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乙方演出所用灯光、音响、LED 屏及台上所有设备应保证正常运行及使用安全,如发生故障或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设备故障影响演出效果的,乙方承担违约金 1000 元/次。
2024 年榆次区送戏下乡演出合同
甲方:榆次区文化和旅游局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现就区政府安排的送戏下乡活动及演出事项签订如下条款:
一、xx和保证
乙方保证:乙方是履行法律义务的法人,是本合同中有相应资质的合法演出单位。
二、演出任务安排
1、演出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2024 年 10 月 31 日。
2、演出地点:全区 9 个乡镇及使赵社服中心(具体见送戏下乡花名表)
3、演出场次:24 场
三、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审核、管理演出剧目的内容、时间、质量。
2、甲方向乙方支付演出费用,按每场 5948.33 元结算。所有演出结束后分步骤、按演出场次数、凭演出回执单及相关证明办理结账,演出结束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组织演职人员演出阵容及相关设施设备,确保演出质量和演出效果。
2、乙方负责演职人员传染病防控工作,配备相关物资和专职健康管理员。做到有方案、有预案,有台账。
3、乙方应保持演出舞台及化妆间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不得吃零食饮料、抽烟、踩踏座椅、堆放杂物、扰乱剧场秩序等,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不良后果。
4、乙方应全面负责演出期间的全部安全事项,防止发生如拉运、装卸、食宿、火灾、人身安全等方面的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责任。
5、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未按时进行演出或发生其他影响演出的状况,由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并承担违约金 3000 元/次;乙方发生三次上述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6、乙方演出所用灯光、音响、LED 屏及台上所有设备应保证正常运行及使用安全,如发生故障或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设备故障影响演出效果的,乙方承担违约金 1000 元/次。
7、如乙方无法保证按演出时间、剧目顺利进行演出,甲方
可另择团体演出,由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8、乙方保证演出团人数(40 人),保证每场演出的时间 150
分钟,否则承担违约金 1000 元/次。
9、演出经费应用于演职人员劳务费和演出服装、道具、灯光、舞美的更新、购置,保障演出任务和效果,乙方不得挪作他用。由此引发的劳务、劳动纠纷或债权债务关系,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第三人向甲方主张权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除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外,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 5000 元/次。
10、乙方演出结束后登录“送戏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上传演出资料,演出资料包括:1.演出现场舞台照片 1 张(需包含演出单位名称和免费送戏下乡字样的条幅);2.现场观众观演照片 1 张;3.现场演出和观众观演的整体照片 1 张、15-20 秒视
频 2 段(开场、结尾各 1 段);4.演职人员带妆合影 1 张,演职人员花名表一张;5.纸质演出资料和平台上传资料中体现的时间、地点、演出内容、照片、视频等内容要一致。
11、本合同所涉及的招标代理费用及文本制作等相关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应做好甲方安排的所有工作,如演出活动与政府其他大型活动时间冲突,乙方应积极配合变更演出活动时间。
四、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之日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中产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