服务单位(乙方): 民丰县福明商大型综合汽车修理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 民丰县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 xxxxxxxxxxxxxxxxx(xxxx)-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民丰县福明商大型综合汽车修理厂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民丰县福明商大型综合汽车修理厂 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xxxxxxxxxxxxxxxxx(xxxx)-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民丰县福明商大型综合汽车修理厂 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采购计划文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成交单价 | 小计 |
1 | [2021]1713号-001 | 车辆定点维修及保养服务 | - | - | - | 1 | 4605.00 | 4605.00 |
合同总价(元) | 4605.00 | |||||||
合同总价(大写) | 肆仟xxxxx整 |
二、付款方式
序号 | 采购计划文号 | 采购目录 | 数量 | 预算 | 资金来源性质 | 资金支付方式 |
1 | [2021]1713号-00 1 | 服务 | 1 | 4605.00 | 一般公共预算 | 直接支付 |
三、服务条款
1、乙方为甲方维修保养车辆建立车辆维修保养档案(一车一档),不得弄虚作假,真实登记维修情况,及时将维修项目、费用等情况反馈到各个单位。
2、检修时若发现审批单与实际维修保养项不符时,及时与各个单位车辆管理人员取得联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增加维修保养项目。
3、乙方为甲方提供道路施救,全天候24小时及时响应。接到施救电话应第一时间奔赴现场,施救电话:00000000000.
4、乙方实行全天候24小时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投诉电话:00000000000
5、乙方提供免费洗车、免费更换机油手工费、免费轮胎补气、免费检查故障、免费吹空气滤芯器以及吹空调滤芯器。
四、送修服务
1、车辆维修保养时,甲方驾驶员必须按照要求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以下简称审批单)。审批单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维修项目,经甲方领导签字后交给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维修项目,甲方必须将审批单交予乙方。
2、乙方应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并及时交付车辆,不得无故拖延维修时限。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应及时将不能按时修结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
3、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车辆管理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增加维修项目进行维修。
4、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
5、甲方应仔细检查维修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五、乙方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3、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若车辆维修地方由人为损坏,由甲方负责。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六、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修改或补充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民丰县支行
账号: 账号: 000000000000000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