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宣佈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七日,IIPC與藍色快車訂立中國服務協議,而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二日,本公司與IBM訂立反向過渡服務協議。根據中國服務協議,藍色快車 將在中國向IIPC提供於生效日期後售出的聯想責任機器的維修和質保服務。根據反向過渡服務協議,本集團將向IBM及其聯屬公司提供反向過渡服務,由生效日期起生效。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 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份代號: 0992)
持續關連交易 批准董事服務合約
董事宣佈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七日,IIPC與藍色快車訂立xxxxxx,xxxxxxxxxxxx,xxxxIBM訂立反向過渡服務協議。根據中國服務協議,藍色快車將在中國向IIPC提供於生效日期後售出的聯想責任機器的維修和質保服務。根據反向過渡服務協議,本集團將向IBM及其聯屬公司提供反向過渡服務,由生效日期起生效。
茲提述本公司就本集團有關IBM全球台式電腦及筆記本電腦業務的非常重大收購事項而刊發日期為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八日的公告,並謹此提述本集團就首次交割而刊發日期為二零零五年四月三十日的公告。聯交所目前視IBM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而IIPC為本公司的附屬公司。由於IBM擁有藍色快車 51%持股權益,故藍色快車為IBM的聯繫人士,從而成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
根據上市規則第14A.25至14A.27條的規定,本公司認為中國服務協議及反向過渡服務協議所預計進行的持續關連交易須與日期為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本公司通函所載的持續關連交易合共計算,並須獲本公司獨立股東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七日舉行的本公司股東特別大會上批准。因此,該等持續關連交易將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35條的申報、公告及經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本公司與本公司執行董事、首席執行官及總裁Xxxxxxx X Xxxx, Xx先生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三十日訂立服務合約。根據上市規則第13.68條,服務合約將須獲股東於股東大會上批准(Xxxx先生及其聯繫人士不得就有關事宜投票)。
本公司已成立由本公司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的獨立董事委員會,就持續關連交易向獨立股東及就服務合約向股東提供意見。xxx父子(香港)有限公司已獲委任為獨立財務顧問,就持續關連交易向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提供意
見。
一份載有(其中包括)召開股東特別大會的通告、持續關連交易及服務合約的詳情、獨立董事委員會函件及獨立財務顧問函件的通函將在切實可行情況下盡快寄
發予股東。
背景
茲提述本公司就本集團有關IBM全球台式電腦及筆記本電腦業務的非常重大收購事項而刊發日期為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八日的公告,並謹此提述本集團就首次交割而刊發日期為二零零五年四月三十日的公告。
聯交所目前視IBM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而IIPC為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由於IBM擁有藍色快車 51%持股權益,故藍色快車為IBM的聯繫人士,從而成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藍色快車餘下的49%權益乃由一名與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任何董事、行政總裁或主要股東或彼等各自的聯繫人士概無關連的獨立第三者所持有。IBM確認除於藍色快車的51%權益外,其與該獨立第三者並無關連。
持續關連交易
IIPC與藍色快車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七日訂立中國服務協議,而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二日,本公司與IBM訂立反向過渡服務協議。根據本公司與 Lenovo (Singapore) Pte. Ltd.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三十日訂立的轉讓協議,本公司已將其於反向過渡服務協議項下的權利與責任轉讓至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Lenovo (Singapore) Pte. Ltd.。
根據上市規則第14A.25至14A.27條的規定,本公司認為持續關連交易須與日期為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本公司通函內所載的持續關連交易合共計算,並須獲本公司獨立股東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七日舉行的本公司股東特別大會上批准。因此,持續關連交易須受上巿規則第14A.35條有關申報、公告及經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所規限。本公司將就持續關連交易遵守上市規則第14A.36至14A.40條項下的持續責任。倘中國服務協議或反向過渡服務協議項下的任何全年上限已超過或其中一項協議獲續訂或重大修訂,則本公司將重新遵守上市規則第14A.45至14A.48條的申報、公告及經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中國服務協議
日期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訂約方
聯想國際信息產品(深圳)有限公司(「IIPC」)及長春藍色快車電腦工程技術有限公司(「藍色快車」)
維修和質保服務
藍色快車將於中國就聯想責任機器向IIPC提供維修和質保服務。聯想責任機器乃以 IBM為標識、以其他標識及無標識的產品(惟目前預期其主要以IBM作為標識的產品),將於生效日期(即首次交割日期及已遵行所有聯交所規管性規定及/或已獲中國服務協議的獨立股東批准之日(以較後發生者為準 )後售出。實際上,生效日期將為獲得獨立股東批准之日。
代價
中國服務協議包括各類質保服務,而各類質保服務的收費經已釐定。應付的服務費將按(i)某一種類服務的收費;及(ii)聯想責任機器在某一年度需要某一類別服務的確實數目而計算。藍色快車向本集團收取的服務費不遜於藍色快車向其中國獨立客戶提供的條款。本公司不可能將藍色快車的收費與獨立服務供應商的收費作比較,因本公司並不知悉有其他服務供應商可在中國提供同等地域覆蓋範圍及擁有專業技術知識可特別為聯想責任機器提供維修及質保服務。
服務費經IIPC與藍色快車公平磋商後協定。
年期
中國服務協議將於生效日期生效。此協議由生效日期起計為期五年,並(須遵守有關上市規則)將延長一個或多個每次為期一年的附加期,除非任何一方於當時安排的年期屆滿前發出至少六個月書面終止通知。本公司將確保中國服務協議的年期在首個五年年期後得到延長前遵從適用的上市規則。
首次年度審閱將於二零零六年八月由IIPC及藍色快車共同進行。倘訂約方未能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底前同意工作範圍、服務水平承諾及服務費用,則IIPC有權全權酌情於向藍色快車送達六個月書面通知之日後十五日內終止此協議(實際上,此日期不能遲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五日)。然而, 倘IIPC並無行使其權利終止此協議,則藍色快車有責任繼續以相同條款及條件提供該等服務,直至此協議終止或屆滿為止。
此外,倘若:(i)各訂約方須作出書面同意;(ii)倘失責方未能糾正重大違反,則非失責方向失責方發出通知;(iii)任何一方停止進行業務或暫停運作超過十二個月;或(iv)任何一方須進行無力償債的法律程序,則中國服務協議可於其計劃屆滿期之前終止。
為期五年的中國服務協議可讓IIPC爭取更佳收費及更佳服務水平,更重要的是可以確保客戶享有持續及貫徹的質保服務。訂立年期較長的協議亦可鼓勵藍色快車持續投資並改善服務能力。此外, 由於部分聯想責任機器(將於首次交割後十八個月期間出售)將享有三年保養期,為保障有關機器的整個保養期,將年期設定為五年則較為理想。
根據上市規則第14A.35(1)條,獨立財務顧問將於其致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的意見函內解釋需要訂立約五年期協議的原因,並指出此類形合約所訂立年期乃符合一般業務慣例。有關函件將構成於一份在切實可行情況下盡快寄發予各股東的通函的一部分。
全年上限
x公司預期IIPC根據中國服務協議於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六個財政年度各年應付藍色快車的費用總額載列如下:
截至以下日期止年度的全年上限 | 美元 | 港元 |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 8,800,000 | 68,640,000 |
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 22,000,000 | 171,600,000 |
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 13,600,000 | 106,080,000 |
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 9,300,000 | 72,540,000 |
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 | 1,600,000 | 12,480,000 |
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 340,000 | 2,652,000 |
全年上限乃經參照:(i)聯想責任機器的估計銷售額;(ii)聯想責任機器的估計失效率(根據二零零四年的過往失效率計算)及(iii)藍色快車就於二零零四年第二至第四季向IIPC提供類似服務而收取的服務費後計算。由於IIPC於二零零二年、二零零三年及二零零四年第一季支付的服務費經已釐定(根據IIPC收益的若干百分比而不論需要質保服務的機器的數目),故將二零零二年、二零零三年及二零零四第一季的過往費用與中國服務協議項下的全年上限作比較並無意義。由二零零四年四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期間的過往費用約為6,410,000美元(約49,998,000港元)(收費基準與中國服務協議項下的相似)。
本集團將於生效日期後將聯想責任機器(此等機器乃以IBM為標識、以其他標識及無標識的產品(惟目前預期其主要為以IBM作為標識的產品 )出售。
由於預期機器的銷售額於首次交割後首十八個月將有所增長,而藍色快車將會根據中國服務協議提供過往並無提供的若干服務,截至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上限較由二零零四年四月一日起至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期間的過往費用總額為高。由於聯想責任機器於質保期內首年將不大可能需要服務,及於生效日期後第二年的累計營業額隨時間過去將高於首年,故截至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上限將較截至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有所增加。由於本公司僅有在首次交割後十八個月期間使用IBM商標及標識(獨立於及並不與任何其他商標或標識聯合使用)的權利,以及部份聯想責任機器的質保期均為一年(惟有部分質保期乃為三年),故預期中國服務協議的首年及第二年將為對服務要求的最高峰期。
反向過渡服務協議
日期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二日
訂約方
x公司及IBM
反向過渡服務協議最初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三十日訂立,及其後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日及五月十二日作出修訂。根據本公司與 Lenovo (Singapore) Pte. Ltd.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三十日訂立的轉讓協議,本公司已將其於反向過渡服務協議項下的權利與責任轉讓至Lenovo (Singapore) Pte. Ltd.。
於簽訂過渡服務協議時並未能預定擬提供的反向過渡服務。本公司及IBM於寄發日期為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通函後就反向過渡服務協議展開討論。此外,本公司及IBM需要時間對反向過渡服務協議的條款及條件作深入討論。雖然反向過渡服務協議構成有關非常重大收購事項生效的過渡協議的一部分,但並非首次交割的先決條件,因而將於股東特別大會上獲獨立批准。
本集團將向IBM及其聯屬公司提供反向過渡服務,該等服務將包括:
售後服務
(a) 質保服務及支援過渡服務-為全球服務所需的零件提供客戶滿意的日常業務管理;操作及管理電子支援內容及網站(包括所有技術內容、網站維護、問題管理及整體設計);管理向授權業務夥伴的傳送及提供技術支援(初步年期涵蓋由生效日期至二零零九年四月三十日止期間,而IBM有權額外延長年期一年至二零一零年四月三十日止);
(b) 餘下產品服務-提供有關產品安全的服務及遵守有關規例(由生效日期起至二零一零年四月三十日止);
採購
(c) 採購及聯想ISC工程服務-就若干電腦硬件提供持續採購及製造功能(由生效日期起至二零零六年四月三十日止);
程式編寫
(d) 聯想ISC工程服務-就若干以Intel為基礎的伺服器向IBM提供程式編寫支援(由生效日期起至二零零六年四月三十日止);
銷售
(e) 日本聯想DAC支援服務-為日本要求的DAC Activator相關數據提供x-Series品牌程式清洗及支援以及支援/ 回應(由生效日期起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市場推廣
(f) 市場推廣數據內容管理服務-根據IBM的x-Series市場推廣指引及有關市場推廣物料提供資料庫維護服務,包括日常事務、行政管理職務、新規定及測試新範本(由生效日期起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及
共享GMV客戶資料
(g) IBM與聯想共享GMV客戶資料-提供利用外界顧問資料的客戶資料數據(由生效日期起至二零零八年四月三十日止)。
代價
x集團將按成本向IBM及其聯屬公司提供反向過渡服務(日本聯想DAC支援服務除外)。將計入總成本的質保服務及支援過渡服務的成本的部分將相等於IBM責任機器將計入在某一年需要該等服務的機器總數的數目的部分。日本聯想DAC支援服務及共享GMV客戶數據的成本將經由公平磋商釐定。其他服務的成本將根據履行服務估計所需人力的成本計算。所有上述服務費已經公平磋商後協定。
由於反向過渡服務構成本公司與 IBM就本集團收購IBM全球台式電腦及筆記本電腦業務的過渡安排的部分,就收購而言該等服務為特有,因此市場上並無服務費用可資比較。
年期
提供反向過渡服務將於生效日期生效,年期介乎七個月至五年不等(各反向過渡服務的年期請參閱上文)。反向過渡服務協議將於下列較早發生者終止:(i)顯示反向過渡服務協議服務說明附件中的反向過渡服務終止的最後限期;(ii)所有反向過渡服務終止之日。IBM可透過發出六十日事先書面通知隨時取消任何反向過渡服務或削減反向過渡服務中任何獨立定價部分的金額。
載於上文(a)及(b)段的反向過渡服務的年期須為約五年(視乎情況而定),此與IBM於首次交割前出售的機器的一般產品生命週期相符。有關該等反向過渡服務的年期較過渡服務協議項下提供的服務的年期為長的進一步理由,將載於在切實可行情況下盡快寄發予各股東的通函內。
根據上市規則第14A.35(1)條,獨立財務顧問將於其致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的意見函內解釋需要訂立約五年期協議的原因,並指出此類形合約所訂立年期乃符合一般業務慣例。有關函件將構成於一份在切實可行情況下盡快寄發予各股東的通函的一部分。
全年上限
x公司預期根據反向過渡服務協議於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六個財政年度各年應付本集團的費用總額載列如下:
截至以下日期止年度的全年上限 | 美元 | 港元 |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 45,400,000 | 354,120,000 |
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 29,800,000 | 232,440,000 |
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 7,600,000 | 59,280,000 |
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 2,900,000 | 22,620,000 |
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 | 1,700,000 | 13,260,000 |
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 120,000 | 936,000 |
全年上限乃經參照實際成本及估計於特定年度內需要特定反向過渡服務的機器數目而釐定。由於IBM於首次交割前出售而仍在使用的機器數目將隨時間減少,故預期反向過渡服務的需求將隨時間減少。因此,全年上限於各財政年度下降。
訂立持續關連交易的理由及利益
中國服務協議
藍色快車獲廣泛認為是於國內具領先地位的售後服務供應商之一,亦為本公司頂尖企業客戶及最終用戶要求的少數全國性服務供應商之一。於生效日期前,藍色快車自一九九六年起已一直向IIPC的客戶提供維修和質保服務,而藍色快車的僱員亦熟悉IBM產品及客戶的規格。於首次交割後與藍色快車保持密切關係乃符合本公司的利益,有助確保順利過渡及減低客戶流失率,原因為本公司將可繼續提供IBM客戶一直慣於享用的優質質保服務。與藍色快車建立策略性夥伴關係亦將為本公司提供競爭優勢,使本公司可於中國推出產品時建立及保持優越的形象,並增加其於企業客戶的信賴。
此外,相對藍色快車於生效日期前一直提供予IBM的服務而言,藍色快車將根據中國服務協議以較低的服務費向IIPC提供更優質的服務,故董事相信有關新服務為本公司而言更物有所值。
反向過渡服務協議
反向過渡服務構成本公司與 IBM就本集團收購IBM全球台式電腦及筆記本電腦業務的過渡安排的一部分。反向過渡服務協議的條款乃經公平磋商後始行釐定,且與本公司及IBM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七日訂立的過渡服務協議的精神相同。
首次交割後, IBM個人電腦部的若干僱員已轉調至本公司。根據反向過渡服務協議,本公司將可憑藉該等僱員的專業知識,加上客戶將持續由同一隊專業的團隊服務,確保過渡順暢及減低客戶流失。從實際的角度而言,對客戶來說,於首次交割前出售以IBM為標識的機器與其後出售以IBM為標識的機器並無分別,因此,對本公司來說,IBM責任機器須由同一提供相同服務水平的隊伍為重要事宜,此舉方可確保客戶繼續信賴以IBM為標識的機器。
此外,此安排將容許本公司更有效地運用從IBM獲得的資源,並使IBM按根據此協議履行的服務比例,分擔原本由本公司獨立承擔的相關部門及人員的部分成本。預期彼等在履行反向過渡服務協議將需要付上的時間將僅佔本公司整體的時間成本及資源的一小部分。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就獨立股東而言,中國服務協議及反向過渡服務協議以及彼等各自的條款(包括反向過渡服務協議項下成本分配的基準)已按公平基準磋商,並按一般正常商業條款進行且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有關本集團的資料
x公司的主要業務為投資控股。自首次交割後,本集團的主要業務為在全球巿場提供台式和筆記本電腦。本集團同時在中國提供信息科技產品,包括移動手機、伺服器、週邊設備和數碼娛樂產品。
IIPC主要提供連銷管理、研究支援、銷售支援、技術支援、採購及物流服務。其同時為本集團筆記本電腦的主要生產及分銷中心,以及台式電腦的主要出口及生產基地。
有關IBM的資料
IBM是一家規模最龐大的「硬件」、「軟件」及信息科技服務供應商,並率先開發及實行「電子商務」解決方案。過去十年來,IBM在行內佔領導地位,成功引領信息科技市場的發展重心,由銷售硬件、軟件及服務轉移至開創協助客戶處理業務問題的解決方案。IBM的普通股在紐約、芝加哥及太平洋股票交易所及其他美國和全球各地證券交易所上市。
藍色快車於一九九六年一月成立,主要負責處理IBM國內個人電腦的售後服務。由於藍色快車於過去數年已拓展其在中國的地域覆蓋範圍,故其現已將其業務範圍伸延至為IBM低端伺服器提供售後服務,並為擬外判其個人電腦技術支援功能的公司提供外勤服務。藍色快車於中國擁有170個服務中心,覆蓋超過2,000城鎮。
批准董事服務合約
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三十日,本公司與本公司執行董事、首席執行官及總裁Xxxxxxx X Xxxx, Xx先生訂立服務合約。根據上市規則第13.68條,服務合約須經股東於股東大會上批准(Xxxx先生及其聯繫人士不得就此事宜投票)。就其委任而言,僅此提述本公司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三十日刊發的公告。
年期及終止
服務合約為期三年,並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三十日的書面通知而終止(惟本公司就有關原因而終止、Xxxx先生就充分理由而終止或因Xxxx先生身故或傷殘而終止除外)。
基本薪金及花紅
Xxxx先生的基本年薪為600,000美元(約4,680,000港元),而其全年目標花 紅為 1,000,000美元(約7,800,000港元)。後者僅於有關財務年度達到表現目標時方予支付。該表現目標的組成部份的進一步詳情將載於在切實可行情況下盡快寄發予各股東的通函內。倘超出有關表現目標, 待(其中包括)本公司薪酬委員會(包括本公司於有關時間的大多數獨立非執行董事)建議及本公司董事會批准後, Xxxx先生將有權於有關財政年度收取最多3,000,000美元(約23,400,000港元)的本公司酌情的額外花紅。
限制契諾
根據服務合約, Xxxx先生先生受一項限制契諾所約束,該契諾規定Xxxx先生在十八個月(倘服務合約由本公司就有關原因而終止或Xxxx先生在並無充分理由下終止)或在十二個月(倘服務合約在本公司並無有關原因下終止或Xxxx先生具有充分理由下終止)不得(其中包括及在若干例外情況下)直接或間接於任何地方進行任何大致上涉及開發、製造或銷售一般用途的個人電腦的任何業務,而有關業務是本集團於服務合約終止日期所進行者。
終止合約的賠償
服務合約的若干條文訂明,在終止服務合約時,Xxxx先生可能有權獲得賠償及其他款項相等於超過一年酬金(主要包括一年的基本薪金及目標花紅、一年的持續保健投保、加速歸屬以股份為基礎的獎勵及獲發以現金計算的長期獎勵), 惟視乎多項因素(包括其服務年資、本公司的表現、其未歸屬股份獎勵數目及其年終花紅而定)
(「相關條文」)。計算於服務合約終止時支付予Xxxx先生的賠償及其他款項的基準
很大程度上依賴有關終止的情況-服務合約是否由本公司具有或並無有關原因而終止或由Xxxx先生具有或並無充分理由而終止。計算基準的進一步詳情將載於在切實可行情況下盡快寄發予各股東的通函內。於終止服務合約時須付予Xxxx先生的賠償及其他款項將按相關條文計算,在此情況下,有關金額將按客觀條件釐定。然而,賠償計劃的若干成份(主要為所調升的花紅)將須得到賠償委員會的建議及本公司董事會批准。
於終止服務合約時支付予Xxxx先生的賠償及其他款項並無上限。倘Xxxx先生於服務合約年期內終止服務合約,則Xxxx先生毋須作出賠償。
服務合約的其他詳情將載於在切實可行情況下盡快寄發予股東的通函內。
股東特別大會上的批准
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3.68條, 服務合約(包括相關條文)將須由股東於本公司股東大會其他款項(Xxxx先生及其聯繫人士不得就有關事宜投票)。根據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存置的名冊,Xxxx先生持有1,000,000股股份,惟其聯繫人士並無持有任何股份。倘服務合約不獲股東批准,相關條文將即時無效及失效,而任何在服務合約終止時可能支付予Xxxx先生的款項將不會超過一年的酬金,惟服務合約的其餘條款(包括Xxxx先生將於服務合約終止時獲得不超過一年的酬金賠償的條款)將繼續生效。其一年酬金的組成部分的進一步詳情將載列於通函內。
獨立董事委員會將就服務合約條款(包括確保遵守上市規則第13.68條的機制,據此,若獨立股東不批准服務合約及相關條文,Xxxx先生將獲得不超過一年的酬金賠償)是否公平合理及是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而向獨立股東提供意見,並就有關投票向獨立股東提供意見。
一般資料
聯交所目前視IBM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而IIPC為本公司的附屬公司。由於IBM擁有藍色快車 51%持股權益,故藍色快車為IBM的聯繫人士,並從而成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故此,中國服務協議及反向過渡服務協議所涉及的交易將根據上市規則第 14A.14條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該等交易將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35條的申報、公告及經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IBM及其聯繫人士須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就有關持續關連交易的決議案放棄投票。董事認為, 大股東於持續關連交易並無擁有任何權益而有別於其他股東(不包括IBM及其聯繫人士)。
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三十日,大股東與IBM訂立一項投票承諾協議,據此,大股東在遵守任何適用法例或法規、上市規則及任何適用機關的規定及決定下,向IBM承諾及協定於任何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上投票(或促使投票)贊成涉及(i)首次交割持續關連交易;及(ii)根據上市規則第14A.36條「更新」就部分或全部首次交割持續關連交易而授出的關連交易批准的決議案。
Xxxx先生與IBM已達成共識,IBM將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投票贊成批准服務合約的決議案。IBM將諮詢聯交所以決定是否可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就批准服務合約的決議案投票。
根據二零零五年四月三十日的承諾,大股東按照上市規則已承諾,就通過服務合約年期的決議案於本公司股東大會上投贊成票。此項投票承諾已獲訂立, 旨在確保 Xxxx先生將向本公司提供大股東認為對本公司十分寶貴的服務。大股東於服務合約中的權益與任何其他股東的並無差異。大股東已確認,除上述投票承諾外,其與 Xxxx先生及其聯繫人士概無任何關連。
本公司與大股東將與聯交所接觸以決定大股東是否可就將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提呈的決議案投票。
本公司已成立由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的獨立董事委員會,就持續關連交易向獨立股東及就服務合約向獨立股東提供意見。xxx父子(香港)有限公司已獲委任為獨立財務顧問,就持續關連交易向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提供意見。
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將進行投票,以尋求批准持續關連交易(連同該等交易下的全年上限), 而服務合約將進行點票表決。
一份載有(其中包括)召開股東特別大會的通告、持續關連交易及服務合約的具體細節、獨立董事委員會函件及獨立財務顧問函件的通函將在切實可行情況下盡快寄發予股東。
釋義
在本公告中,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語具有下列含義:
「聯屬公司」 | 指 | 就任何人士而言,指直接或間接或通過一家或以上中 |
介機構控制該人士的任何其他人士,或被該指定人士 | ||
控制的任何其他人士,或與該指定人士共同被他人控 | ||
「聯繫人士」 | 指 | 制的任何其他人士 具有上市規則所載列的涵義 |
「藍色快車」 | 指 | 長春藍色快車電腦工程技術有限公司(Changchun Blue Express Computer Engineering Technology Co., Ltd.),於本公告日期由IBM持有51% |
「有關原因」 | 指 | 就廣義而言:(i)被裁定犯有重刑罪或涉及違背道德的非重刑罪,或干犯該等罪;(ii)因嚴重疏忽或嚴重不端行為而導致本公司遭受重大及實際損害;(iii)挪用公款或其他有違誠信的嚴重行為;或(iv)Ward先生嚴重 |
違反服務合約的任何條文 | ||
「中國服務協議」 | 指 | IIPC與藍色快車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七日訂立的服 |
務協議,具體細節載於本公告中「中國服務協議」一節 | ||
「本公司」 | 指 | 聯想集團有限公司,於一九九三年十月五日根據香港 |
法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 | ||
「關連人士」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所載列的涵義 |
「持續關連交易」 | 指 | 根據中國服務協議及反向過渡服務協議所預期進行的 |
交易 | ||
「控股股東」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所載列的涵義 |
「董事」 | 指 | x公司的董事 |
「生效日期」 | 指 | (i)首次交割日期;及(ii)已遵守聯交所一切監管規定及 |
/或取得獨立股東批准持續關連交易的日期(以較後 | ||
者為準) | ||
「股東特別大會」 | 指 | 將為考慮及酌情批准(其中包括)持續關連交易及服務 |
合約而舉行的本公司股東特別大會 | ||
「充分理由」 | 指 | 就廣義而言:(i)Xxxx先生的基本年薪、目標年度花紅及其他福利大幅下調;(ii)其主要僱用地點重新配置; (iii)本公司未能向其支付賠償及其他福利;(iv)未能推 |
選或重選其為首席執行官、總裁及董事或罷免其該等 職務;(v)大幅削減其職務及職責;或(vi)本公司嚴重 | ||
違反服務合約的任何條文 |
「本集團」 | 指 | x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
「港元」 | 指 | 港元,香港法定貨幣 |
「香港」 | 指 |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
「IBM」 | 指 | 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 Corporation |
「IIPC」 | 指 | 聯想國際信息產品(深圳)有限公司,在首次交割後成 |
為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 | ||
「獨立董事委員會」 | 指 | 由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的獨立董事委員會, |
旨在向獨立股東提供有關持續關連交易的意見 | ||
「獨立股東」 | 指 | 股東(IBM及其聯繫人士除外) |
「首次交割」 | 指 | x集團就IBM全球台式電腦及筆記本電腦業務的非常 |
重要收購事項的首次交割 | ||
「首次交割持續 | 指 | IBM與本公司或彼等各自的附屬公司或聯繫公司於首 |
關連交易」 | 次交割訂立的所有協議及其他安排 | |
「首次交割日期」 | 指 | 進行首次交割的日期(即二零零五年四月三十日(東部 |
夏季時間 ) | ||
「聯想責任機器」 | 指 | 於生效日期後以IBM標識、其他標識以及並無標識售 |
出的該等產品 | ||
「上市規則」 | 指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
「大股東」 | 指 | 聯想控股有限公司,即於本公告日期持有所有股份約 49%的本公司的控股股東 |
「中國」 | 指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國 |
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 ||
「該等產品」 | 指 | 台式個人電腦、ThinkPad筆記本個人電腦及週邊產品 |
「反向過渡服務協議」 | 指 | x公司與IBM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三十日訂立的反向過 |
渡服務協議(經於二零零五年五月二日的修訂協議所 | ||
修訂及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二日的第二份修訂協議所 | ||
修訂),具體細節見本公告內「反向過渡服務協議」一 | ||
節 | ||
「反向過渡服務」 | 指 | 在反向過渡服務協議服務說明附件中列出或預期提供 |
的反向過渡服務的統稱 | ||
「反向過渡服務協議 | 指 | 反向過渡服務協議附件 |
服務說明附件」 | ||
「服務合約」 | 指 | 本公司與本公司執行董事、首席執行官及總裁Xxxxxxx X Xxxx, Xx先生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三十日訂立的服務 |
合約 | ||
「股東」 | 指 | 股份的持有人 |
「股份」 | 指 | x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25港元的普通股 |
「聯交所」 | 指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附屬公司」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所載列的涵義 |
「過渡服務協議」 | 指 | x公司與IBM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七日訂立的過渡服 |
務協議 | ||
「美元」 | 指 | 美元,美國法定貨幣 |
「美國」 | 指 | 美利堅合眾國 |
於本公告內,港元與美元之間按7.8港元兌1美元的㶅率進行換算。此項換算不應視為任何港元金額可以實際上按該㶅率或任何其他㶅率兌換為美元。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包括xxxxx、Xxxxxxx X Xxxx, Xx先生及xxx女士;非執行董事包括xxx先生、xxxxx、Xxxxx X Xxxxxxx先生、Xxxxxxx X Xxxxx先生、xxx先生、Xxxxxx X Xxxxx先生(Xxxxx X Xxxxxxx先生的替任董事)、xxxxx(Xxxxxxx X Xxxxx先生的替任董事)及Xxxxxx X Xxxxxxx先生(xxx先生的替任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包括xxxxx、xxx教授及xxx先生。
承董事會命
主席
xxx
香港,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 請同時參閱本公布於經濟日報刊登的 內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