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000005 证券简称:世纪星源 公告编号:2018-068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017 年 12 月, 公司和恒裕集团签署了《合作经营深圳市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落实“ 深圳车港”在建工程拆迁补偿权益合作事宜框架协议》( 下称《 框架协议》), 该《 框架协议》已经公司董事局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见公司编号为 2017-062、2017 -063、2018-042的公告)。 为落实“ 车港权益置换之政府协议” 条款的履行, 加快结合地铁荔香站 III 象限的接驳和与之相邻地下空间同步建设要求,针对前述《框架协议》项下的交易,公司与项目公司深圳市星源恒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关于地铁荔香站 B 出口通道的相邻地下空间( 即“ 深圳车港” 置换权益面积) 代建协议》( 以下简称《代建协议 》)。 协议约定以公司持有的“ 南山福华厂房” 的土地( 宗地号 T102-0041 ) 地块所附属相关物权的全部权益, 作为公司向深圳市星源恒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证“ 车港项目权益置换”的政府履约义务的担保抵押物。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代建协议》是履行《框架协议》项下的交易,公司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已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签订了《关于“深圳车港”处置有关问题的协议》,政府更改或终止履行协议的不确定性较小,相关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 ▇▇▇、▇▇▇、▇▇▇、▇ ▇、▇▇▇
▇ 0 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