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22 亿元 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 无 发行人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信用等级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xxxxxxxxxx000xxxxx)
000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十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注册金额 |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亿元 |
x期发行金额 | 不超过 22 亿元 |
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 | 无 |
发行人 |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牵头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受托管理人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评级机构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信用评级结果 | 主体信用等级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x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期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x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2,963.79 亿元;本期债券
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6.12 亿元(2019-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
(二)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 166.94 亿元。发行人制定了专门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以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随着被担保人债务偿还,担保余额逐年减少。同时,主要被担保公司为天津市国有企业,发行人出现代偿的可能性较小。若被担保企业生产经营恶化,一旦相关债务违约,发行人将面临被追索甚至诉讼风险,从而对发行人声誉、正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造成影响。
(三)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规模较大,发行人受限资产主要由土地、在建工程、道路收费权等构成。如果发行人无法按时偿还相关借款,将面临相关资产权益转移风险,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活动和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四)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天津城投创展租 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展公司”)在进行融资租赁业务过程中存在金额较大 的诉讼,主要为创展公司与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纠纷案件、创展公司作为第三人加入的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润华物流有 限公司融资租赁纠纷案件。上述诉讼均系创展公司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以及经 营管理过程中正常行使债权人权利产生,均采取了及时有效的财产保全措施。 但案件目前均未审结,审结所需时间较长,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未来若诉 讼结果不利于创展公司,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五)由于发行人所从事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前期资金投入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因此发行人债务总规模较高。2019-2021 年末及2022 年3 月末,
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 5,554.56 亿元、5,630.85 亿元、5,766.97 亿元和 5,896.86
亿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6.81%、65.85%、66.06%和 66.55%。随着天津市城市建设规模的继续扩大,为了保证城市建设投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发行人债务规模预计仍将保持增长,偿债风险也将有所扩大。2019 年至 2021 年,由于公司在建项目较多,多数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进入运营阶段,未能产生足够的经营性现金流流入,导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出和流入存在规模不匹配的现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呈现波动。如果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持续波动,可能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六)发行人主要业务板块均属于基础设施行业,前期资金投入量大,建设周期较长,资金回笼周期相对较长。而发行人的融资能力取决于自身的财务状况、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及资本市场形势等多方面因素。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与国民经济发展之间存在较大的关联性,受国民经济发展周期的影响较大。一般而言,在宏观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行业投资前景和市场需求都将看好;反之,则会出现市场需求萎缩,经营风险增大,投资收益下降。因此,能否正确预测国民经济发展周期的波动,并针对经济发展周期各个阶段的特点相应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和投资行为,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公司的业绩。
(七)发行人受行业相关政策影响较大。发行人在建工程投资金额较大, 虽然项目均已获得发改委等有权部门的批准,但基础设施行业因周期性较长的 特点,易受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波动影响。如遇到宏观政策限制,融资较为困 难,将为发行人带来较大资本支出缺口。同时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普遍建设规模 大、周期长、项目能否按期完成、如期达产都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发行人未 来经营效益和发展存在一定影响。上述情况对公司的风险控制、把握市场的能 力以及经营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公司不能适应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则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未来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
(八)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应收款项合计为 341.09 亿元,其中应收
票据及应收账款为 79.16 亿元,其他应收款为 221.26 亿元,长期应收款为 40.67亿元。发行人承担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存在大量与政府相关的应收款项,这些应收款项的回收主要依赖于财政拨款。总体来看,近年来天津市财政收入呈现了良好的增长态势,这为其支付发行人款项提供了较好的保证,但未
来天津市财政收入的波动可能会对发行人应收款项的回收产生一定影响。
二、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评级情况
联合资信对本期债券的主体评级为 AAA,债项评级为 AAA,在信用评级报告有效期(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一年)内,联合资信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管理状况、外部经营环境及本期债项相关信息。本期债券评级报告中的关注事项如下:
1、公司业务收入相对其资产规模偏小,整体盈利能力一般。截至 2021 年
底,公司资产总额 8,729.79 亿元;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 178.77 亿元,营业收
入相对资产规模偏小;同期,公司总资本收益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0.88%
和 0.76%。
2、公司在建项目投资规模很大,对财政资金和外部融资存在较大需求。截至 2022 年 3 月底,公司主要在建项目尚需投资规模合计 1,031.96 亿元,对财政资金和外部融资存在较大需求。
3、政府回购项目回款执行情况差。公司海河综合开发项目和城市快速路政府回购项目回款执行情况差,联合资信将密切关注上述项目回款情况。
4、存量债务规模大且面临较大的短期偿债压力。截至 2022 年 3 月底,公
司全部债务规模 5,139.81 亿元,存量债务规模大,现金类资产对短期债务的覆
盖倍数为 0.23 倍,公司面临较大的短期偿债压力。
在信用评级报告有效期(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一年)内,联合资信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管理状况、外部经营环境及本期债项相关信息。如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期债项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联合资信将启动本期债券不定期跟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当根据联合资信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联合资信的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二)本期债券设有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1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1 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率的调整方向和幅度不限。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品种一: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一第 1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一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三)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一定波动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 A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受不可控制的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债券持有人亦无法通过保证人或担保物受偿本期债券本息,将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本期发行对象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专业投资者。由于具体上市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范围及交易方式: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公司债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 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面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 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本期债券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按集中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七)遵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发行人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八)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发行人聘任了渤海证券担任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九)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待相关机构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照上交所与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 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 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
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十一)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可以通过自主决策、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认购本期债券。
(十二)本期债券设置了“资信维持承诺”投资者保护条款以及相关救济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机制”相关内容。
目录
第五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108
一、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108
二、发行人其他信用情况 1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18
一、备查文件内容 118
二、备查地点 118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城投集团/天 津城投 | 指 |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天津市国资委 | 指 |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x次债券 | 指 |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x期债券 | 指 |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十二期)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十二期) 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十二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
董事或董事会 | 指 | 公司董事或董事会 |
监事或监事会 | 指 | 公司监事或监事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受托管理人 | 指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津联律师 | 指 | 天津津联律师事务所 |
审计机构 | 指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监管银行 | 指 | x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 |
资信评级机构、联合资信 | 指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公司、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债券持有人 | 指 | 根据债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 期债券的投资者 |
天津市住建委 | 指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配套办 | 指 | 天津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办公室 |
BOT | 指 | “建设-运营-移交”的项目模式 |
TOT | 指 | “移交-运营-移交”的项目模式 |
DBO | 指 | “设计-建设-运营”的项目模式 |
海河公司 | 指 | 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高速公路公司 | 指 |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管网公司 | 指 | 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城投建设公司 | 指 | 天津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轨道交通集团 | 指 |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地铁公司 | 指 |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
市政投资公司 | 指 |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
环境投资公司 | 指 | 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投资公司 | 指 | 天津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金融城公司 | 指 | 天津金融城开发有限公司 |
创业环保公司 | 指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海河教育园公司 | 指 |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新金融公司 | 指 | 天津新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性收费高速公路 | 指 | 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 25 年。国家确定的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 长不得超过 30 年 |
ETC | 指 | 电子收费系统 ElectronicTollCollectionSystem(简称 ETC 系统),是利用车辆自动识别技术完成车辆与收费站之间的无线数据通讯,进行车辆自动识别和有关收费数据的交换,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收费数据的处理,实现不停车自动收费的全电子收费系统。这种收费系统每车收费耗时不到两秒,其收费 通道的通行能力是人工收费通道的 5 到 10 倍 |
建安收入 | 指 | 建筑安装工程收入 |
氧化沟 | 指 | 活性污泥法的一种变形,其生物池是呈封闭的沟渠 型的连续循环曝气池 |
A/O | 指 | 污泥处理技术的一种,指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处理 技术 |
公司章程 | 指 |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
法定假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假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x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部分报表数据显示为 0.00,因单位为亿元四舍五入所致,并非数据错误。
第一节 发行条款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发行人董事会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召开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集团公司拟申请发行公司债券事宜,达成决议如下:同意集团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额度不超过 300 亿元,期限不超过 15 年,采取信用发行(无担保),发行方式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即将到期的公司债券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偿还债务、项目建设等用途。
发行人股东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批复同意发行人公开发行本次债券,出具《天津市国资委关于城投集团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津国资财经[2022]4 号)。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309 号”文件注册通过,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 300 亿元(含 3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十二期)。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发行规模不超过 22 亿元(含 22
亿元)、品种二发行规模不超过 22 亿元(含 22 亿元);本期债券设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本期债券品种一、品种二总计发行规模不超过22 亿元(含22 亿元)。
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 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 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2 年期,附第 1 年末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 2 年期。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1 年
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1 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率的调整方向和幅度不限。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一: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一第 1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一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品种一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 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票面金额:100 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7 月 27 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7 月 27 日;
若投资者第 1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 7 月
27 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7 月 27 日。(如遇
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27 日,若投资者第 1 年
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7 月 27 日。本期债券
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27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券本金。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待相关机构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照上交所与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1.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
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1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1 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率的调整方向和幅度不限。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2.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品种一: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一第 1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一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
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为确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现,发行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发行人承诺将以适当方式提前了解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意愿及回售规模,提前测算并积极筹备回售资金。
(2)发行人承诺将按照规定及约定及时披露回售实施及其提示性公告、回售结果公告、转售结果公告等,确保投资者充分知悉相关安排。
(3)发行人承诺回售登记期原则上不少于 3 个交易日。
(4)回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可能需要变更回售流程的重大事项,发行人承诺及时与投资者、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等积极沟通协调并及时披露变更公告,确保相关变更不会影响投资者的实质权利,且变更后的流程不违反相关规定。
(5)发行人承诺按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及相关约定及时启动债券回售流程,在各流程节点及时提交相关申请,及时划付款项。
(6)如本期债券持有人全部选择回售的,发行人承诺在回售资金划付完毕且转售期届满(如有)后,及时办理未转售债券的注销等手续。
(四)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的日期:2022 年 7 月 22 日。
发行首日:2022 年 7 月 26 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2 年 7 月 26 日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共 2 个交易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x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1309 号文件),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300 亿元,采取分期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22 亿元(含 22 亿元),根据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待回售的公司债券“21 津投 04”和“20 津投 15”本金,以及置换偿还已回售的公司债券“21 津投 02”所使用的自筹资金。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x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22 亿元,根据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券本金,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提 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表 3-1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借款人 | 借款明细 | 回售日期 | 回售金额(亿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 (亿元) |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 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1 津投 02 | 2022-7-26 | 9.35 | 2.8 |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 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1 津投 04 | 2022-8-6 | 9.7 | 9.7 |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 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 津投 15 | 2022-8-10 | 9.5 | 9.5 |
注:
(1)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21 津投 02”回售行权日为 2022 年 6 月 28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21 津投 04”回售行权日为 2022 年 7 月 11 日至 2022 年 7 月 13 日,
“20 津投 15”回售行权日为 2022 年 7 月 13 日至 2022 年 7 月 15 日。
(2)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债券回售资金付款通知书》,“21 津投 02”回售金额为 9.35 亿元,“21 津投 04”回售金额为 9.7 亿元,“20 津投 15”回售金额为 9.5 亿元,该期债券不设置回售撤销期,不设置转售,因此最终回售结果已经确定。
(3)22 津投 14 及 22 津投 15 累计发行规模为 16 亿元,最终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回售的公司债券“19 津投 19”本金 9.5 亿元和“21 津投 02”本金 6.5 亿元,本期债券拟置换偿还“21 津投 02”的自有资金 2.8 亿元,故“21 津投 02”累计偿还规模为 9.3 亿元。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 x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 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经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公司如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用途事项需经董事会授权人员审批通过,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在实施募集资金变更方案之前,公司须根据法律法规与监管机构的要求完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法定程序。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相关信息如下:
专项账户一:
账户名称: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 专项账户二:
账户名称: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专项账户三:
账户名称: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专项账户四:
账户名称: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x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 22 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22 亿元全部计入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4.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22 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券本金;
5.假设公司债券发行在 2022 年 3 月 31 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发行对发行人合并报表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项目 | 2022 年 3 月 31 日 | 本期债券发行后(模拟) | 模拟变动额 |
流动资产(亿元) | 2,381.76 | 2,381.76 | - |
非流动资产(亿元) | 6,478.90 | 6,478.90 | - |
资产合计(亿元) | 8,860.66 | 8,860.66 | - |
流动负债(亿元) | 2,040.37 | 2,018.37 | -22.00 |
非流动负债(亿元) | 3,856.50 | 3,878.50 | +22.00 |
项目 | 2022 年 3 月 31 日 | 本期债券发行后(模拟) | 模拟变动额 |
负债合计(亿元) | 5,896.86 | 5,896.86 | - |
资产负债率 | 66.55% | 66.55% | - |
流动比率 | 1.17 | 1.18 | +0.01 |
本期债券如能成功发行且按上述计划运用募集资金,以 2022 年 3 月 31 日合
并报表口径为基准,发行人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从 34.60%下降至 34.23%,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从 65.40%上升至 65.77%,公司的债务结构将得到优化,同时发行人未来的资产负债水平依然会维持稳定,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发行人通过本期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锁定公司财务成本,避免贷款利率波动风险。
本期债券如能成功发行且按上述计划运用募集资金,以 2022 年 3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将从发行前的 1.17 提高至 1.18,发行人的速动比率将由 0.476 上升至 0.482。发行人的流动比率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的发行将进一步优化发行人的财务结构,增强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同时为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使公司更有能力面对市场的各种挑战,保持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并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1、本期发行公司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2、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用于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
3、发行人不会将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平台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不会用于偿还平台子公司的债务,且不会转借他人。
4、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房地产业务。
5、天津市政府对本期债券不承担任何偿债责任。
6、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直接或间接用于购置土地。
八、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经发行人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
召开董事会 2020 年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人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获得股东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市国资委关于城投集团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津国资财经[2020]46 号)。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1]2472 号”文件注册通过,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 225.96 亿
元(含 225.96 亿元)的公司债券。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均已依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均正常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转借他人的情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ianjin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 Investment (Group) Co., Ltd
法定代表人:xx
x册资本:人民币725.8736亿元实缴资本:人民币725.8736亿元设立日期:2004年7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764316259E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61号城投大厦邮政编码:30004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2-23955002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61号城投大厦信息披露负责人及其职位:xx;x事、总经理信息披露联络人:xx
x系方式:022-23191193
所属行业:综合类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海河综合开发改造、地铁、城际铁路、城市路桥、高速公路、污水处理、供水、供热、垃圾处理、停车场(楼)、地下管网、公 园绿地等城市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对房地产业、金融业进行投资及管理服务;政府授权的土地整理、区域开发;历史风貌建筑
的保护性建设、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类工程项目管理;投资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建设开发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基础设施租赁以及公用设 施项目开发经营;经政府授权进行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建设投资咨询(以上经 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 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历史沿革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贯彻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关于组建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
(津党[2004]17 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津政函[2004]180 号),由天津市人民政府于 2004 年 7
月 23 日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其中天津市国资委代表天津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成立之初,天津市住建委(原市建委)受天津市国资委委托,负责对公司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公司成立之后,根据上述津党[2004]17 号文件、天津市国资委《关于天津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授权经营问题的批复》(津国资 产权[2005]57 号)和天津市住建委(原市建委)《关于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和资产划转的通知》(建经[2004]1285 号),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 限公司、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4 年下半年陆续划归公司经营管理。根据天津市国资委《关于将天津市建设投资公司无偿划入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 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调增授权经营国有资产数额的批复》(津国资产权 [2006]98 号)和天津市住建委(原市建委)《关于天津市建设投资公司与天津 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重组整合的通知》(建经[2006]325 号),天津市建设投资公司自 2006 年划归公司;根据天津市国资委《关于无偿
划转天津市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发展公司和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产权有关问题的批复》(津国资产权[2007]120 号)和中共天津市委规划建设工作委员会、天津市住建委(原市建委)《关于原天津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市政工程局)资产划转及对天津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市政工程局) 的注销通知》( 建经 [2007]1167 号),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和天津市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发展公司
(现更名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自 2007 年划归公司。
经公司 2008 年 12 月 30 日董事会决议并经天津市国资委以《关于同意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批复》(津国资产权 [2009]12 号)、天津市住建委(原市建委)《关于同意天津城投集团调增注册资本金的函》(建经[2009]116 号)文件批准:同意公司将相关资本公积转增为资本金,至此公司注册资本金由 161 亿元增加为 677 亿元。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2009 年6 月9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五洲松德验字[2009]0119 号)表明:截至 2009 年 6 月 8 日止,发行人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77 亿元,
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677 亿元。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 2012 年 1 月 12 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实施方案》规定,“将目前委托市建设交通委监管的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国有资产纳入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目前,公司由天津市国资委直接监管。
2016 年 11 月 7 日,经天津市国资委以《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调整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津国资法规[2016]34 号)文件批准:同意发行人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对房地产业、金融业进行投资及管理服务”和“股权投资”;同意发行人根据上述经营范围调整和注册资本增加的实际情况以及将党建工作纳入章程的要求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必要修改,具体修改内容以《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16 年修订)》为准。在工商局变更营业执照后,发行人的经营范围是:以自有资金对海河综合开发改造、地铁、城际铁路、城市路桥、高速公路、污水处理、供水、供热、垃圾处理、停
车场(楼)、地下管网、公园绿地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对房地产业、金融业进行投资及管理服务;政府授权的土地 整理、区域开发;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性建设、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 公用类工程项目管理;投资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市场建设开发服务;自有房 屋租赁;基础设施租赁以及公用设施项目开发经营;经政府授权进行基础设施 特许经营;建设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涉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限期 限内经营,国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018 年 12 月 5 日,经天津市国资委以《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天津城市基础设 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津国资法规 [2018]43 号)文件批准:同意发行人对《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章程》第一条、第五条、第十三条、第五十三条进行修改,增加第一章“党 委”作为第五章并删除原第八章,在原第五章第二节中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四条,同时对有关章节和条款序号作相应调整,具体修改内容以《天津城市基础设施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为准。
2019 年 11 月 13 日,经天津市国资委以《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津国资法规[2019]32 号)文件批准同意发行人修改注册资本为 705.8736 亿元,至此发行人注册资本金由
702.0269 亿元增加至 705.8736 亿元。增资后,天津市国资委持股比例仍为 100%。
2021 年 4 月 23 日,经天津市国资委文件批准:同意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
发行人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 705.8736 亿元增加至 725.8736 亿元。增资后,天津市国资委持股比例仍为 100%。
(二)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经公司 2008 年 12 月 30 日董事会决议并经天津市国资委以《关于同意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批复》(津国资产权 [2009]12 号)、天津市住建委(原市建委)《关于同意天津城投集团调增注册资本金的函》(建经[2009]116 号)文件批准:同意公司将相关资本公积转增为资本金,至此公司注册资本金由 161 亿元增加为 677 亿元。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2009 年6 月9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五洲松德验字[2009]0119 号)
表明:截至 2009 年 6 月 8 日止,发行人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77 亿元,
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677 亿元。
2014 年 6 月,根据天津市国资委《关于将所持部分权益划入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国资企改[2014]189 号),天津城投集团以所持有的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100%、京津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5.25%股权对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天津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成为轨道交通集团全资子公司,同时市国资委将所持有的轨道交通集团 121.36 亿元权益无偿划入天津城投集团,
天津城投集团成为轨道交通集团第一大股东,持有其 809.85 亿元权益。
2016 年 11 月 7 日,经天津市国资委以《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调整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津国资法规[2016]34 号)文件批准,同意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 112,110 万元,至此发行人注册资本金由 677 亿元增加至 688.211 亿元。
2018 年 12 月 5 日,经天津市国资委以《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津国资法规 [2018]43 号)文件批准,同意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 138,159 万元,至此发行人注
册资本金由 688.211 亿元增加至 702.0269 亿元。
2019 年 11 月 13 日,经天津市国资委以《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津国资法规[2019]32 号)文件批准同意发行人修改注册资本为 705.8736 亿元,至此发行人注册资本金由
702.0269 亿元增加至 705.8736 亿元。增资后,天津市国资委持股比例仍为 100%。
2021 年 4 月 23 日,经天津市国资委文件批准:同意发行人增加注册资本,
发行人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 705.8736 亿元增加至 725.8736 亿元。增资后,天津市国资委持股比例仍为 100%。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系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企业,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出资比例占公司实收资本的 100.00%。天津市国资委持有发行人股份无抵、质押历史记录。
图 3-1 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最近三年及一期内,天津市国资委持有发行人全部股权,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影响发行人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重要权益投资,如下表所示:
表 3-1 发行人主要权益投资情况
单位: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1 | 天津金融城开发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100.00 |
2 | 天津金融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 |
3 |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2,769,518,210.00 | 100.00 |
4 | 天津市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 206,950,853.24 | 100.00 |
5 | 天津天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544,000,000.00 | 83.09 |
6 | 天津津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 220,000,000.00 | 51.00 |
7 | 天津宁河乡村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50.00 |
8 | 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4,313,000,000.00 | 100.00 |
9 | 天津通恒通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 |
10 | 天津通盛市政园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100.00 |
11 | 天津市凯德恒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79,300,000.00 | 100.00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12 |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40,761,350,000.00 | 86.34 |
13 | 天津先达大酒店有限公司 | 48,450,000.00 | 86.34 |
14 | 天津市地方铁路修建有限责任公司 | 9,814,000.00 | 86.34 |
15 | 天津铁路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250,000,000.00 | 86.34 |
16 | 天津先达滨海建筑有限公司 | 15,658,640.25 | 86.34 |
17 |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 7,186,434,027.87 | 81.95 |
18 | 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2,812,725,000.00 | 86.34 |
19 | 天津轨道交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0 | 86.34 |
20 |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638,046,200.00 | 86.34 |
(9300 万美元) | |||
21 | 天津城轨职业培训中心 | 500,000.00 | 86.34 |
22 |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0 | 60.44 |
23 | 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 200,000.00 | 86.34 |
24 |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86.34 |
25 | 天津津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86.34 |
26 | 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86.34 |
27 | 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2,060,000,000.00 | 100.00 |
28 | 天津市海河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00,000,000.00 | 100.00 |
29 | 天津xx宏业有限公司 | 140,000,000.00 | 100.00 |
30 | 天津市海河耀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100.00 |
31 | 天津市汇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51.00 |
32 | 天津市海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51.00 |
33 | 天津市海河安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51.00 |
34 | 天津市海河领亿置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51.00 |
35 | 天津市海河逸城置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51.00 |
36 | 天津市海河创意置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51.00 |
37 | 天津市海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51.00 |
38 | 天津市海河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 |
39 | 天津市海河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90.00 |
40 | 天津市海晟投资有限公司 | 286,008,500.00 | 100.00 |
41 | 天津滨海星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0 | 51.00 |
42 | 天津市海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100.00 |
43 | 天津市海河风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397,000,000.00 | 100.00 |
44 | 天津城投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100.00 |
45 | 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 |
46 | 天津市环投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100.00 |
47 | 天津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4,019,072,957.24 | 100.00 |
48 | 天津市建津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100.00 |
49 | 天津市津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0 | 80.00 |
50 |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 1,820,000,000.00 | 100.00 |
51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427,228,430.00 | 50.14 |
52 | 天津xxx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1.00 |
53 | 天津乐城置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0 | 51.00 |
54 |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3,000,000.00 | 100.00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55 | 万宁凯德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51.00 |
56 | 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52.63 |
57 | 天津城投置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8,880,660,200.00 | 51.00 |
58 | 天津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51.00 |
59 | 天津瑞鼎置业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51.00 |
60 | 天津富苑置业有限公司 | 1,706,024,951.75 | 51.00 |
61 | 天津富昌置业有限公司 | 330,000,000.00 | 51.00 |
62 | 天津富远置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1.00 |
63 | 天津市地下铁道运营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86.34 |
64 |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81.94 |
65 | 天津地铁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 700,000,000.00 | 86.34 |
66 | 天津市海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81.94 |
67 | 天津市地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56.00 |
68 | 天津铁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86.34 |
69 | 天津市先达房地产开发公司 | 10,500,000.00 | 86.34 |
70 | 轨道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5 万美元 | 86.34 |
71 | 轨道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5 万美元 | 86.34 |
72 | 广运设备有限公司 | 1 万港币 | 86.34 |
4999 万美元 | |||
73 | 天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0 | 50.00 |
74 | 天津金岸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50.00 |
75 | 天津城投创展租赁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0 | 80.00 |
76 | 天津正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100.00 |
77 | 天津市津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3,770,000.00 | 100.00 |
78 | 天津潮白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996,782,626.00 | 100.00 |
79 | 天津君诚产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1,010,000,000.00 | 99.80 |
80 | 天津天房丽山置业有限公司 | 250,000,000.00 | 100.00 |
81 | 天津城产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100.00 |
82 | 天津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00 | 100.00 |
83 | 天津生态城环投有限公司 | 78,470,200 | 50.00 |
84 | 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100.00 |
85 | 天津金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800,000,000 | 100.00 |
86 | 天津城投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 |
87 | 天津公路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87,054,633.59 | 85.00 |
88 | 天津市恒力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85.00 |
89 | 天津市银帆公路测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85.00 |
90 | 天津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81.94 |
注:发行人对天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宁河乡村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天津生态城环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50%,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是在各项决策中占据主导 地位。因此,发行人持有股比例虽未超过 50%,但能够通过长期积累的影响力和对相关人 员的安排,对其经营管理施加决定性影响,因此发行人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天津金岸生态 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天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并纳入发行 人合并范围。
(二)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主要的一级子公司合计 14 家,并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市政投资公司持有上市公司创业环保公司 50.14%的股份。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 2003 年 9 月 1 日,法定代表人xxx,x册地址天津市河北区
光复道街海河东路 60 号,注册资本 20.60 亿元。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对城市基础设施、环保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及管理;城市建设项目咨询;市政道路、桥梁、地下管网及其土木工程建筑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工程准备;房屋租赁(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截至 2021 年末,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333.16 亿元,
负债 985.88 亿元,所有者权益 347.28 亿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17.31 亿元,
净利润 0.33 亿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324.94
亿元,负债 977.52 亿元,所有者权益 347.42 亿元。2022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2.07 亿元,净利润 0.02 亿元。
2、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6 月 11 日,法定代表人xxx,注册地址天津市新产
业园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 7 号,注册资本 43.13 亿元。经营范围包括:道路、 桥梁、管网配套、二级河道治理、公交场站和停车楼等市政公路基础设施投资 与建设及相关特许经营项目的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 房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 类租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花 卉种植(除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农副产品销售;树木种植经营;城市绿化管理;日用百货销售;对加油站、加气站、通信管道安装进行投资; 通讯管道安装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设 工程施工;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网络设备销售;建设工程设计;工程
造价咨询业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照明器具销售;公路管理与养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末,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551.61
亿元,负债 171.24 亿元,所有者权益 380.37 亿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1.79 亿
元,净利润 0.21 亿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553.98 亿元,负债 172.30 亿元,所有者权益 381.68 亿元。2022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0.08 亿元,净利润-0.05 亿元。
3、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1992 年 6 月 6 日,法定代表人xxx,注册地址天津市西青
区才智道 36 号,注册资本 407.61 亿元。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组织和管理城市轨 道交通、铁路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修养管、资源开发;城市基础设施 投资;有价证券与股权投资;铁路装卸服务、铁路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 工程承包与施工、工程代建与管理、技术咨询与服务;商品房销售;自持物业、场地经营、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建筑材料生产与销售;会展、会议服务;广 告发布、设计与代理;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酒店管理;五金交电;日 用百货;工艺品批发兼零售(以上范围内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末,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3,436.41 亿元,负债
1,879.48 亿元,所有者权益 1,556.93 亿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19.03 亿元,净
利润 6.42 亿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3,484.91 亿元,
负债 1,927.27 亿元,所有者权益 1,557.65 亿元。2022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2.47
亿元,净利润 0.71 亿元。
4、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9 月 6 日,法定代表人唐福生,注册地址天津市南开
区资阳路 28 号,注册资本 1.00 亿元。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对城市基础设
施及其配套公用设施项目、城市公园及其xx区域综合开发项目、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处理项目、养老机构项目进行投资、咨询、策划及运营;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绿地、公园、园林景观项目的设计、咨询、建设、管理、养护、经营以及项目用地的整理与开发;绿地、公园项目配套设施的设计、管理、经营;招标代理;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处理技术的开发、咨询和服务;建筑废渣、建材产品的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和处置;建筑废渣、建材产品的生产。(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末,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90.28 亿元,负债
117.49 亿元,所有者权益 72.79 亿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2.35 亿元,净利润
0.1 亿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201.18 亿元,
负债 128.42 亿元,所有者权益 72.76 亿元。2022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0.35 亿元,净利润-0.02 亿元。
5、天津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6 月,法定代表人xxx,x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
京路 61 号,注册资本 40.19 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利用自有资金对城市市政及公用基础设施有偿使用的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及管理咨询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土地整理开发;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及租赁;工程代建及工程承包(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截至 2021 年末,天津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433.34 亿元,负债
303.53 亿元,所有者权益 129.81 亿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3.03 亿元,净利润
0.7 亿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天津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439.49 亿元,负债
309.53 亿元,所有者权益 129.96 亿元。2022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0.65 亿元,净利润 0.16 亿元。
6、天津金融城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3 月 28 日,法定代表人xx,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 小白楼街道解放北路与赤峰道交口津湾广场 6 号楼 E 门五层;生产经营地:天 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解放北路与赤峰道交口津湾广场 6 号楼 E 门五层,注册 资本 5.00 亿元。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 设活动;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小食杂;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土地使 用权租赁;住房租赁;柜台、摊位出租;停车场服务;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 台、报刊出版单位);房地产经纪;酒店管理;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 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餐饮管理;机械设备研发;土地储备管理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末,天津金融城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42.78 亿元,负债 53.43亿元,所有者权益-10.65 亿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0.86 亿元,净利润-2.06 亿元,主要是由于租金收入无法覆盖公司财务费用所致。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天津金融城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42.49 亿元,负债
53.68 亿元,所有者权益-11.19 亿元。2022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0.17 亿元,净利润-0.54 亿元,主要是由于租金收入无法覆盖公司财务费用所致。
7、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1994 年,法定代表人xx,注册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
路 5 号,注册资本 27.70 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公路工程建设开发、咨询及国家政策允许经营自身开发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高速公路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沿线项目开发;建筑材料批发兼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末,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756.03 亿元,负债
1,150.46 亿元,所有者权益 605.57 亿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53.96 亿元,净利
润 1.93 亿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761.02 亿元,
负债 1,155.72 亿元,所有者权益 605.3 亿元。2022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8.73 亿元,净利润-1.63 亿元。
8、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1998 年,法定代表人xxx,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
45 号,注册资本 18.20 亿元。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对商业、服务业、房地产业、城市基础设施、公路设施及配套设施进行投资、经营及管理;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末,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436.51 亿元,负债 296.45
亿元,所有者权益 140.06 亿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58.00 亿元,净利润 7.28
亿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434.39 亿元,负债
316.17 亿元,所有者权益 118.22 亿元。2022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12.11 亿元,净利润 1.39 亿元。
9、天津市津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09 年,法定代表人xxx,注册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风屏公寓 1-1-205-207,注册资本 20.00 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对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配套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土地整理、综合开发;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截至 2021 年末,天津市津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96.38 亿元,负债
188.38 亿元,所有者权益8.00 亿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0 亿元,净利润0 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天津市津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96.88 亿元,
负债 188.88 亿元,所有者权益 8 亿元。2022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
利润 0 亿元。
10、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6 月 8 日,法定代表人xxx,注册地址天津市南开
区卫津南路 76 号创业环保大厦 12 层,注册资本 14.27 亿元。经营范围包括:污 水与自来水以及其他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设计、管理、经营、技术咨询、配套服务;市政基础设施的设计、建设、管理、施工和经营管理;天津市中环 线东南半环城市道路特许经营、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环保科技及环保产品设 备的开发经营;自有房屋出租等。
截至 2021 年末,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210.65 亿元,负
债 129.61 亿元,所有者权益 81.04 亿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45.36 亿元,净利
润 7.19 亿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210.90 亿元,
负债 127.82 亿元,所有者权益 83.08 亿元。2022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10.72 亿
元,净利润 2.02 亿元。
11、天津城投创展租赁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法定代表人xxx,注册地址xxxxx
xx(xxxxx)xxxxxxxxxxx 0 x 000 x,注册资本 10 亿元。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末,天津城投创展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43.49 亿元,负债
32.81 亿元,所有者权益 10.68 亿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1.70 亿元,净利润
0.44 亿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天津城投创展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45.03 亿元,负
债 34.23 亿元,所有者权益 10.8 亿元。2022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0.60 亿元,
净利润 0.11 亿元。
12、天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 月 15 日,法定代表人xxx,注册地址xxxxx
xxxxxxxxxxxx 00 xx,注册资本 20 亿元。经营范围包括:以自 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 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 支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娱乐性展览;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酒店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游乐园服务;城市公园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专业设 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平面设计;图文设计制作;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柜台、摊 位出租;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人 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礼仪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体育中介代理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石方工程施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日用百货销售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末,天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58.57 亿元,
负债 126.06 亿元,所有者权益 32.51 亿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1.31 亿元,净
利润 0.09 亿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天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62.18
亿元,负债 129.68 亿元,所有者权益 32.50 亿元。2022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0.27 亿元,净利润-0.01 亿元。
发行人的下属轨道交通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并由其直接监管,城投集团依法履行控股股东职责。发行人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其他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力,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的资金收支、人员任免、业务经营管控等情况。
(三)发行人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重要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表 3-2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重要参股公司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1 | 国家会展中心(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 储士家 | 400,000.00 | 40.00% |
2 | 天津天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xxx | 8,800.00 | 45.00% |
3 | 天津新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xxx | 253,910.00 | 40.00% |
4 | 天津天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xxx | 9,883.11 | 45.00% |
5 | 天津津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xxx | 26,520.00 | 40.00% |
6 | 天津南环铁路有限公司 | xx | 548,000.00 | 42.30% |
7 | 天津新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xxx | 710,000.00 | 16.48% |
8 | 天津万城置业有限公司 | xx | 10,000.00 | 10.20% |
9 | 天津津湾房产建设有限公司 | xxx | 244,250.00 | 25.00% |
10 | 天津仁恒海河开发有限公司 | xxx | 0,000.00 | 10.20% |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一)发行人的治理结构
1、发行人的治理结构
发行人依据《公司法》及天津市国资委有关文件要求,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根据《公司章程》,发行人设立了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在内的法人治理结构,近三年及一期相关机构运行良好。
(1)董事会
董事会由 9 人组成。董事会对天津市国资委负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a.制订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
b.制定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决定公司投资方案;
c.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定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d.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e.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f.制订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g.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h.制订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i.制订公司国有资产转让、部分子企业国有产权变动方案; j.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k.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的设立和撤销;
l.根据授权,决定公司内部有关重大改革重组事项,或者对有关事项作出决议;
m.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聘任、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解聘董事会秘书,按照有关规定,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等事项;
n.制订公司的重大收入分配方案,包括公司工资总额预算与清算方案等
(市国资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批准公司职工收入分配方案、公司年金方案;
o.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法律合规管理体系,指导、检查和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议公司内部审计报告,决定公司内部设计机构的负责人,建立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的机制,董事会依法批准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决定聘用和解聘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决定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上限,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法律合规管理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
p.建立对经营层的授权管理制度,听取总经理工作报告,检查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及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对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问责机制;
q.批准发行公司债券以外的其他融资方案;
r.批准 500 万元以上资产处置方案、300 万元以上资产核销事项;
s.制订预算内 500 万元以上及预算外对外捐赠或者赞助方案;
t.制订公司资产抵押、质押、保证等对外担保方案,批准公司对内担保方案; u.制定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v.决定公司行使所投资企业的股东权利所涉及的事项;
w.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规定和市国资委授权行使的其他职权。
(2)监事会
市国资委依法向发行人派驻监事会,由 6 名监事组成,其中设监事会主席 1
名,职工监事 2 名。
监事会履行下列职责:
a.检查企业财务、资产运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
b.检查企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行为,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c. 法律法规和市国资委赋予的其他职责。
2、发行人组织机构设置
发行人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设立了符合公 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机构;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 设置部门和岗位,科学划分职责和权限,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
图 3-2 公司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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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集团总部设战略规划部(董事会办公室、外派董(监)事中心)、资产(投资)管理部、财务中心、重大项目管理部(土地管理专项办公室)、合规管理部(审计部、法务部)、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人力资源部)、科技信息化部、安全质量部(安委办)、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信访办)、党群工作部(党委宣传部、人民武装部、集团工会)、集团本部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11 个职能部门。
依据发行人《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部门设置及职责划分》规定,发行人内各个部门职责如下:
(1)战略规划部(董事会办公室、外派董(监)事中心)
负责集团总体发展战略的制定、实施和管理,审批二级公司战略规划和监 督执行,制定与战略规划相挂钩的考核指标和年度经营计划并监督评价,承担 与战略发展相适应的管控体系建设及深化改革工作;承担董事会办公室职责, 负责集团公司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各级公司治理工作,承担外派董(监)事服务和管理工作等。
(2)资产(投资)管理部
负责构建集团资产管理和投资管理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制定年度资产盘活计划和经营性投资计划并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重大资产处置和投资项目,制定资产经营、运营管理和投资管理的考核指标并开展监督评价,承担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等工作。
(3)财务中心
负责集团全面预算管理,财务制度管理和财务人员队伍建设,会计核算与税务管理,资金管理,融资管理与债务风险防控,财务信息化建设,经济运行分析和监测,统计管理,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维护等。
(4)重大项目管理部(土地管理专项办公室)
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立项与投资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统计及跟踪执行,重大工程建设管理及监督评价,工程结算、移交及问题处理,重大项目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等;负责集团土地整理管理与盘活体系建设,推动指导与考核评估直属公司土地整理与盘活工作,以及与政府部门对接统筹协调涉及土地整理事项等。
(5)合规管理部(审计部、法务部)
负责集团内控与合规管理体系与制度建设,指导监督和协调二级公司内审,对集团总部和各级公司组织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配合外审,跟踪检查审计整改 落实工作;负责法律合规审查、合同管理与纠纷处理,以及专业机构选聘指导、监督及综合评价等。
(6)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人力资源部)
负责集团党建工作、组织和干部人才工作、统一战线工作;集团人力资源规划与实施,工资总额与薪酬福利管理,人员招聘、培训、调配以及集团总部部门考核等工作。
(7)科技信息化部
负责集团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研发投入与研发项目管理,开展科研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xx技术企业申报和R&D 统计评价,技术规范与标准化管
理,以及集团信息化与数字化建设等。
(8)安全质量部(安委办)
负责集团安全、环境与健康体系(EHS)建设,集团安全生产、运营安全、xx施工、市容保障及节能减排等监督管理,集团质量管理工作,集团应急体 系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以及集团内保工作等。
(9)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信访办)
负责集团党委和行政重点工作部署、重要决策的督办督查,办文办会和综合协调;机要保密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综治维稳、信访、提案处理;以及后勤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10)党群工作部(党委宣传部、人民武装部、集团工会)
负责集团思想宣传与企业文化建设,舆情监测公关和社会责任建设;工会、共青团、人民武装等工作;以及集团本部党务管理工作。
(11)集团本部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室与本部纪委合署办公,统筹负责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日常工作、党委日常监督工作、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络工作以及集团本部纪律检查工作。
3.相关机构报告期内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机构及各组织机构均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相应议事规则和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工作程序独立、有效地运行,未发现违法、违规的情况发生。
(二)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为了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保证各项经营活动规范运行,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在财务与资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投资经营与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方面建立了一整套较详细的管理制度体系,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实施,保证了发行人业务的发展、
业绩的稳步增长。
1、资产管理制度
作为国有资产的授权经营者,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公司制定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主要包括《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产权管理实施细则》等。在资产运营上,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全面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助于规范公司的资产监管机制和资产运营机制,有效地组织和协调生产经营活动。
2、财务管理制度
发行人根据国家会计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体系,主要为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从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投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对公司财务进行规范,促进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司经营和财务管理行为,合理利用资源。同时也对发行人的资产经营、投资、项目管理进行核算、分析、监督和考核,从而有效利用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天津城投集团投资管理办法》等专项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决策机制、部门分工、相互监督的机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对外投资控制体系。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有助于加强投资计划管理,管好、用好公司投资,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健全公司现代化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各级投资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管理水平。
4、融资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融资管理办法》、《天津城投集团子公司公开发行债券操作指引》等相关制度,发行人融资管理事务由财务中心负责归口管理,主要负责公司资金筹措和管理。发行人根据集团年度整体资金计划及集团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确定融资计划,根据项目投资计划及资金需求对融资计划做修正。集团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调整年度
直接融资计划,使资金与项目投资实现对接。
5、项目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项目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合 同管理办法》、《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发行人基础设施投资项目中,快速路等部分配套项目实行代建制,其余项 目由各相应子公司自行投资建设管理。目前,发行人制定了投资计划管理、在 建工程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程质量管理等一系列项目管理制度,形成了较 为完善的项目管理控制体系。
6、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主要包括《城投集团劳动用工及员工岗位调整工作规定》、《天津城投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办法》、《天津城投集团公司员工绩效管理办法》、《天津城投集团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城投集团公司专业序列人员职业发展管理办法》、《天津城投集团招聘管理办法》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具备较为完善的岗位分工体系、薪酬管理、绩效考评、人才引进和储备计划以及员工培训和开发体系,能够为员工能力的发挥提供必要的支持,从而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和良好的工作氛围,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促进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
7、对下属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保证公司投资的安全、完整,确保企业合 并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制定了《城投集团长期投资企业管理细则》。公司依 据公司章程约定,委派和推荐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向参股 企业派驻股权代表,按照法定程序进入拥有产权(股权及权益)公司的权力机 构,按规定行使选择经营管理者等出资者权利,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外 派董事或监事,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公司建立了子公 司业务授权审批制度,在子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子公司的业务范围和审批权限。
8、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天津城投集团担保事项管理办法》等专项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决策机制、部门分工、相互监督的机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对外担保控制体系。发行人对外担保管理比较规范,已建立起法人治理结构和系统的经营管理制度,符合天津市国资委及有关文件的要求。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体系有助于建立健全公司的担保制度,规范公司对外的担保决策流程,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9、预算管理
发行人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对公司预算进行专项管理。公司财务预算实行 “集团统一领导、企业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由发行人董事会对年度预算进行审议决策后,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进行批准,由预算编制领导小组进行归口管理。发行人预算主要内容包括经营业务预算、投资预算、基本建设预算、筹资预算、财务预算以及对应分解的预算等。
10、信息披露制度
为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就信息披露的范围和披露标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与投资者、中介服务机构、媒体等的信息沟通与制度;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责任追究机制以及对违规人员的处理措施等问题进行了规定。
11、关联交易管理
发行人明确了关联方的范围以及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划分了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商业原则,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关联交易的价格应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协议价格。交易双方应根据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12、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为应对突发事件对公司整体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建立了应急体系,并不断进行健全完善。公司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以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给公司造成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公司建立了应急预案的组织指挥体系,并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职责。建立了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预防机制,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预防、紧急信息报送做出了规定。突发风险事件应急响应过程中,公司加强与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及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沟通、联系,与主承销商及交易商协会形成处置合力,防止因债务融资工具突发风险事件引发社会不稳定事件。突发事件结束后,应尽快消除突发风险事件的影响,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必要时,可保留部分应急机构负责善后工作。
13、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发行人根据《市管企业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程序办法》,制定了《城投集团 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风险预警体系,分级负责,重点督导,对全集 团债务风险防控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加强对债务风险的监控, 妥善处置风险事件。集团债务风险防控领导小组为集团债务风险应急组织机构,负责应急风险的组织推动工作,财务中心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集团相关 部门和直属各子公司提出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措施方案,并按照应急处置机制组 织、协调和落实风险应对工作。
14、资金集中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天津城投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按照实施集团化的资金集中管理和统筹调剂,做好融资与用款衔接,有效降低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要求,通过对资金集中管理,增强集团对资金预测和掌控能力,发挥和提高资金规模效益和使用效率。以精细制定计划、统筹安排收支、两级归集下拨、合理盘活沉淀资金、集团监控执行为具体管理方式。资金管理平台监控实现全覆盖,实现自动归集、下拨资金功能,提高资金集中管理效率。
15、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天津城投集团公司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有效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制定了资金审批权限、大额资金事项审批流程、大额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及现金使用管理方式,资金支付的审批先由业务部门履行事项审批流程,再履行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涉及大额资金的支付,由业务部门履行事项审批流程后,需履行大额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再履行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发行人制定了《天津城投集团银行账户管理细则》和《天津城投集团公司网上银行管理细则》,以银行账户和网上银行管理为根本,深入规范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和资金存放及网上银行开通、撤销和使用等工作。总体看,发行人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财务内控制度规范,有利于保证公司内各部门、各子公司的高质量运转,为发行人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运行状况良好。发行人将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的运作。
16、短期资金应急调度预案
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公司整体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尽可能提高负债稳定性和 资产流动性,健全融资风险防范机制,确定合理的融资结构和资金配比,依法 筹集资金,规避融资风险。在资金出现短期缺口时采取加大集团资金统筹力度、合理使用集团资金池资金、提前收回各类应收款项、启动未使用授信敞口等有 效措施,以确保短期资金调度到位,解决临时性的流动性需求。公司重视资金 计划及流动性管理,合理布局、科学使用各种融资渠道提前预备足额资金。
总体看,发行人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财务内控制度规范,有利于保证公司内各部门、各子公司的高质量运转,为发行人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运行状况良好。发行人将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的运作。
(三)发行人的独立性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发行人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方面拥有充分的独立性。
1、资产方面:依据发行人《公司章程》,发行人为国有独资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发行人经天津市国资委授权经营国有资产,享
有资产收益、投资决策、人事用工、企业组织构建等权利,同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义务。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管理业务相互独立,可以有效降低多类型项目的运作风险。天津市国资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的国有资产实行监督。
2、人员方面:根据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发行人拥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公司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设立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独立履行人事职责。
3、机构方面:发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决策、监督及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了职权范围,发行人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构建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建立起了完善健全的组织结构,独立运行,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4、财务方面: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发行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机构和账册、制度,依法 独立纳税,发行人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独立对外签订合同。
5、业务方面: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运营和管理。近年来,天津市政府将一批城市基础设施相关资产划归公司,使公司目前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拥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具备独立自主地开展业务和面向市场的能力。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3-3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学历 | 出生日期 | 任职期限 |
1 | xx | x事长 | 研究生 | 1968 年 | 2022 年至今 |
2 | 张锐钢 | 副董事长 | 研究生 | 1963 年 | 2018 年至今 |
3 | xx | x事、总经理、 信息披露负责人 | 研究生 | 1971 年 | 2021 年至今 |
4 | xxx | 董事 | 研究生 | 1976 年 | 2022 年至今 |
5 | xx | 董事 | 研究生 | 1967 年 | 2020 年至今 |
6 | xxx | 董事 | 研究生 | 1969 年 | 2020 年至今 |
7 | xx | x事 | 研究生 | 1973 年 | 2020 年至今 |
8 | xxx | 董事 | 研究生 | 1978 年 | 2018 年至今 |
9 | 傅利平 | 董事 | 研究生 | 1963 年 | 2021 年至今 |
10 | xx | x总经理 | 大学 | 1969 年 | 2018 年至今 |
11 | 汲广林 | 副总经理 | 研究生 | 1974 年 | 2021 年至今 |
12 | xx | x总经理 | 研究生 | 1974 年 | 2016 年至今 |
13 | xxx | 副总经理 | 大学 | 1980 年 | 2021 年至今 |
14 | xxx | 总会计师 | 大学 | 1967 年 | 2021 年至今 |
15 | xxx | 监事 | 大学 | 1971 年 | 2015 年至今 |
16 | xx | x事 | 大学 | 1978 年 | 2015 年至今 |
注: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津国资xxx [2020]31 号”文件通知,市国资委决定xx、xxx、xxxx司外部董事,免去xxx、崔国清、郑x公司董事职务。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一名,为xxxxx。x职工董事xxx同志不再担任职工董事职务。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董事会决定聘任xxxx司总经理,聘任xx、x广林、郑x、xxx为公司副总经理。原聘任制经理层人员所任职务相应免除。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人[2021]19 号”文件通知,市人民政府决定聘任xxx为公司董事长,xxxx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根据市国资委“津国资xxx[2021]21 号”文件通知,市国资委决定潘伟任公司董事。根据市国资委“津国资xxx[2021]23 号”文件通知,市国资委决定聘任傅利平任公司
外部董事。
根据市国资委“津国资党任[2021]65 号”文件通知,市国资委决定聘任xxxxxx总会计师。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人[2022]7 号”文件通知,市人民政府决定聘任xxxx司董事长,xxx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一名,为xxx同志。原职工董事xxxxxxx担任职工董事职务。
1、xx,x,1968 年生人,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正高级经济师。现任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长。历任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
2、张锐钢,男,1963 年生人,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注册会计师。现任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天津市滨海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及董事长等。
3、xx,x,1971 年生人,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信息披露负责人。历任北京住总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碧桂园集团总经理助理、京冀区域总裁,绿地控股集团京津冀事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4、xxx,男,1976 年生人,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 高级政工师。现任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董事。历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建工作部部长、党委 宣传部部长、党委统战部部长、工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党委组织人力部部长。
5、xx,x,1967 年生人,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学士学位。现任公司董事、天津港集团外部董事、天津纺织集团外部董事,曾任天津泰达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6、xxx,男,1969 年生人,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一级律师。现任公司董事、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副主席、党委 副书记、第一党支部书记。兼任天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天津市委法律智库专 家、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制智库专家,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律师”。
7、xx,x,1973 年生人,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美国金融风险管理师。现任公司董事、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8、xxx,x,1978 年生人,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经济学博士后,现任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开大学商学院、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副教授,绿色治理研究室主任。
9、傅利平,女,1963 年生人,汉族,中国致公党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
学位。现任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兼任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公共管理专业委员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中国统计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理事、天津市第五届市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管理学组专家、天津市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天津市行政咨询决策专家库专家、天津市农业经济学学会常务理事、天津市宏观经济学会理事天津市环渤海区域经济研究会理事。
10、xx,x,1969 年生人,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博士学位。现任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党委书记、院长,天津市规划局副总建筑师、建设管理处处长。
11、汲广林,男,1974 年生人,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学位,现任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上海城投集团副总经济师、战略企划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裁。
12、xx,x,1974 年生人,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天津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天津市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3、xxx,男,1980 年生人,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现任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富力地产集团天津公司总经理、山西区域公司总经理。
14、xxx,x,0967 年生人,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现任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历任天津一商集团党委常委、天津文化用品商贸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常委、理事会副主任,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15、xxx,x,1971 年生人,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监事。
16、xx,x,1978 年生人,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
现任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协调和执行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3-4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表
姓名 | 任职单位名称 | 担任的职务 |
xx |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xx | 天津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xxx |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合伙人会议副主席 |
xxx | 天津市律师协会 | 副会长 |
xx | xxxxx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合伙人 |
张耀伟 | 南开大学 | 商学院、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副教授,绿 色治理研究室主任 |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和债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债券。
(三)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公司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发行人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天津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进行资产经营和资 本运作。目前发行人业务涵盖海河综合开发、高速公路、快速路、管网及路网 建设、车站枢纽工程、地铁、城市环境绿化、环境水务、土地整理、园区建设、
高速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开发与运营管理,并形成了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城市综合开发等两大类主要业务板块。
2、公司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
表 3-5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及其占比
单位:亿元,%
主营业务 | 2019 年 | 占比 | 2020 年 | 占比 | 2021 年 | 占比 | 2022 年 1-3 月 | 占比 | |
一、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 城市路桥 | 44.54 | 28.87 | 36.98 | 24.76 | 48.61 | 28.68 | 8.00 | 31.41 |
环境水务 | 23.29 | 15.09 | 27.25 | 18.24 | 38.39 | 22.65 | 8.62 | 33.83 | |
轨道交通 | 8.67 | 5.62 | 5.90 | 3.95 | 4.43 | 2.61 | 1.00 | 3.93 | |
二、城市综合开发 | 综合开发 | 27.50 | 17.82 | 27.51 | 18.42 | 27.51 | 16.23 | - | - |
土地整理 | 1.32 | 0.86 | 1.49 | 1.00 | 1.76 | 1.04 | - | - | |
置业 | 27.93 | 18.10 | 36.18 | 24.22 | 21.69 | 12.80 | 1.24 | 4.87 | |
三、主营业务中的其他 | 21.03 | 13.63 | 14.06 | 9.41 | 27.10 | 15.99 | 6.61 | 25.95 | |
合计 | 154.29 | 100.00 | 149.37 | 100.00 | 169.48 | 100.00 | 25.47 | 100.00 |
表 3-6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及其占比
单位:亿元,%
主营业务 | 2019 年 | 占比 | 2020 年 | 占比 | 2021 年 | 占比 | 2022 年 1-3 月 | 占比 | |
一、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 城市路桥 | 23.95 | 20.46 | 18.74 | 15.28 | 25.33 | 19.15 | 3.49 | 19.48 |
环境水务 | 16.75 | 14.31 | 18.54 | 15.12 | 26.77 | 20.23 | 5.35 | 29.85 | |
轨道交通 | 22.24 | 19.00 | 24.74 | 20.18 | 18.58 | 14.04 | 3.73 | 20.82 | |
二、城市综合开发 | 综合开发 | 25.17 | 21.50 | 25.17 | 20.53 | 25.17 | 19.03 | - | - |
土地整理 | 0.01 | 0.00 | - | - | - | - | - | - | |
置业 | 14.84 | 12.68 | 26.12 | 21.31 | 18.92 | 14.30 | 1.14 | 6.35 | |
三、主营业务中的其他 | 14.10 | 12.05 | 9.28 | 7.57 | 17.53 | 13.25 | 4.22 | 23.54 | |
合计 | 117.07 | 100.00 | 122.58 | 100.00 | 132.30 | 100.00 | 17.92 | 100.00 |
表 3-7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主营业务毛利润及毛利率
单位:亿元,%
主营业务 | 2019 年 | 2020 年 | |||||
毛利润 | 毛利率 | 占比 | 毛利润 | 毛利率 | 占比 | ||
一、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 城市路桥 | 20.59 | 46.23 | 55.32 | 18.24 | 49.34 | 68.09 |
环境水务 | 6.54 | 28.08 | 17.57 | 8.71 | 31.96 | 32.50 | |
轨道交通 | -13.57 | -156.52 | -36.46 | -18.83 | -319.17 | -70.29 | |
二、城市综合开发 | 综合开发 | 2.33 | 8.47 | 6.26 | 2.34 | 8.50 | 8.73 |
土地整理 | 1.31 | 99.24 | 3.52 | 1.49 | 100.00 | 5.57 | |
置业 | 13.09 | 46.87 | 35.17 | 10.06 | 27.81 | 37.54 | |
三、主营业务中的其他 | 6.93 | 32.95 | 18.62 | 4.79 | 34.03 | 17.86 |
合计 | 37.22 | 24.12 | 100.00 | 26.80 | 17.94 | 100.00 | |
主营业务 | 2021 年 | 2022 年 1-3 月 | |||||
毛利润 | 毛利率 | 占比 | 毛利润 | 毛利率 | 占比 | ||
一、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 城市路桥 | 23.27 | 47.88 | 62.60 | 4.51 | 56.41 | 59.79 |
环境水务 | 11.62 | 30.27 | 31.25 | 3.27 | 37.95 | 43.32 | |
轨道交通 | -14.15 | -319.68 | -38.06 | -2.73 | -273.25 | -36.19 | |
二、城市综合开发 | 综合开发 | 2.34 | 8.50 | 6.29 | - | - | - |
土地整理 | 1.76 | 100.00 | 4.72 | - | - | - | |
置业 | 2.77 | 12.78 | 7.45 | 0.10 | 8.27 | 1.36 | |
三、主营业务中的其他 | 9.57 | 35.31 | 25.74 | 2.39 | 36.20 | 31.72 | |
合计 | 37.18 | 21.94 | 100.00 | 7.55 | 29.63 | 100.00 |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54.29 亿元、
149.37 亿元、169.48 亿元和 25.47 亿元。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呈稳定态势,2020 年略有浮动。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于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以及城市综合开发业务,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以及城市综合开发业务收入总额分别为 133.25 亿元、135.31 亿元、
142.38 亿元和 18.86 亿元,是发行人整体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 86.36%、90.59%、84.01%和 74.03%。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中的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21.03 亿元、14.06 亿元、27.10 亿元和 6.61 亿元,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分别为 13.63%、9.41%、15.99%和 25.97%。
2019 年,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以及城市综合开发业务收入分别为 76.50亿元和 56.75 亿元,占主营收入比重为 86.36%。2020 年,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以及城市综合开发业务收入分别为 70.13 亿元和 65.18 亿元,占主营收入比重为 90.59%。2021 年,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以及城市综合开发业务收入分别为 91.43 亿元和 50.96 亿元,占主营收入比重为 84.01%,继续成为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支撑。
3、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城市路桥业务
发行人城市路桥业务板块主要是对天津市主要高速公路以及城市路网、管网进行建设和运营。
Ⅰ.收费公路
发行人收费公路业务主要为高速公路运营业务,高速公路运营业务由全资子公司高速公路公司负责。
① 高速公路业务
表3-8 发行人高速公路运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亿元
运营板块收入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1-3月 |
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 | 43.91 | 36.35 | 47.98 | 7.83 |
高速公路运营成本 | 23.91 | 18.71 | 25.30 | 3.46 |
高速公路毛利润 | 20.00 | 17.64 | 22.68 | 4.37 |
高速公路毛利率 | 45.55% | 48.53% | 47.27% | 55.81% |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为 43.91 亿元、
36.35 亿元、47.98 亿元和 7.83 亿元。随着新通车路段通行费收入进入高速增长阶段,未来运营收入增长速度有望提升。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高速公路运营成本分别为 23.91 亿元、18.71 亿元、25.30 亿元和 3.46 亿元。高速公路运营成本主要来自于路产折旧和公路养护成本,发行人采用工作量法计提路产折旧。2019 年新开通了唐廊高速一期项目,相应增加了运营养护成本,同时根据周期性养护需求,2019 年扩大了大中修养护的范围,整体养护成本较 2018 年增加。此外由于 2019 年二级路补贴拨付到位,恢复了对二级路资产计提折旧。在 2019 年集中养护的基础上,2020 年高速公路路况整体情况较好,2020年投入的运营养护成本相对减少。2021 年根据周期性养护需求运营成本有所提高。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高速公路毛利润分别为 20.00 亿元、
17.64 亿元、22.68 亿元和 4.37 亿元,高速公路毛利率分别为 45.55%、48.53%、 47.27%和 55.81%,发行人高速公路业务板块毛利率总体较高。
② 高速公路基本情况
近年来,发行人高速公路投资建设速度不断加快,通车里程逐年上升。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已通车的全资及控股高速公路总里程合计
783.27 公里,已通车的全资、控股及参股高速公路总里程合计 1,097.41 公里,
全部为经营性收费高速公路,占天津市高速通车总里程约 87%,其中绝大部分为国家高速路网在天津市内路段。上述通车里程中,公司通车的全资高速公路共 15 条(段),里程合计 770.77 公里,控股高速公路 1 条(段),通车里程合
计 12.50 公里。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已全线通车路产具体情况如下:
表3-9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全资及控股高速公路通车路产基本情况
单位:公里
路线名称 | 公路性质 | 建设规模 | 通车里程 (km) | 收费年限 |
唐津高速天津南段 | 经营性 | 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 | 66.20 | 2003-2033 |
津晋高速天津东段 | 经营性 | 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 | 37.10 | 2002-2032 |
荣乌高速天津段 | 经营性 | 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 | 52.54 | 2008-2033 |
津蓟高速公路 | 经营性 | 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 | 118.14 | 2003-2033 |
京沪高速天津段(一期) | 经营性 | 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 | 58.91 | 2005-2035 |
京沪高速天津段(二期) | 经营性 | 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 | 56.33 | 2006-2036 |
津港高速一期 | 经营性 | 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 | 25.13 | 2010-2035 |
津宁高速 | 经营性 | 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 | 43.29 | 2011-2036 |
塘承高速一期 | 经营性 | 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 | 63.27 | 2011-2036 |
塘承高速二期 | 经营性 | 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 | 27.97 | 2015-2036 |
滨保高速(国道 112 线天 津东段) | 经营性 | 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 | 99.37 | 2010-2035 |
宁静高速(蓟汕高速南 段、北段) | 经营性 | 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 | 38.50 | 2016-2041 |
京秦高速 | 经营性 | 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 | 30.30 | 2016-2041 |
津晋高速天津西段 | 经营性 | 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 | 20.76 | 2005-2035 |
唐廊高速一期 | 经营性 | 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 | 32.96 | 2019-2044 |
小计 | 770.77 | |||
津沧高速天津北段 | 经营性 | 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 | 12.50 | 1999-2024 |
小计 | 12.50 | |||
合计 | 783.27 |
③ 高速公路收入和车流量情况
发行人拥有的已通车路产全部为经营性高速公路,其中全资高速公路 15 条
(段)全部由高速公路公司本部自行负责收费经营,合作控股高速公路 1 条
(段)由发行人下属控股子公司负责收费经营,另外塘承高速一期已于 2011 年
12 月开始部分通车。上述 16 条高速公路收费收入合并计入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
表3-10 发行人2019-2021年及2022年1-3月全资及控股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高速项目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1-3 月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1 | 津蓟高速公路 | 58,126.18 | 13.24 | 46,401.03 | 12.76 | 61,926.08 | 12.91 | 8,449.29 | 10.79 |
2 | 唐津高速天津南 段 | 70,694.11 | 16.10 | 56,427.15 | 15.52 | 91,280.97 | 19.02 | 19,128.11 | 24.42 |
3 | 荣乌高速天津段 | 40,456.33 | 9.21 | 37,657.72 | 10.36 | 51,318.56 | 10.70 | 8,393.09 | 10.72 |
4 | 津晋高速公路天 津东段 | 13,606.49 | 3.10 | 9,477.72 | 2.61 | 13,723.55 | 2.86 | 1,761.15 | 2.25 |
5 | 京沪高速公路天 津段(一期) | 55,651.37 | 12.67 | 43,522.08 | 11.97 | 55,068.26 | 11.48 | 8,486.46 | 10.84 |
6 | 京沪高速公路天 津段(二期) | 19,215.20 | 4.38 | 15,256.45 | 4.20 | 22,921.68 | 4.78 | 4,177.73 | 5.33 |
7 | 津晋高速公路天 津西段 | 19,143.96 | 4.36 | 16,302.30 | 4.48 | 21,720.05 | 4.53 | 3,077.95 | 3.93 |
8 | 津沧高速公路天 津北段 | 731.90 | 0.17 | 759.32 | 0.21 | 2,074.75 | 0.43 | 228.04 | 0.29 |
9 | 津港高速公路 | 8,225.92 | 1.87 | 5,587.34 | 1.54 | 7,198.24 | 1.50 | 779.21 | 0.99 |
10 | 滨保高速(国道 112 线天津东段) | 86,408.80 | 19.68 | 68,638.10 | 18.88 | 70,204.05 | 14.63 | 12,574.29 | 16.06 |
11 | 津宁高速 | 14,169.09 | 3.23 | 12,573.67 | 3.46 | 16,602.85 | 3.46 | 1,992.03 | 2.54 |
12 | 塘承高速一期通 车段 | 11,168.63 | 2.54 | 10,076.73 | 2.77 | 11,951.89 | 2.49 | 1,700.20 | 2.17 |
13 | 塘承高速二期 | 5,312.68 | 1.21 | 4,588.35 | 1.26 | 5,804.88 | 1.21 | 850.99 | 1.09 |
14 | 京秦高速天津通 车段 | 11,510.67 | 2.62 | 10,918.53 | 3.00 | 14,703.72 | 3.06 | 2,423.39 | 3.09 |
15 | 宁静高速(蓟汕 高速) | 23,131.83 | 5.27 | 23,041.07 | 6.34 | 30,146.54 | 6.28 | 3,963.65 | 5.06 |
16 | 唐廊高速 | 1,446.79 | 0.33 | 2,211.55 | 0.61 | 2,911.80 | 0.61 | 293.83 | 0.38 |
17 | 其他 | 134.03 | 0.03 | 97.92 | 0.03 | 278.19 | 0.06 | 37.06 | 0.05 |
合计 | 439,133.97 | 100.00 | 363,537.03 | 100.00 | 479,836.06 | 100.00 | 78,316.47 | 100.00 |
备注:塘承高速一期于2011年12月实现部分通车,该项目已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取得了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塘承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1]1602号)收费批复文件。由于该项目剩余未通车路段尚在建设过程中,所以仍然属于在建工程,而其对应的通行费收入是由已通车路段实现的。近年来,随着所属路产里程的增多,路网效应的逐步形成,发行人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稳步高速上升。2020年2月15日交通运输部下发《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自2020年2月17日-2020年5月6日,发行人所辖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
表3-11 发行人2019-2021年及2022年1-3月发行人全资及控股高速公路日均车流量情况
序号 | 项目 | 设计车流量 (PCU/日) | 2019 年 (辆/日) | 2020 年 (辆/日) | 2021 年 (辆/日) | 2022 年 1-3 月 (辆/日) |
一、合作项目 | 2,455.21 | 3,274.36 | 16,547.13 | 8,616.01 | ||
1 | 津沧高速天津北段 | 55,000.00 | 2,455.21 | 3,274.36 | 16,547.13 | 8,616.01 |
二、直属项目 | 373,826.51 | 442,965.15 | 696,353.52 | 395,014.22 | ||
1 | 津蓟高速 | 55,000.00 | 44,668.40 | 41,970.39 | 62,546.47 | 33,280.30 |
2 | 唐津高速天津南段 | 80,000.00 | 26,164.18 | 33,141.90 | 61,347.11 | 45,432.24 |
3 | 津晋高速天津东段 | 55,000.00 | 20,527.68 | 21,061.10 | 34,163.50 | 17,648.88 |
4 | 荣乌高速天津段 | 80,000.00 | 39,783.48 | 44,615.21 | 71,820.85 | 41,890.84 |
5 | 京沪高速天津段一期 | 80,000.00 | 40,963.35 | 54,497.80 | 81,079.32 | 48,098.75 |
6 | 京沪高速天津段二期 | 80,000.00 | 13,146.25 | 15,597.77 | 34,394.04 | 24,277.78 |
7 | 滨保高速(国道112 线天津东段) | 80,000.00 | 44,632.49 | 54,795.79 | 71,867.86 | 45,417.15 |
8 | 津港高速公路 | 80,000.00 | 24,047.04 | 23,299.81 | 37,101.21 | 16,332.10 |
9 | 津宁高速公路 | 80,000.00 | 18,539.93 | 23,447.10 | 34,544.92 | 16,312.78 |
10 | 塘承高速公路一期通 车段 | 80,000.00 | 12,650.94 | 14,988.63 | 22,695.62 | 12,114.47 |
11 | 塘承高速公路二期 | 80,000.00 | 6,892.08 | 8,709.77 | 12,582.87 | 6,719.15 |
12 | 京秦高速通车段 | 80,000.00 | 18,486.90 | 19,922.00 | 30,623.08 | 18,089.39 |
13 | 宁静高速 | 100,000.00 | 37,873.46 | 46,922.19 | 77,658.22 | 36,520.21 |
14 | 津晋高速天津西段 | 80,000.00 | 24,486.44 | 36,941.55 | 58,161.38 | 30,342.57 |
15 | 唐廊高速一期 | 80,000.00 | 963.89 | 3,054.14 | 5,767.07 | 2,537.61 |
合计日均通车量 | 376,281.72 | 446,239.51 | 712,900.65 | 403,630.22 |
备注:
①高速公路设计车流量是指高速公路项目断面每日通过的各种车辆折合为小客车的数量,为高速公路理想状态下的通车流量上限,单位为(PCU/日)。其计算方法是将各种不同车型按相应折算系数折算为小客车车流量后加总,各类车型折合为小客车的系数如下:中型车为1.5,大型车为2.0,拖挂车为3.0。上表中每年的车流量为高速公路未经过折算的自然车流量,小于各高速项目的设计车流量(PCU/日)。设计车流量为高速公路通车流量上限,自然车流量即使经过折算也一般会小于设计车流量;
②近三年及一期的日均车流量是根据每年总车流量除以365日、365日、365日、90日计算后得出的日均值。日均车流量包含所有车型的总体车流量,未折算成小客车车流量,与设计车流量有所区别;
③合计通车量为年化数据。
从历年各路段的通行费收入占比和各路段的收费车流量变化可以看出,在发行人全资和控股的高速公路中,津蓟高速、唐津高速天津南段、荣乌高速天津段、京沪高速天津段(一期)和滨保高速项目是发行人通行费收入的主要来
源。近三年通行费收入逐年增长。随着天津市和华北地区高速公路网的进一步完善,发行人所属路产的路网效应有望得以加强。
④ 发行人经营管理的高速公路养护情况
发行人所属高速公路养护均由高速公路公司运营事业部负责管理。日常维修保养及大中小修工程由发行人进行招标实施。近年来,发行人坚持对所属路产实施“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养护方针,推行早期预防性养护与中长期矫正性养护相合的养护理念,采用国际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定期对所属路产的路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测评估,并根据检测结果制定养护计划,以减少大、中修次数和频率,降低养护成本。
按照天津高速公路行业特点,一般高速公路 7 年应该大修,4-5 年一次中修,日常保养费用应占到年收费 10-15%,小修费用为 15-20 万元/公里左右,中修费 用为 150-200 万元/公里,大修费用为 300-500 万元/公里。
表3-12 2019-2021年及2022年1-3月养护费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路段名称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1-3 月 |
津蓟高速 | 10,156.36 | 1,473.87 | 10,830.20 | - |
唐津高速天津南段 | 3,953.02 | 884.20 | 4,895.70 | - |
荣乌高速天津段 | 4,014.95 | 1,910.49 | 5,894.94 | 170.43 |
津晋高速天津东段 | 2,833.24 | 446.75 | 2,173.00 | 36.43 |
京沪高速天津段一期 | 4,036.29 | 845.59 | 6,444.90 | 164.31 |
京沪高速天津段二期 | 2,996.35 | 990.86 | 4,006.42 | 37.57 |
津晋高速天津西段 | 2,508.15 | 776.35 | 1,109.87 | - |
津沧高速天津北段 | 340.67 | 518.69 | 324.85 | - |
津港高速 | 1,747.76 | 331.16 | 1,481.94 | 67.46 |
滨保高速(国道 112 线) | 10,597.43 | 1,053.67 | 12,514.32 | - |
津宁高速 | 2,235.97 | 192.27 | 1,902.58 | - |
塘承高速一期 | 1,658.54 | 1,188.47 | 4,115.00 | 27.86 |
塘承高速二期 | 684.81 | -33.74 | 1,275.80 | - |
宁静高速 | 1,963.58 | 505.86 | 3,891.49 | - |
京秦高速 | 696.78 | 160.44 | 1,339.40 | 0.87 |
唐廊高速一期 | - | 42.43 | 462.61 | - |
合计 | 50,423.90 | 11,287.36 | 62,663.02 | 504.93 |
⑤ 收费公路清查情况
根据发行人收费公路清查情况,目前公司所辖高速公路中有 6 个项目的收
费期限超过 25 年,分别为津晋高速天津东段、津晋高速公路天津西段、津蓟高速公路、京沪高速公路天津段一期、京沪高速公路天津段二期和唐津高速公路天津南段。上述 6 个高速公路项目的收费年限均是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前,由天津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实施的,收费年限仍按照天津市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Ⅱ.城市路网、管网建设
发行人管网及路网建设业务主要由管网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城市路网、管网建设主要业务包括天津市旧路改造、河道治理、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开发项目配套、通信管道、中水管道建设、停车楼、公交场站、架空线入地等配套管道及路网项目建设。
管网及路网建设业务主要运营模式如下:发行人受天津市住建委(原市建委)委托,承担项目的建设任务和融资任务。项目建设期内,由天津市财政局向天津城投集团拨付项目资本金,同时由工商银行提供专项贷款作为项目的建设资金。天津市财政局将城市配套工程费拨付至管网公司质押专户,用于归还工行专项贷款。截至 2022 年 3 月末,管网及路网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额
407.89 亿元,累计收到财政拨款 352.11 亿元。
(2)环境水务板块
发行人环境水务板块业务主要由公司下属上市公司创业环保公司负责。发行人环境水务处理业务主要包括污水和再生水处理、自来水和中水供应业务。
创业环保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6 月,目前注册资本为 14.27 亿元。创业环保 公司作为天津市唯一一家在 A 股和 H 股市场同时挂牌从事水务投资、建设和经 营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在天津地区有着垄断优势,业务覆盖污水处理厂设计、建设、运营,自来水生产、再生水和环保设备等领域,是一个跨区域、多业务 发展的国内领先的专业水务投资运营商。
Ⅰ.污水处理业务
发行人所从事的污水处理业务包括从城市污水管网收集生活污水、工商业污水、雨水及其他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将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污水排入河流的污水处理的全过程。目前,发行人已运营的污水处理业务包括天津市本埠的污水处理和异地的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天津市本埠污水处理运营主要以运营污水处理厂以及再生水厂收取污水处理费和再生水处理费为主。外埠污水业务运营主要通过 BOT/TOT、PPP、联合投资、委托运营、并购等多种合作模式不断开拓国内水务市场。
2019 年,创业环保公司共处理污水 136,741.90 万立方米,2019 年实现污水 处理业务收入 20.25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4.51%。2020 年,创业环保公司共 处理污水 146,563.73 万立方米。2020 年实现污水处理业务收入 23.92 亿元,较去 年同期增长 18.12%。2021 年,创业环保公司共处理污水 156,615.29 万立方米。 2021 年实现污水处理及水厂设施建设收入 33.52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40.10%。
2022 年 1-3 月实现污水处理及水厂设施建设收入 7.57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8.10%。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污水处理业务项目共 45 个,全部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表3-13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污水业务项目情况
序号 | 污水处理厂名称 | 地区 | 处理能力 (万立方米/日) | 特许经营期(年) | 建设运营模式 | 盈利模式 |
1 | 东郊污水处理厂 | 天津东丽 | 60.00 | 30 | 特许经营 | 运营期收费 |
2 | 津沽(纪庄子)污水处理厂 | 天津津南 | 65.00 | |||
3 | 咸阳路污水处理厂 | 天津西青 | 45.00 | |||
4 | 北辰污水处理厂 | 天津北辰 | 15.00 | |||
5 | 静海天宇科技园污水处理厂 | 天津静海 | 1.00 | 30 | BOT | 运营期收费 |
6 | 宁河现代产业区污水处理厂 | 天津宁河 | 2.00 | 30 | BOT | 运营期收费 |
7 |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污水处理厂 | 天津西青 | 6.00 | 15 | TOT | 运营期收费 |
8 | 春柳河污水处理厂 (一期) | 辽宁大连 | 12.00 | 20 | BOT | 运营期收费 |
9 |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区域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 PPP 项目 | 河北石家庄 | 10.71 | 30 | BOT | 运营期收费 |
10 | 文登市污水处理厂 | 山东文登 | 8.00 | 30 | TOT+BO T | 运营期收费 |
11 | 文登市葛家镇污水处理厂 | 山东文登 | 0.50 | 25 | BOT | 运营期收费 |
12 | 赤壁市污水处理厂 | 湖北赤壁 | 6.00 | 27 | BOT | 运营期收费 |
13 | 洪湖市污水处理厂 | 湖北洪湖 | 7.00 | 30 | TOT+RO T | 运营期收费 |
14 | 咸宁永安污水处理厂 | 湖北咸宁 | 6.00 | 33 | BOT+RO T | 运营期收费 |
15 | 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 | 湖北洪湖 | 2.16 | 30 | TOT+BO T | 运营期收费 |
16 | 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二期) | 湖北洪湖 | 0.45 | 28 | BOT | 运营期收费 |
17 | 合肥市于湾污水处理厂 | 安徽合肥 | 5.00 | 29 | BOT | 运营期收费 |
18 | 合肥市陶冲污水处理厂 | 安徽合肥 | 15.00 | 29 | ROT+BO T | 运营期收费 |
19 | 阜阳市颍南污水处理厂 | 安徽阜阳 | 10.00 | 30 | TOT+BO T | 运营期收费 |
20 | 阜阳市颍东污水处理厂(一期) | 安徽阜阳 | 3.00 | 30 | BOT | 运营期收费 |
21 | 阜阳市颍东污水处理厂(二期) | 安徽阜阳 | 6.00 | 20 | BOT | 运营期收费 |
22 | 界首市污水处理厂 | 安徽界首 | 5.00 | 30 | TOT+BO T | 运营期收费 |
23 | 光武循环经济工业园集中污水处理厂 | 安徽界首 | 1.50 | TOT+BO T | ||
24 | 界首市东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 安徽界首 | 1.00 | BOT |
25 | 界首市污水处理厂 (第二批) | 安徽界首 | 1.66 | 30 | BOT | 运营期收费 |
26 | 界首市污水处理厂 (第三批) | 安徽界首 | 2.00 | 30 | BOT+RO T | 运营期收费 |
27 | 安徽省含山县污水处理厂 | 安徽含山 | 2.00 | 25 | TOT | 运营期收费 |
28 | 颍上县城南污水处理厂 | 安徽颍上 | 4.00 | 30 | BOT | 运营期收费 |
29 | 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 (一期) | 安徽霍邱 | 4.00 | 30 | BOT | 运营期收费 |
30 |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PPP 项目 | 湖南宁乡 | 5.00 | 30 | BOT | 运营期收费 |
31 |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 PPP 项目 | 湖南宁乡 | 5.00 | 30 | BOT | 运营期收费 |
32 | 杭州市七格污水处理厂 | 浙江杭州 | 60.00 | 25 | TOT+BO T | 运营期收费 |
33 | 宝应县仙荷污水处理厂 | 江苏宝应 | 8.00 | 28 | TOT+BO T | 运营期收费 |
34 | 德清县乾元污水处理厂 | 浙江德清 | 1.80 | 20 | TOT | 运营期收费 |
35 | 曲靖市西城污水处理厂 | 云南曲靖 | 3.00 | 30 | TOT | 运营期收费 |
36 | 曲靖市两江口污水处理厂 | 云南曲靖 | 8.00 | 30 | TOT | 运营期收费 |
37 | 会泽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 云南会泽 | 4.33 | 21 | BOT | 运营期收费 |
38 | 贵阳市小河污水处理厂(一期) | 贵州贵阳 | 8.00 | 30 | TOT+BO T | 运营期收费 |
39 | xx县县城及乡镇污水处理工程 PPP 项目 | 贵州xx | 0.86 | 28 | BOT | 运营期收费 |
40 |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及供水一体化 PPP 项目 | 内蒙古巴彦淖尔 | 15.00 | 30 | TOT | 运营期收费 |
41 | 酒泉市肃州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 | 甘肃酒泉 | 10.00 | 30 | TOT+BO T | 运营期收费 |
42 | 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 新疆克拉玛依 | 15.00 | 27 | TOT+DB OT | 运营期收费 |
43 | 临夏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 PPP 项目 | 甘肃临夏 | 9.00 | 30 | BOT | 运营期收费 |
44 | 邓家村污水处理厂 | 陕西西安 | 12.00 | 25 | TOT+BO T | 运营期收费 |
45 | 北石桥污水处理厂 | 陕西西安 | 15.00 | |||
合计 | -- | -- | 486.96 | -- | -- | -- |
Ⅱ.自来水以及中水业务
表3-14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再生水及自来水业务主要项目情况
主要项目 | 地区 | 处理规模 (万立方米/日) | 特许经营期 (年) | 合作方式 |
津沽再生水厂 | 天津 | 7.00 | - | 自建并进行商业运营 |
东郊再生水厂 | 天津 | 5.00 | - | |
咸阳路再生水厂 | 天津 | 5.00 | - | |
北辰再生水厂 | 天津 | 2.00 | - | |
阜阳市中水利用工程水处理 部分 | 阜阳 | 5.00 | 22 | TOT |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及供水一体化 PPP 项目 | 内蒙古 | 11.50 | 30 | TOT |
河北省石家庄藁城区区域水 环境综合提升工程 PPP 项目 | 河北 | 3.50 | 30 | BOT |
酒泉市肃州区第一、第二污 水处理厂项目 | 甘肃 | 3.00 | 30 | BOT |
再生水处理规模合计 | 42.00 | - | - | |
曲靖市第一、第二、第三自 来水厂 | 云南 | 20.00 | 30 | TOT |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及供水一体化 PPP 项目 | 内蒙古 | 8.50 | 30 | TOT |
汉寿县沅泉大水厂 | 湖南 | 3.00 | 30 | ROT |
自来水处理规模合计 | 31.50 | - | - |
表3-15 发行人自来水、中水业务收入、成本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1-3 月 | |
自来水供水及水厂 设施建设业务 | 收入 | 1.05 | 0.99 | 1.50 | 0.32 |
成本 | 0.77 | 0.81 | 1.15 | 0.21 | |
再生水处理及再生水配套工程业务 | 收入 | 2.84 | 3.17 | 3.37 | 0.80 |
成本 | 2.11 | 2.27 | 2.09 | 0.50 |
2019 年,发行人供水业务售水量 5,624.38 万立方米,实现供水业务收入
1.05 亿元。2020 年,发行人供水业务售水量 5,405.60 万立方米,实现供水业务收入 0.99 亿元。2021 年,发行人实现供水业务售水量 6,149.49 万立方米,实现供水业务收入 1.50 亿元。2022 年 1-3 月,发行人实现供水业务售水量 1,550.51万立方米,实现供水业务收入 0.32 亿元。
2019 年,发行人实现再生水业务售水量 6,205.94 万立方米,实现再生水处理及再生水配套工程业务收入人民币 2.84 亿元。2020 年,发行人实现再生水业务售水量 6,852.21 万立方米,实现再生水处理及再生水配套工程业务收入人民
币 3.17 亿元。2021 年,发行人实现再生水业务售水量 7,839.15 万立方米,实现
再生水处理及再生水配套工程业务收入人民币 3.37 亿元。2022 年 1-3 月,发行
人再生水业务售水量 1,886.88 万立方米,实现再生水处理及再生水配套工程业
务收入 0.80 亿。
(3)轨道交通
发行人轨道交通运营板块业务主要由轨道交通集团负责,主要业务包括轨道建设、运营业务以及交通枢纽工程建设。轨道交通集团主要负责对在建地铁线路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并承担主要融资任务。
Ⅰ.轨道建设以及运营
发行人轨道建设以及运营业务的具体经营模式如下:项目建设期内,由天 津市政府投入约 50%的项目资本金,由发行人行使投融资建设职能,通过银行 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筹措另外约 50%的建设资金,由地铁公司承担建设任务。项目建成后,由地铁公司负责建成线路的日常运营以及管理工作。根据《国务 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 号),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由 25%调整为 20%。天津城市轨道交通新一轮建设规划项目 资本金比例由原 50%降至 40%。
① 建设情况
发行人目前已建成通车项目为地铁 1(含东延线)、2、3、5、9 号线、6 号 线(南孙庄站-梅林路站)、6 号线(梅林路站-咸水沽西站)、地铁 4 号线南段,
在建地铁项目主要为: 10 号线一期、7 号线一期、11 号线一期、8 号线一期、4号线北段项目。发行人主要建设项目情况如下:
地铁 4 号线南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05-2015 年)调整方案的批复》(发改基础[2012]202 号),该项目立项。根据《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地铁 4 号线南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
复》(津建计[2015]390 号),地铁 4 号线南段项目总投资为 189.11 亿元,本项
目北起南开区东南角站,东至东丽区新兴村站,线路全长 19.40 公里,均为地下
线,设车站 14 座。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天津地铁 4 号线南段项目累计投资
135.87 亿元。
地铁 10 号线一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05-2015 年)调整方案的批复》(发改基础[2012]202 号),该项目立项。根据《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地铁 10 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津建计[2016]81 号),地铁 10 号线一期项目总投资为 220.69 亿元,本项目南
起西青区梨园头站,北至河东区屿东城站,项目正线全长 21.22 公里,全线共设
21 座车站,均为地下站。控制中心位于地铁 3 号线华苑车辆段内。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天津地铁 10 号线一期项目累计完成投资 136.54 亿元。
② 运营情况
天津地铁票价按照天津市票价管理有关规定,实行网络化票制,现行票价 区间为 2-9 元,采取分段计程票价,采取两种不同票价政策。其中,地铁 1、2、 3、9(市区段)号线以及部分线路通车的地铁 6 号线均采取分段计程票价:起
步票价为乘坐 5 站 4 区间以内(含 5 站)每人每张 2 元;乘坐 5 站 4 区间以上 10
站 9 区间以下(含 10 站)票价每人每张 3 元;乘坐 10 站 9 区间以上 16 站 15 区
间以下(含 16 站)票价每人每张 4 元;乘坐 16 站 15 区间以上票价为每人每张
5 元。津滨轻轨(郊区段)采取里程计程票价:起步价 2 元,递增票价 1 元,全
程票价 9 元。票价机制由市发改委监管制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天津地铁票价未经历调整。自运行以来,地铁运营图兑现率达到 99%以上,为 乘客提供了安全准点快捷的服务。
2019 年,地铁运营里程达到 12,915.90 万车公里,同比增长 29.66%。2020
年,地铁运营里程达到 13,654.07 万车公里,同比增长 5.72%。2021 年,地铁运营里程达到 9,134.96 万车公里,同比下降 33.10%。2019-2021 年公司地铁运营收入 8.67 亿元、5.90 亿元和 4.43 亿元。
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轨道交通运营补贴一直保持稳步增长趋势,分别为 10.62 亿元、12.03 亿元、9.89 亿元和 1.77 亿元,呈平稳趋势。
表3-16 2019-2021年及2022年1-3月公司地铁运营情况
项目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1-3 月 |
年度客运量(万人次) | 52,578.23 | 33,871.39 | 23,666.93 | 3,012.96 |
日均客运量(万人次) | 144.06 | 92.54 | 127.57 | 33.48 |
列车开行列次(列次) | 659,410 | 692,973 | 427,162 | 141,760 |
运营里程(万车公里) | 12,915.90 | 13,654.07 | 9,134.96 | 2,378.00 |
平均票价(元) | 1.65 | 1.74 | 1.87 | 1.55 |
财政补贴(亿元) | 10.62 | 12.03 | 9.89 | 1.77 |
Ⅱ.交通枢纽工程
①主要运营情况
交通枢纽工程主要包括轨道交通枢纽的建设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建设,主要运营模式为代建制模式,由财政拨付项目资本金以及归还国开行专项贷款。截至 2018 年末,天津站项目累计收到财政拨款 81.65 亿元,累计归还国开行专
项贷款本金 56.65 亿元,利息 25.00 亿元,该贷款已于 2018 年结清。
②主要项目建设情况天津站交通枢纽
天津站枢纽工程是集普速铁路、京津城际铁路、津秦客运专线铁路、天津站至天津西站地下直径线及地铁 2、3、9 号线、长途、公交、出租等各种交通方式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共分为五大功能分区,包含九个子项工程,规划占地面积、建筑面积 45 万平方米。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该项目站前主、副广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海河东路隧道工程完工,李公楼立交桥改建工程开通使用;世纪钟xx道路、进步道和建国道地面辅道、海河东路、华龙道、新兆路、华兴街、新广路已完成,五经路隧道工程已通车,累计完成投资总额 94.86 亿元。
天津西站交通枢纽
天津西站交通枢纽配套市政公用工程(以下简称“西站项目”)是京津城市 铁路、津秦客运专线、京沪高速铁路互联互通的重要工程,天津西站交通枢纽 配套市政公用工程是适应天津西站地区功能定位及总体布局需要安排建设的, 位于红桥区,规划范围:东至河北大街,南至南运河,西至红旗北路,北至子 牙河,总面积约 25.6 万平方米,包括五条市政道路、五个排水泵站以及南、北 广场地下项目;南、北公交车场项目;南、北广场景观项目;枢纽管理控制中 心项目;供电、通信、综合监控系统项目等 20 个项目。该项目资本金比例 20%,已全部到位。截至 2022 年 3 月末,西站项目已基本完工,累计已完成投资约
148.28 亿元。
文化中心交通枢纽
天津文化中心地下交通枢纽工程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 70.67 亿元,项目主要 包括地下交通主枢纽工程和地下一座副交通枢纽及枢纽连接通道工程三大部分。项目范围内的总建筑面积约为 198,525 平方米(全部为地下)及长度为 1,034 米
的区间双延线。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已完成投资 50.31 亿元。机场交通中心
机场交通中心项目总投资为 27.21 亿元,工程占地面积约 60,000.00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约 110,555.00 平方米(含区间风井),根据交通中心的布置特点,分为地铁 2 号线机场站、京津城建铁路机场站、地下停车场、换乘通道、T1 航站楼连接通道、集散大厅等功能分区。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已完成投资 22.52亿元。
(4)城市综合开发板块
Ⅰ.综合开发
海河综合开发:
发行人海河综合开发业务由全资子公司海河公司负责运营,主要包括海河上游区域综合开发项目的投资、运营及管理。
海河综合开发项目已经天津市发改委《关于对天津市海河两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基础[2004]548 号)批准。该项目是天津市城市建设的重点工程之一,建设区域为海河上游段 42 平方公里。海河上游基础设施建设范围为海河综合规划区域上游段,北起天津中心城区北洋桥南至外环线,河流长度 20 公里,规划面积 42 平方公里。该项目预计总投资 196.20
亿元,截至 2022 年 3 月末,累计完成投资 171.57 亿元,项目建设基本完成。
海河综合开发业务主要业务模式是由海河公司作为建设受托方承担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项目完成后,根据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由天津市住建委(原市建委)与天津城投集团签订采购协议,由天津市住建委(原市建委)采购。天津市住建委(原市建委)与发行人于 2008 年 7 月 23 日签订了《关于天津市海河上游区域基础设施部分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简称“采购协议”),依据协议约定,天津市住建委(原市建委)将从 2008 年至 2017 年分 10 年,分期向公司
支付共计 195.33 亿元的政府采购款。截至 2021 年末,实际收到政府采购款
174.70 亿元。
城市快速路:
城市快速路项目的投资、运营及管理主要由公司本部负责。具体情况如下:代建制运营模式及主要项目情况
① 代建制模式运营情况
x建制模式主要方式是,发行人受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承担项目的建设任务和融资任务。项目建设期内通过天津市财政局划拨项目资本金以及由国开行提供专项贷款用作项目建设资金。项目进入银行贷款还款期时,由天津市财政局划拨专项资金偿付国开行专项贷款。财政拨付资金覆盖发行人贷款本金及利息,不产生额外收益。
② 快速路一期工程项目
x建制模式建设的项目主要是快速路一期工程。快速路一期工程由一环、两横、两纵和两条联络线组成,总里程约 146 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
设计行车速度 80 公里/小时,困难路段行车速度 60 公里/小时,项目估算总投资
312.00 亿元。
政府采购模式及主要项目情况
政府回购模式主要方式是:项目建设期内通过银行信贷融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项目完工后由天津市住建委(原市建委)依据项目总投资与发行人签订政府回购协议对项目进行一次性或分期采购,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于政府回购收入,政府回购收入能覆盖项目成本支出。
发行人目前采用政府回购模式下建设的项目主要有天津大道项目、海河上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快速路二期项目等。
① 天津大道项目情况
天津大道项目以外环线津沽立交桥为起点,以滨海新区的中央大道为终点,全长 37 公里,设计双向 8 车道,设计车速为每小时 80 公里。天津大道连接起中 心城区与小白楼商务区至滨海新区于家堡、响螺湾中心商务区,是连通中心城 区和滨海新区纽带。天津大道项目建设期两年,已于 2008 年底开工,目前已通 车。
②快速路二期项目情况
1)快速路系统二期项目—外环线东北部调线工程
该项目起自现状外环线津汉快速路立交,在铁东路与外环线交口接至现状外环线,线路全长 27.67 公里,工程占地 4,060 亩。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 5 座,
菱形立交 4 座,同步实施道路市政管线、交通、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该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完善天津市中心城区快速路网体系,缓解天津市东北部城区交通压力。该项目总投资 99.69 亿元,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外环线东北部调线
工程已完成投资 132.31 亿元。政府回购协议金额为 132.06 亿元,回购期为 2014
年-2023 年。该项目于 2013 年 11 月开工。
2)快速路系统二期项目—志成道延长线工程
该项目起自外环线志成道快速路立交西侧起点,终点止xxx高速公路主
线收费站,线路全长 13.20 公里。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 2 座,下穿北环铁路地道
一座,人行天桥 2 座,同时实施道路市政管网、交通、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
项目总投资 30.22 亿元,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志成道延长线工程已完成投资
26.05 亿元。政府回购协议金额为 31.04 亿元,回购期为 2014 年-2023 年。该项目于 2012 年 4 月开工,项目已实现通车。
Ⅱ.土地整理
发行人从事土地整理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包括天津市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天津金融城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星城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津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 限公司等。
发行人土地整理业务经营模式如下:a.受托单位以编制可行性方案、申报土地整理计划的方式向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申请受托;b.获得批准后,受托单位实施委托地块的土地收购、整理、储备工作;c.整理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划条件和经审定后的出让价格,报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实施委托出让手续;d.由天津市土地交易中心实施集中出让;e.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向受托单位返还土地整理成本以及土地整理成本 0.80%支付公司土地整理管理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 号)、《天津市土地整理储备管理办法》(2008 年市人民政府令第 8 号)、《天津市土地整理储备成本控制与管理办法》(津政发〔2011〕3 号),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对于天津市土地出让金实行集中管理,土地出让后,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提取出让金中包含的土地收购整理成本,返还给土地整理单位。同时,还按照土地整理成本 0.80%支付公司土地整理管理费,计入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
发行人土地整理业务具体核算方式如下:发行人各土地整理单位,按照国 有、集体土地收购补偿费用 0.80%提取的管理费用,可自发生国有、集体土地 收购补偿费用的当期,预提该项管理费为土地整理业务收入,待项目整理完毕,根据实际土地整理业务的审计结果进行结算,如结算与预提的管理费出现差额
时,据实调整有关科目;上述管理费的实际对应支出于各土地整理单位当期管理费用中实际列支。2019-2021 年,发行人土地整理业务费收入分别为 1.32 亿元、1.49 亿元、1.76 亿元。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发行人该业务板块主要为存量项目无新增,因此收入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Ⅲ.置业
①主要运营情况
发行人在高速公路、地铁等其他基础设施类主营业务的开展过程中,为综合利用基础设施服务资源,增加公司综合收益,发行人在部分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的区域适度经营少量的地产业务。
发行人主要有 6 家下属子公司从事置业板块业务,分别是天津潮白湖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津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地铁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城投置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天房丽山置业有限公司、天津正东置业 发展有限公司。置业板块业务主要包括:商业地产开发以及普通住宅开发。 2019-2021 年,发行人房地产销售收入为 27.93 亿元、36.18 亿元、21.69 亿元。
2019-2021 年发行人房地产销售成本为 14.84 亿元、26.12 亿元、18.92 亿元。从发行人开发模式上看,发行人房地产业务是通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分享该区域基础设施整体水平提高后土地增值带来的综合收益,实施地产开发业务从而补偿发行人基础设施业务投入。
从土地储备以及使用情况看,房地产开发业务中,地铁项目是地铁公司修建地铁 1 号线过程中拆迁整理的地块,经天津土地储备中心许可取得。其他地产开发业务所用地块均为基础设施建设而扩拆出的地块,在市政府支持下公司通过有偿受让等多方式取得部分扩拆地块的开发权。发行人在建房地产项目情况如下:
表3-17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地产项目情况
单位:平方米,亿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建筑面积 | 总投资 | 房地产开发资 质 | 土地证编号 | 土地取得时间 |
1 | xxx苑 | 住宅 | 253,891.8 4 | 33.38 | 四级 | 津2020津南区不动产权第1008344号(小学)津2020津南区不动产权第1008345号(xxx苑) 津2020津南区不动产权第1008346号(绿地)津2020津南区不动产权 第1008347号(幼儿园) | 2020-1-17 |
2 | 润熙园、润悦园、润慧大楼 | 住宅、商业 | 149,976.8 | 10.55 | 四级 | 津2020宝坻区不动产权第1012686号(润悦园)津2020宝坻区不动产权第1013179号 (润熙园) 津2020宝坻区不动产权第1012685号 (润慧大楼) | 2019-11- 28 |
3 | 和馨 家园 | 住宅 | 158,748 | 17.12 | 四级 | 2019-河东区不动产权第 1001974号 | 2013-07- 29 |
4 | 瑞湖 雅苑 | 住宅 | 361,418 | 79.06 | 四级 | 房地证津字第 103051200094 号 | 2011-9-2 |
5 | 石梅半岛 | 住宅、酒店 | 270,818 | 42.21 | 三级 | 万国用 2013 第 500009 号 万国用 2013 第 500010 号 万国用 2013 第 500011 号 万国用 2013 第 500012 号 万国用 2013 第 500013 号 | 2012-08- 30 |
6 | xx城二 期 | 住宅、 商业 | 201,090.0 0 | 27.25 | 四级 | 津 2017 河东区不动产权 第 1010540 号(地块六) | 2015-12- 16 |
7 | xx城三期 | 住 宅、商 业、小 学、幼儿园 | 155,980.2 5 | 21.40 | 四级 | 津 2017 河东区不动产权 第 1010538 号(地块一) 津 2017 河东区不动产权 第 1010543 号(地块五) 津 2017 河东区不动产权 第 1010542 号(地块小学) 津 2017 河东区不动产权 第 1010541 号(地块幼儿园) | 2015-12- 16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建筑面积 | 总投资 | 房地产开发资 质 | 土地证编号 | 土地取得时间 |
8 | xx城四期 | 商业 | 132,450.2 5 | 23.50 | 四级 | 津 2017 河东区不动产权 第 1010544 号(地块七) 津 2017 河东区不动产权 第 1010536 号(地块八) | 2015-12- 16 |
9 | 天畅 园 | 住宅 | 50,057.74 | 4.00 | 四级 | 津(2018)宝坻区不动 产权第 1009390 号 | 2018-3-2 |
10 | 盐坨桥东项目 | 住宅 | 99,999.00 | 15.80 | 四级 | 津(2018)河北区不动产权第 1005673 号、津 (2018)河北区不动产 权第 1005674 号 | 2015-10- 21 |
11 | 东方和府项目 | C1-1 为居住用地 住, c1-2 为商业服务用地; c1-3 服务设施 用地 | 125,000.0 0 | 22.00 | 暂定资质 | 津(2020)东丽区不动产权第 1014849,津 (2020)东丽区不动产权第 1014850,津 (2020)东丽区不动产权第 1017733 号 | 2019-12- 27 |
12 | 宝坻南站二期项目 | 住宅、商业 | 124,664.4 9 | 9.18 | 四级 | 津 2021 宝坻区不动产权 第 1005743 号(润煦 园),津 2021 宝坻区不 动产权第 1005745 号 (润暄园),津 2021 宝 坻区不动产权第 1005741号(润科大楼),津 2021 宝坻区不动产权第 1005746 号(润智大 楼),津 2021 宝坻区不 动产权第 1005748 号 (润学大楼) | 2021-3-15 |
②主要完工地产项目情况
表3-18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完工地产项目情况
单位:平方米,亿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销售进度 | 建筑面积 | 销售/出租面积 | 总投资 | 收入 |
1 | 宝融大厦 | 办公 | 41% | 42,451.00 | 35,867.00 | 6.45 | 2.31 |
2 | 雅境·花语城 | 住宅 | 92% | 201,644.00 | 149,825.79 | 23.08 | 24.22 |
3 | 雅境·新枫尚 | 住宅 | 100% | 158,039.00 | 119,273.68 | 20.91 | 22.44 |
4 | 山泉海 | 住宅 | 99.40% | 197,472.95 | 195,628.40 | 9.26 | 11.25 |
5 | 汇雅商业广场 | 办公 | 46.4% | 67,417.00 | 38,724.07 | 8.33 | 5.79 |
6 | 美澜园 | 住宅 | 20% | 30,586.76 | 25,453.78 | 1.85 | 0.42 |
7 | 新梅xxx里 | 住宅 | 99% | 222,700.00 | 170,294.38 | 32.79 | 44.50 |
8 | 望海大厦 | 公寓 | 99% | 19,323.00 | 12,687.00 | 2.60 | 2.81 |
9 | 芳庭雅苑 | 住宅 | 100% | 74,139.85 | 51,509.97 | 11.00 | 16.86 |
10 | xx城一期(三地块 菊园) | 住宅+商 业 | 72% | 41,910.54 | 30,101.72 | 9.14 | 7.80 |
11 | xx城一期(二地块 竹园) | 住宅+商 业 | 32% | 45,065.25 | 14,748.95 | 11.95 | 2.05 |
12 | xx城一期(四地块 枫园) | 住宅+商 业 | 43% | 45,019.72 | 19,243.28 | 12.34 | 3.67 |
13 | 天硕雅苑 | 住宅 | 83% | 45,627.32 | 36,195.21 | 7.87 | 9.15 |
14 | 博岸名邸 | 住宅+商 业 | 20.67% | 45,971.26 | 6,629.01 | 10.92 | 2.56 |
(5)主营业务中的其他部分
发行人在从事基础设施建设、高速公路运营、地铁运营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拓展业务范围,开展多元化公司经营,以此提高公司综合收益。公司其他业务板块主要包括:广告业务、与旅游业务、绿化工程业务等。2019-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发行人主营业务中其他部分收入为 21.03 亿元、14.06 亿元、
27.10 亿元和 6.61 亿元。
表3-19 2019年-2021年及2022年1-3月主要其他业务收入
单位:亿元
营业项目 | 2019年度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1-3月 |
建安收入 | 6.70 | 1.26 | 2.07 | 0.25 |
旅游、餐饮、娱乐服务收入 | 0.82 | 0.35 | 0.90 | 0.18 |
广告收入 | 0.18 | 0.22 | 0.62 | 0.04 |
绿化工程收入 | 0.68 | 0.37 | 0.65 | 0.32 |
苗木收入 | 0.03 | 0.03 | 0.09 | - |
合计 | 8.42 | 2.23 | 4.33 | 0.79 |
备注:其他业务板块除以上业务外,还包括咨询收入、项目代建收入、IC 卡收入、工程收入、培训收入、破路补偿收入、ATM 机收入、场地占用费、委托管理费、变电站用地费收入、地块界处处理费收入等。
(二)发行人在建工程
发行人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天津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进行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目前,发行人业务涵盖海河综合开发、高速公路、快速路、管网及路网建设、车站枢纽工程、地铁、城市环境绿化、环境水务、土地整理、园区建设、高速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开发与运营管理,并形成了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城市综合开发等两大类主要业务板块。上述主营业务的承接过程中,形成了对应的基础设施在建工程。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表3-20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
单位:亿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已完成投资 | 投资建设 进度 | 资本金 到位情况 | 项目批文 |
1 | 地铁 7 号线一期 | 268.96 | 122.46 | 在建 | 部分到位 | 发改基础 [2015]2098 号 |
2 | 地铁 11 号线一期 | 256.02 | 127.54 | 在建 | 部分到位 | 发改基础 [2015]2098 号 |
3 | 地铁 4 号线南段 | 189.11 | 135.87 | 已运营 | 部分到位 | 发改基础 [2012]202 号 |
4 | 地铁 10 号线一期 | 220.69 | 136.54 | 在建 | 部分到位 | 发改基础 [2012]202 号 |
5 | 地铁 8 号线一期 | 264.18 | 87.78 | 在建 | 部分到位 | 发改基础 [2015]2098 号 |
6 | 地铁 4 号线北段(小街 站-河北大街站) | 232.52 | 75.67 | 在建 | 部分到位 | 发改基础 [2012]202 号 |
7 | 地铁 11 号线一期调整补 充工程(xx路站至水上公园西路站<不含>) | 58.88 | 7.74 | 在建 | 部分到位 | 津发改批复(城 市)〔2020〕51号 |
8 | 地铁 8 号线一期工程 (绿水公园延伸至中北镇段) | 47.04 | 0.33 | 在建 | 部分到位 | 津发改批复(城市)〔2020〕52 号 |
9 | 天津市快速路环线工程 (昆仑北路-南仓道) | 150.46 | 150.46 | 在建 | 已到位 | 津发改基础 [2007]751 号 |
10 | 塘承高速滨海段 | 8.39 | 2.94 | 部分在建 | 已到位 | 津滨核准一室 [2019]668 号 |
11 | 海河基础设施 | 196.20 | 171.57 | 在建 | 已到位 | 津发改基础 [2004]548 号 |
12 | 天津大道 | 80.99 | 105.45 | 在建 | 已到位 | 津发改基础 [2008]617 号 |
13 | 天津西站交通枢纽市政 公用配套工程 | 114.00 | 148.28 | 在建 | 已到位 | 津发改基础 [2009]104 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已完成投资 | 投资建设 进度 | 资本金 到位情况 | 项目批文 |
14 | 城市道路管网工程 | 534.99 | 407.89 | 在建 | 已到位 | 建计[2003]1068 号、建计 [2006]335 号 |
15 | 津沧高速公路(津静公 路立交—张家窝立交)改造工程 | 16.00 | 7.56 | 在建 | 已到位 | 津发改许可 [2013]224 号 |
16 | 宝坻温泉城互通改造工 程 | 3.19 | 0.81 | 在建 | 已到位 | 津发改许可 [2019]138 号 |
17 | 侯台地区配套基础设施 一期工程 | 108.60 | 29.37 | 在建 | 已到位 | 津【2014】116 号 |
总计 | 2,750.22 | 1,718.26 |
备注:
① 表中项目总投资为各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项目批文为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② 上述各项在建工程已依法取得了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并办理了所需用地手续并取得所需的有关证照,且在适当的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及/或行业主管部门办理了核准及/或备案手续,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③ 发行人上述在建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借款。
表3-21 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未来投资计划
单位:亿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未来投资计划 |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2026 年 | ||
1 | 地铁 10 号线一期 | 20.81 | 29.22 | - | - | - |
2 | 地铁 7 号线一期 | 43.41 | 48.74 | 63.75 | - | - |
3 | 地铁 11 号线一期 | 35.92 | 93.59 | - | - | - |
4 | 地铁 8 号线一期 | 39.27 | 58.85 | 41.63 | 4.21 | - |
5 | 地铁 4 号线北段(小街站-河北 大街站) | 47.53 | 48.65 | 46.12 | 18.06 | - |
6 | 地铁 8 号线一期(绿水公园延伸 至中北镇段) | 7.05 | 15.32 | 14.40 | 7.36 | - |
7 | 地铁 11 号线一期调整补充工程 (xx路站至水上公园西路站<不含>) | 13.66 | 14.49 | 13.10 | 7.90 | - |
8 | 海河基础设施 | 1.14 | 1.25 | 1.58 | 1.73 | - |
9 | 外环线东北部调线 | 4.17 | - | - | - | - |
10 | 国家会展中心xx基础设施工程 | 10.37 | - | - | - | - |
11 | 津沧高速公路(津静公路立交— 张家窝立交)改造工程 | 0.80 | - | - | - | - |
12 | 塘承高速滨海段 | 1.50 | - | - | - | - |
13 | 宝坻温泉城互通改造工程 | 0.50 | - | - | - | - |
合计 | 226.13 | 310.11 | 180.58 | 39.26 | - |
上述主要在建工程中地铁项目拟通过票款收入及财政专项补贴实现预期收
益,高速公路拟通过高速通行费收入及财政专项补贴实现预期收益,城市快速路、海河基础设施、城市道路管网工程拟通过代建收入、财政专项补贴、政府回购等综合形式实现预期收益。发行人部分在建项目已完工未结转主要是由于尚未完成竣工结算,未达到结转要求。
(三)所在行业情况
1、基础设施行业
(1)行业发展现状以及前景
城市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及地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区域交流与协作等有着积极的作用,其发展一直受到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扶持。2020 年国内生产总值 1,015,986 亿元,比上年增长 2.3%。2020 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18,907 亿元,较上年增长 2.9%。其中,东部地区投资比上年增长 3.8%,中部地区投资增长 0.7%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投资分别增长 4.4%和 4.3%。
从增长百分点总体来看,通过大规模的投资建设,曾经是国民经济发展瓶颈的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经济发展的基础和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潜力不断增强。
由于经济稳定发展以及政府的大力支持,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将不断扩大。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对于改善城市投资环境、提高全社会经济效率、发挥城市经济核心区辐射功能等有着积极的作用。总体来看,城市基础设施行业面临着较好的发展前景。
(2)天津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以及前景
近年来,天津市政府逐步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的投入,使城市载体能力不断提高。天津市高度重视公用设施与国民经济其它产业的协调发展,在政府加大建设投入的同时,积极探索引入国外资本和先进技术与管理,使全市公用基础设施有了长足的发展和巨大的变化。
总体看,天津市经济快速增长,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天津市作为我国环渤海地区的第一大港口城市,近几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 和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并且根据天津市未来规划以及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需要,天津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发行人面临着良好的 产业政策和投资环境。天津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京津冀协同发展、自由贸 易试验区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一带一路”建设、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五 大国家战略迭加,机遇千载难逢,发展潜力巨大。
2、公路行业分析
(1)我国高速公路现状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高速公路以其高效、安全等特点在交通运输体系中具有较强优势。国家对高速公路网的建设给予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实现了快速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2020 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20 年末全国公路总里程519.81 万公里,比上年增加18.56万公里。公路密度 54.15 公里/百平方公里,增加 1.94 公里/百平方公里。公路养护里程 514.40 万公里,占公路总里程 99.0%。全国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里程
494.45 万公里,比上年增加 24.58 万公里,占公路总里程 95.1%,提高 1.4 个百分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里程 70.24 万公里,增加 3.04 万公里,占公路总里程 13.5%,提高 0.1 个百分点。高速公路车道里程 72.31 万公里,增加 5.36 万公里。国家高速公路里程 16.10 万公里,增加 1.14 万公里。
预计到 2025 年,我国高速公路通达城区人口 10 万以上市县,基本实现 “71118”国家高速公路主线贯通,路况水平进一步改善,高速公路优等路率保持在 90%以上,设施安全防护水平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一、二类桥梁比例达到 95%,公路交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传统基础设施建设与“新基建”融合创新发展取得突破,绿色交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公路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强度和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
(2)天津地区公路行业现状以及前景分析
天津市作为首都北京的门户,是连接华北、东北、西北地区的重要公路交通运输枢纽,地理位置优越。区域经济的持续增长带动了地区交通运输需求的增加随着天津市及其xx省份经济的快速发展,天津市公路网作为全国重要的公路交通运输枢纽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其公路旅客及货物xx量整体上保持稳定增长。
“十三五”期间,围绕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实施国省道联网提级和节点优化项目。建成宁静高速、滨保高速东段、滨海西外环高速等,形成 “津城”绕城高速、“滨城”绕城高速。新建荣乌高速辛口站、津宁高速未来科技城站等出入口。实施 G104、G112 等外环线国道功能外迁项目,开工建设九园、津宝公路等一批区区互联互通项目。建成疏港联络线、塘汉公路等港口集疏运道路。到 2020 年底,“津城”“滨城”双城、各区对外实现多通道、快速连通。对提高路网整体服务水平,缓解公路交通的紧张状况,推动经济快速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十四五”时期,以构建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为导向,服务京津同城化发展,推进京津塘高速扩容改造建设,服务雄安新区,加强与毗邻地区对接,实现与京、冀同标准对接。完善海空两港集疏运体系,形成双城辐射、区区互联格局。预计到 2025 年,全市公路网总里程将达到 1.5 万公里,其中高
速公路 1360 公里。养护效能全面提升,技术状况显著改善,高速公路优等路率达到 90%,设施安全防护水平进一步提高,防灾抗灾能力进一步提升。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品质提升,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人性化和无障碍卫生设施 100%覆盖。推进公路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促进公众出行服务便捷舒适。推进公路基础设施智慧升级,基础设施数字化率达到 100%,高速公路所有路段服务区视频监测 100%覆盖。
3、轨道交通行业分析
(1)我国轨道交通行业现状以及发展趋势
我国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必然选择。城市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强劲动力。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大中城市以改善城市交通状况、减少环境污染为主导,积极发展包括城市轨道
交通在内的公共交通体系越来越成为一种共识,有更多的城市将快速轨道交通 建设纳入计划,城市轨交建设正经历着一个前所未有的高潮。根据中国城市轨 道交通协会的统计。截至 2019 年末,我国内地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 州、深圳、武汉、南京、沈阳、长春、大连、成都、西安、昆明、苏州、杭州、哈尔滨、郑州、昆明、佛山、长沙、宁波、无锡、青岛、南昌、淮安、兰州、 乌鲁木齐、温州、济南、常州、徐州、呼和浩特等 40 个城市累计开通城市轨道 交通运营线路(含地铁、轻轨、单轨、现代有轨电车、市域快轨、磁浮)达到 6,730.27 公里,已经达成“十三五”时期我国城市轨道交通总里程达到 6,000 公里
的目标,最后长远规划在 7,000 公里以上。在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提高、机动化发展加速的环境下,公共交通运输压力日益增大,轨道交通需求空间巨大。
(2)天津市轨道交通行业现状及前景
天津市是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国际港口城市,将以强化对外辐射、促进双城对接、畅通城市交通为重点,加快“两港三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建成以“双城”为中心,通达腹地,高效、便捷、安全、绿色、一体化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和运输体系。加强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道路网建设,新建和拓宽一批城市道路,打通一批卡口路段;公共交通方面,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建成地铁 2、3、5、6、9 号等线路,启动建设 4、7、8、10、11 号线以及 Z1 线
(文化中心-开发区)、Z2 线(滨海机场-生态城)、Z4 线(中部新城-汉沽)、 B2 线(临港经济区-黄港欣嘉园)等轨道交通线路,加快西站、于家堡、机场、滨海高铁站等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的公交网络体系。
4、环境水务行业分析
(1)我国环境水务行业基本情况分析
水务行业是指由原水、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及水资源回收利用等构成的产业链。水务行业是我国乃至世界上所有国家和地区最重要的城市基本服务行业之一,日常的生产、生活都离不开城市供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水务行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目前已基本形成政府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政策法规不断完善,水务市场投资和运营主体多元化、水工程
技术水平提升,供水管网分布日益科学合理、供水能力大幅增强,水务行业市场化、产业化程度加深,水务投资和经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良好局面。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生态xx建设作为“五位一体”总布局中的重要一环,成为重要的改革内容。《决定》中“加快生态xx体制改革”、“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等概念的提出,将给环保产业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随着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自来水供应等水务业务发展的成熟,污泥处理及其资源化利用、生态修复产业以及大气污染防治等新兴业务领域的市场发展,将给水务业务成长提供巨大的发展空间。
(2)行业竞争状况
我国水务行业整体状况是市场化程度和行业集中度均较低。由于目前的政 策和法律体系,水务行业属于市政设施,地方政府仍是水业服务的最终责任主 体,造成我国水务行业长期以来地方垄断性强,规模化不足,产权结构单一。 随着市政公用事业的逐步放开,我国水务行业开始由政府高度垄断过渡到逐渐 开放的市场化发展阶段。近年来,我国水务行业产业政策已经允许多元资本跨 地区、跨行业参与市政公用企业经营,并结合特许经营的模式从事城市供排水 业务经营。国有水务企业凭借其资金和资源优势快速向外扩张,在投资异地项 目的同时进入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等领域,成为全国性的综合服务商。而民营 水务企业则专注于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细分行业,形成各具特色的运营模式。外资水务企业在市场化改革初期,借助海外资本市场低成本融资优势,以高溢 价收购一线城市水务项目,迅速占领市场。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在我国水务市 场占据优势地位的威立雅水务、xxx水务等外资企业扩张速度有所放缓。
(四)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发行人作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者,逐步发展成为一个以股权投资为主、主要从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专业化投资集团。目前公司主要业务领域,包括海河综合开发、高速公路、市区快速路网、地铁、水务、城市环境绿化、城际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在天津同行业内处于主导地位。
(五)公司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发行人在与同行业的竞争中具有以下优势:
1、区域垄断优势
发行人是天津地区资产规模最大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企业,主营业务涵盖 海河综合开发、高速公路、市区快速路网、地铁、水务、城市环境绿化、城际 铁路等领域。作为天津市基础设施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项目经验丰富,先后 完成多项天津市标志性项目,如地铁 1 号、2 号、3 号、5 号、6 号、9 号线项目、天津站交通枢纽工程、海河沿岸意式风情区以及包括北安桥、大沽桥在内的多 座景观桥梁建造项目,目前还承担地铁、天津金融城开发以及城市快速路网等 一系列重大项目的建设任务。发行人在其主要业务领域具有区域垄断优势。
2、公司资产雄厚
发行人是天津市最大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企业。截至 2021 年末,发行
人资产总计 8,729.79 亿元,负债合计 5,766.97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2,962.82 亿
元;2021 年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 178.77 亿元,利润总额 25.61 亿元。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资产总额 8,860.66 亿元,负债总额 5,896.86 亿元,所有者权益
合计 2,963.79 亿元;2022 年 1-3 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总收入 26.79 亿元,利润总
额 1.49 亿元。
3、公司的融资能力强
公司拥有天津市政府注入的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益等资金支持及优质的实体资产,与金融机构有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具备了较强的融资能力。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各种方式为天津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先后筹集了大量的资金,包括以国开行专项贷款、工行大额贷款、中国人寿债权投资计划、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贷款为主的项目资金,及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
(六)公司的发展战略
发行人为“实现天津城市定位”的发展大局服务,以“加快构建现代化城市综
合交通体系、实现集团可持续发展”为重点,用好“资金、土地、政策”三大资源,在“融资创新、投资建设、城市开发、资产经营”四个方面下功夫,经过五年时 间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一个“融资能力强、适应变化快、资产质量好、队伍素质 高、发展潜力大、独具天津特色”的现代化企业集团。天津城投将继续按照天津 市政府《关于同意城投集团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的批复》(津政函[2008]1 号) 的要求,加快推动对所属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政府回购”和“特许经营”模 式进行商业化运营,完善企业盈利模式。
发行人将继续对公司资源进行优化整合,提高各专业公司建设管理水平,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同时发行人将加强对各子公司的管理,使各个子公司发挥其特长,实现子公司的优势互补,将公司打造成为区域性乃至全国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领域的领跑者,为提高天津市综合承载力、进一步提升天津城市环境硬件水平做出更多的贡献。
公司发展目标如下:
1、重大建设项目有序推进
围绕天津规划提出的“加快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要求,进一步加快轨道交通、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为重点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相互衔接、高效便捷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
2、融资创新取得新的突破
基本实现融资、投资、建设、运营、收益、再融资的良性循环。政策性业务的偿债机制基本通畅,市场化业务造血机能初步形成,投融资业务的各种风险得到合理分散。
3、业务结构更加合理
“城市路桥、轨道交通、环境水务、城市综合开发”等核心板块通过业务整合、重组,资产规模、可持续成长能力和盈利能力显著增强,城市综合运营商目标初步实现。
4、企业创新活力大幅提升
以子公司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初步形成。科技研发投入不断提高各业务板块单位产值能耗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争取到多个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并申报多个专利项目。
5、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
城投集团化管控体系、专业化管理和集约化经营机制逐渐成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深化。集团内部市场配置资源能力进一步增强,集团的职能逐渐转变,管理效率明显提高。
6、优势资源进一步整合
根据天津市国资委《关于将所持部分权益划入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国资企改[2014]189 号),为促进国有资源 优化配置,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加速天津市轨道交通行业发展步伐,公 司将以所持有的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京津城际铁路有限责 任公司 25.25%股权,对天津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路集团”)增资。增资工作完成后,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成为铁路集团全资子公司,京 津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成为铁路集团参股公司。天津市国资委将通过股权划 转等方式把天津市相关轨道交通国有资产注入铁路集团,并将铁路集团更名为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交通集团”)。天津市国资委将在 轨道交通集团注册成立后,将所持有的轨道交通集团 121.36 亿元权益无偿划入 公司。
目前,相关工作已经完成,发行人总计持有轨道交通集团 809.85 亿元权益,占轨道交通集团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86.34%。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将轨 道交通集团纳入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发行人未来将对优质资源进行进一步整合,进一步改善资产质量,提升管理水平,促进经济效益和整体实力显著提升,发展活力显著增强,提质增效,以提升公司未来行业竞争。
2021 年 4 月 23 日,天津市政府下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天津城市基 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化改革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方案的批复》,
未来公司将按照批复内容发展。
(七)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未发生实质变更情况。
(八)报告期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八、媒体质疑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媒体质疑的相关情况。
九、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以及受到有关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审计情况、财务会计信息适用《企业会计准则》情况等
x募集说明书摘要引用的财务数据来自于发行人2019-2021 年度经中勤万信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以及 2022 年
1-3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勤信审字【2022】第
1592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发行人 2019-2021 年度、2022 年 1-3 月财务报表均按照财政部 2006 年 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投资者应通过查阅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其会计政策。
(二)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及合并范围变
化
发行人 2019-2021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和 2022 年 1-3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
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1、会计政策变更
(1)2020 年会计政策变更: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财会 [2019] 21 号) ( “解释第 13 号”)
解释第 13 号修订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选择。此外,解释第 13 号进一步明确了关联方的定义。
解释第 13 号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发行人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采用上述该解释及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2)《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 [2020] 10 号)
财会 [2020] 10 号自 2020 年 6 月 19 日起施行,对满足规定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让提供了简化的会计处理方法,对新冠肺炎相关租金减让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按照该规定采用简化方法的,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调整。
财会 [2020] 10 号规定,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行为,在同时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选择采用简化方法的,不需要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需要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发行人选择采用该租金减让规定的简化方法。
3)财政部于 2018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货准则”),发行人的子公司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 执行新租赁准则,子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发行人 2020 年合并报表无显著影响。
(2)2021 年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
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发行人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 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发行人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 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 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发行人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发行人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 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发行人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发行人调整 2021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 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发行人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表 4-1 2021 年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数据的影响
单位:元
受影响的项目 | 资产负债表及所有者权益表 | ||
2020.12.31 | 调整影响 | 2021.1.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276,049,544.19 | 276,049,544.19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76,049,544.19 | -276,049,544.19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9,469,579,892.70 | -29,469,579,892.70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00,000.00 | 6,986,269,348.37 | 6,988,269,348.37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22,476,858,625.68 | 22,476,858,625.68 |
其他综合收益 | 164,158,283.89 | -176,619.54 | 163,981,664.35 |
盈余公积 | 2,816,613,095.40 | 17,661.95 | 2,816,630,757.35 |
受影响的项目 | 资产负债表及所有者权益表 | ||
2020.12.31 | 调整影响 | 2021.1.1 | |
未分配利润 | 13,582,887,773.89 | -6,292,961.06 | 13,576,594,812.83 |
b、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表 4-2 2021 年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的影响
单位:元
受影响的项目 | 资产负债表及所有者权益表 | ||
2020.12.31 | 调整影响 | 2021.1.1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29,374,552.50 | -229,374,552.50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214,374,552.50 | 214,374,552.50 |
2)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发行人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发行人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 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 2021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合同
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以及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 2021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予以简化处理,即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021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表 4-3 2021 年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数据的影响
单位:元
受影响的项目 | 资产负债表及所有者权益表 | ||
2020.12.31 | 调整影响 | 2021.1.1 | |
其他应收款 | 20,752,670,559.61 | -4,948,000.00 | 20,747,722,559.61 |
合同资产 | - | 4,948,000.00 | 4,948,0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30,315,539,571.69 | 8,429,298.34 | 30,323,968,870.03 |
预收款项 | 7,768,044,999.77 | -6,367,514,162.83 | 1,400,530,836.94 |
合同负债 | 527,410,093.25 | 6,081,613,189.97 | 6,609,023,283.22 |
应交税费 | 1,057,623,124.48 | -21,881,958.05 | 1,035,741,166.43 |
其他流动负债 | 23,901,403,000.00 | 307,782,930.91 | 24,209,185,930.9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371,337,578.85 | 2,107,324.59 | 2,373,444,903.44 |
未分配利润 | - | 6,321,973.75 | 6,321,973.75 |
b、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表 4-4 2021 年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的影响
单位:元
受影响的项目 | 资产负债表及所有者权益表 |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调整影响 | 2021 年 1 月 1 日 | |
预收款项 | 667,173,293.63 | -667,173,293.63 | - |
合同负债 | - | 667,173,293.63 | 667,173,293.63 |
3)执行新租赁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发行人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发行人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发行人选择仅对 2021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租赁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
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021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 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其中,对首次执行日的融 资租赁,发行人作为承租人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
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首次执行日的经营租赁,作为承租人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原租赁准则下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的应付未付租金,纳入剩余租赁付款额中。
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表 4-5 2021 年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数据的影响
单位:元
受影响的项目 | 资产负债表及所有者权益表 | ||
2020.12.31 | 调整影响 | 2021.1.1 | |
固定资产 | 77,516,337,200.35 | -1,940,568.06 | 77,514,396,632.29 |
使用权资产 | - | 18,331,899.37 | 18,331,899.3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7,725,788,159.70 | 2,142,392.61 | 97,727,930,552.31 |
租赁负债 | - | 9,732,925.64 | 9,732,925.64 |
未分配利润 | - | -167,084.94 | -167,084.94 |
b、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21 年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的通知》
(财会[2021] 1 号)(“解释第 14 号”),根据解释第 14 号“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
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发行人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前述解释第 14 号,并依据解释第 14 号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021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解释第 14 号的相关会计处理包括:因执行解释第 14 号,将与一定业绩评价挂钩的从接受服务的对象收取的可用性服务费、管网维护费等,作为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条件,在建设期间确认建造收入同时确认合同资产而非无形资产;将已经运营的应作为金融资产核算的特许经营权资产,由无形资产调整至长期应收款,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同时冲
销作为长期应收款核算的特许经营权的营业收入、摊销成本以及建设期已资本化的利息费用,确认长期应收款未确认融资收益摊销的利息收入以及递延所得税;将为未来作为金融资产模式核算的特许经营权资产预付的工程及设备款余额从其他非流动资产调整至预付账款。
执行解释第 14 号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表 4-6 2021 年执行解释第 14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数据的影响
单位:元
受影响的项目 | 资产负债表及所有者权益表 | ||
2020.12.31 | 调整影响 | 2021.1.1 | |
应收账款 | 21,060,220,483.49 | -73,341,821.48 | 20,986,878,662.01 |
预付账款 | 2,306,530,215.05 | 47,578,750.05 | 2,354,108,965.10 |
长期应收款 | 1,919,521,955.03 | 1,834,975,710.17 | 3,754,497,665.20 |
无形资产 | 12,755,895,158.62 | -1,876,336,510.03 | 10,879,558,648.5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6,431,379.32 | 61,148,789.30 | 187,580,168.6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562,599,071.08 | 57,431,359.90 | 8,620,030,430.9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0,798,857.90 | 56,139,375.91 | 156,938,233.81 |
5)因联营企业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联营企业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并依据三项新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联营企业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021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发行人对该联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表 4-7 2021 年因联营企业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数据的影响
单位:元
受影响的项目 | 资产负债表及所有者权益表 | ||
2020.12.31 | 调整影响 | 2021.1.1 | |
长期股权投资 | 19,953,471,469.15 | -364,941,204.08 | 19,588,530,265.07 |
资本公积 | 170,374,702,263.73 | 60,366,818.26 | 170,435,069,081.99 |
受影响的项目 | 资产负债表及所有者权益表 | ||
2020.12.31 | 调整影响 | 2021.1.1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48,165,918.08 | -48,165,918.08 |
未分配利润 | - | -377,142,104.26 | -377,142,104.26 |
2、会计估计变更无。
3、重大前期差错更正无。
(三)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2019 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了 11 家子公司,为天津轨道交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正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富昌置业有限公司、天津富远置业有限公司、天津市津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潮白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北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北海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团泊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君诚产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君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减少了 3 家,为天津市高速公路建材有限公司、天津市津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蓟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 4-8 发行人 2019 年相对 2018 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增加 或减少 | 合并范围变动原因 |
1 | 天津轨道交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120,000.00 | 86.34% | 增加 | x年投资设立 |
2 | 天津正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0 | 100.00% | 增加 | x年投资设立 |
3 | 天津富昌置业有限公司 | 3,000.00 | 51.00% | 增加 | x年投资设立 |
4 | 天津富远置业有限公司 | 3,000.00 | 51.00% | 增加 | x年投资设立 |
5 | 天津市津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377.00 | 100.00% | 增加 | 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
6 | 天津潮白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99,678.26 | 100.00% | 增加 | 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
7 | 天津北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 | 100.00% | 增加 | 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
8 | 天津北海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 | 增加 | 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
9 | 天津市团泊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51,934.58 | 99.80% | 增加 | 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
10 | 天津君诚产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101,000.00 | 99.80% | 增加 | 股东撤资,持股 比例增加 |
11 | 天津君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6,250.00 | 60.00% | 增加 | 股东撤资,持股 比例增加 |
12 | 天津市高速公路建材有限公司 | 12,800.00 | 0.00% | 减少 | 吸收合并 |
13 | 天津市津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 | 0.00% | 减少 | 公司注销 |
14 | 天津市蓟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0,000.00 | 0.00% | 减少 | 公司注销 |
2020 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了 7 家子公司,为天津信义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金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津湾大剧院有限公司、天津天房丽山置业有限公司、天津生态城环保有限公司、天津新生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天津生态城环境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同时减少了 13 家,为中交(天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神铁二号线(天津)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天津三号线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天津海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天津市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天津喜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满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轩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公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鑫宇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君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 4-9 发行人 2020 年相对 2019 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增加或减 少 | 合并范围变动原因 |
1 | 中交(天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 有限公司 | 30,612.24 | 49.00% | 减少 | 增资后股权稀释 |
2 | 神铁二号线(天津)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原名:天津二号线 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 100.00 | 49.00% | 减少 | 转让 |
3 | 天津三号线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 司 | 100.00 | 49.00% | 减少 | 转让 |
4 | 天津信义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 | 增加 | 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
5 | 天津市金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1,243.10 | 70.00% | 增加 | 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
6 | 天津海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0.00% | 减少 | 注销 |
7 | 天津市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 1,000.00 | 0.00% | 减少 | 吸收合并 |
8 | 天津市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 500.00 | 0.00% | 减少 | 吸收合并 |
9 | 天津喜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8,556.80 | 0.00% | 减少 | 吸收合并 |
10 | 天津满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9,521.20 | 0.00% | 减少 | 吸收合并 |
11 | 天津轩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8,069.20 | 0.00% | 减少 | 吸收合并 |
12 | 天津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9,230.40 | 0.00% | 减少 | 吸收合并 |
13 | 天津公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9,792.40 | 0.00% | 减少 | 吸收合并 |
14 | 天津鑫宇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68,631.68 | 0.00% | 减少 | 吸收合并 |
15 | 天津津湾大剧院有限公司 | 6,060.00 | 34.00% | 增加 | 见注 1 |
16 | 天津君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 | 0.00% | 减少 | 转让 |
17 | 天津天房丽山置业有限公司 | 25,000.00 | 60.00% | 增加 | 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
18 | 天津生态城环保有限公司 | 4,335.91 | 50.00% | 增加 | 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
19 | 天津新生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1,461.54 | 50.00% | 增加 | 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
20 | 天津生态城环境检测中心有限公 司 | 200.00 | 50.00% | 增加 | 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
注 1:本公司下属公司天津津湾大剧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8 月,注册资本 6060 万 元,股东分别为天津金融城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34.00%,天津市京津塘高速公司持股 33.00%,天津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33.00%。根据 2020 年 5 月 19 日《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市管
企业二级及以下国有控股企业失控失管问题的整改通知》要求,三方股东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召开股东会,会议决定自 2020 年 6 月起,天津津湾大剧院有限公司会计报表纳入本公司的子公司天津金融城开发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1 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了 17 家子公司,为天津公路工程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高邮康博环境资源有限公司、江苏永辉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泰达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 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金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城产 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津铁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天津津铁轨道车辆有限公司、天津津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致新轨道运营有限公司、天津市团恒建设发 展有限公司、洪湖市天创环保有限公司、天津西青天创环保有限公司、天津市 天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市天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同时减少了 4 家,为 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地下铁道运营有限公司、天津市地铁广告 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一号线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 4-10 发行人 2021 年相对 2020 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 增加或减 少 | 合并范围变动原因 |
1 | 天津公路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 | 8,705.46 | 85.00 | 增加 | 无偿划转 |
2 | 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20,000.00 | 100.00 | 增加 | 购买 |
3 | 高邮康博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 | 增加 | 并购 |
4 | 江苏永辉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5,000.00 | 100.00 | 增加 | 并购 |
5 | 天津开发区泰达大厦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 | 增加 | 协议转让 |
6 | 天津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 | 增加 | x年投资设立 |
7 | 天津金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 | 280,000.00 | 100.00 | 增加 | x年投资设立 |
8 | 天津城产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 | 100.00 | 增加 | x年投资设立 |
9 | 天津津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 公司 | 1,000.00 | 100.00 | 增加 | x年投资设立 |
10 | 天津津铁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950.00 | 100.00 | 增加 | x年投资设立 |
11 | 天津津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 | 100.00 | 增加 | x年投资设立 |
12 | 天津致新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增加 | x年投资设立 |
13 | 天津市团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 | 增加 | x年投资设立 |
14 | 洪湖市天创环保有限公司 | 6,000.00 | 89.00 | 增加 | x年投资设立 |
15 | 天津西青天创环保有限公司 | 6,210.60 | 100.00 | 增加 | x年投资设立 |
16 | 天津市天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5,000.00 | 100.00 | 增加 | 持有待售产权交 易无法继续履行 |
17 | 天津市天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5,000.00 | 100.00 | 增加 | 持有待售产权交 易无法继续履行 |
18 | 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 | 0.00 | 减少 | 公司注销 |
19 | 天津市地下铁道运营有限公司 | 10,000.00 | 0.00 | 减少 | 公司注销 |
20 | 天津市地铁广告传媒科技有限公 司 | 1,000.00 | 35.00 | 减少 | 转让 |
21 | 天津一号线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 司 | 100.00 | 49.00 | 减少 | 转让 |
二、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主要财务指标
(一)财务会计信息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表 4-11 发行人 2019-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亿元
项目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2022 年 3 月 31 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09.71 | 220.36 | 298.19 | 393.7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3.65 | 0.93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 10.64 | 2.76 | - | - |
应收票据 | 0.36 | 2.27 | 1.02 | 0.10 |
应收账款 | 78.11 | 210.60 | 78.36 | 79.06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0.00 | |
预付款项 | 36.90 | 23.07 | 6.73 | 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