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编号规则:如 2015ZK1001,第 1-4 位为立项年份;第 5-6 位为专项执行处室代码,ZK 表示法规处,TP、JC 表示科研条件与基础研究处,GK 表示高新处,NK 表示农村处,SK 表示社发处,WK 表示合作处,CK 表示成果处,RS 表示人事处,JJ 表示基金办,DK 表示动管办;第 7 位为计划层次,1 表示重大专项,2 表示重点专项,3、4 表示一般项目,5 表示国家专项;第 8-10 位为项目顺序号。
湖南省科技计划滚动项目拨款合同书
(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执 行 期 限:
项目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承 担 单 位:
单 位 地 址:
参 与 单 位:
推 荐 单 位:
专项执行处室:
填 报 日 期:
编写说明
一、本合同书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计划项目执行和检查、评估、验收的依据。
二、本合同书按 5 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签订,5 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分别为:(1)自然科学基金;(2)科技重大专项;(3)重点研发计划,含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国际与区域合作、成果转化领域相关计划项目,应用基础研究及软科学研究计划;(4)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含各类重点专项如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县市区科技专项、科普专项等;(5)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含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服务平台、科技人才培养项目。
三、项目编号规则:如 2015ZK1001,第 1-4 位为立项年份;第 5-6 位为专项执行处室代码,ZK 表示法规处,TP、JC 表示科研条件与基础研究处,GK 表示xx处,NK 表示农村处,SK 表示社发处,WK 表示合作处,CK 表示成果处,RS 表示人事处,XX 表示基金办,DK 表示动管办;第 7 位为计划层次,1 表示重大专项,2 表示重点专项,3、4 表示一般项目,5 表示国家专项;第 8-10 位为项目顺序号。
四、本合同书内容参照项目申请材料,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晰,外来词语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
五、本合同书表格内容较多的,请自行添加附页。
六、本合同书统一用 A4 纸张打印,复印件用 A4 复印纸,统一于左侧装订成
册。
第一条 根据湘 [ ] 号文件,本项目本年度拨款经费为 万元。 | ||||||
第二条 主要研究人员: |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职务职称 | 专业 | 为本项目工作时间 (月/年) | 在本项目中承担的主要工作 | 工作单位 |
第三条 本年度实施内容和考核指标(主要包括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经济社会效益等指标): |
第四条 各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甲方为湖南省科技厅,乙方为项目承担单位,丙方为项目推荐单位。根据湘 [ ] 号文件,甲方及丙方委托乙方组织实施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编号: ),总投入 万元,其中甲方 万元,丙方 万元,乙方自筹 万元。 2、合同各方均应共同遵守国家、省有关科技计划与经费管理、科技保密的规定,严格遵守并认真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如政府财政投入涉及有偿使用和股权投资,应单独签订并执行相关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直接组织或委托丙方及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查、监督乙方对本合同的履行情况。项目执行期满,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申请验收,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工作。 乙方和项目负责人填报本合同书,以及提供相关材料,应确保内容真实可靠。 |
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为项目实施提供承诺的技术与条件保障,以及财务管理、成果管理、科技档案管理服务等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丙方负责对推荐项目的实施场地、申报资料等进行真实性审核,并监督项目实施、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受委托或协助甲方组织中期评估、绩效评价、结题验收、巡视检查工作,并及时向甲方报告情况。
3、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组织的中期评估、绩效评价和巡视检查,按照湖南省科技报告的相关规定撰写并提交项目中期评估(或年度进展)报告、验收(结题)报告、专题报告。若乙方未能通过中期评估或结题验收,甲方有权撤销项目,追回已拨款项,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使用项目经费应按照合同经费预算约定的支🎧范围执行,保证专款专用,并实行单独核算,严禁弄虚作假、截留和挪用项目经费等违反法律法规及财经纪律的行为。
4、乙方无正当原因未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停拨、追缴省拨经费,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违反经费使用规定或经甲方检查确认计划进度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减拨或停拨后续经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拨付的全部经费。
5、项目负责人因不可抗拒力不能牵头组织项目实施时,乙方应负责提🎧书面申请,经甲方和丙方同意后,确定适宜人选保障项目实施,若无法正常完成项目任务,甲方有权视情形减拨或停拨后续经费,以及终止项目合同。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可以免除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甲、丙方,并在合理的期限内🎧具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证明。
6、合同内容各方不得擅自变更和修改。涉及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项目
组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团队成员、研究内容、绩效指标、经费使用等重大事项变更,需按照有关规定经丙方同意后,报甲方批准。
7、计划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论文、专著、软件、数据库等均应标注“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不做标注的,评估或验收时不予认可。
8、乙方应守法诚信开展相关科研活动,如发生严重不良科研诚信行为,甲方将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甲方有权就乙方及项目负责人的科研诚信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社会公布。
9、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各方有权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在仲裁结果生效之前,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10、项目如涉及多家(包含两家)单位参加,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与有关单位就合作任务和知识产权分配等问题签订有关合同或协议(仅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常规试验、提供社会化科技服务和少量辅助科研工作的情况除外),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有关协议进行审核,若权属约定不明确,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11、有关合同的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有关科技计划与经费管理的规定执
行。
12、本合同由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经甲乙丙三方签订,甲方执两份,乙方(含各子课题承担单位)、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享有
第五条:合同签订单位甲方: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章): (重大专项需项目办签章) 执行处室(盖章): 项目办负责人(签章): 执行处室主要负责人(签章): 项目办经办人(签章): 执行处室经办人(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乙方: 项目负责人(签章): 承担单位(xx):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章):财务负责人(签章): 单位开户银行:账 号: 年 月 日 |
丙方: 推荐单位(xx):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章):经办人(签章): 开户银行:帐 号: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