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高峰镇大井村,包括软件部分和硬件部分。软件部分有:建立柑橘生长数字模型、柑橘大数据分析系统、数字化领导仓驾驶模块、智能水肥一体化管 理系统、柑橘基地农事管理系统,智慧柑橘掌上管理系统、智慧溯源“一树一码”管理系统;硬件部分有:①安装灌溉管网DN90 PE管4600米,DN63 PE管260 0米。②安装末端滴灌软管26000米,滴灌点位18000套及相应控制闸阀。③安装提升泵1套,离心泵1套,砂石过滤器1套,反冲洗过滤器1套,水肥一体机1套。④安...
2022年高峰镇大井村柑橘基地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x项目根据垫江县高峰人民政府《关于高峰镇小微项目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实行公开竞争性发包,项目业主为垫江县高峰镇大井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资金来源于垫江县乡村振兴局垫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的通知》(垫乡振发〔2021〕13号)、县农业农村委智慧农业项目资金和“慈善助力乡村振兴”资金。招标人为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竞争性发包。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高峰镇大井村,包括软件部分和硬件部分。软件部分有:建立柑橘生长数字模型、柑橘大数据分析系统、数字化领导仓驾驶模块、智能水肥一体化管理系统、柑橘基地农事管理系统,智慧柑橘掌上管理系统、智慧溯源“一树一码”管理系统;硬件部分有:①安装灌溉管网DN90 PE管4600米,DN63 PE管2600米。②安装末端滴灌软管26000米,滴灌点位18000套及相应控制闸阀。③安装提升泵1套,离心泵1套,砂石过滤器1套,反冲洗过滤器1套,水肥一体机1套。④安装智慧灌溉管理平台软件系统1套,包含流量统计、系统实时状态展示、闸阀控制等功能,并预留墒情监测、视频监控、虫情监测等数据接入。本工程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
2.3 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xxxxxx)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特定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身份证;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5 本次招标必须有三家以上投标才开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或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
3.7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3.8 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7月25日下午16:00时。
4.2 报名地点:垫江县高峰镇农业服务中心
4.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4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4.5 资料费:人民币1000元/包。交款户名:xxxxxx-xxxxxxx,xx: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xx:0000年高峰镇大井村柑橘基地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中标或不中标的投标人均不退还资料费,未按期缴纳资料费(以银行回单为准)的招标人不接收投标文件。
4.6 开标地点及时间:垫江县高峰镇二会议室,时间:2022年7月26日上午11:00时。
4.7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报名地点领取或咨询本项目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4.8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递交方式:现场现金足额递交。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第二、三名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在第一中标人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后,项目业主通过银行转账或通知现场领取的方式无息退还;其余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
2.第一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第一中标人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特此公告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8日
2022年高峰镇大井村柑橘基地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须知
一、投标者应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参加投标,否则自行负责。
二、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看,由投标人自行查看现场。
三、投标保证金壹万元,由招标委员会在开标时现场验资,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无效;开标结束后,第一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除第二、三名中标候选人在第一中标人合同签订后通过银行转账或通知现场领取的方式无息退还外,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由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补交给项目业主。
四、本工程招标价控制
x次招标总限价为821713元(捌拾万壹仟柒佰壹拾叁元整)。
五、本工程质量要求
5.1 质量要求详见项目清单。
5.2 采购和安装均按项目业主要求进行。
5.3 在整个工程当中,中标单位必须服从招标人质量监督小组的全程质量监督,对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整改到位。
5.4 在整个工程当中,中标单位必须按照镇政府的要求主动向高峰镇人民政府进行报监。
六、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期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垫江县高峰镇大井村。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达到贰年。
(二)售后服务内容
1.投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电话咨询
投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远郊区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人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投标人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八、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九、本工程其他要求
(一)本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保证工程正常进行并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二)本工程涉及的用电、用水、料场等其他任何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投标者注意事项
(一)报名者须提供委托书或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该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文件分“投标函”部分和“资格审查资料”部分,装订好后装入文件袋中密封,在密封后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三)中标公示期为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中标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如果中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和招标设单位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权,并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招标单位将有权决定由第二中标人、第三中标人的顺序确定本工程中标单位。
十一、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本工程由中标人全额垫资承包工程。工程总价款(含税费等所有费用)=验收工程量×中标单价。按“一票两证”要求开据发票,工程总价款不超过投标人报价。
付款方式为:本项目的工程款支付均需要中标施工单位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在工程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项目业主将中标施工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全部无息退还给中标施工单位;本项目所采购的设备在中标人送到项目业主指定的位置并经项目业主和高峰镇政府核查确定后,支付本项目工程中标价的50%;本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一式四份报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在上级补助款到位后,中标人缴纳本项目中标价的3%给项目业主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项目业主将工程中标价剩余部分付给中标施工单位,中标人缴纳的质保金在保修期满(两年)无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给中标施工单位。
十二、评标办法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具体人员以开标时现场确定为准)。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二)评标办法:
2.1 本工程以2022年高峰镇大井村柑橘基地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工程采购、安装等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标,资格审查合格的所有投标人未超出本工程限价的竞争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2.2 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投标人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人。
2.3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如低于本工程限价的85%,则投标人需缴纳低价风险担保金:(最高限价×85%-中标价)×3。低价风险担保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2.4 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同理按上述原则依次确定。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8日
竞 争 报 价 单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2022年高峰镇大井村柑橘基地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招标公告和投标须知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作如下报价(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总价: ( )元(大写: )所有投标报价均含劳动保护费和安全xx施工费(定额费及专项费)等涉及本工程的一切费用(附清单报价表,清单报价合计等于总价)。工期60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及重庆市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竞争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 标 单 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垫江县高峰镇大井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填代表人姓名)在 (填投标单位名称)任 (填职务名称),是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地址:
投标单位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手机 座机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垫江县高峰镇大井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特授权委托 (被授权人姓名)为我单位投标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参加2022年高峰镇大井村柑橘基地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的投标活动。
该委托代理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所签订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事项,本法定代表人予以确认,其文件效力不因今后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再转委托权。
本授权委托书效力在投标活动结束后自动终止。
法定代表人签名:
被授权人签名: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 座机
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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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 |
xx(xx):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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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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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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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 2、保修范围: 3、服务措施: 4、质保期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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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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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提货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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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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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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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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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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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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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