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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表
案件名称 |
胜科能源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收购湖南星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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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况 (限200字内) |
胜科能源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胜科能源”)与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五凌电力”)签署协议,胜科能源收购五凌电力全资持有的湖南星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湖南星凌”)45%的股权。湖南星凌主要从事风力发电业务。 交易前,五凌电力持有湖南星凌100%的股权,单独控制湖南星凌。交易完成后,胜科能源将持有湖南星凌45%的股权,五凌电力将持有湖南星凌其余55%的股权,双方共同控制湖南星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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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集中的 经营者简介 |
1、胜科能源 |
胜科能源于2020年12月3日成立于中国上海市,主要业务为投资,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采购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生产设备等;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培训;为投资方提供咨询服务;承接外包业务等。 胜科能源最终控制人为胜科工业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天然气与电力、可再生能源与环境、商用能源与零售等业务。 |
2、五凌电力 |
五凌电力1995年5月3日成立于中国湖南省长沙市,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在湘二级单位,主要业务包括水电、火电、风电、光伏发电等。 五凌电力最终控制人为国家电投,主要业务包括核电、光伏发电、风电、水电、火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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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案件理由(可以单选,也可以多选) |
1.在同一相关市场,所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市场份额之和小于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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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上下游市场所占的市场份额均小于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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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在同一相关市场、也不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与交易有关的每个市场所占的份额均小于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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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中国境外设立合营企业,合营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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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该境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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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由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通过集中被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经营者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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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横向重叠: 2021年中国境内发电市场: 胜科能源:[0-5]%,湖南星凌:[0-5]%,各方合计:[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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