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七年五月
西城区早期人防工程治理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北京市西城区民防局
承包方( 乙方): 河北华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金融街街道
治理面积( 计划): 608.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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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文号: 西防2017-5
工程造价( 计划):(金额小写):73 0元
北京市西城区民防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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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早期人防工程治理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期
本合同工程开工时间为定于2017年£ 月26日开工; 于2017年垒月15日竣工, 工期总天数为82天 。
第二条 各方工地代表
施工方代表(项目经理)姓名:xxx监理代表姓名:xxx
第三条 甲方工作
1、负责协调开工前期工程管理(使用) 单位解决施工所需水、电问题。现 场 提 交 办 理 有 关 证 件 、 批 件 的 合 法 手 续 . 并 于 现 场 交 验 。 2、甲方如需更换乙方代表,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征得乙
方同意。 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 履行前任的义务。 3、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
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人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 、 人 员 和 机 械 设 备 调 迁 、 材 料 的 构 件 积 压 的 实 际 损 失 。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6、工程具备竣工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请竣工验收。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 组 织 验 收 。 验收 标准 见《 人 民防 空工程 质量 检验评 定标 准》。
第四条 乙方工作
1、严格遵守消防、交通、环保、防汛、安全生产、卫生防疫、劳动保护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
等管理规定, 负责安全、卫生等工作,做好现场保护。对工程防护现状进行全面细致的勘察,熟悉每处工程需维护维修的具体内容和各项工程量,对超出合同范围内的确需维护维修的工程项目,以洽商的形式报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列入施工项目。在确保掌握施工方法和工艺,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施工。
2、xx施工,严禁野蛮施工,洞内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加强施工现场秩序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拉设的电线不得有裸漏处;变压器设置在距离洞口较远的安全高处,并加设防护设施,防止漏电伤人。(施工用电不得超过36伏);做好其他专业己完工程的保护。每一处施工工地必须设专职安全员(戴袖箍),每天负责对工地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并提出整改,安全员有对工程开工一票否决的权利。乙方在开工前将安全员名单上报甲方。 3、甲方在对工程施工的检查中。一经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有权要求
乙方拆除并重新施工,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拆除并重新施工,质量符合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 工期不顺延。 4、甲方有权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验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
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 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追加合同价款, 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甲方在任何时候/有理由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己完成部分工程。乙方整改完成后,可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在48小时内给予 答 复 。 甲 方 未 能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给 予 答 复 , 乙 方 可 自 行 复 工 。 6、对于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停工,当停工原因消除后,如系甲方原因造成
错误停工的, 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并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由此造成战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错误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工程交付时间不符 合 规 定 , 按 合 同 中 违 约 责 任 条 款 的 规 定 偿 付 逾 期 违 约 金 。
第五条 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早期人防工程施工,应按照不同工程分类的质量标准实施( 参照总参工程兵第四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坑道内衬加固结构大样图》),工程质量还应达到国家的有关规范和规定,人防工程隐检项目包括:钢筋绑扎、防水工程、原结构
基面处理、回填砌墙、倒接脚工程等。当工程具备覆盖、掩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乙方自检,并于24小时前通知监理参加,验收合格,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相应顺延工期。
甲方在对工程施工的检查中,一经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应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质量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有权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验收, 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7L,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查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查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己完工程。乙方整改完成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具备竣工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请竣工验收。甲方、乙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有关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第六条 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调整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或原施工方式和标准进行变更,应在工程开工前或应在变更前5天向乙方发出书面洽商,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乙方提出变更,也需相应向甲方提出书面洽商。否则, 由此引起的经济支出违约方承担。早期人防工程报废回填项目,须由甲方、街道、监理、乙方签订《西城区
早期人防工程治理确认单》之后方可施工。实际工程造价以后附确认单为准。
第七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约定分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当乙方人员、材料进场展开工作面,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30%作为
预付款。在施工工程进度达到全部工程量的8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45%进度款。
工程验收合格后, 施工单位将验收单、确认单、隐检单、洽商单、施工照片及本合同交监理单位审核备案,材料完备后,持监理单位的竣工报告书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甲方依据审计单位出具的《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向乙方支付剩余资金。
2、质保金条款:甲方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全部工程款的5%。
发包人全部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并不意味着免除了甲方在主体结构等方面的保修责任。xxx在接到发包人的维修通知后,最迟不超过3天内到发包人现场进行修缮。
第八条 工程保密
人防工程属于国家保密工程,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乙方不得泄露和丢失工程档案和图纸;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人防工程;不得向无关人员宣传人防工程的有关情况。
第九条 合同终止、违约与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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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的解除:
2、双方协商一致时, 也可解除合同:
3、当事人违约时合同解除:
① 合同当事人乙方的其他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② 承 包 人 将 其 承 包 的 全 部 工 程 转 包 , 发 包 人 有 权 解 除 合 同 ;
③ 当事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解决的,可向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来解决争议。
第九条 合同分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补充条款
(1)实际工程量以后附确认单为准,实际工程造价以审计单位核定价为准;
(2)该工程治理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维修。
发包方( 章)
委托代理人:
承包方( 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2型上年』月丑日 日期:上型上年上月7/6
早期人防工程治理项目明细表
序 号 | 工程编号 | 工程地址 | 工程计划 面积(平方 米) | 工程计划造价(元) | 备注 |
l | 西05-802 | 质量协会后门(小角) | 608.3 | 73 0 | 回填 |
合计 | 608.3 | 73 0 |