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申报协议
项目申报单位(甲方):
项目参与单位(乙方):
甲乙双方就共同申报20 年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基础研究)项目“ ”的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合作申请该项目,甲方主持并组织项目申报,乙方为项目参与单位之一。
二.乙方完全理解和接受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项目指南的一切规定和要求。乙方承诺对本单位提供的申报内容或材料的真实性予以负责,并保证满足申报指南所规定的申报条件。
三.甲方作为项目申报单位,负责项目总体组织、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研究进展监督、总结上报及整体协调。
乙方作为项目参与单位,负责……
四. 乙方需完成考核指标为……
五.本项目申请总国拨经费为 万元,获得批准后乙方将分配 万元用于相应科学研究。最终划拨经费将根据科技部的批复经费进行调整。
六.双方在申报本项目之前各自所获得的知识产权均归各自所有,不因共同申报本项目而改变。项目任务完成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取得的研究成果和相关的知识产权归各单位自己所有,但甲方有权因非商业目的(如:以政府性会议、报告、文件、统计资料等)使用乙方项目信息,在项目执行期间进行知识产权共享;双方合作产生的研究成果和相关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依各方在该成果中的实际分工和贡献大小署名;若无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申请或使用共同完成的成果。
七.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参与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要求,承担保密责任,并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项目主持单位与项目参与单位负有为对方技术保密的责任,并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八.若项目申报成功,甲乙双方将按照《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开展相关研究,保证资金使用规范,专款专用。
九.本协议一式 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本项目获批,有效期延长至项目结题验收;若本项目未被获批,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子课题(任务)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