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24690项目编号:GZGK21P105B0334C
广东省政府采购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24690项目编号:GZGK21P105B0334C
项目名称:广东林下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设施建设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广东林下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设施建设。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林下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设施建设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24690
采购项目编号:GZGK21P105B0334C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79,133.37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包1(广东林下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设施建设):
采购包预算金额:2,379,133.37元
品目 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 位) | 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是否允许进口 产品 |
1-1 | 其他建筑 工程 | 广东林下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 设施建设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2,379,133 .37 | 否 |
x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林下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设施建设):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工程的承建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林下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设施建设):
1、响应供应商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响应供应商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 3、响应供应商拟派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广东省外响应供应商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响应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4、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点击在线获取磋商文件
(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xxx.xxxxxxxxxxx.xxx)。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xxxxxxxxxx
xx: xxxxxxxxxxxxxx000x联系方式: 870312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xxxxxxxxxxxxx
xx: xxxxxxx000xxxxxx0xxxx0x(xx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联系方式: 020-37656571、020-876877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xx、梁工
电话: 000-00000000、000-00000000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400-183-2999(020-22042291)
数字证书CA技术服务热线:000-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内容
(一)项目编号: GZGK21P105B0334C
(二)项目名称: 广东林下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设施建设
(三)总体要求说明:
1、标有“★”的条款为必须完全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响应供应商如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标有“▲”的条款为重要性要求,响应供应商如有“▲”的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的将被严重扣分。
3、响应供应商必须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
4、响应供应商应对用户需求书中的服务指标在响应详细内容中列出具体数值或明确承诺。如果响应供应商只注明“正偏离”或“无偏离”,将被视为“负偏离”,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影响评标结果。
5、响应供应商所投产品除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彩页或相应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响应文件为准
(响应文件内厂家提供的技术参数描述与响应供应商投标技术参数描述不一致时,以厂家提供的技术参数描述为准)。响应供应商须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在验收时必须出具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并以在产品外部加施认证标志作为验收依据之一。
7、节能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列产品及相关规定为准。如果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名称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列产品为准。投标产品涉及到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名称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8、涉及到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办公产品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9、响应供应商没有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响应表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视为被响应供应商完全接受。
10、响应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11、不允许中标(成交)供应商转包、分包项目内容。
12、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按照投标须知的内容提供相应的资料。
1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4、本项目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15、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四)磋商报价说明:
1、承包方式:本项目为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确定方式为首次报价固定综合单价×(A₂/A₁);A₁=首次响应总报价扣除绿色施工xx措施费的价格;A₂=最后响应总报价扣除绿色施工xx措施费的价格。要求响应供应商包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有项目内容、建设材料及安全xx施工、质量、工期管理、验收、劳保、保修包所有人工及材料的全部费用,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保修期内,所有服务全部包含在报价中。
2、 工程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3、本采购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人民币91,542.00元,包含在预算内,响应总价也必须包含该部分费用,且不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
有关变更条款中的下浮率的计算,按实际发生的情况结算支付。
(五)实现的目标:完成广东林下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设施建设,铁艺围墙、防腐木长廊、造景等。
(六)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七)建设内容
广东林下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设施建设,建设内容含铁艺围墙、防腐木长廊、造景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八)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购便利化的相关通知
依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 2020〕23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就现阶段采购便利化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参与全流程云平台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及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但为了保证开标程序顺利、高效地完成,在疫情防控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响应供应商亦可委派代表携带CA-key、存储有非加密响应文件的 U盘及纸质响应文件前往开标现场进行签到、解密。供应商递交投标资料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凭“健康码”绿码到达开标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否则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资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纸质响应文件由现场提交变更为现场提交或邮寄,现场提交地址不变,邮寄地址(邮寄地址:xxxxxxx000xxxxxx0xxxx0x(xx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收件人及电话:详见项目公告的项目联系人)。响应供应商如选择邮寄响应文件,请提前安排时间邮寄,务必保证响应文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地址(以签收时间为准),并及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
箱:xxxx@xxxxxxxxxxx.xxx。
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的项目,进入评标阶段时,需进行磋商,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等候大厅”对专家发起的磋商进行响应。上述流程中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磋商操作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采购包1(广东林下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设施建设):
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工期:自采购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完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响应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与工程款等额的工程所在地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发票),支付合同总价扣除绿色安全防护措施费的30%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30%,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工作的50%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扣除绿色安全防护措施费的60%作为工程进度款; 3期:支付比例25%,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工作的100%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扣除绿色安全防护措施费的85%作为工程进度款; 4期:支付比例15%,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手续资料齐备后,经业主审定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的1 00%。 支付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
验收要求 | 1期:(1)一次验收合格。施工期间若工程质量不合格,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停工和返工 ,返工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2)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采购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应明确采购人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等。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3%,说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3%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若成交供应商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履行完所有义务(包括质保期义务)后1 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以非现金形式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履约验收不合格的。 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每 日按履约保证金3‰的数额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 |
其他 | 基本要求:(1)施工期间所有材料转运费、保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2)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响应文件提供的管理人员名单中委派现场管理人员,成交供应商的名单中负责该项目的项目 经理必须与响应时提供的项目经理名单一致。 (3)成交供应商不得在合同期内私下将本项目转包 ,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4)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一切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检查,施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其他区域。 (5)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和人员管理的规定,安全生产,xx施工。 (6)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解决,采购人只负责协助。 (7)成交供应商必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xx施工工作,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8)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接受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xx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监督和管理。 (9)施工用水、用电由采购人指定驳接点,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布线管、加表计量,并自行承担水、电。 (10)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干净。 工程建设标准:依据文件要求,本采购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保修期:本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年。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在保修期xx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 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建筑工程 | 广东林下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设施建设 | 项 | 1. 0 0 | 2,379,133 .37 | 2,379,133 .37 | 是 | 建筑业 | 详见 附表一 |
注:若存在多项核心产品,当不同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项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则视同其是所响应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供应
商。
附表一:广东林下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设施建设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1 | 1、广东林下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设施建设,建设内容含围栏、廊架、种植分隔槽、精品景点、互动设施及温室小景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2、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等。 | |
2 | 其它建设项目内容等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执行。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
一、名词解释
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
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
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
(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9.“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或电子印章完成。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电子印章完成,否则响应无效。
10.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二、须知前附表
x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 | 采购包情况 | x项目共1个采购包 |
2 | 开启方式 | 远程电子开标 |
3 | 评审方式 | 现场电子评标 |
4 | 评审办法 |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
5 | 报价形式 | 采购包1:总价 |
6 | 报价要求 | 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
7 | 现场踏勘 | 否 |
8 | 响应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9 | 响应保证金 | 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整。开户单位: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 101007512010001727 开户银行: 广发银行广州分行华泰支行 支票提交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前原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前原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 |
10 | 成交候选供应商 推荐家数 | 采购包1: 2家 |
11 | 成交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 1家 |
12 | 有效供应商家数 | 采购包1:3家 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 |
13 | 成交供应商确定 方式 |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 |
14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15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采购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发改办价格【200 3】857号)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 购代理机构交纳以下金额:¥19,654.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玖仟xxx拾肆元整)。 |
16 | 代理服务费收取 方式 |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
17 | 是否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 采购包1:是 |
18 | 响应文件要求 |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2)若现场无法使用系统进行电子开启、评审的,供应商须在开启现场递交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 2 份。 (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 1 份,纸质响应文件副本 3 份。 |
三、说明
1.总则
x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适用范围
x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3.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4.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4.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
4.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
4.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
纳。
4.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
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5.关联企业响应说明
5.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5.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6.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
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响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响应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中小企业划分见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
8.纪律与保密事项
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8.2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
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
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
10. 现场踏勘(如有)
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
件。
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
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五、响应要求
1.响应登记
供应商磋商文件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 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后,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响应文件的制作
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
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
(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用户需求书”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
(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响应文件的提交
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
(2)响应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6.响应有效期
6.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
6.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
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7.响应保证金
7.1响应保证金的缴纳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启时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
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响应保函、响应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函或响应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招标人(保险受益人须为招标人),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启或评审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
7.2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备注: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
(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
(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样品(演示)
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无效:
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
1.开启
1.1开启程序
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
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
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编制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1.2异议
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
(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投标客户端编制同时生成的)。
2.评审(详见第四章)
3.成交
3.1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xxx.xxxxxxxxxxx.xxx)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3.2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供应商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终止公告: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
源;
(4)提出质疑的日期。
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xx、梁工
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传真:020-87685201
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000xxxxxx0xxxx0x(xxxxxxxxxxxx)xx:000000
3.投诉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xxxxxxxxxxxxx
x x:xxxxxxxxx000xxxx000x
电 话:020-83188580、83188586、83188500、83188511
邮 编:510030
传 真:020-83357559
八、合同签订和履行
1.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供应商》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
息。
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协议。
1.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
九、保密和披露
1.供应商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磋商小组披露。
3.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第四章 评审
一、评审要求
1.评审方法
采购包1(广东林下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设施建设):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2.评审原则
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
3.磋商小组
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2)对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3)不得收受响应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5)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确定成交供应商后要服从评审报告。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
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6.响应无效的情形
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
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磋商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情形除
外;
(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8.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9.价格评审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
(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
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1.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采购包1(广东林下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设施建设):
序号 | 情形 | 适用对象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 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
(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承接的服务。
(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三、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 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 ,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采购包1(广东林下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设施建设):
序号 | 资格审查内容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 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3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 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 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
5 |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 ,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
6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 .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7 |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 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
8 | 特定资格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 1、响应供应商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响应供应商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 3 、响应供应商拟派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广东省外响应供应商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响应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 ,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4、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的网页截图。项 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9 | 特定资格要求(已获取本项 目采购文件) | 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
10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x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工程的承建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采购包1(广东林下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设施建设):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报价函 | 报价函 |
2 | 授权文件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3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有效期:90天 |
4 | 签署、盖章 | 响应文件按照项目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5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
6 | 带“★”号条款 | 能满足用户需求的主要参数(带“★”号条款) |
7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8 | 其他无效情形 | 未出现法律、法规和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9 | 磋商保证金 | 响应供应商按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或投标保证缴纳金额满足项目采购 文件要求的 |
2.响应文件澄清
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 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磋商
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最后报价
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5.详细评审
表三详细评审表:
采购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构成 | 1、技术部分50.0分 2、商务部分30.0分 3、报价得分20.0分 |
现场环境及条件熟悉程度了解方向 (7.0分) | 1、对现场环境及条件熟悉、清晰,建设工作方向明确,得7分; 2、对现场环境及条件较熟悉、较清晰,建设工作方向较明确,得5分; 3、对现场环境及条件熟悉、清晰性一般,建设工作方向明确性一般,得3分; 4、对 现场环境及条件不熟悉、不清晰,建设工作方向不明确,得1分。 不提供 | |
不得分。 | ||
1、响应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对设施温室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到 | ||
位,认识最准确,并针对重点、难点分析情况提出可行、有效、经济、安 | ||
全的处理措施完善的,得8分; 2、响应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对设施 | ||
温室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到位,认识较准确,并针对重点、难点分析情 | ||
对工程重点、难点的分析及对策 | 况提出可行、有效、经济、安全的处理措施比较完整的,得6分; 3、响应 | |
(8.0分) |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对设施温室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到位,认识 | |
不太准确,并针对重点、难点分析情况提出可行、有效、经济、安全的处 | ||
理措施一般的,得3分; 4、响应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对设施温室施 | ||
工的重点、难点分析到位,认识不准确,并针对重点、难点分析情况提出 | ||
可行、有效、经济、安全的处理措施较差的,得1分。 不提供不得分。 | ||
施工总进度计划 (7.0分) | 1、施工总进度计划完整详细、逻辑性强、可行、合理,保证措施可行性 x,得7分; 2、施工总进度计划完整详细、逻辑性较强、可行、较合理,保证措施可行性较强,得5分; 3、施工总进度计划较完整、逻辑性一般、较可行、较合理,保证措施一般,得3分; 4、施工总进度计划较不完整、 逻辑性差、不可行、不合理,保证措施不太可行,得1分。 不提供不得分 | |
。 | ||
1、安全xx施工与环境保护管理目标措施明确、清晰,安全xx施工与 | ||
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完整、实操性强,不同施工项目过程安全保护措施合理 | ||
,得8分; 2、安全xx施工与环境保护管理目标措施较明确、清晰,安全 | ||
xx施工与环境保护考核办法较完整、实操性较强,不同施工项目过程安 | ||
安全xx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 ( 8.0分) | 全保护措施较合理,得6分; 3、安全xx施工与环境保护管理目标措施不太明确,安全xx施工与环境保护考核办法不太完整、实操性一般,施工 | |
过程安全保护措施一般,得3分。 4、安全xx施工与环境保护管理目标措 | ||
施不明确,安全xx施工与环境保护考核办法不完整、实操性差,施工过 | ||
程安全保护措施不太可行,得1分。 不提供不得分。 | ||
1、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及应用准确,技术措施可以充分保障工程质量 ,施工现场的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得10分。 2、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及 | ||
应用较好,技术措施能保障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的质量保证体系较完善, | ||
施工质量保障措施 (10.0分) | 得7分。 3、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及应用基本可行,技术措施能基本保障 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的质量保证体系一般,得4分。 4、施工关键技术工艺 | |
把握及应用不可行,技术措施不能保障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的质量保证体 | ||
系不完善,得1分。 不提供不得分。 | ||
施工方案及保障措施 (10.0分) |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等)进行评审: 1、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等)详细具体,可行性高,得10分; 2、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等)较具体,可行性较高,得7分; 3、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 、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等)较简单,可行性一般,得4分; 4、项目实施方 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等)简单,不太可行,得1分; 不提供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同类项目业绩 (12.0分) | 响应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4分,最高得12分。 注: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为: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 关键页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工程奖项 (6.0分) | 响应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承接过的工程项目,获得过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6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奖项不含技术创新QC成果及技术应用。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获奖项目包括承建单位或参建 单位;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
技术负责人 (6.0分) | (1)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为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3分;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科或以上学历 的得1分;(2)在满足(1)任意一项基础上,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或以上工作经验的得3分,具有5-9年工作经验的得1分; 注:本项最高得6分,须提供注册证或职称证书、毕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工作 经验以毕业证书发证日期起算,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
质量负责人 (6.0分) | (1)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3分;具有建筑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1分;(2)在满足(1)任意一项基础上,拟委派的质量负责人具有10 年或以上工作经验的得3分,具有5-9年工作经验的得1分;注:本项最高得 6分,须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工作经 验以毕业证书发证日期起算,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2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权值 × 100% |
6.汇总、排序
采购包1:
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 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谈判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谈判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
(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
(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五章 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广东林下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设施建设合同
项目名称:广东林下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设施建设工程地点:
甲 方: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乙 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 系 人:
签订日期: 2021年 月 日
广东林下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设施建设合 同
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根据 “广东林下 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设施建设”的磋商文件的要求和磋商结果,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广东林下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设施建
设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工程概况及合同标的
1.1工程概况
1.1.1项目名称:广东林下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设施建设
1.1.2工程地点:
1.1.3承包范围:
1.1.4用料要求:由乙方负责所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本磋商文件、清单、图纸及设计说明所列要求。
1.2承包方式及工程费
1.2.1承包方式:
本项目为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确定方式为首次报价固定综合单价×(A₂/A₁);A₁=首次响应总报价扣除绿色施工xx措施费的价格;A₂=最后响应总报价扣除绿色施工xx措施费的价格。要求乙方包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有项目内容、建设材料及安全xx施工、质量、工期管理、验收、劳保、保修包所有人工及材料的全部费用,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保修期内,所有服务全部包含在报价中。
1.2.2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含绿色施工xx措施费:(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甲方将项目价款划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不得转入第三方账户或挪作他用。
在办理机关单位(含政府部门)的报建(批)手续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配合甲方完成符合机关单位(含政府部门)验收合格要求的手续以及竣工移交止的有关报建报批工作。
本项目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1.2.3.1乙方施工用的办理施工手续的费用、各种保证金、劳保基金(如需办理施工许可所需)。
1.2.3.2乙方根据施工图纸、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其他资料计算了所有项目内容内细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磋商时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及工程量如与磋商时的设计施工图描述不符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又无特别说明的,且磋商答疑又未提出,视为乙方对甲方的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无异议。乙方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或没有填报单价和合价的项目,甲方将理解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细目的报价之中或乙方免费提供该项服务。
1.2.3.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图纸、施工或装修标准、技术说明、磋商文件、合同条件、本工程所在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均已详细研究并充分理解,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固定总价已按合同条款中的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输、施工技术、施工措施、管理、利润、税金、通胀、外汇变动风险等各项因素并计算了全部费用,其他关于施工开办费及其它费,如本工程所需的临时设施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各项技术措施费、各种试验测试费、二次搬运费、赶工措施费、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图纸审批及图签费等、竣工图纸编制、防洪费、垃圾清理费、保险费等所有必需的费用也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如有错漏,概由乙方负
责。
(1)确定施工的组织方案、施工技术措施方案,所有费用措施费包干。
(2)按国家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费内,由乙方负责缴纳。
1.2.4工程量计算规则:
1.2.4.1按广东省计算规范计算工程量,施工损耗已在综合单价内考虑。因乙方原因造成增加工程量,不予计算。
1.2.4.2所有项目均按图纸、施工规范及大样施工,综合单价综合考虑不同施工工序、工艺、材料损耗、施工使用机器等因素在内,结算价不高于成交价。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2.1合同条款:指甲方与乙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2.2甲方: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3乙方:是指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4甲方项目负责人:指甲方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甲方合同履行的代表。
2.5乙方项目负责人:指乙方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2.6设计单位: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2.7工程: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2.8合同价款: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2.9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2.10工期: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2.11开工日期: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乙方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2.12竣工日期: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2.13图纸及作法说明:指通过有资质的审图机构审定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用以满足乙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2.14施工场地:指由甲方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甲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2.15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16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2.17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2.18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2.19小时或日: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本合同所指的日或天均指自然日。
组成合同的文件
3.1合同组成:本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之补充协议及合同变更文件(如有);
(2)本合同条款;
(3)图纸;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其他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洽谈文件;
(6)甲方磋商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答疑和澄清文件;
(7)乙方响应文件及其附件(含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3.2双方有关工程的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必须是甲乙双方指定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才有效)。
标准及规范
4.1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地区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适用的标准、规范:国家和本市有关本项目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
4.3甲方根据项目开发需要订立的,适用于本工程的相应管理规定:有关《项目管理规定》以及装修施工的有关规定。图纸及作法说明
5.1开工前2天,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图纸交底及作法说明内容、时间及套数:广东林下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设施建设施工图2套。乙方需
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5.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做法说明转给第三人。
5.3乙方应在施工场地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6.1本工程款按以下进度分期支付:
(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凭乙方提供有效的与工程款等额的工程所在地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发票),支付合同总价扣除绿色安全防护措施费的30%为预付款;
(2)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工作的50%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扣除绿色安全防护措施费的60%作为工程进度款;
(3)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工作的100%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扣除绿色安全防护措施费的85%作为工程进度款;
(4)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手续资料齐备后,经业主审定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的100%。
(5)支付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6.2 以上各次付款,因涉及审批程序,支付期限不在甲方控制范围内,乙方应予理解,在此约定具体支付时间以审批日期为准。
6.3所有工程进度款或工程款的支付须至少但不仅限于满足下列条件:
(1)支付的工程进度款所涵盖的工作必须完成且已经甲方验收合格;
(2)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必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审核确认;
(3)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与工程款等额的工程所在地增值税专用发票。
6.4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报送的完整结算资料(包括工程技术资料及竣工图4套、电子版1套)后30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若甲乙双方对结算存在争议,则结算延长至争议解决后完成。
6.5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因违反本合同需向甲方支付的一切引违反约定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利息、直接和间接损失、费用等,甲方均有权在应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
6.6履约保证金约定: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乙方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履行完所有义务(包括质保期义务)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以非现金形式无息退还乙方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履约验收不合格的。
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履约保证金3‰的数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工期及施工要求
7.1施工工期:暂定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签订后 个日历日内完成工程验收合格并可投入正常运行使用。甲乙双方在确定上
述工期时,已充分考虑下列因素:可能出现的季节天气、异常天气、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政府大型活动等因素。
确切的开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后,以业主书面通知之日起,工期按照实际开工日期计算 个日历日。乙方在接到业主通知施工时间 个日历天内进场施工。
7.2施工要求:
(1)乙方在施工工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现行相关规范及设计图纸、设计说明的要求进行施工。
(2)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如要对设计、材料、设备设施、施工工艺提出修改变更时,必须以书面形式一式两联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并作为结算的依据。
(3)所有隐蔽工程要按施工要求在施工隐蔽前由相关部门及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并做好签认手续方可进行。进度计划
8.1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 2 天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给监理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总体进度计划
需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核、认可。
8.2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并为检查、监督提供便利条件。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赶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
担,甲方有权保留追究索赔权利。工期延误
9.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合同相关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对本工程的施工造成重大实质性影响的自然灾害(A、异常天气:仅指50年(含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或10级(含10级)以上的台风。B、里氏5级(含5级)以上的地震。)和战争、动乱(不包括乙方内部的任何纠纷和纷争)等事件。政府对本工程的政策变化、计划的调整,导致本工程不能如期进行,也属不可抗力的范围);
(4)合同约定或经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本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若延误非关键工作时间,工期不予顺延。
9.2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总工期内竣工,经甲方同意顺延工期的,应在顺延的工期内竣工。乙方未能按总工期要求完工的,工程每误期1日历天,乙方向甲方赔付2000元。工程误期赔付费用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3%。
9.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暂停,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继续施工,因委托第三方施工而产生的费用增加以及对工期的影响,乙方须赔偿甲
方全部损失,赔偿金额不以本合同金额上限。甲乙双方责任
10.1甲方责任:
10.1.1甲方派 为现场施工代表,保持与乙方施工人员联系,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指令、通知,共同解决施工现场问题。甲方如须更换项目负责人,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更换后,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职责,履行前任的义务。
10.1.2甲方亦可根据需要发出口头指令,但应在24小时内予以书面确认。乙方应对甲方的口头指令予以执行,并及时督促甲方进行书面确认。无论口头指令或书面指令,如果指令错误的,甲方应当及时纠正。乙方有责任核实甲方指令是否正确,如果发现指令有误的,应及时告知甲方,以减少错误指令可能产生的损失。
10.1.3为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的资料,并负责配合乙方与物业管理及各个专业工程队之间的协调关系。
10.1.4甲方提供临水临电接入点,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10.1.5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工程竣工后,协调对工程进行验收。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10.2乙方责任:
10.2.1乙方派 为项目负责人,电话 ,保持与甲方施工人员联系,共同解决施工现场问题。乙方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应提前7天以上以书面形式通报甲方,并应征得甲方同意。后任项目负责人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负责人职权,履行前任项目负责人的义务。如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 1000元/人的违约金。
10.2.2乙方项目负责人应按经甲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工程师取得联系时,项目负责人应采取适当的紧急措施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甲方送交情况处理报告。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10.2.3乙方项目负责人应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甲方如有证据表明乙方项目负责人不能胜任工作或未专职在岗,可对项目负责人处以3 0 0 0 元/次的罚款,或要求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三天内用经甲方认可的人员完成更换。否则,每推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10.2.4乙方项目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施工期间,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它项目任何职务。乙方更换管理人员,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甲方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1000 元。
10.2.5以下人员,经甲方要求,须在48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天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1 0 0 0 元。同时,乙方应尽速用经甲方批准的合格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1)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熟练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等;
(2)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
(3)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4)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5)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6)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10.2.6乙方应组织技术人员认真周密进行图纸会审,对会审后的图纸负有深化设计(完善)的责任且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费不予调整。
10.2.7乙方须保证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设施、施工器材的质量,符合消防、环保等国家相关规定,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所使用的材料乙方必须提供有效的材料质量合格证书。乙方如不能提供合格证书,乙方须提供第三方检测证明,检测相关全部费均由乙方承担。
10.2.8保证工程施工达到广州市现行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合格)。
10.2.9乙方人员佩戴有效施工出入证进入现场施工,必须服从甲方的协调指挥,不得在施工场地外到处游荡,在施工中不能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10.2.10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能使用甲方的设备设施。必须保护好甲方现有的设备设施和做好成品保护,如因此造成损坏,乙方要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赔偿。
10.2.1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安全、xx施工,由于乙方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一切责任,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10.2.1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好安全警示标志。
10.2.13乙方在施工中及结算后不能出现因其各种原因造成的纠纷,特别是劳动纠纷而在甲方单位闹事(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及经营的),一经出现苗头时,乙方必须立即无条件解决,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采取一切方式处理,乙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和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及一切责任,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10.2.14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拖延时间超过规定工期的30天或不按甲方要求施工,甲方有权即时单方解除合同,同时另行委托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负责赔偿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甲方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10.2.15乙方应依法签订、履行对第三方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乙方的工作
11.1甲方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开工前完成红线以外的“三通”,提供供水、供电接驳点,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和进出道路。
(2)及时提供施工图纸和图纸变更给乙方。所有工程施工图纸应于施工前 3天提供给乙方。
(3)按双方商定的时间表,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提供乙方完成合同任务所必需的补充施工图纸及资料,并对图纸和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4)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及时将可以开展装修施工的工作面移交给乙方。
(5)如有必要,应在开工前 2天内组织设计单位和乙方对图纸及做法说明进行设计交底。
(6)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xx施工,负责办理设计图纸变更事宜、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事宜。
(7)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8)甲方上述工作的具体约定及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合同条款内约定。
11.2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完成以下工作:
(1)在开工前 2 天内完成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甲方审查。经甲方批准后方能开工,否则不得开工。同时,乙方应将材料、设备进场计划报送甲方。
(2)在开工前 2 天完成向甲方提供工程总体进度计划。
(3)按照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做好施工原始记录。
(4)按需要提供场地的保卫、围栏等工作。如因乙方未完成上述工作造成损失的,由xxxx相应责任和费用。
(5)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安全管理。乙方应制定好安全和xx施工制度,凡施工期内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6)负责按要求办理有关施工材料检测,负责处理与园区管理等部门的关系。
(7)负责办理根据有关部门或合同规定应由乙方办理的和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必要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8)及时参加甲方召开的施工调度会议,严格执行会议纪要的决定,服从调度、服从协调,发扬协作精神与风格。积极与其它单位配合,免费为其它单位提供基准线,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9)合同规定由乙方负责的材料设备采购、制作、运输、保管、施工、检验检测、验收配合、清洁、垃圾清理及维修等,确保产品符合甲方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如乙方有违反操作规程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甲方有权令其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引起的变更设计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已完成工程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计算费用,且乙方必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如因不xx施工被有关部门责任整改,责任由乙方承担,包括工期延误的损失。
(10)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装修工程、机电工程的工艺深化设计工作,乙方对图纸变更应及时报设计单位及甲方认可备案,并为其提供的详图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完备性负全部责任,所有因乙方设计图纸错误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另外,所有工程项目不因图纸深化后的材料或材料规格、施工方法、工艺不同而增加费用。
(11)乙方应按设计规范、技术规范及国家和行业有关装修工程设计规范、技术规范要求施工,出现不一致,执行高标准要求。
(12)乙方负责本合同装修工程的相关资料报验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完整资料移交给甲方,负责办理分项工程验收。
(13)乙方负责本项目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相关的测试及检验工作,满足国家规范及设计要求,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内。乙方负责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安装全过程质量;
(14)乙方应接受甲方随时对乙方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控制,当乙方履约不力时甲方可另行发包该工程,另行发包的费用由甲方确定,无须征求乙方意见,相关费用从合同价中扣除并追加索赔。
(15)乙方需制作提供满足要求的4套竣工资料与竣工图及1套电子版,竣工图必须为打印的蓝图;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要求填报所有甲方要求及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及商务资料;乙方对其所提供的上述资料之准确性负责。
(16)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7)委托工程负责人员负责现场调度,监督施工工程的进行,在制定施工计划时充分考虑甲方意见,若甲方发现乙方工程负责人没有在现场及时解决施工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工程负责人,并赔偿相关损失,所延误工期不予延后;
(18)与甲方密切配合,产品制作之前,须对甲方图纸检查复核,依据现场放线尺寸提供施工排版图供甲方确认,发现问题事先提出,以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19)乙方负责自身人员的人身保险、材料保险、自身设备保险,因乙方原因导致双方和第三方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乙方必须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0)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有关资质材料;
(21)负责地面装修收口、修补等,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本分部工程验收完成后,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在5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22)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负责室内开荒清洁,将墙面、地面等彻底清扫干净。
(23)已竣工工程尚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期间,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自费给予修
复。
(24)已竣工工程尚未交付甲方之前,甲方擅自使用的或损坏,可以由乙方修复,修复费由甲方支付;工程验收
12.1工程竣工后,由乙方应对工程的施工质量,所用设备器材质量以及工程的主要技术指标进行验收,乙方内部验收合格后,递交符合甲
方要求的竣工图纸(一式肆份)包括电子文件和竣工报告、竣工验收的相关资料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资料后十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工作。
12.2验收标准:
按广州市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及乙方提供经甲方验收确认的材料样板作为本工程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12.3验收约定:
(1)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本工程的质量保修书。
(2)按广州市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质量及维护期
13.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要求、国家和本地区标准、规范、图纸及做法说明的要求,以及甲方单位发出的指令施工,按规定做好材
料和试块的试验,确保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规范的规定及设计要求,保证通过施工验收,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3.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xxx在接到通知后 24小时内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解除合同,并且该责任由乙方承担。
13.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和说明书有纰漏、错误、不符,重要结构或关键部位所需材料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非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有缺陷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处理,办理技术签证。如乙方未书面通知,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只限于施工图纸、采购清单项目内)。
13.4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如水电安装工程等,乙方应作施工方案。
13.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施工代表。一般质量事故处理结果由甲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单位、甲方签证后实施。甲方可视质量事故的严重程度,对乙方处以最高 20000 元/宗的违约金处罚。
13.6本工程乙方必须使用全新的材料,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甲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乙方采用质量不合格或品质、效果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材料施工,经甲方责令整改,乙方拒绝整改,处以该批不合格材料价值(按合同材料价格)5倍以上的罚款,且甲方有权将该部分工作委托第三方施工,委托第三方的所有费用(不论乙方是否同意)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13.7工程自乙方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负责本合同项目的施工系统及设备器材保修两年(含合同中所购买之器材)。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的保修期不受两年的限制。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保修费用已包含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合同价款中。
13.8在保修、保养期内,如出现损坏等情况,乙方应在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进行处理(人为损坏除外),确保使用安全,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在甲方正常使用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的一切费用。
13.9如设备是乙方提供的又是在维修期内不能停止使用的设备,乙方必须提供代用设备,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3.10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坏、第三者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损坏外,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4.1工程验收以图纸及说明书、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甲方的企业质量标准、国家和本地区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
据。
14.2隐蔽工程或达到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条件的工程,乙方应自检合格后,填制记录表(内容包括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工程的范围、数量、质量等),持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在接到通知后 24小时内到场验收,经甲方检验合格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4.3无论是否进行了检查验收,甲方都有权在事后对隐蔽工程提出复查,复查结果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可以顺延;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及返工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得顺延。
14.4为方便维修,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水电管走向竣工图,详细标明各种管线的具体位置和尺寸。安全施工与现场管理
15.1施工安全
(1)乙方应按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或其它任何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3)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的直接责任外,均由xxxx全部责任。施工中如出现重伤以上事故,甲方可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对乙方实施最高 10000 元/宗的违约金处罚,且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或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须按照相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工伤保险投保,因乙方未投保致使安全事故无法理赔,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5.2xx施工和现场管理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包括其它小分包单位的垃圾)等。乙方责任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和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出现场,保证施工现场井然有序。现场排污、排水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做沉淀池或化粪池经处理后方可排入排污井。
乙方未及时按本款要求管理的,甲方可以随时安排其他队伍进行清理,除了所发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外,甲方还可对乙方处以最高
500元/宗的罚款。
(2)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消防、施工噪声、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法规和管理规定,并办理所需手续和缴纳相应费用。乙方未遵守本款规定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现场用水用电管理
16.1乙方施工用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支付。材料、设备
17.1甲方供应材料的,经甲方、乙方验收后其余的后续工作(保管、成品保护等)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综合考虑,不单独列项计取,
无论响应文件是否明示,均视作包含在合同的固定总价内。
17.2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订货前提供符合设计要求的货板、资料及价格给甲方确认备案;材料和设备的质量由乙方负责。甲方指定样板或品牌的材料和设备,进货时按样板质量验收,如发现不符合样板质量要求或未按指定品牌采购的,除按甲方掌握的材料成本价计入结算外,并由乙方按材料款的 1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重新订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7.3材料、设备应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明或本地区管理部门的认证,如材料设备与选板有差别,应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标准及政府相关规定,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17.4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甲方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甲方发现乙方使用了未经允许的材
料设备时,应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并不得顺延工期。工程变更
18.1甲方交付的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
18.2甲方有权根据开发需要,对图纸进行变更,变更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按变更施工。所有设计变更,须经甲方签字xx认可后,乙方才能按变更施工,变更后工期顺延,变更费用由甲方负责。
18.3乙方如需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18.4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甲方签字盖章认可后实施,并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如乙方基于优化设计和深化设计而引起的变更不视为设计变更。乙方未及时发现施工图中错漏导致工程返工窝工的,工期不顺延,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8.5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双方协商解决。竣工验收
19.1竣工验收条件:
(1)乙方完成本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竣工图及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本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或厂家检验报告;
(4)有乙方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9.2当本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完成自评自查工作,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同时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四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四套、电子文档一套及竣工验收报告,申请竣工验收。乙方提交的竣工图必须为蓝图,设计变更和实际的施工变更必须在竣工图上全面、准确地反映。甲方在5天内组织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在验收后10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检查验收不合格, 督促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重新检查验收。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报验日为准。未达到验收合格,由乙方维修达到合格,工期不顺延,并且每延期一个自然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迟延累计超过30个自然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
19.3按合同规定工程满足验收要求,乙方已经提交竣工报告,甲方10天内未组织验收的,在以后验收时如验收合格,则以乙方通知甲方验收之日作为竣工日期;验收不合格需返修的,按实际逾期天数顺延计算竣工日期。
19.4竣工验收以施工验收规范、验收标准、政府有关规定、甲方企业质量标准及施工图纸等为依据。
19.5竣工图应准确反映实际施工情况。对于竣工图上无反映的工程量,不予结算;竣工图上反映不准确的,须改正后才能结算;竣工图严重不准确的,由乙方负责重做,并且甲方可视竣工图的质量优劣程度,对乙方处以最高 5000 元的违约金。
1 9 . 6 乙方已经提交竣工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未能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的,以乙方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19.7工程未经竣工验收,甲方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竣工结算
20.1结算时间为工程完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报送的完整结算资料(包括工程技术资料及竣工图4套、电子版1套)后30个工作日内与监理单
位一起完成核实,并根据监理单位的审核意见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若甲乙双方对结算存在争议,则延长至争议解决后完成。如双方无法协议一致,可由甲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结算。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会议纪要、施工组织设计、工程业务联系单、材料定价函、工程结算书等需与甲方存档的原件核对无误后方可作为结算资料,不能另补,因甲方原因造成没有存档的除外。
20.2乙方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天内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甲方催促后5天内仍未提交或明确答复,甲方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乙方自负。
20.3在竣工结算审核期间,乙方有义务及时配合甲方的审查工作;如乙方不配合甲方审查工作,甲方有权自行审查,出具的结算书有效,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工程移交与质量保修
21.1乙方应在竣工后10 天内及时撤离全部临时设施、人员、材料和设备,除非收尾工程所需。乙方完成撤场并填写工程移交书,经甲方签
署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乙方逾期未向甲方完成移交手续造成甲方使用时间延误的,视为竣工日期拖延,乙方支付延期竣工相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
21.2工程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维护。如甲方提前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坏所需的维修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
21.3工程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自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起计算。
21.4工程竣工验收前,甲方和乙方共同签署工程质量保修协议,质量保修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乙方按照质量保修协议的要求承担质量保修的责任。
其他事项
22.1由于工程完工乙方交给甲方使用时,场地须做二次细部清洁,乙方必须支付其卫生开荒的费用,该费用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由有资质的保洁公司进行卫生开荒工作)。
22.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工程管理规定及违约处罚条例,处罚后不予以返还。违约责任
23.1工程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不规范、不按设计(图样)施工或存在工艺技术差、用料不符等不合格事项时,甲方有权作出纠正、返
工、翻修、降价、拒收、停工等处理决定。
23.2工程竣工验收过程若发现以下不合格现象,而且乙方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仍未整改合格的,甲方按以下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1)如油漆工程色泽不均,乙方须按合同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
(2)如铺装不平整,乙方须按合同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
(3)如材质不够厚、不合规格,乙方须按合同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
(4)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安全xx施工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的行为而导致甲方经济损失,乙方须按合同总额的3%承担违约金。
23.3乙方保证其施工人员具备实施本工程项目所必需的一切资质、经验,且乙方应依法履行对其施工人员的雇主义务,承担一切法律责 任,包括但不限于按时支付工资、购买工伤保险等。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包括环境卫生责任、乙方人员的死伤、乙方造成的乙方人员之外的人员死伤及火灾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一方全部承担;若甲方由此而承担任何责任的,乙方除承担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3.4乙方保证具备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一切资质、经验且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持续有效,有权签订、履行本合同。乙方因无资质造成的甲方的损失,或造成甲方对第三方承担责任的,应承担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外,且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损失或支出的费用。
23.5乙方保证自行完成本合同项目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专业分包可以委托给其他单位完成,甲
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的承担合同价款30%的违约责任,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23.6乙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取的甲方的信息、资料负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用途,保密措施费已包含于合同价款中。乙方并应保证其雇员或代理人遵守上述的保密义务。如乙方违反上述义务或保证,乙方应承担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3.7乙方擅自变更工程设计的,应负责按甲方认可的设计进行重作、修复,工期不顺延;并且,乙方应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赔偿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3.8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每迟延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延累计超过30个自然日,甲方有权解除本
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并由乙方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索赔
24.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乙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乙
方的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要求索赔签证:
(1)索赔事件发生后 5 天内,乙方向甲方发出索赔签证申请,并附可证明索赔事件发生的有效证据说明;
(2)甲方收到申请后 5 天内根据监理单位的复核意见签署答复意见。
24.2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乙方应当阶段性向甲方提出索赔签证申请,在索赔事件终了后 5天内甲方送交索赔签证申请的相关证据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不可抗力
25.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对本工程的施工造成重大实质性影响的自然灾害(A、异常天气:仅指50年(含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或10级(含10级)以上的台风。B、里氏5级(含5级)以上的地震。)和战争、动乱(不包括乙方内部的任何纠纷和纷争)等事件。政府对本工程的政策变化、计划的调整,导致本工程不能如期进行,也属不可抗力的范围。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5.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甲方、乙方单位的人员伤亡,由合同双方各自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3)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5.3因合同双方的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保险
26.1乙方应依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规定,为施工场地内的乙方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必需的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6.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方、乙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函件通知
27.1甲方如有任何关于合约条款的通知或信件,可以用下列形式xxxx:
(0)xxxxxxxx,x方须签收;
(2)根据乙方公司注册地址寄交。
27.2乙方如有任何关于合约条款的通知或信件,可以用下列形式转交甲方:
(1)当面递交甲方代表,甲方须签收;
(2)根据甲方公司注册地址寄交。资料保密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任何无关人仕泄漏或公开本合约内条款及内容。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29.1 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的生效方式。
29.2甲方、乙方完成包括工程移交与竣工验收结算、保修期满、乙方解决全部保修问题等合同全部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合同的权利
义务终止后,甲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9.3由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及合同双方以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应签订工程停建、缓建协议,或终止本合同。
29.4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工程和己购材料、设备、机具的保护及移交工作,并在 5 天内完成撤场,甲方为乙方撤离
提供必要的条件。
争议及解决办法;
30.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0.2如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30.3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保护好已完工程,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其它
31.1甲方的磋商文件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1.2本合同所有附件都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1.3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和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1.4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8份,甲方执6份,乙方执2份。附件:1、xx施工安全保证书
2、诚信xx合作协议
3、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附件1
xx施工安全保证书
凡工程施工单位承担我司的各项工程或在本公司范围内进行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向贵司承诺,保证严格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一、服从管理部门及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施工前办好有关工程申报审批及装修入场手续,并把《施工许可证》张贴在施工现场显眼处。施工作业人员及工作管理人员进入工地必须佩戴我司《临时出入证章》,违者将没收证件,并请出施工现场。施工工具、器械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安全标准并保持完好状态,方可进场。
二、认真切实抓好防火、用电安全工作。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凡气、电焊及加热等动火作业前,按规定到物业经营部办理
《动火证》并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和指定监管人员方能施工,违者罚款2000元/次;施工用电用水的接驳须在我司物业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 行,电线不得乱拉乱接,违者扣违约款300元/宗;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燃烧杂物及生火熟食,违者罚款100元/人次;装修材料应按市或区消防部门的规定选用,并在材料或成品进场时,将购买阻燃材料的合格证书及检验报告复印件交给安全督导员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或成品不得进场,并承担翻工和延误工期的责任。
三、施工中对隐蔽工程封闭前,必须经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检查认可方能继续施工;修改图纸或方案时,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物业经营管理部,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否则违例工程必须停止进行,并将违例部分恢复原貌,因而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
四、办公时间内不得进行大粉尘、大噪声及产生刺激性气味的作业。若工艺要求必须进行以上作业的,须提前向经营管理部申请安排在晚上下班后施工。
五、定期清理余泥、废料、垃圾、污水等,保持工地环境清洁,不随地大、小便,乱倒污水、染料、垃圾、杂物,违者罚款100元/次,并须负责清扫、修复工作。如因以上原因造成下水道淤塞,将负责一切清理费用。
六、爱护公共设施。材料运输和清运淤泥垃圾时,不得损坏货梯及楼梯等公共设施,如损坏按价赔偿。一切装修垃圾及建筑用料,必须放置于安全地方,避免置于高处,以免从高处堕下危及路人。
七、承担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工具、器械事故所造成的伤亡、火灾事故的全部责任。
八、施工完毕后,关妥所有水喉及临时用电开关,方可离开。
本保证书自工程实施起生效,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自然失效。如未能及时交回本保证书,贵单位在我司的施工工程将被立即停工。工程施工单位:(盖章) 工程发包部门:(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诚信xx合作协议
协议双方:
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为“甲方”) 。
【供方全称】是一家根据【国家或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公司,公司位于【地址】,邮编:【***】(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的 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为了保障双方在履行原合同中的 业务往来中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xx、诚信合作的精神,抵制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反对商业欺诈,在信任、诚实、坦率与正直的基础上构筑相互间的合作关系,双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 行为准则
(一)共同承诺
1 . 双方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关于公平交易、xx自律、反对腐败的相关规定。
2. 严格执行合同,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3.双方应对业务人员进行经常性的xx诚信教育,使其建立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二)乙方承诺
1.乙方及其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贿赂甲方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1)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人员馈赠“现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和“通讯器材、交通工 具、非低值文化用品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等。但在正常的、双方公司层面的商业会议过程中,互换的符合相关商业行为惯例的礼品除外。
(2)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组织甲方人员参加以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旅游、高消费娱乐、以旅游为目的在风景区召开的会议,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的除外。
(4)利用代理商贿赂甲方人员。
(5)不得擅自与甲方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6)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甲方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
(7)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
(8)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贿赂的行为。
本协议所称的甲方人员包括与甲方有雇佣关系的人员以及甲方委托的代表甲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中介服务人员。
2.乙方支持甲方的诚信xx建设,若甲方人员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有索贿行为,乙方必须拒绝,并向甲方主管部门投诉。xxx对甲方人员的索贿行为不拒绝、不申报,并满足其要求的,则该行为应视同乙方的贿赂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投诉渠道: Email: TEL: Fax:。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主动申报与甲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不得发生关联交易行为。乙方不得与甲方员工或其亲属共同成立公司或允许甲方员工或其亲属参股乙方公司,使甲方员工或其亲属从乙方处获取不正当利益。
4.乙方不得将明知不符合物料技术规格书的物料提供给甲方且不事先告知。
5.乙方不得向甲方推广不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或不符合乙方发展目标的物料且不事先告知。
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数据、xx和口头xx等应保证真实、准确。
7.乙方应严格遵守向甲方提供的承诺、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和备忘录,按时、保质、保量提供货物;合理报价,不商业欺诈;不以次充好、不偷工减料。
(三)甲方业务人员应遵守以下条款:
1.不得接受乙方及其人员的任何贿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甲方人员不得接受乙方及其人员以任何形式馈赠的“礼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和“通讯器材、交通工具、非低值文化用品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等。但在正常的、双方公司层面的商业会议过程中,互换的符合相关商业行为惯例的礼品除外。
(2)未经部门主管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人员不得参加乙方组织的以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旅游、高消费娱乐、以旅游为目的在风景区召开的会议,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的除外。
(3)甲方人员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并通过赌博方式收受乙方财物。
(4)甲方人员不得接受乙方通过代理商实施的任何形式的贿赂。
(5)甲方及其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6)甲方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使用乙方提供的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7)甲方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
(8)甲方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
2.禁止关联交易行为。本人或亲属不得与乙方成立公司或参股乙方公司,从乙方处获取不正当利益。
3.如发现乙方有违反“乙方承诺”的任何行为,应及时向甲方上级部门或主管部门如实反映。第二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及其人员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有权取消其作为甲方供应商的资格,单方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原合同,将乙方列入甲方合作的黑名单,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乙方及当事人责任的权利。
(二)xxx及其人员违反“乙方承诺”1.和2.项中的任何一项或多项,则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因贿赂行为而取得的不当利益,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自首次贿赂行为起至贿赂行为被发现时为止已发生的金额(即:期间已经实际支付+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1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任何应付款项中直接冲抵。
(三)乙方及其业务人员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 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四)双方采购业务关系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甲方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追究责任及要求赔 偿损失的权利。第三条 其他一般性条款
(一)变更。除非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修改,且由双方签署(如仅有签字,则应当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此类变更或修改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二)关联公司。双方同意,本协议亦适用于甲方的关联公司,此关联公司名单经甲方书面通知可以随时更新。
(三)法律适用。本协议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约束并按其解释,而不适用其他冲突法规范。
(四)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向 提起诉讼。
(五)生效。本协议自签署完成之日起生效,并长期有效。本协议对本协议签署后及签署前乙方未主动披露的贿赂行为具有约束力。本协议对乙方的继承方持续有效。
(六)签约代表。就乙方而言,本协议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签约代表进行签署。
(七)复本。本协议一式【8】份,甲方执【6】份,乙方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日期:【20 】年【 】月【 】日乙方(xx):【乙方名称】
签署:
日期:【20 】年【 】月【 】日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项目名称(合同号):广东林下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设施建设
甲方:(全称)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乙方:(全称)
为保证(项目名称)“广东林下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设施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本工程项目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质量保修期
2.1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的规定执行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2.2双方根据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约定质量保修期。
3. 质量保修责任
3.1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甲方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xx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 . 3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应立即实施保修。
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4. 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 其它
5.1 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5.2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甲方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信用记录查询
(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进行查
询;
(2)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截止日当天;
(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
进行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
6.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24690项目编号:GZGK21P105B0334C
所响应采购包:第 包
(供应商名称)年 月 日
响应文件目录
一、报价函
二、首轮报价表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四、政策适用性说明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响应保证金
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 十四、供应商业绩情况表
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
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十八、各类证明材料
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二十一、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二十二、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三、附件
格式一:
报 价 函
致: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为响应你方组织的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广东林下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设施建设项目的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GZGK21P105B0334C],我方愿参与响应。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广东林下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设施建设货物及相关服务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响应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xx如下:
(一)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磋商总价详见《首轮报价表》。
(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启日之后,响应有效期之内撤回响应或成交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则贵方将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磋商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响应。
(六)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用户需求书》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磋商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采购代理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采购代理费,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
(十)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十二)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磋商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四)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代表姓名: ,职 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加盖公章: 日 期:
格式二:
首轮报价表
注: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报价一览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报价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
格式三:
分项报价明细表
注: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明细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明细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明细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
格式四:
政策适用性说明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 号 |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 、注册商标) | 制造商(开 发商) | 制造商企 业类型 | 节能 产品 | 环保标志 产品 | 认证证书 编号 |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 占比(%)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
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格式五:
(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 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供应商名称(盖章):
地 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日 期:
格式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响应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响应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x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有效证件号 码: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广东林下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GZGK21P105B0334C]的响应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地 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日 期:
格式七:
响应保证金
响应文件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
格式八: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九:
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近一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 |||
序号 | 设备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 | 数量及单位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格式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
格式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监狱企业
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十二: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
单位名称(xx): 日 期:
格式十三: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 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本联合体成交,(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部分。
4.如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成交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响应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 (xx) ,乙公司全称: (xx) ,……公司全称: (xx)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格式十四: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响应供应商业绩情况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签订合同时间 | 竣工验收报告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 |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磋商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
格式十五: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序 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性质 | 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 和服务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的具体内容 | 型号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 位置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说明:
1.“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磋商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 “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响应无效。
2.参数性质栏标注“★”、“▲”号条款标志,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3.“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六:
《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 参数性质 | 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 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 是否偏离 |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说明:
1.“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磋商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 “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响应无效。
2.参数性质栏标注“★”、“▲”号条款标志,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3.“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
格式十七: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1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
2 | 月 日— 月 日 | ||
3 | 月 日— 月 日 | ||
4 | 月 日— 月 日 | 质保期 |
格式十八: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各类证明材料
格式十九:
(若采购人支付采购代理费,则无需出具此承诺书)
成交服务费缴纳承诺函
致: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贵公司组织的广东林下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设施建设(项目编号:GZGK21P105B0334C),作出如下承诺:
1、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条款,若提供虚假资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2、我单位若被选为成交供应商,承诺按照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包括组织专家对审查供应商资格、答疑、组织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提供采购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服务,按 支付。
3、如我公司被选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示后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户缴付成交服务费。特此承诺!
供应商法定名称(公章); 供应商法定地址: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格式二十: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序号 | 供应商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 |
1 | |
2 | |
3 |
注:供应商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供应商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响应无效。
格式二十一: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响应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询问函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广东林下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ZGK21P105B0334C )的响应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 (事项一)
(1) (问题或条款内容)
(2)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 (建议)二、 (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日 期: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磋商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质疑函制作说明: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采购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磋商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投诉书制作说明: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
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格式二十二:
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
格式二十三: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响应保函
开具日期: 年 月 日
致: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保函有被拒收的风险)
不可撤销保函第 号
x保函作为 (供应商) (以下简称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编号GZGK21P105B0334C的广东林下经济种质资源区种植辅助设施建设采购项目的磋商邀请提供的响应保证金, (开具银行机构名称) 在此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并承诺,本行或其后继者或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情况的书面通知(贵方不需要说明理由,不需要提供证明),立即无条件地向贵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整[保证金金额]((小写)¥ 元):
1.从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起到响应有效期满前,供应商撤回响应;
2.供应商未能按成交供应商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未能按《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至该响应有效期满后30天内持续有效,除非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如果贵方和供应商同意需延长本保函有效期,只需在到期日前书面通知本行,本保函在任何延长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本保函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其进行解释。
银行/机构名称(打印)(公章):
银行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姓名和职务(打印):姓名 职务
响应保证保险凭证
编号:【】号
(采购人):
鉴于 (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 的(以下简称“本项目”)响应,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响应保证金,且可以响应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响应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响应保证保险凭证:
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
1.成交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即本项目的的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险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险的方式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险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应在本保险凭证有效期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险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险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
四、保险责任的终止
1.保险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险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险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险凭证向你方履行了保险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险凭证项下的保险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
责任免除以保险条款规定为准。 六、本保险凭证适用的保险条款为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险凭证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八、保险凭证的生效
x保险凭证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