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温岭市城北街道南山河石粘E河两 侧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