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RH-WTDY2024001
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 2023 年中国电信互联网线路及流量清洗服务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文件
项目编号: RH-WTDY2024001
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2024 年 1 月
第一章
采购邀请
采购邀请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现采取单一来源的方式,就“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 2023 年中国电信互联网线路及流量清洗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RH-WTDY2024001)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协商。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领域相关鼓励政策。 | ||
一、 采购需求、采购预算 | ||
本 次 采 购 | 本次采购标的为下列服务: | |
标的 | 品目 序 标的名 分类编 号 称 码 | 计 是 是否 最高限量 数 否 核心 价 单 量 进 产品 位 口 |
中国电 | ||
信 600M C17010 1 互联网 300 | XXX 万 条 1 否 是 元 | |
线路 |
2 | 中国电信流量清洗服 务(日常 10G 防 护能力 +1 次 100G 防 护能力/ 年) | C17010 300 | 个 | 1 | 否 | 否 | ||||
本项目合同服务周期为 3 年。 采购标的的类别:□货物,■服务,□工程 | ||||||||||
中小企业政 策 |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否🗸 | |||||||||
二、 采购文件发放 | ||||||||||
发放时间 | 2024 年 1 月 31 日至 2024 年 2 月 6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 | |||||||||
线 上 报 名 领取 | 供应商前往 xxxxx://xxxx.xxx.xxx.xx/注册并登录,在线报名并免费下载领取采购文件。 若有技术问题,咨询 010-66195993。 | |||||||||
三、 澄清截止期限及要求 | ||||||||||
澄 清 截 止 期限 | 2024 年 2 月 26 日 16 时前 | |||||||||
澄 清 文 件 递交方式 | 由报名供应商持法人代表授权书,递交纸质澄清材料并加盖单 位公章。 | |||||||||
递交地点 | xxxxxxxxxxxxxxxX x 0 x中国人民银行集中 采购中心 | |||||||||
协商时间及地点 | ||||||||||
协商时间 | 2024 年 2 月 28 日 9 时(北京时间) | |||||||||
协商地点 | xxxxxxxxxx 00 xxxxx X x 000 x | |||||||||
四、 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 ||||||||||
采购响应文件应于采购协商时间前递交至协商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 件恕不接受。 | ||||||||||
五、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 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至少须包括审计意见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必须具有完善的服务制度和专业的服务保障团队,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 24 小时响应支持的能力;(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应提供商誉声明文件,声明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截标日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联 合 体 分 包 | 否 |
六、 联合体及分包投标 | |
联 合 体 投 标 | 该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
合同分包 |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形式履行合同。 □是(请用户明确是否接受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如接受用户需明确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比例) 🗸否 |
七、 CA 办理密钥联系方式: | |
具体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事项,详见集中采购中心互联网交易系统- “系统公告”中《关于供应商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具体详见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00.xxxx | |
八、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采购人 | 采 购 人: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 联 系 人:张先生 |
电 话:63508531 地 址:xxxxxxxxxx 0 xxxxxxx X x邮政编码:100071 | |
采 购 代 理 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xxxxxxxxx 00 x,xxxxxx X x 0 x 000;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方式:周女士(文件发放、协商前咨询)电 话:66194632; x先生(协商咨询) 电 话:66194772;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包括前格式)
1、采购参加人
1.1 协商小组
1.1.1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采购协商,并在协商时间前,依据政府采购法律规定的原则组建本项目协商小组,由协商小组全权代表采购代理机构履行协商和成交推荐职能。
1.1.2 本项目协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共 3 人组成。
1.2 供应商协商代表
1.2.1 被邀请协商的供应商应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协商,供应商法人代表的授权代表参加协商的,应在采购响应文件中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
1.2.2 供应商代表应准时出席协商会议,并持有效身份证件签到。
2、供应商应提交的采购响应文件
2.1 采购响应文件的正本应封装在独立信封中,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字
样。
2.2 外层信封应:
(1)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并于袋口密封处加盖公章。
(2)注明 “请勿在 200 年 月 日 时 分(协商时间)之前
启封”的字样。
2.3 采购响应文件的正本须是打印文件。采购响应文件纸质正本应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经其正式授权代表逐页签名或逐页盖单位公章。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的,采购响应文件中需附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同时,供应商须随一份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提供与其内容相同并在首页加盖《关于供应商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中指定供应商签发的单位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本文件一份,并在首页注明电子签章签发单位(吉林省安信电子认证服务有限公司、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数字证书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响应文件中的盖章、公章仅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单位公章,而非投标专用章等其他非公章。如使用投标专用章,须提供特别说明函,明确该投标专用章作为采购响应文件的签章其效力等同于单位公章(该特别说明函
须同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供应商投标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
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单位公章。
同时,供应商须随一份响应文件正本提供与其内容相同并在首页加盖《关于供应商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中指定供应商签发的单位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本文件一份。如果响应文件纸质正本与电子版不一致,以纸质正本为准。因纸质正本与电子版内容不一致而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为便于供应商在采购报价阶段根据最终报价修订分项报价表,请自行准备 WORD 格式的分项报价表,并带至协商现场。
2.4 我中心接受的响应文件电子版格式为:PDF 格式,并加盖电子签章。供应商使用 Microsoft office word 2010 以上版本编写响应文件后另存为 PDF 格式。
2.5 供应商在提交加盖电子签章的 PDF 格式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一份 Office Word 版本的响应文件,并自行承诺两份文件一致性。
2.6 采购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经其正式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2.7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采购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2.8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响应文件电子版与纸质正本均未按要求加盖《关于供应商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中指定供应商签发的单位电子签章或公章的;
供应商未能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采购响应文件纸质正本、电子版及两者一致性的书面承诺书的;
2.10 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或电子版采购响应文件,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11 采购响应文件应按照本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制,包括以下内容:
(1) 采购响应书:见格式 1;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格式 2;
(3) 分项报价表:见格式 3;
(4) 服务说明一览表:见格式 4;
(5) 服务需求逐项应答表:见格式 5;
(6) 商务及合同条款逐项应答表:见格式 6;
(7) 项目实施人员情况表:见格式 7;
(8) 同类业务案例介绍:见格式 8;
(9) 维护服务与质量保证承诺:见格式 9;
(10)供应商资格声明文件:见格式 10;
(11)供应商资质证书及其他资质证明文件:见格式 11;
(12)正版软件声明:见格式 12;
(13)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中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材料:见格式 13;
(14)供应商关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见格式 14;
(15)供应商关于采购响应文件纸质正本与采购响应文件电子版两者一致性的承诺书:见格式 15。
(16)供应商其他证明文件;见格式 16
2.12 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提供的选择性报价、赠送,每种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在协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3、采购响应文件的语言
3.1 供应商编写采购响应文件和往来函件应以中文书写。
4、采购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或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请于澄清截止期限前由参加报名的供应商持法人代表授权书,向采购代理机构正式提出(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答复,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5、采购内容
协商小组与供应商采购代表就以下内容进行协商:
5.1 确定供应商承诺提供的货物与服务是否符合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需求;
5.2 议定合理的供货或服务价格;
5.3 议定采购合同条款及内容。
6、协商程序的要求
6.1 协商小组将首先对供应商资质及供应商代表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进入协商程序。
6.2 协商小组与供应商代表就以上采购内容进行协商,协商小组可以自行决定进行最多不超过三轮的协商,每轮协商均应对所有合格供应商平等进行。供应商代表对协商小组提出的质疑,应提供书面的应答或澄清材料,供应商代表也可就有关采购事项向协商小组提议磋商。
6.3 协商中,协商小组应与供应商就合同条款内容逐条进行议定并形成书面材料,由协商小组成员及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6.4 根据协商情况,如本文件通知的协商时间内无法完成协商的,协商小组可以决定另行安排二次协商,但应将下次协商的时间、地点准确告知供应商代表。
6.5 当协商小组与供应商代表确认各项协商内容已完成,供应商代表确定其商务及价格条件不再变更时,协商小组可通知供应商代表终止协商。
6.6 在终止协商后,按照协商小组要求的期限,供应商代表应出具经供应商协商代表签字的最终报价文件(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出具经供应商协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最终报价文件,分项报价表及电子版本一份。)
6.7 协商小组针对供应商最终承诺的价格和商务条件,按照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价格合理的原则,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原则确定交候选人。
6.8 协商小组应当根据协商记录和协商结果编写协商报告。
7、确定成交
7.1 采购人授权协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如协商中出现异常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7.2 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示或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
7.3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成交和未成交的原因作任何解释。
7.4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起草和签订工作。
7.5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及其补充材料、供应商最终报价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8、其他
8.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协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8.2 本次协商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8.3 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与
xxxxxxxxxxx
2023 年中国电信互联网线路及流量清洗服务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xxxxxxxxxxx
甲方: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乙方:xxxxxxxxxxxxx
二〇二四年 月
签订地点:北京丰台区
甲 方:
地 址:邮政编码:联 系 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E-mail:
钱包开立运营机构:对公钱包编号: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税号:
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E-mail:
钱包开立运营机构:对公钱包编号: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税号:
根据 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 2023 年中国电信互联 网线路及流量清洗服务采购项目 的采购结果,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下述条款签署本服务采购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
1、合同的组成及解释规则
1.1 下述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本合同条款及其所有附件。
(2)甲方的招标文件/谈判文件/采购文件/谈判邀请函/比选邀请函/询价邀请函及/xx、解答文件等(以下简称“采购文件”)。
(3)乙方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澄清、质疑文件等(以下简称“响应文件”)。
(4)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选通知书等。
(5)双方与合同有关的往来信函、传真经双方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6)经双方加盖单位公章确认的补充协议。
1.2 如果乙方的响应文件内容违背或低于甲方采购文件要求或任何可能导致影响当次采购目的的情形,均应当被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响应文件中相应部分并接受甲方采购文件要求。如果乙方的响应文件内容高于甲方采购文件要求,则以乙方的响应文件内容为准。如果合同正文条款与合同附件
有矛盾之处,按照合同正文条款内容进行解释。如果合同附件之间有矛盾之处,按照有利于甲方的合同附件内容进行解释。
1.3 上述合同文件应能够相互解释、相互说明。如合同文件之间出现不一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1.1 第(1)款至(5)款的排列顺序就是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双方根据 1.1 第(6)款达成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存在不一致,以签订日期在后的补充协议为准。
2、定义
2.1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甲方为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
2.2 产品:根据甲方的需求,乙方向甲方提供互联网线路及流量清洗服务,主要产品资费及价格资费:请见附件一。
2.3 电路:终端设备之间的连接媒介,是信号和信息的传输通道。
2.4 工作日:本合同所指的“工作日”为除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2.5 日:本合同所指的“日”为日历日,包括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2.6 端到端:由乙方提供的经运营商网络的骨干层、接入层到甲方端设备的网络集成。
2.7 一次性费用:电路开通过程中需要的相关费用,如:
手续费、工料费、调测费等。
2.8 服务使用费:按固定周期收取的互联网线路或流量清洗服务的使用费。
2.9 资源条件具备:指乙方局端端口资源具备,以及在甲方接入端有乙方具备能满足甲方接入条件的模拟线、光缆、接入设备等资源。
2.10 故障修复时限:以甲方发现电路中断或流量清洗服务不可用并向乙方报障的时间开始计时,至乙方通知甲方确认电路或流量清洗服务恢复的时间为止。
3、产品价格和内容
3.1 本合同费用包括一次性费用、月服务使用费和单次服务使用费用三部分(见附件一)。
3.2 乙方保证产品的完整性和合理性,满足项目需要,服务的价格、内容等详细情况(见附件一)。
4、产品标准和要求
4.1 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产品的各项指标均能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且不低于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使用期内,乙方应当全面适当履行其合同义务,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及地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全部服务(见附件二)。
4.2 乙方提供的产品内容包含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该服务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行业等质量标准,并符合甲方的相关要求(见附件二)。
5、产品使用期限和服务地点
5.1 服务期限:自产品实际开通之日起 3 年。
5.2 服务地点:xxxxxxxxxxxxxxx 0 x星光影视园 1 号楼。
6、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互联网线路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 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使用产品,在使用产品过程中不得从事损害乙方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产品以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
6.1.2 甲方在接入和使用电路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技术性问题,均可就近向乙方或乙方在当地的所属机构申告。
6,1.3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安装通知之后,在安装时间之前派专人做好入网的各项准备和配合工作,主要包括:
入网前期的组织、协调工作;
(1)接入设备及机房内安装场地的准备(相关场地由甲方提供并承担费用);
(2)相关机构、人员、物业等入网各方配合乙方的进网调测工作;
(3)调配和预留所在建筑物内配线室至机房的通信线路。
6.1.4 甲方应保证连接到电路上的有关通信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并取得进网许可证。
6.1.5 因甲方原因要求暂缓安装(新装、移机),甲方必须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预留资源的时间为通知之日起 30 日,超出期限乙方有权释放资源。甲乙双方原先约定的开通时限以甲方向乙方以书面形式再次提出继续安装需求的时间重新计算。因甲方原因要求暂缓安装,造成乙方延误开通电路的情况,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1.6 甲方在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业务服务过程中,不得具有危害乙方通信网络安全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立即中止提供服务,直至解除本合同。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提供的设备毁损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1.7 甲方电路故障时限,以甲方发现电路中断并向乙方报障的时间开始计时,至乙方通知甲方确认电路恢复的时间为止。
6.1.8 甲方楼内线及甲方自备设备由甲方自行维护。发生故障,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1.9 因根据甲方要求进行电路测试或其它相关调整等造成的电路中断,乙方不承担责任,也不适用乙方在本合同所承诺的有关修复时间的规定。
6.1.10 由于甲方机房电源或环境的原因致使设备损坏或
通信干扰等,造成甲方电路中断的情况,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进行配合处理,但乙方不承担维护责任,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1.11 本合同项下通信业务拆除后,乙方有权收回为提供电路服务需要而安放在甲方处的设备,甲方有义务进行配合。因甲方原因造成上述设备毁损或丢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赔偿。
6.2 流量清洗服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获得乙方提供的流量清洗服务。
6.2.2 甲方应当合法使用乙方提供的流量清洗服务,不得用于任何违法违规的目的和用途,接受乙方服务的甲方业务和网站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6.2.3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必要技术参数,包括但不限于 IP 地址段(见附件三)及对应的应用类型、服务器相关参数、组网结构和网络资源等情况,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流量清洗服务的实施、调测以确保服务正确。
6.2.4 甲方网络调整如果与委托乙方防护的网络设备、线路、IP 等有关,应当提前 7 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调整技术方案;经双方确认调整技术方案及调整时间后,甲xx可实施网络调整工作。
6.2.5 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使用费。
6.2.6 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向第三方承诺本合同项下流量清洗服务的效果。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
7、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1 互联网线路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1 乙方需按照甲方的技术规范和要求提供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并为甲方提供业务的咨询、组网建议等服务。
7.1.2 乙方外围准备工作完成后向甲方发出安装通知,双方在乙方工作时间内约定具体上门安装时间。乙方为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而提供的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设备所有权不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变更。
7.1.3 安装(新装、移机)结束以乙方利用专业测试设备对甲方电路进行全程测试,并得到甲方签字确认为准。乙方从甲方确认电路开通起向甲方收取电路服务使用费。
7.1.4 乙方收到甲方拆机申请,在确认无欠费和无其他有效合同约束的情况下为甲方拆除电路。乙方同意甲方拆机申请的,自电路拆机定单上注明的拆机日期之日起,不再收取服务使用费。
7.1.5 乙方向甲方提供及时的优质服务,负责故障的全程处理。乙方承诺对甲方本合同项下通信业务提供 7*24 小时的故障申告受理。
7.1.6 乙方提供的具体服务标准须满足工信部颁布的《电信服务规范》,保证甲方使用的通信业务安全畅通。
7.1.7 乙方承诺对维护责任范围内的电路故障,自甲方申告时起,平均修复时间小于 4 小时,最长不超过 8 小时。乙方修复的责任范围为运营商局端至甲方终端设备之前的连线及接头。
7.1.8 乙方因检修线路、设备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可预见的原因,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电路使用的,应提前 5 日书面通知甲方,由此造成甲方电路中断的,不适用乙方在本合同所承诺的有关修复时间的规定。
7.1.9 如果甲方要求拆除在用线路,乙方有权收回与该电路相关的所有空闲端口及网络资源。如甲方需要保留相关资源,应最迟于在用线路拆机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保留端口及网络资源,保留期不超过 2 个月。
7.2 流量清洗服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2.1 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流量清洗服务。
7.2.2 流量清洗启动后乙方仅对甲方指定防护目标总流量小于防护容量情况下特定攻击类型流量的清洗精度负责。
7.2.3 甲乙双方确认攻击结束(乙方向甲方发出攻击流量清洗解除确认信息并由甲方反馈确认)后,乙方依照预先确认规则解除对甲方网络或服务器的清洗服务;若乙方向甲方发出攻击流量清洗解除确认信息后[ 2 ]小时内未收到甲方反馈,且在该期间未再次发生攻击,乙方可自动解除对甲方网络或服务器的清洗服务,并告知甲方。乙方在本次攻击防护后 5 日内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向甲方提供该次攻击防护的处理和分析报告。
7.2.4 乙方网络及平台配置如需调整且可能影响到甲方正常使用流量清洗服务,乙方应当提前一周通知甲方。
7.2.5 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一点业务受理、一点故障申告、一点费用结算、一点业务咨询、统一技术支持等服务。
7.2.6 乙方为甲方配备专职客户经理,提供包括售前、售中、售后的全程跟踪服务。
7.2.7 乙方为甲方指定 24 小时联系电话服务支撑【 】,配合甲方处理服务相关事宜。乙方若更改联系电话,应当提前向甲方发出通知。
8、产品开通要求
8.1 互联网线路开通要求
8.1.1 互联网线路开通地点为xxxxxxxxxxxxxxx 0 xxxxxx 0 xx,乙方应在按照订单约定,在甲方指定地点按照规定时间开通合同项下网络通信产品,
并提前 5 日将开通时间告知甲方。
8.1.2 互联网线路开通时限应满足以下要求:
在接收到业务订单后,乙方应在 12 日内完成线路开通。
8.1.3 互联网线路配置方案应根据技术指标和线路规格要求,可提出与本采购需求技术指标和规格要求不尽完全相同、但满足或优于本采购需求技术指标和规格要求的互联网线路方案。
8.1.4 互联网线路配置应包括线路两端 IPv4/6 互联地址、 IPv4/IPv6 业务地址、线路类型、接入方式、路由协议等详细内容。
8.1.5 互联网线路物理部署要求提供局端至甲方机房连接所需的一切电缆、接头、配件等,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8.2 流量清洗服务开通要求
8.2.1 流量清洗服务开通时限应满足以下要求:
在接收到业务订单后,乙方应在 12 日内完成服务开通。
8.2.2 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技术和实施计划要求,配合其开展实施工作。
9、安装调试验收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二)
9.1 互联网线路安装调试要求
9.1.1 在乙方的线路安装工程师到来之前,由甲方确保机房和其它安装场地配备符合线路和相关设备安装的要求设施。
9.1.2 乙方应派遣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到现场实施技术服务,包括设备安装、软硬件的调试和调优服务、现场培训等。安装调试的主要目标是使采购线路和相关服务能够正常使用,确保与之相联的全部设备正常联通。
9.1.3 乙方在安装线路和相关设备之前,应先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并在甲方相关技术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安装、检测和排除故障。乙方不得在现场安装未经甲方批准的任何设备。
9.1.4 为完成线路开通,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全部应由乙方完成安装调试,甲方派遣技术人员参与整套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在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的技术人员应说明设备的安装步骤和应该注意的事项,安装的每一件设备应作安装详细记录。
9.1.5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造成的设备损坏,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安装、调试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按本采购需求书要求对其网络线路产品的性能和配置进行安装、调测检查,并做出调测报告。所提供线路应在合同中所规定的地点和环境下,实现正常运行并达到合同
要求的性能和产品技术规格中的性能。
(2)完成与配套设备(包括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的其它设备)的联合调试,保证网络线路的可用性。乙方不负责甲方客户端网络设备的调测。
(3)当所供网络线路和相关设备在安装、调测中出现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技术要求时,由乙方负责免费解决。
(4)如安装、调测中出现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严重问题时,甲方保留索赔和终止合同的权利。
9.1.6 业务开通是指双方商定的接口点外侧间的电路全程测通,并以最晚一端开通为准。业务调整是指乙方根据甲方需求,调整现有业务的带宽、流量、服务地点等业务内容,如升速、降速、移机。
9.1.7 业务开通或调整后,乙方均应通知并向甲方提供测试报告,由甲方网络工程师签署后方可生效,并作为验收和计费调整依据,如无甲方网络工程师签署的相应测试报告,视为验收不通过,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9.1.8 如果网络线路不能按照合同规定通过验收,乙方将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使验收测试能够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进行,再次验收测试由乙方负担费用。
9.2 流量清洗服务安装调试要求
9.2.1 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流量清洗服务在乙方环境上的
部署、配置和集成。
9.2.2 根据甲方要求,结合甲方实际环境进行安装和调试,配合机房完成流量清洗服务的交付并按照要求完成培训工作。
9.2.3 根据机房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完成实施方案编写,经双方确认后,选择业务低峰段进行操作配置调试工作,调试期间不能影响甲方正常业务运行。
9.2.4 乙方按照双方商定基础信息完成流量清洗服务在平台的配置,确保甲方互联网 IP 地址(详见附件三)纳入防护范围,并确认清洗服务已生效,乙方在相关平台调试完成,通知并配合机房进行核查验收。
9.3 验收要求
9.3.1 开通验收:互联网线路及流量清洗服务均开通验收通过后,由供应商开具相关验收单据,并由甲方用户签字确认。甲方用户签字确认日期为实际开通日,供应商自实际开通日起开始对使用业务计收服务使用费。
9.3.2 支付周期使用情况验收: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服务使用费前,甲乙双方应对该支付周期线路使用情况进行验收。由甲方对该支付周期线路及服务运行质量、故障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出具该支付周期验收报告,发送给乙方双方确认后签字,验收报告作为该支付周期服务使用费的支付依据。(具体要求见附件二)
10、产品租费及付费方式
本合同中甲、乙双方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及支付。乙方同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使用数字人民币接收款项,并开立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
10.1 产品租费包括一次性费用、月服务使用费和单次服务使用费用三部分。产品租费具体见产品资费表(附件一),产品资费已包含一次性安装及后续割接移机费用。
10.2 本合同生效业务开通验收后,先由甲方完成支付周期互联网线路及流量清洗服务使用情况验收,再由乙方或乙方所属机构按规定时间发送账单给甲方,在甲方收到与本阶段付款金额等值的正式发票、乙方或乙方所属机构加盖单位公章的《付款申请》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或乙方所属机构缴纳相应的账单资费,并汇到乙方或乙方所属机构指定的账号上。本合同下的金额均为含税价格,乙方应按照相关税收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足额缴纳相关税费,相关税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10.3 本合同项下服务使用费甲方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支付:
(1)逐月支付: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出具的账单按时支付月服务使用费;
(2)季度支付:甲方根据乙方每季度后出具的账单及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按时支付上一季度服务使用费。
(3)半年支付:甲方根据乙方每半年(1-6 月、7-12 月)后出具的账单及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按时支付上一付款周期服务使用费。
10.4 本合同项下按次计费方式如下,甲方在实际使用单次 100G 流量清洗服务的下一个缴费周期,与固定服务使用费合并向乙方支付费用。
10.5 产品开通首月服务使用费:按照(每月服务使用费)/30 天方法计算每天费用,按实际使用天数缴纳,开通当天开始计算,一次性费用并入首月月服务使用费。
10.6 甲方如对服务使用费有异议而经双方确认核对确有错误的,应在本缴费周期进行及时调整。
10.7 增值税税率:本合同价款为包含增值税税款的含税价,其中凡涉及基础电信业务,适用增值税率为 9%,凡涉及增值电信业务,适用增值税率 6%。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价款(含税价)保持不变。相关费用适用税率自新税率政策和标准执行之日起进行调整。
10.8 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颁布新的电路资费标准,新的电路资费标准高于本合同资费标准的,以本合同资费标准为准;新的电路资费标准低于本合同资费标准的,则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新的电路资费。
10.9 甲方退租时,应至少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退租日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退
租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准。甲方退租时,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退租当月截至退租日的服务使用费。
11、技术支持与服务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二)
11.1 互联网线路技术支持与服务要求
11.1.1 服务响应时限:7*24 小时受理投诉(通过统一客户电话或客户经理),在接到申告电话后,5 分钟电话回复,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
11.1.2 系统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网络技术故障(如硬件故障、线路故障等),应满足以下故障处理时限要求:
故障修复时间小于 4 小时,并在不晚于故障修复后 30分钟内反馈故障结果,3 个工作日内提供故障分析报告,重大故障需加盖公章(专线中断超过 4 小时未恢复,视为重大故障)。对于疑难故障,需要到甲方现场进行判断和处理时,正常情况下工程师应在 90 分钟内到达现场,特殊情况下(非
工作日)应在 3 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11.1.3 割接通报时限:计划内割接提前至少 5 个工作日通知到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11.1.4 服务月报:乙方应每月分析线路运行情况,根据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制定相应解决方案,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部署,相关报告应于每月指定时间提交给甲方。
11.1.5 客户响应:乙方应提供甲方所有通信业务的统一客户响应接口人,处理跟进甲方售后问题,及时响应网络技
术故障问题。
11.1.6 在本条中的所有内容对节假日也不例外;
11.1.7 在本条中的“故障修复”指从发现设备或网络业务发生故障并通知乙方后,经过相应的技术服务使设备或网络线路继续正常提供系统服务,才视为“故障修复”。
11.1.8 根据要求,在各类重要通讯保障(以下简称重保)时(春节、两会、国庆以及甲方要求的其他重要保障时间),对甲方租用网络通信业务进行重点保障,保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在保障期不进行涉及甲方专线的变更(如线路和设备割接等操作),提前对光缆、设备、环境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加强监控及值班安排降低故障处理时限。
11.1.9 巡检报告服务:针对放置甲方端的传输设备及至上联汇聚设备之间的双路由光缆、汇聚设备进行巡检,并向甲方提供巡检报告,报告内容包含设备深度巡检情况、光缆是否有隐患(光缆经过处是否有施工、架空光缆支撑杆是否有切斜、中间接头及光交箱放置是否稳固等)。每年至少向甲方提供 3 次巡检报告(加盖公章),其中分别在“618”前一周、“双 11”前一周、除夕前一周提供。
11.1.10 重要时期保障:可根据甲方需要指派技术专家在重保期间(“双 11”、“双 12”、“春节”等)组建专项保障团队,第一时间响应各类事件。对于重保期保障服务,乙
方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11.1.11 重保方案:分别在“双 11”、“双 12”、“春节”前两周根据机房要求提供针对此次重保的方案,对于方案中不满足之处,甲方可以要求进行修改。
11.2 流量清洗服务技术支持与服务要求
11.2.1 乙方须针对流量清洗服务派遣有经验、负责任的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参与本项目工作,成立专门项目组,熟悉本服务的专业技术工程师至少 2 人以上。其中 1 人为固定联系人,甲方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提出支持请求,固定联系人须负责协调、组织并跟踪故障处理全过程,向甲方及时反馈问题处理情况。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服务人员。如因特殊情况有人员变动,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取得甲方的同意后更换人员。
11.2.2 乙方应提供流量清洗服务配套的全部组件、支持平台、监控平台等。
11.2.3 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日常服务及相关系统平台维护工作,保证服务的正常运行。
11.2.4 乙方应提供 7*24 小时互联网/电子邮件技术支持
(对业务的正常运行造成重大影响的问题,如服务失效、无法启动、拒绝连接等)远程电话支持;提供 7*24 小时受理投诉(通过统一客户电话或客户经理),在接到申告电话后, 5 分钟电话回复,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对甲方提出
的预防性维护要求应在 1 小时内做出实质性响应,及时解决
系统运行中的问题。对甲方提出的故障性维护要求应在 1 小时内做出实质性响应。
11.2.5 乙方提供服务的系统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技术故障(如服务中断、数据丢失、主要功能不能正常工作等)或与其他产品/服务发生冲突,乙方应保证提供 1 小时内解决此类问题的紧急预案方案,以恢复故障,使系统得以正常运行。
11.2.6 乙方提供服务的系统运行过程中如果发生故障,乙方需启动公司的多层技术资源支持并尽快妥善处理。对于影响甲方服务正常使用的重要问题,乙方至少每天汇报一次问题解决情况。
11.2.7 乙方须帮助甲方进行问题根源的分析和诊断,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对于曾发生的重大技术问题,乙方应及时与机房进行交流,跟踪问题的进展。
11.2.8 乙方每月至少提供 1 次运行情况服务月报,包含一个月以来的攻击次数、攻击类型、攻击时间、攻击来源、攻击处置情况、防护建议等,相关报告应于每月指定时间提交给甲方。
11.2.9 重要通讯保障期间,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提出重要通讯保障服务请求,乙方收到请求后,安排技术人员与甲方共同制定重要通讯保障期间的保障方案。
11.2.10 甲方重要通讯保障期间,乙方应避免对涉及到甲
方的相关线路、服务、设备进行割接操作。
11.2.11 重要通讯保障期间包括汛期、重大节假日、国家军事、政治活动、“双十一”、“春节”红包等支付行业成员机构商业促销活动期间等。在重点通讯保障期间,如有必要,乙方需指定专项技术支持工程师保障通讯服务,乙方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12、违约责任
12.1 在线路租用期间,乙方负责线路服务的维护工作,应尽量避免专线出现故障。乙方提供的专线线路服务出现非甲方端或者对端成员机构原因导致的故障,甲方按照以下标准在支付服务使用费时进行故障扣款:
(1)单条线路单次故障超过 30 分钟减免该条线路当月服务使用费的 10%。
(2)单条线路单次故障超过 1 小时减免该条线路当月服务使用费的 20%。
(3)单条线路单次故障超过 2 小时减免该条线路当月服务使用费的 30%。
(4)单条线路单次故障超过 3 小时减免该条线路当月服务使用费的 40%。
(5)单条线路单次故障超过 4 小时减免该条线路当月服务使用费的 50%。
(6)单条线路单次故障超过 5 小时减免该条线路当月
服务使用费。
(7)单条线路在当月故障累计超过恢复时限 12 小时减免该条线路当月服务使用费的 25%。
(8)未能监测发现技术指标要求类型的 DDoS 攻击 1
次减免流量清洗服务当月服务使用费的 10%;
(9)未能清洗技术指标要求类型的 DDoS 攻击 1 次减免流量清洗服务当月服务使用费的 20%。
12.2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超时开通电路或服务,由乙方根据超时的天数,每超时 1 日,乙方按一次性费用的 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累计达到[3]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12.3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每日向甲方支付月服务使用费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达月服务使用费百分之五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12.4 如甲方逾期付费,除补交欠费之外,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所欠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逾期付费累计超过 30日的,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服务;暂停服务 60 日内仍未补交欠费和违约金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甲方因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约定而逾期付费的情形不适用本条款。
12.5 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现场给甲方设施、材料或甲方
客户、物品造成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2.6 如果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产品问题导致甲方使用该服务出现问题,影响甲方正常开展工作,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后续款项,要求乙方立刻退还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2.7如果甲方及其关联方以及甲方及其关联方的用户发现乙方通过后台性质的程序盗取、编辑、储存等方式非法收集、利用和篡改甲方及其关联方以及甲方及其关联方用户储存在该合同项下产品中的数据、信息,则构成乙方根本违约,乙方应全额退回甲方已经支付的合同款项,承担100%(百分之百)月服务使用费的违约金,并应就由此导致的甲方及其关联方以及甲方及其关联方的用户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2.8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当向甲方支
付月服务使用费 %(百分之 )的违约金。
12.9 在合同未解除的情况下,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13、安全条款
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应当遵守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3.1 乙方须配合甲方进行安全审查,在服务期内不得中止、拖延、终止提供安全维护。
13.2 乙方有义务严守甲方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国家秘密、
内部资料和信息,不以任何的形式将甲方及甲方数据资料带出工作现场。
13.3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如果对甲方运行正常的硬件或软件因误操作造成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更换,确保甲方的正常使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14、知识产权
14.1 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有关知识产权许可及/或转让的约定的前提下,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或资料、信息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
14.2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交付物、产品、服务等未侵犯第三人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索赔、罚款、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鉴定费、执行费等一切费用。同时乙方需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减少因上述侵权给甲方带来的直接和预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甲方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的产品而需取得的第三方授权、修改本合同项下产品使其至少在功能上可以替代原技术、提供功能上相等的使甲方可以实现原合同目的的其他替代产品,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的费用。
14.3 对于乙方拥有的或者第三方已授予乙方分许可权的技术或相关信息的知识产权,乙方应授权甲方在实现合同目的所需的范围内使用。
14.4 任何一方不因本合同磋商、签订及履行而获得明示或暗示的使用对方(包括其子、分公司)的商标、商号、标识、标志或其他名称、或技术或业务的资料、信息、数据、文件、流程的权利,除非事先获得对方的特别书面授权。
15、保密条款
如需要,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单独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
15.1 凡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资料、数据或信息,除非有证据证明在提供时已为公知信息的外,均构成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同意,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与甲方业务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财务、统计、客户、商业和人员等所有文件、数据、资料或口头披露的相关信息以及由本项目实施而形成的所有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乙方对所有上述信息均应承担保密义务。
15.2 从甲方处所获得之保密信息仅用于本合同项下双方的项目相关工作之用。除上述目的之外,乙方不得为自己之用途或任何目的而使用甲方向其披露的保密信息。
15.3 除与进行本合同项下相关工作且对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乙方人员或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甲方人员外,乙方不
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向其提供的保密信息,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乙方的雇员、代理人、关联方违反保密义务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5.4 乙方保证,为防止甲方的保密信息进入公知领域或被未经授权的人知悉,乙方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防止该信息的披露或使用。乙方同意,一旦发现任何对该保密信息的滥用或窃用情况,须以书面形式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该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泄露、扩散。
15.5 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任何甲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甲方提出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全部载体,或者出具加盖乙方公章的已销毁甲方保密信息的书面声明,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5.6 除非甲方特别声明,xx在合同终止后仍须承担保密义务,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保密信息事实上已经公开。
15.7 上述保密条款不适用于下列任何信息:
(1)在乙方无过错的情况下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2)由乙方在披露前或未依靠所披露的信息自行开发的信息;
(3)乙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应有管辖权的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乙方在披露该等信息前应及
时通知甲方,从而使甲方得以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
(4)乙方在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披露的信息。
15.8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与甲方的洽谈合作中的任何谈判内容等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无权将甲方的名称、商号、商标及其他名称、标记用作广告宣传或对任何第三方公开。
16、不可抗力
16.1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双方缔结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克服或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6.2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将中止履行。经另一方确定的不可抗力影响时间,不计入本合同执行时间,本合同执行时间相应顺延。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但是,一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同时发生了不可抗力,延迟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16.3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能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仍需就扩大损失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16.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不能履行合同的原因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有效的证明
文件。不可抗力影响结束后,受影响方应在 5 个工作日内书面
通知对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超过 30 日,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解除本合同。
17、税费
17.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7.2 中国政府依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
18、合同的转让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或分包给第三方。甲方有权根据需要通知乙方向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履行,或将甲方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
19、合同的解除
19.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9.2 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保密条 款、违约责任承担、损害赔偿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19.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19.4 按照本合同第 12.2 项、12.3 项、12.6 项约定,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9.5 按照本合同第 12.4 项约定,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9.6 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产品给甲方造成重大声誉或经济损失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9.7 合同的解除不免除违约方对违约责任的承担,亦不影响本合同中有关清理结算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20、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1、其他
21.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2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3 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目录如下:附件一:产品资费表
附件二:甲方业务需求及技术规范
附件三:业务订单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附件五:其他
(以下无正文)
(以下为协议签署部分)
甲方: (xx) 日期: | 乙方: (xx) 日期: |
第四章
采购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 1
采购响应书
致: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 项目(采购编号: )采
购采购货物及服务的采购邀请,授权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
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
列文件电子版本:
(1) 采购响应书;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分项报价表;
(4) 服务说明一览表;
(5) 服务需求逐项应答表;
(6) 商务及合同条款逐项应答表;
(7) 项目实施人员情况表;
(8) 同类业务案例介绍;
(9) 维护服务与质量保证承诺;
(10)供应商资格声明文件;
(11)供应商资质证书及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12)正版软件声明:见格式 12;
(13)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中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材料;
(14)供应商关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5)供应商关于采购响应文件纸质正本与采购响应文件电子版两者一致性的承诺书。
(16)供应商其他证明文件。
在此,授权代表声明如下:
1.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并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本采购有效期为自采购之日起 90 日。
3.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4.供应商同意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提供与采购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地址:
格式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 授 权 书 声 明 : 注 册 于 ( 地 址) 的 ( 公 司 名 称 ) 的 ( 法 人
代 表 姓 名 、 职 务 ) 代 表 本 公 司 授 权 ( 被 授 权 人 的 姓 名 、 所 在 单
位 及 职 务 、 联 系 方 式 ( 包 含 电 子 邮 件 ) 、 联 系 电 话 ) 为 本 公 司
的 合 法 代 理 人 , 参 加 ( 项 目 名 称 ) 的 投 标 , 以 本 公 司 名 义 处 理
一 切 与 之 有 关 的 事 务 , 包 括 协 商 及 成 交 后 签 订 合 同 等 有 关 事 务 。本 授 权 书 于 年 月 日 签 字 生 效 , 特 此 声 明 。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 或 人 名 章 )
被 授 权 人 签 字
供 应 商 名 称
( 盖 单 位 公 章 )
格式 3
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 服务项目 | 单项服务名称 | 目录单 价 | 折扣率 | 折扣后 单价 | 总 价 |
1 | 服务项目一 | |||||
服务项目二 | ||||||
服务项目三 | ||||||
… | ||||||
2 | ||||||
1、本表中报出的各分项价格及总价应包括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的价格(除非本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由供应商另行报价)。
2、本采购文件要求报价而供应商在本表中未予报价的项目,将视作由供应商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价格中。
格式 4
服务说明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备注 |
注:各项服务详细内容应根据协商文件要求另页描述。
格式 5
服务要求逐项应答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号 | 需求规格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注:针对本采购文件第五章逐条应答。
格式 6
商务及合同条款逐项应答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 采购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 | 说明 |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号 | 采购文件的合同条款 | 采购响应文件的合同条款 | 偏离 | 说明 |
项目实施人员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最高学历 | 在本项目担当的任务 |
本人本项目计划时间 | 本人本项目计划内任务和目标 | |||
本人以往业绩实施时间 | 以往业绩描述 | |||
同类业务案例介绍
案例名称和合同额 | |||
证明 材料 | (附件目录,附件应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 ||
项目简介及实施情况 | 供应商单位(盖单位公章) | ||
用户名称 | 联系人 | ||
用户 地址 | 电话 |
注:1、每个案例填写一份表格。如业绩提供不实,将取消其协商资格。
维护服务与质量保证承诺
序号 | 类别 | 维护服务与质量保证承诺 | 备注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格式 10
供应商资格声明文件
1、名称及概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电话/传真号码: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注册资本:
(6)主要负责人:
(7)职工人数:
(8)近期资产负债情况(到 年 月 日止)
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流动资金:
长期负债:
短期负债:
(9)法定代表人姓名:
(10)授权代表的姓名和职务:
(11)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2、(1)最近三年中的与本次采购项目类似的项目上的营业额:项目名称 用 户 完成时间 项目合同总额
3、是否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是否承诺 PDF 格式的采购响应文件与 Office Word 版本的文件一致:
5、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是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是否承诺采购响应文件电子版及纸质版一致:
8、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9、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够提供的资料和数据,
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
授权代表姓名和职务
传 真
电 话
电子邮件
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税 号 或信用代码
格式 11
供应商资质证书及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应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资质认证证书、代理资格证书、制造商授权及服务承诺等复印件材料。
格式 12
正版软件声明
本公司针对本采购项目提供的任何软件均系正版软件,不会对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构成侵犯。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由本公司与其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以及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特此声明。
供 应 商 : ( 盖 单 位 公 章 )
格式 13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中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材料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并按照其规定自行拟制格式,完整提供有关产品技术说明文件、技术与服务的说明与证明材料等。
格式 14
供应商关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第一章《协商邀请》 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有关要求,按以下格式承诺:
我公司系(公司名称) ,承诺如下:
1、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符合政府采购法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说明。
供应商: (公司名称)盖 章:
格式 15
供应商关于采购响应文件纸质正本与采购响应文件电子版两者一致性的承诺书
我公司系(公司名称) ,承诺如下:
本公司针对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提供的采购响应文件纸质正本与采购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一致。因采购响应文件纸质正本与采购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不一致而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特此说明。
供应商: (公司名称)
(盖单位公章)
格式 16
供应商其他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提供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说明等复印件材料。
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标的汇总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 分类编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是否进口 | 是否核心产品 | 最高限价 |
1 | 中国电信 600M 互联网 线路 | C17010300 | 条 | 1 | 否 | 是 | XXX 万元 |
2 | 中国电信流量清洗服务 (日常 10G防护能力+1次 100G 防护 能力/年) | C17010300 | 个 | 1 | 否 | 否 |
本项目合同服务周期为 3 年。
(一)技术商务要求
① 本采购需求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信息化建设要求制定的。
② 如果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及服务要求与采购文件的其它部分不一致时,以本采购需求为准。
③ 本采购需求中所指的用户包括项目的使用方、集成方、运行方、管理者。
④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
⑤ 供应商应诚实守信,保证响应文件真实有效,不得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恶意低价等恶意竞标行为,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⑥ 供应商提供的线路资源和技术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⑦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如若发生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买方无关,应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损害买方的利益。
(1)技术要求
互联网线路 | ||||
序号 | 重要性 |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是否提供证明 材料及方式 |
1 | ★ | 线路类型 | 互联网线路,采用主流传输组网 技术,提供高品质传输能力; | 否 |
2 | ★ | 带宽 | 600Mb/s,上下行带宽一致; | 否 |
3 | ★ | 部署位置 | 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北兴路 东段 2 号星光影视园 1 号楼; | 否 |
指标重要性分为“★”。“★”代表最关键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本技术要求共有“★”指标 13 项。
互联网线路 | ||||
序号 | 重要性 |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是否提供证明 材料及方式 |
4 | ★ | 可用率 | 99.9%,年平均可用率,提供最 佳电路品质保障; | 否 |
5 | 运营商网内的性能 | 从用户出口网关处至运营商骨 干网络任一设备之间丢包率≤ 1%,延时≤50ms; | 否 | |
6 | 与国内主要运营商的互联性能 | 从用户出口网关处至运营商连接的任一主要运营商 PEER 点和 NAP 点运营商侧联接点丢包率 ≤1%,延时≤80ms; | 否 | |
7 | 与国内其他运营商的互联性能 | 从用户出口网关处至运营商连接的任一其它运营商 PEER 点和 NAP 点运营商侧联接点丢包率 ≤1%,延时≤100ms; | 否 | |
8 | 与国外运营商的互联性 能 | 从用户出口网关处至运营商国际出口任一联接点丢包率≤8%, 每小时平均延时≤300ms; | 否 | |
9 | ★ | 组网保护 | 网络接入必须提供有效的迂回 | 是,提供组网 |
互联网线路 | ||||
序号 | 重要性 |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是否提供证明 材料及方式 |
保护手段,必须实现端到端(包括两侧本地下户段)双向不同物理路由保护、自动切换功能,并保证下户光纤、管道、设备有不同物理路由,双向冗余热备份设计; | 保护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详细方案需要包含以下所有信息:双路由保护、设备冗余部署、重要局点部署位置、使用主要技术手段信 息) | |||
10 | ★ | 故障切换 | 当传输设备或者物理光缆出现故障或者终端,电路切换时间 <50ms; | 否 |
11 | ★ | IPv4 与IPv6 | 支持IPv4 和IPv6 双栈; | 否 |
12 | 提供 IPv4 和 IPv6 地址 | 每条互联网线路,提供 1 组 IPv4 互联地址、提供至少 64 个IPv4 | 否 |
互联网线路 | ||||
序号 | 重要性 |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是否提供证明 材料及方式 |
业务地址段;提供 1 组 IPv6 互联地址、提供至少前缀为/64 的 IPv6 业务地址段; | ||||
13 | 互联网接入层要求 | 接入运营商当地互联网核心、骨干网络节点; | 是,提供接入互联网核心、骨干网络节点证明材料(提供以下所有信息:接入互联网核心、骨干网络节点网络拓扑架构及技 术方案) | |
14 | 传输设备 | 运营商在用户侧的免费提供传输设备并部署在用户指定机房单元内,需支持主流传输业务板 卡; | 否 |
互联网线路 | ||||
序号 | 重要性 |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是否提供证明 材料及方式 |
15 | 传输端口 | 运营商侧与放置在用户侧的传输设备连接的端口需为用户独享,不允许与其他用户共用端口, 禁止在此端口上以划分 VLAN 的方式为其他用户提供接 入; | 否 | |
16 | 线缆铺设 | 用户侧传输设备到用户网络设备的下户方式可为网线或者光纤下户,运营商提供对应长度的 线缆并协助完成铺设工作; | 否 | |
17 | 带宽容量 管理 | 用户侧传输设备上行带宽需满 足协议周期内用户潜在的需求; | 否 | |
18 | ★ | 服务保障 | 故障受理时间 7*24 小时,故障 恢复时限 4 小时。 | 否 |
流量清洗服务
序号 | 重要性 |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是否提供证明 材料及方式 |
1 | ★ | 抗DDoS 攻击防护 | 提供 10G 内不限次 DDOS 攻击流量清洗服务;流量整体特征,包括但不限于:协议类型、端口、 峰值、均值; | 否 |
2 | 提供常规月报 | 对保护对象按月提供常规的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正常的流 量流向、应用细分分析等; | 否 | |
3 | 提供单次报告 | 提供 DDoS 单次攻击报告,描述 本次 DDoS 攻击统计分析信息,如时长、特征和攻击类型等; | 否 | |
4 | ★ | DDoS 攻击监测 | DDoS 攻击监测具备全网视角,需准确评估去往目标 ip 地址的 DDoS 攻击流量,并自动推送告 警; | 否 |
5 | ★ | DDoS 流量清洗位置 | 在靠近攻击源的地方将攻击流量清洗掉,确保回送到目标 ip 的流量为清洗后的正常流量; | 否 |
6 | 流量清洗技 | 流量清洗技术是基于管道侧的 | 否 |
流量清洗服务 | ||||
序号 | 重要性 |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是否提供证明 材料及方式 |
术 | 清洗中心,使用 BGP 进行全网牵引清洗或长牵引清洗,无需修改 DNS 配置和 IP 地址,只需要提 供防护目标对象即可进行防护; | |||
7 | ★ | 流量清洗能力 | 具备T 级的清洗能力。单次清洗防护必须针对一个特定目标 IP地址,清洗生效时间≤20 分钟在攻击结束后 2 小时,系统将自动释放(清洗常加载的客户除外); | 是,提供清洗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以下所有信息:清洗节点部署情况、数量、单节点清洗能力等材料,以及包含监测、清洗、回注等过程的技术方 案。) |
8 | ★ | 攻击流量类 | 包括但不限于:支持对多种业务 | 否 |
流量清洗服务 | ||||
序号 | 重要性 |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是否提供证明 材料及方式 |
型 | 类型(如 TCP/UDP/HTTP/HTTPS进行DDoS 攻击防护;针对 HTTP Get Flood 攻击具备专门的防护手段,能够对 HTTP 进行解码;支 持 对 欺 骗 与 非 欺 骗 的 TCP(SYN,SYN-ACK,ACK,FIN,fra gments) 、 UDP(random port floods,fragments) 、 ICMP (unreachable,echo,fragments )、(M)Stream Flood、DNS query request flood 及混合类型攻击 的防护。 |
(2)商务要求
指标重要性分为“★”。“★”代表最关键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本商务要求共有“★”指标 9 项。
A、服务要求
序号 | 重要性 | 内容 | 服务要求标准 | 是否提供证明材料及方式 |
1 | ★ | 互联网线路 产品要求 | 详见“1.1 互联网线路技 术总体要求”章节; | 否 |
2 | ★ | 流量清洗服 务产品要求 | 详见“1.2 流量清洗服务 技术总体要求”章节; | 否 |
3 | 服务标准要求 | 详见“1.3 互联网线路 及流量清洗服务标准要求”章节; | 否 | |
4 | ★ | 服务质量要求 | 详见“1.4 互联网线路及 流量清洗服务质量保证要求”章节; | 否 |
5 | ★ | 开通实施要 求 | 详见“2.开通实施要求” 章节; | 否 |
6 | ★ | 调试验收要 求 | 详见“3 调试验收要求” 章节; | 否 |
7 | ★ | 互联网线路技术支持服 务要求 | 详见“4.1 互联网线路技术支持服务要求”章节; | 否 |
8 | ★ | 流量清洗服务技术支持 服务要求 | 详见“4.2 流量清洗服务技术支持服务要求”章 节; | 否 |
9 | ★ | 技术服务要 求说明 | 详见“4.3 技术服务要求 说明”章节; | 否 |
10 | 重要保障 | 详见“4.4 重要通讯保障 服务”章节; | 否 | |
11 | 技术培训要 求 | 详见“5.技术培训要求” 章节; | 否 | |
12 | ★ | 保密要求 | 详见“6.保密要求”章 节。 | 否 |
1.总体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详情
1.1 互联网线路技术总体要求
1.1.1 可靠性要求
互联网线路必须切实保障高稳定、高可靠性,可靠性应达到 99.9%。
1.1.2 扩展性要求
互联网线路具有升级和扩展能力,便于扩充,并具有支
持多种物理接口的能力。
1.1.3 成熟性要求
互联网线路在技术上是先进而成熟的,产品化程度高,以相当范围的市场化应用历程证明其性能稳定。
1.1.4 管理性要求
互联网线路产品和相关设备应具备必要的监控管理、性能管理、配置管理、用户管理和安全审计管理等功能,有利于今后的运行维护管理。
1.1.5 适用性要求
所采购互联网线路产品和相关设备,应与采购人现有设备有良好的兼容性,必须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要。
1.1.6 开放性要求
遵循国际和国内标准,支持多种计算机网络协议,实现系统间互连。
1.1.7 经济性要求
与采购互联网线路相关的系统配置应充分考虑性能价格比,选择最优的技术方案。
1.1.8 工作环境要求
互联网线路产品部署于用户指定机房内,满足用户规定的机房环境要求。流量清洗服务产品部署于供应商环境。
1.2 流量清洗服务技术总体要求
1.2.1 提供满足本采购需求文件技术要求的流量清洗服
务技术服务。
1.2.2 逐一列出该技术服务在满足需求书的技术指标要求下,各个服务的详细说明及其单价,否则将被视为免费提供。
1.2.3 提供的技术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许可销售。
1.2.4 提供技术支持服务(详见 4.技术支持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运行情况检查、性能调优、技术服务期内服务升级、现场技术支持服务、故障排除等。
1.2.5 提供的技术培训(详见 5.技术培训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流量清洗服务的安装调试、使用和运行管理、操作示范、性能调优、问题检测与修复等内容。
1.3 互联网线路及流量清洗服务标准要求
1.3.1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线路及服务,应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1.3.2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中的技术指标除非在技术指标要求中另作规定外,均应使用相应的国际先进标准、中国国家标准、各行业的相应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
1.3.3 供应商所提供线路带宽、性能等评测指标,都应按国内外通行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合同签字日为止最新公布发行的标准和
技术规范。
1.3.4 供应商所提供线路及服务应符合《电信服务规范》所约定的标准。
1.4 互联网线路及流量清洗服务质量保证要求
1.4.1 采购人保留要求供应商在做出响应时,针对提供的服务产品出具独立第三方测试报告的权利,如该测试报告表明供应商所提供服务产品不能达到采购文件所要求的技术需求,供应商应立即整改,直至满足采购文件所要求的技术需求。
1.4.2 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按用户指定,在服务开通前 3 个日历天提供本项目所采购设备的工作环境说明,包括机房环境要求、供电功率、空间要求、承重要求、散热等。如网络线路接入用户指定机房需要光端机等接入设备,设备应由供应商提供;线路初始敷设所需的费用,应由网络线路供应商与机房所在地物业管理部门协商解决。供应商应将与此有关的费用计入线路价格中,否则将视为免费提供。
1.4.3 供应商必须根据本次采购的实际需求,提供合理必需的线路、服务配置及报价建议。
1.4.4 供应商所提供的线路和服务必须能够与用户现有设备实现稳定连接。
1.4.5 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线路和服务进行运行技术保障和维护工作的服务。
2.开通实施要求
2.1 互联网线路开通实施要求
2.1.1 互联网线路开通地点在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北兴路东段 2 号星光影视园 1 号楼,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2 个日历日内,开通合同项下网络线路产品,并提前 5 个日历天将开通时间告知用户。
2.1.2 互联网线路供应商应根据技术指标和线路规格要求,提供互联网线路配置方案。
2.1.3 互联网线路供应商可提出与本采购需求技术指标和规格要求不尽完全相同、但满足或优于本采购需求技术指标和规格要求的互联网线路方案建议,并说明互联网线路的具体规格和参数。
2.1.4 互联网线路配置应包括线路两端 IPv4/6 互联地址、IPv4/IPv6 业务地址、线路类型、接入方式、路由协议等详细内容,并提供线路的详细技术规格说明。
2.1.5 互联网线路供应商应根据用户的物理部署要求提供局端至用户机房连接所需的一切电缆、接头、配件等,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1.6 如本采购需求未提出的需求,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硬件及软件,供应商必须明确说明增加的必要性和具体的技术指标。
2.2 流量清洗服务开通实施要求
2.2.1 协助、配合用户单位的工作,按照用户单位提出的合理技术和实施计划要求,配合其开展实施工作。
2.2.2 实施过程中,服从用户单位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
2.2.3 供应商应在用户要求的期限内完成以上工作。否则,由此而带来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3.调试验收要求
3.1 互联网线路调试要求
3.1.1 在供应商的安装工程师到来之前,由用户确保机房和其它安装场地配备符合线路和相关设备安装的要求设施。
3.1.2 供应商应派遣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到现场实施技术服务,包括设备安装、软硬件的调试和调优服务、现场培训等。安装调试的主要目标是使采购线路和相关设备能够正常使用,确保与之相联的全部设备正常联通、设备上安装的软件正常运行并能支持其他相关软件的正常运行。
3.1.3 供应商在安装线路和相关设备之前,应先对用户的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并在用户相关技术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安装、检测和排除故障。供应商不得在现场安装未经用户批准的任何设备。
3.1.4 为完成线路开通,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全部应由供应商完成安装调试,用户派遣技术人员参与整套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在安装调试过程中供应商的技术人员应说明设备的安装步骤和应该注意的事项,安装的每一件设备应作安装详细记录。
3.1.5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造成的设备损坏,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1.6 供应商必须响应下列安装、调试要求:
①按本采购需求书要求对其网络线路产品的性能和配置进行安装、调测检查,并做出安装、调测报告。所提供线路应在合同中所规定的地点和环境下,实现正常运行并达到合同要求的性能和产品技术规格中的性能。
②完成与配套设备(包括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其它设备)的联合调试,保证网络线路的可用性。 供应商不负责用户客户端网络设备的调测。
③当所供网络线路和相关设备在安装、调测中出现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技术要求时,由供应商负责免费解决。因缺少某些部件或服务,而导致达不到项目的设计指标,设备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这些部件或服务,使项目满足设计要求。
④如安装、调测中出现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严重质量问题时,用户保留索赔和终止合同的权利。
3.2 互联网线路验收内容
3.2.1 业务开通是指供应商和用户双方商定的接口点外侧间的电路全程测通,并以最晚一端开通为准。供应商在相关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线路开通后,通知并配合用户进行互联网线路验收。
3.2.2 如果互联网线路不能按照合同规定通过验收,供应商将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使验收测试能够在用户要求的期限内进行,再次验收测试由供应商负担费用。
3.3 流量清洗服务调试要求
3.3.1 按照用户要求,完成该服务在供应商平台上的部署、配置和集成。
3.3.2 根据用户要求提供在系统平台的技术支持,并配合用户完成该服务的交付。
3.3.3 根据用户要求结合供应商平台情况完成实施方案编写,经双方确认后,选择业务低峰段进行操作配置调试工作,调试期间不能影响用户正常业务运行。
3.4 流量清洗服务验收内容
3.4.1 业务开通是指供应商和用户双方商定基础信息完成流量清洗服务在平台的配置,确保用户互联网 IP 地址纳入防护范围,并确认清洗服务已生效。供应商在相关平台调试完成,业务开通后,通知并配合用户进行核查验收。
3.4.2 如果流量清洗服务不能按照合同规定通过验收,
供应商将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使验收测试能够在用户要求的期限内进行,再次验收测试由供应商负担费用。
3.5 验收要求
3.5.1 互联网线路及流量清洗服务均验收通过后,由供应商开具相关验收单据,并由用户签字确认。用户签字确认日期为实际开通日,供应商自实际开通日起开始对使用业务计收服务使用费。
3.5.2 每次向供应商支付服务使用费前,需要开展该支付周期互联网线路及流量清洗服务使用情况验收工作,对该支付周期线路及服务运行质量、故障情况进行评估,用户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出具支付周期验收报告,发送给供应商双方确认后签字。验收报告作为该支付周期服务使用费的支付依据。
4.技术支持服务要求
4.1 互联网线路技术支持服务要求
4.1.1 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须包含但不限于下述内容:技术支持服务、现场技术支持服务、运行情况检查、性能调优、故障排除等。
4.1.2 服务范围:互联网线路。
4.1.3 供应商应提供 7*24 小时互联网/电子邮件技术支持远程电话支持;提供 7*24 小时受理投诉(通过统一客户电话或客户经理),在接到申告电话后,5 分钟电话回复,
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
4.1.4 系统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网络线路技术故障(如硬件故障、线路故障等),应满足以下故障处理时限要求:故障修复时间小于 4 小时,并在不晚于故障修复后 30
分钟内反馈故障结果,3 个工作日内提供故障分析报告,重大故障需加盖公章(中断超过 4 小时未恢复,视为重大故障)。对于疑难故障,需要到用户现场进行判断和处理时,正常情况下工程师应在 90 分钟内到达现场,特殊情况下(非工作
日)应在 3 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4.1.5 割接通报时限:计划内割接提前至少 5 个工作日通知到用户,并在用户同意后方可进行。
4.1.6 服务月报:供应商应每月分析线路运行情况,根据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制定相应解决方案,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部署,相关报告应于每月指定时间提交给用户。
4.2 流量清洗服务技术支持服务要求
4.2.1 总则
4.2.1.1 服务范围:流量清洗服务。
4.2.1.2 供应商应详细阐述在技术支持服务期内的技术支持服务的内容、方式与范围,并指出在技术支持服务期内哪些服务是免费的,哪些服务是收费的,对于收费服务,供应商应列出费用,并计入报价。
4.2.1.3 供应商须针对流量清洗服务派遣有经验、负责
任的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参与本项目工作,成立专门项目组,熟悉本服务的专业技术工程师至少 2 人以上,并将小组成员名单、联系方式、职责、专长等体现在采购响应文件中。其中 1 人为固定联系人,用户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提出支持请求,固定联系人须负责协调、组织并跟踪故障处理全过程,向用户及时反馈问题处理情况。用户有权要求更换服务人员。如因特殊情况有人员变动,供应商应提前书面通知用户并在取得用户的同意后更换人员。
4.2.1.4 供应商应一并提供流量清洗服务配套的全部组件、支持平台、监控平台等。
4.2.2 维护服务
4.2.2.1 供应商应协助用户完成日常服务及相关系统的维护工作,保证服务的正常运行。
4.2.2.2 供应商应提供 7*24 小时互联网/电子邮件技术支持(对业务的正常运行造成重大影响的问题,如服务失效、无法启动、拒绝连接等)远程电话支持;提供 7*24 小时受理投诉(通过统一客户电话或客户经理),在接到申告电话后,5 分钟电话回复,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
对用户提出的预防性维护要求应在 1 小时内做出实质性响应,及时解决系统运行中的问题。对用户提出的故障性维护要求应在 1 小时内做出实质性响应。(或在用户要求的期限内及时解决系统运行中的问题。否则,由此而带来的损失,
由技术服务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4.2.2.3 供应商提供服务的系统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技术故障(如服务中断、数据丢失、主要功能不能正常工作等)或与其他产品/服务发生冲突,供应商应保证提供 1 小时内解决此类问题的紧急预案方案,以恢复故障,使系统得以正常运行。
4.2.2.4 供应商提供服务的系统运行过程中如果发生故障,供应商需启动公司的多层技术资源支持并尽快妥善处理。对于影响用户服务正常使用的重要问题,供应商至少每天汇报一次问题解决情况。
4.2.2.5 供应商必须具备直接向最终的服务实施机构/部门申请技术支持的能力。如果供应商不能在限定时间内有效解决最终用户技术问题,最终用户有权要求供应商协同最终的服务实施机构/部门共同处理,且供应商必须响应满足。
4.2.2.6 供应商须协助用户进行问题定位,就解决问题所需要相关系统信息的收集方法,指导用户的技术人员。
4.2.2.7 供应商须帮助用户进行问题根源的分析和诊断,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
4.2.2.8 对于曾发生的重大技术问题,供应商应及时与用户进行交流,跟踪问题的进展。
4.2.3 版本升级服务
供应商应向用户免费提供并授权使用最新推出的版本、
小版本升级、补丁和相应服务。
4.2.4 运行情况服务月报
供应商每月至少提供 1 次运行情况服务月报,包含一个月以来的攻击次数、攻击类型、攻击时间、攻击来源、攻击处置情况、防护建议等,相关报告应于每月指定时间提交给用户。
4.2.5 性能调优服务
用户对服务提出改进问题、优化性能的需求,进行服务咨询,或要求供应商与其他厂商配合提出解决方案,供应商须在用户要求的时间内提出解决方案建议,并保证用户的使用要求。
4.2.6 技术交流服务
4.2.6.1 供应商根据用户要求和服务运行不同周期,派专人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
4.2.6.2 供应商应组织技术支持专家会与用户详细讨论技术支持方案,为用户制定完全针对用户实际业务的支持计划。
4.2.7 用户损失处理
4.2.7.1 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如果对用户运行正常的服务在维护过程中误操作造成损坏,供应商应负责免费对其修复及更换,确保用户的正常使用。
4.2.7.2 如果由于技术服务失误或服务故障造成用户损
失,供应商(除承担赔偿外,还要提供处理办法)。
4.2.8 技术支持服务方案和应急方案
供应商须认真理解上述技术支持服务要求,详细列出技术支持服务方案和应急方案,一经应答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4.3 技术服务要求说明
4.3.1 服务期限:互联网线路及流量清洗服务的服务期限为 3 年,自服务实际开通之日起开始计算。
4.3.2 在“4.技术支持服务要求”一节中的所有内容对节假日也不例外;
4.3.3 在“4.2.2 维护服务”一节中的“故障恢复”指从发现系统发生故障并通知有关“供应商”后,经过相应的技术服务使系统继续正常提供服务,才视为“故障恢复”。
4.4 重要通讯保障服务
4.4.1 根据用户要求,在各类重要通讯保障(以下简称重保)时(春节、两会、国庆以及用户要求的其他重要保障时间),对用户租用线路及服务进行重点保障,保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在保障期不进行涉及用户线路及服务的变更(如线路和设备割接等操作),提前对光缆、设备、环境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加强监控及值班安排降低故障处理时限。
4.4.2 巡检报告服务:针对放置用户端的传输设备及至
上联汇聚设备之间的双路由光缆、汇聚设备进行巡检,并向用户提供巡检报告,报告内容包含设备深度巡检情况、光缆是否有隐患(光缆经过处是否有施工、架空光缆支撑杆是否有切斜、中间接头及光交箱放置是否稳固等)。每年至少向用户提供 3 次巡检报告(加盖公章),其中分别在“618”前一周、“双 11”前一周、除夕前一周提供。
4.4.3 重要时期保障:可根据用户需要指派技术专家在重保期间(“双 11”、“双 12”、“春节”等)组建专项保障团队,第一时间响应各类事件。对于重保期保障服务,供应商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4.4.4 重保方案:分别在“双 11”、“双 12”、“春节”前两周根据用户要求提供针对此次重保的方案,对于方案中不满足之处,用户可以要求进行修改。
4.5 服务罚则
在线路租用期间供应商负责线路和服务的维护工作,应尽量避免出现故障。供应商提供的线路和服务出现非用户端原因导致的故障,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故障扣款:
(1)单条线路单次故障超过 30 分钟减免该条线路当月服务使用费的 10%。
(2)单条线路单次故障超过 1 小时减免该条线路当月服务使用费的 20%。
(3)单条线路单次故障超过 2 小时减免该条线路当月
服务使用费的 30%。
(4)单条线路单次故障超过 3 小时减免该条线路当月服务使用费的 40%。
(5)单条线路单次故障超过 4 小时减免该条线路当月服务使用费的 50%。
(6)单条线路单次故障超过 5 小时减免该条线路当月服务使用费。
(7)单条线路在当月故障累计超过恢复时限 12 小时减免该条线路当月服务使用费的 25%。
(8)未能监测发现技术指标要求类型的 DDoS 攻击 1 次减免流量清洗服务当月服务使用费的 10%;
(9)未能清洗技术指标要求类型的 DDoS 攻击 1 次减免流量清洗服务当月服务使用费的 20%。
5.技术培训要求
供应商应向用户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提供相关培训,保证用户能够进行互联网线路及流量清洗服务的运行管理、操作、维护,故障分析处理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①培训对象:用户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人员;
②培训内容:提供的互联网线路及流量清洗服务的标准课程,包括配置、管理、使用技巧、问题诊断、参数配置等。
③培训师资:满足培训资格要求;
④培训日期:由用户指定;
⑤培训天数:实际培训天数为 1 天(不计路途时间);
⑥培训人数:至少 10 人。
⑦培训地点:北京;
⑧培训教材:标准培训课程需要为每位学员提供中文教材,若教材为英文版本,供应商应承诺提供中文对照讲义。教材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
⑨培训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包括授课费、教材费、场地费(包括培训的软硬件环境)等费用。
⑩其它要求:供应商必须在采购响应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标准培训课程列表;如果有多门符合上述要求(包括培训天数、课程深度等)的课程,请逐一列出培训课程名称、内容及价格。在不增加合同总价格的情况下,用户可以在合同签订后根据需要调整培训课程。注:对于提供的所有培训,必须保证师资力量,主要培训教员应有相应的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经历。
6.保密要求
6.1 供应商应严守用户的机密,不经用户批准不得以任何的形式将用户资料及信息带出工作现场及透露给第三方。
6.2 供应商应与用户签署的合作协议中包含保密要求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严格遵守用户单位相关保密规定及要求。供应商应对本单位参与人员出具保密承诺函,如果供应商及其参与人员发生失泄密行为,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6.3 上述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商、生产商以及相关服务商。
B、付款方式
序号 | 付款节点(进度) | 付款条件 | 付款比例 (或金额) | 资金支 付方式 | 备注 |
1 | 服务使用费按半 年方式付费,即每年的 7 月份缴纳当年 1 月-6 月 的服务使用费用,次年的 1 月份缴 纳前一年度 7 月 -12 月服务使用费用。 | 1.完成支付周期互联网线路及流量清洗服务使用情况验收 2.收到供 应商账单 | 当期线路及服务使用费/次 | 数字人民币转钱或银行转账 | 如发生单次 100G 流量清洗费用,计入本周期账单 |
(二)履约验收方案
(1)验收主体
采购人(需求部门) 基础设施与运维组 信息安全组 采购人(需求部门)拟邀请(☑ 本项目供应商 □第三
方专业机构 □专家 □服务对象 )
(2)验收时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2 个日历日内(合 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3)验收方式 现场验收
(4)验收程序 现场测试、测试报告、验收签字
(5)验收内容 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
(6)验收标准 符合技术指标
(7)其他事项(如有) 无
(三)风险管理控制
1.采购过程风险管理控制
风险描述 | 风险评估 (大/中/小,判断原因) | 风险管理措施 (评估风险为大、中的, 应制定措施) |
因采购需求发生重大改 变导致采购失败。 | 小,本项目需求经充分论 证。 | 无 |
因有效的响应供应商不 足而废标。 | 小,经调研本项目潜在供 应商充足,响应意愿高。 | 无 |
因中标后被质疑、签约失 败而延长采购周期。 | 中,市场竞争充分,头部 供应商实力接近。 | 细化技术和商务指标,进 一步明确采购需求细节。 |
2.合同履行过程风险管理控制
风险描述 | 风险评估 (大/中/小,判断原因) | 风险管理措施 (评估风险为大、中的,应制定措施) |
本项目所属的业务发生重大调整,导致不再需要 采购标的。 | 小,本项目需求经充分论证。 | 无 |
财务预算改变,不能满足采购项目所需。 | 小,本项目预算已经在本年及下一年度财务预算 中预留。 | 无 |
因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服 务终止。 | 小,数据中心在规划设计 互联网线路接入时,考虑 | 无 |
到冗余能力的要求,按照采购三家不同供应商的服务,在技术层面进行冗 余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